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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各有关单位及学校:

按照《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批准,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紧紧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入开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推进我市教育评价改革发展。

二、选题及类别

(一)本次课题申报须紧密围绕“教育评价”主题,参照《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申报者自身研究基础、工作实践和兴趣特长,也可自行拟定题目,申报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原创性、力求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支撑,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三)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短研究期不得低于一年。

(四)申报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项目,且已承担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五)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四、申报程序

课题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课题申报书书》(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二级科研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汇总加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邮寄至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电子文稿(以“区/县名+2023年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23-67564565

电子邮箱:jypgxh2011@163.com

网 址:http://ceeas.cn/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304室,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秘书处,邮编:400020

附件: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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