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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政治:中国共产党“临时支部”的历史演进与多重优势 | 政治

徐卫华 学习与实践杂志
2024-09-04

 导 读 

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中,临时支部几乎从未“退场”。伴随不同历史时期政党战略与组织目标的更替与转换,临时支部始终在变与不变之间寻求平衡,也塑造自身。这种集“政治领导”“组织过渡”“教育管理”“动员监督”等诸多职能于一体的“临时结构”,在客观上有效回应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各种特定情势下的组织与政治需求,成为中共伟大实践中具有独特组织优势和特定政治功能的制度形态。




组织与政治:中国共产党“临时支部”

的历史演进与多重优势

作者:徐卫华



 摘 要 

纵观百年党史,中国共产党“临时支部”这一组织形态始终在变与不变之间寻求平衡,也塑造自身。一方面,作为党的基本组织的特殊形态,其政治属性和功能一以贯之;另一方面,伴随着不同历史时期党的战略与组织目标的更替与转换,其实践形态与历史效用也在不断演化。临时支部在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中呈现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制度设置,它以灵活设置强化组织覆盖、以身份唤醒强化组织使命、以机制嵌入强化组织调控、以结构重塑强化组织整合,在客观上有效回应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特定情势下的政治与组织需求,成为中国共产党组织实践中不可或缺而又无可替代的动态组织机制。

 关键词 临时支部 中国共产党 基层组织 组织建设



引言:“组织问题”背景下的临时支部


在世界无产阶级的宏大革命叙事中,“任何政治问题都可能是组织问题,反过来说也是一样”[1]。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再强调“把政治问题和组织问题机械地分开是不行的”[2],但“组织问题”毕竟不能等同于“政治问题”,它必须落实到个体与组织的具体关系上。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特征的政党而言,其关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归根结底是通过党的“基本单位”来实现的。这一“基本单位”在中共二大时是隶属于地方支部的“组”,至中共四大时,则正式明确“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为党的基本组织。尚处幼年的中国共产党很早就认识到,“没有支部就没有党”[3]。作为支部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临时支部”在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组织架构中同样不可或缺。它多是因应党内外特殊情势而产生,既“是正常系统的一种变通”,以“补救一种特殊的情形或达到一种特殊的目的”[4],也是特定环境制约下中共组织能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望百年党史,临时支部几乎从未“退场”。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临时支部”在定位上并未超越“支部”这一基本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中的功能框架,迄今为止直接针对“临时支部”的学术探讨仍然较为少见。本文集中关注“临时支部”在中共百年政党实践中始终与“正式支部”相伴而行的相对独立性,并将其视为中共组织体系中的独特组织实践形态,从一种政治-组织的双重视角出发,着重梳理并考察不同历史时期特定历史情势下“临时支部”的制度实践与历史效用,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其特点,进而从总体上获得对中共临时支部制度的实践历程、功能效用及比较优势的重新认知。


临时支部的百年演进:制度实践与历史效用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临时支部:组织扩张与政治斗争

1.作为“斗争的产物”:中共“临时支部”的设立

在党的早期组织工作中,由于革命形势发展往往瞬息万变,因而创设一种临时性的党的组织机构或组织层级,以应对变化的革命情势,实是顺势而为的必要之举。从“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的两次组建,到各地方党的“临时省委”“临时县委”“临时区委”“临时支部”等不同层级临时机构的设立,以及早期中共组织中党的“特别委员会”及“特别支部”等临时性组织的创建,无一不是武装斗争革命情势发展的现实所需。不过,上述众多临时性组织中,除“特委”在党的章程中有明确设置依据外,其他冠以“临时”二字的各级组织(包括“特别支部”)在党的历次党章中均无明确规定。

有关“临时支部”的设立缘由,在1931年10月18日红四军政治部印发的《白色区域的群众工作》一文中谈到关于“建立党和团”问题时有所提及。文章指出,“在组织上首先建立临时支部,一定要经过长期斗争与考察,经过批准才能成立正式支部,区委、县委,更是要有下层的真实组织才能成立,必须经过临时的阶段。”[5]由此可见,“经过临时阶段”应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的必要阶段。“临时支部”欲发展成为正式支部,除必须获得“上级党的指导机关批准”,还须经过“斗争和考察期”,因而中共早期临时支部的“过渡性”特征显而易见。

由于支部位于党的组织体系末端,在迄今面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甚少出现有关“临时支部”的详细记载。如果仅将“临时支部”理解为“具有临时性的支部”,那么中国共产党早期在各地设立的大量“特别支部”似也可视为一种特殊的临时支部,但它实际上仍不同于“临时支部”。换言之,如果说党的“特别支部”主要是因尚未达到成立县(市)委或地方执委的规定要求且暂不具备相应条件而建立的“过渡性”地方组织,那么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临时支部”则从一开始就是因尚不具备一般正式支部的设立条件而成立的“过渡性”基本组织。进而言之,“特别支部”通常是肩负建立县(市)级地方党组织和领导武装起义之重任的临时性“地方组织”,而早期的“临时支部”则仅仅是位于党的组织体系末端的过渡性“基本组织”。

2.组织扩张:中共四大之后的过渡型临时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史上,“临时支部”的大量出现与中共四大对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直接相关。1925年1月,鉴于第一次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建立后中共党员队伍及组织发展进程异常缓慢的现实,中共四大将党的组织建设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支部确定为党的基本组织。同年3、4月间,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五次扩大全会通过的《共产国际所属各国党的布尔什维克化》(提纲)指出:“如果党内没有一个严密整齐、安排妥善和机动灵活的党组织,那么即使是一个最英明的共产党政策也不能为党员所掌握以及通过党员为无产阶级群众所掌握。”[6] 1926年10月17日,陈独秀在给各级党部的信中再次强调,“党员数量上的增加,乃是第一个重要问题”,并提议到党的五大以前“党员应发展到四万以上”[7]。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共组织建设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中共党员队伍从四大时的不足千人,到五大时一跃升至57967人。中共组织不仅逐渐遍布国内各地,且延伸至国外,仅从中共上海区执委所属支部的发展情况即可窥一斑。1925年上半年,该区仅辖26个支部,次年4月即发展到145个;至1927年1月,更是骤增至272个,其中大量为临时支部。不过,因各地革命形势发展并不同步,党的各级组织在发展顺利时可能一日千里,如成立于1927年1月的中共余姚临时支部,仅一月后就发展为正式支部,而一旦遭遇逆境则随时可能遭到破坏,故而大量临时支部长期处于不断变动和调整之中。

从历史效用来说,作为一种制度设置的临时支部,其在成立程序和条件上的机动灵活,既是特定时期党组织急速扩张的现实需要,更是各地方支部数量锐增的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中的临时支部作为复杂斗争形势下党的组织快速发展的产物,无论其实际存续时间长短,多数仍以“组织扩张”为主要任务,最终旨在建立正式支部。它不仅能够代行大部分正式支部职责,而且相较于正式支部在某些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特性。在残酷多变的斗争环境中,临时支部呈现出具有生命力的“生态位宽度”(即“组织所能容忍的环境资源变动范围”),从而在客观上有力推动了中共早期党组织的扩展与延伸。因而,此一时期,处于组织急速扩张背景下的中共临时支部具有明显的阶段过渡性。

3.政治斗争:“八七会议”后的任务型临时支部

“革命的力量问题并不是别的,就是组织的力量。”[8]党的“八七会议”后,“在白色恐怖压迫之下,各省组织几经破坏,干部牺牲不计其数”,以至于“上级党部机关尤多形成空架子”[9]。值此情形,党的“组织问题已占了党中第一等重要地位”[10],故而中共中央决定,党的组织之恢复与重建必须实行“自下而上”的路线。此外,这一时期包括党的工人成分减少、地方党部多不健全、出现自首叛党现象等在内的“党的非无产阶级化”问题的存在[11],也促使“党员军事化与党的组织军事化”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此时的“临时支部”构成了由下至上“在斗争中改造党的基础”的重要一环,其“任务性”较为明确,其“斗争考验”的特性也日益凸显。

一方面,一些地方临时支部在发动工人运动和开展对敌斗争方面成效显著。如1934年10月成立于大连的中共胶东临时支部,曾组织装卸工人发动多次小型罢工,而且还在工人中发展了一批党员,有力推动了这一时期的大连工人运动[12]。另一方面,共产党人把监狱当战场,在监狱秘密斗争的环境下,临时支部作为一种更为机动灵活的组织形式,确立起清晰的斗争目标,担负着明确的组织任务,使狱中的共产党人真正“组织起来,实现了‘监狱是革命者的学校’”[13]。

从历史效用来看,党的“八七会议”后,在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的革命斗争新阶段,临时支部在适时承担“组织扩张”的重任之外,更多担负起“一次性、特殊性、非重复性”的非常规任务,成为一种以政治斗争任务为中心的任务型组织。与正式支部相比,这种任务型临时支部在复杂严峻的斗争环境中往往表现出较强的环境甄别能力(如对成立时机的把握、人员的甄别、地点的选择等)、对环境的快速反应能力(如组织任务的设定、斗争策略的选择等),以及合理配置与整合资源的能力(如对支部成员的灵活调配、组织中符号资源、信任资本、关系网络、情感资源的调动等),从而使其真正成为革命者的“锻炼所”,在中共革命斗争中具有正式支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临时支部:组织整顿与政治动员

1.组织整顿:两次“整党”中的过渡型临时支部

1949年年末,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450万。由于过去一年采取了“实际上是大量发展的行动”,仅1949年当年即发展新党员140万人左右,以致“没有保证新发展党员一定的质量”[14]。与此同时,由于“七大”党章恢复了关于党员候补期的规定,针对工人、中农、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成分的人,分别设置了从半年到两年长短不同的候补期且候补期一般不能缩短,故而1949年中共党员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一个新情况,即“候补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特别是“在新发展地区,某些工作单位或生产单位全系候补党员”[15]。针对候补党员的组织生活问题,中央要求在上级党委无法委派支书时,“则由候补党员推选临时支委,组织临时支部”,临时支部担负提出发展党员对象之责,除无权征收党员外,其他一切按党章规定执行支部任务[16]。

实际上,由候补党员组织临时支部,主要是考虑到“吸收新党员之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立即建立过好组织生活,并立即给予初步教育”[17]。特别是在1951年全面整党运动的大背景下,要“建立起党内外的民主生活”,其组织上的基本依托便是支部。在候补党员数量庞大、组织生活成为急需而正式支部成立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势下,临时支部无疑是最为合适的组织形式。与革命斗争时期相比,此一时期临时支部的主要任务不在于进行“组织扩张”,也无须面对战争时期血与火的“斗争考验”,它们大多经过“边整边建”后被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合乎中央要求的正式支部。

与1951-1954年的整党运动不同,1969-1971年整党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历史时期展开的。在这场运动中,“每一个支部,都是要重新在群众里头进行整顿”[18],即所谓“开门整党”。而实行“开门整党”,通常首先要组织临时党支部,随后通过吸收党外群众参加,再经过“斗私批修”“群众评定”“建立正式支部”“吐故纳新”等阶段,最终重建党的基层组织。尽管此次整党运动因指导思想错误,最终使党的纯洁性建设遭受重大损失,但在落实中央“依靠支部进行建党工作”这一指示精神上仍是一以贯之的。

从历史效用来看,进入和平时期的“临时支部”尽管仍有一定的过渡型组织特征,但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党的基层组织整顿而非组织扩张。它为数量庞大的新党员(候补党员)及时提供了“活跃的组织生活”,进而实现了组织的“巩固调整”。与正式支部相比,此一时期的临时支部以其灵活性满足了运动式整党所带来的组织环境变化与组织结构变动,并在客观上承接了更多对党员(候补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监督等常规性功能,为纯洁并扩大党的组织和队伍,推动和平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正常化,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同时,两次“整党”运动中的临时支部也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整顿提供了组织生活的过渡期与组织巩固的调整期。

2.政治动员:“工作队”中的嵌入型临时支部

派驻工作队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初即已开始探索的一种旨在推进中心工作、强化政策落实的补充性工作机制[19]。它源于共产国际特派员制度,在苏区时期即以“特派员”“工作团”“突击队”等多种形式得以广泛应用,以应对非常规的战争动员形势。作为一种工作推进机制,它通常是“为着完成一定的紧急任务,或者为了克服某一部分工作的落后”[20];而中央为加强组织领导与强化组织保障,以锤炼“群众化、实际化、组织化、纪律化”的苏维埃工作作风,在工作团和突击队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则是较为常见的做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农村管理实践中引入的“农村工作队”,可谓全面继承并推广了苏区时期的做法。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特定时期中心任务,分别派出各类农村工作队,诸如建国初期的土改、清匪、反霸、镇反工作队,合作社及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建社工作队”,“文革”前期的“四清工作队”,“文革”中的“学大寨工作队”,等等。其中,仅土改时期全国每年经集中训练并派驻农村的工作队就达30万人以上。这些“工作队”沿袭革命时期“工作团”的做法,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工作组长担任领导,负责全体工作队员的管理与政治学习,旨在为各项特定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从历史效用来看,作为一种超越官僚层级体制的非常规组织,工作队(团)本身即以任务的承担和解决为本位,具有明显的“突击”和“野战”性质[21],故而“嵌入”其中的临时支部(嵌入型组织)往往承担着明显的政治动员功能。与此同时,由于工作队(团)又是“各级党、政、军、民的联合代表机关”[22],其成员大多来自不同部门或行业,尤其是脱产干部与知识分子两类队员,无论在家庭背景、文化程度,还是思想观念、行事风格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23]。因此,在工作队(团)中成立临时支部,实际上是执政党以“政治嵌入”的方式来克服工作队(团)成员内部异质性的有效举措。正是这种政治性制度“嵌入”,促使组织内部相关行动者受到必要制约,进而打破部门或行业局限,实现组织决策权力的结构重塑与合理分配,从而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强化组织动员。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临时支部:政治领导、教育监督与动员整合

1.政治领导:人大会议期间的整合型临时支部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极大推动了地方人大组织体系的变革。在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通过建立受同级党委领导的临时党组织,党委实现了对会议过程的领导。其具体方式是以各参会代表团中的党员为基础,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各代表团团长兼任支部书记。在人大会议正式召开前,通常会临时召开党员代表会议,以统一党员思想[24]。

对此,2003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曾明确指出,“过去……当在人大工作中遇到一些重大问题,需要在党内统一认识时,往往无法在党内通过充分发扬民主,来达到统一认识的目的”,“建立临时党的组织,就是为了在遇到这样一些重大问题时,可以在党内充分讨论,以便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目的”[25]。应该说,这是迄今为止对人大会议期间设立临时支部最为清晰透彻的说明。2005年5月13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将在人大常委会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做法予以制度化,从而使之成为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的一种常态化制度设置。

从历史效用来看,人大会议期间的临时支部,其主要功能在于以党的内部基层组织重构的方式实现党对人大的政治领导,进而从基层组织机制上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与正式支部相比,它之所以能有效“统一认识”并实现“政治领导”,恰在于这一制度设置能够灵活变更党员原有组织归属,通过党员组织关系“临时转移”的方式,打破原来由各类正式支部支撑的党的基层组织内部架构,实现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会议机构的内部整合与结构重塑。由此可见,人大会议期间的临时支部具有显著的整合型组织特征。

2.组织监管:出国(境)团组与审查组(审计组)中的嵌入型临时支部

出国(境)团组中临时党支部的设立,是党在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和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强化组织监督的重要举措。早在1984年10月,党中央即发出《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在整党中整顿出国团组不正之风的通知》,历数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出国团组中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26]。1986年1月,中办发〔1986〕3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在审批和组织出国团组时,必须按党性原则办事。随后,各地各部门为落实中办发〔1986〕3号文件精神,陆续发文要求出国团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将建立临时党组织,对出国人员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等有关方面的教育作为组团单位的职责之一。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正式“入世”,国际交往不断增多,党员干部跨国(境)流动日趋频繁。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对出国(境)团组的统一管理显得更为紧迫。2004年12月,中纪委等八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问题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临时出国(境)的团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27]。在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主要在于规范此一期间党员干部的行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十八大以来,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纪检机关在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从根本上是为了应对执纪审查人员长期远离所在党组织而容易形成监督空白这一现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基层党组织管理办法》要求“案件调查组临时党组织与案件调查组同时成立”,强调“审查工作开展到哪儿,党组织就要建在哪儿,管理监督就要跟在哪儿”[28]。有关这一点,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更是明确宣示,设立临时党支部,就是要“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此外,对审查初期执迷不悟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还可“为其过组织生活”,从而促使审查对象“思想转变、幡然醒悟,主动交代问题”[29]。由此,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经由“临时党支部”得以充分体现。与此同时,中共审计署党组也出台了《关于在审计组设立临时党组织的意见》等,要求审计项目执行时间在1个月以上、正式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审计组,应设立临时党支部。此后,审计署先后在1500多个境内外审计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在中央的指导和带动下,各地方陆续制定有关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审计现场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从历史效用来看,该类临时支部与工作队中的临时支部极为相似,都是依托某类任务型组织而设立。不同的是,同样作为一种嵌入型组织,该类临时支部主要是为了适应党员“走出去”的客观情势而出现的,它在功能上并非着眼于政治动员,其工作重心除常规性政治领导外,更多关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廉政监督,以消除因党员一段时期内“逸出”原有基层组织而出现的监管空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该类临时支部恰是凭借其设置的灵活性极大拓展了组织覆盖的边界,从而实现了对正式支部的功能补足。

3.教育监督:流动党员中的整合型临时支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人才流动日益增多,进而使流动党员的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994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随后,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党支部,成为对这一群体进行动态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30]。由此,流动党员临时支部成为新时期实现党员动态管理监督、加强党员政治教育的有力举措和常态机制。

从历史效用来看,相较于依托各类任务型组织而成立的嵌入型临时支部,流动党员临时支部属于较为典型的整合型组织。只是,这种经由“临时支部”这一组织形态“建构”起来的群体自始便相对缺乏内在凝聚力,加之流动党员群体在构成上的异质性与诉求上的多元性,使得该类临时支部近乎一种“硬性整合”机制。进而言之,由于以人心凝聚为目的、以方式改进为前提、以利益协调为基础的“柔性整合”机制缺位,以致该类临时支部建设至今仍需直面“去向难掌握”“活动难开展”“管理难落实”“身份难确认”“作用难发挥”等一系列观念、技术与方法层面的实践难题。作为新时期针对流动党员群体的一种动态管理与整合机制,未来的流动党员临时支部实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观念更新、模式探索、技术创新、平台创设方面系统谋划,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以期使其真正承担起对流动党员的政治教育与管理监督功能。

4.动员整合:“项目”中的嵌入型临时支部

伴随着我国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和项目支出为核心的公共预算体制的建立,项目制以项目的方式成为具有体制特征的治理逻辑[31]。在项目组织日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单元之一的背景下,在“项目”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也随之成为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常态化举措。

2018年,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明确规定,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如果将“项目”视为一种非常规性、非重复性的“一次性任务”,那么,常态政治背景下包括防汛抗洪、抗震救灾、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在内的“急难险阻”任务同样具有项目特征,从而构成某种“特殊项目”。作为确保特定目标达成的一种重要动员机制,临时支部在这些“特殊项目”中除政治动员这一主要功能外,通常还承担着特殊时期的部分组织扩张功能。200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指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相关规定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2020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同样延续上述做法。实践中,大量“火线入党”即与在“重大任务一线”设立的临时党支部密不可分。必须指出的是,“组织扩张”并非该类临时支部的预期功能,而仅仅是临时支部实践中的某种“未预期结果”。

从历史效用而言,“项目”中的临时支部同样是依托任务型组织而设立的嵌入型组织。与正式支部相比,它在功能上除了继续保有常规教育管理与廉政监督之内涵外,更为重要的是指向其非常规政治动员的治理功能,即经由“战斗堡垒”的构筑,“代以自上而下、政治动员的方式来调动资源、集中各方力量和注意力来完成某一特定任务”[32]。尽管“项目”中的临时支部同样存在人员构成上的异质性,但项目组织目标的共同性为临时支部实现内部整合提供了可能,故而该类临时支部在客观上成为项目组织中的重要整合机制,能够极大提升组织效率。


临时支部的多重优势:组织与政治


作为一种组织形态的中共“临时支部”,尽管迄今为止在理论上尚未获得集中关注和讨论,但它在客观上有效回应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各种特定情势下的组织与政治需求,从而成为中国共产党百年政党实践中具有独特组织优势和特定政治功能的制度形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临时支部”作为中国共产党政党体制中的一种并不“临时”的制度设置,在其百年奋斗征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制度活力并呈现出显著的比较优势。这种优势至少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以灵活设置强化组织覆盖

早在1924年6-7月间,共产国际五大在讨论各国党的布尔什维克化问题时就指出,党应该有机动灵活的策略[33]。如果说坚定的原则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战略和策略的基本原则之一,那么,中共“临时支部”实践则是这一原则的典型运用。就原则性而言,临时支部始终致力于成为“党在各种社会中的核心”[34],在组织价值与政治原则层面与正式支部无异。这就意味着它显著区别于正式支部的最主要方面,仍在于其独有的灵活性。借用海伯格等关于组织的“宫殿”与“帐篷”的说法,“正式支部”类似于“组织的宫殿”,有着“刚性化的结构”,但其“系统化的程序对于不可预测的事务的抵抗力非常微弱……在变化的环境中,人们需要的是帐篷”[35]。显然,“临时支部”在中共组织体系中充当的就是这种变化环境中的“帐篷”,而“组织的帐篷强调灵活性、创造性、即时性和主动性”,它“既不要求不同部分的活动高度协调,也不要求今天的行为遵循昨天的惯例和为明天确立规矩”[36]。事实上,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实践已然充分证明,“在不安定的局势下,帐篷可能比宫殿要好”[37]。

如果说党的正式支部是党在各社会群体中相对稳定的核心,那么各种相机而设的临时支部实际充当了不同社会群体中“流动的核心”;前者构成党的基层组织网络中的“固定节点”,后者则成为这一组织网络中的“机动节点”。临时支部在极大拓展组织覆盖面的同时,又能有效增强组织凝聚力,不仅在风云变幻的革命年代顺应了组织扩张和秘密斗争的特殊需要,而且在党全面执政后的和平建设年代继续成为中国共产党扩大组织覆盖面和提升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组织机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共“临时支部”可被视为一种将毛泽东曾经倡导的“革命精神和实际精神的统一”真正落实为有形组织形态的灵活型制度设置。

(二)以身份唤醒强化组织使命

身份意识是个体确认“自身”和“他者”并使个体成为组织成员的必要条件。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成员而言,身份意识并非自然获得,而是一个组织建构的过程,它通常建立在个体对组织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如果说身份意识是组织价值之于个体的内化,那么经由“仪式”的身份唤醒,则是对这种内化体验的重新激活。作为一种针对党员(包括“候补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身份唤醒”仪式,成立临时支部的作用就在于“将过去的信念保存下来,将群体的正常面貌保持下来”,它“是为维护这些信仰的生命力服务的”,“必须保证信仰不能从记忆中抹去,必须使集体意识最本质的要素得到复苏”[38]。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群体成员的身份意识既可因组织名称或标志等象征性元素得以唤醒,也可由于群体外成员的出现而得到强化。特别是“当个人所归属的群体被标识出来之时,也潜在地形成了一个群体的内外边界”[39],此时个体内的群体身份意识会得到凸显。“临时支部”的成立在客观上使党员在群体中成为“少数人”,进而极大激活党员的身份意识;党员身份意识的唤醒,又可以充分强化与之紧密关联的组织使命(政党使命)认同感。临时支部正是通过对唤醒情境(仪式)的建构,帮助党员树立明确的身份意识,最终实现“支部建在心上”。倘若将支部的成立视为一种政治生活经验的“事实性刻写”,那么,“正式支部”的常规运作显然是对政治生活经验的一种“常态刻写”,而“临时支部”的设立则是对政治生活经验的“偶态刻写”,它能将“一些非常规性的经验”刻入政治记忆[40]。正是因其“非常规性”,“临时支部”作为具有资源动员性质的制度设置,在党员经由“身份唤醒”以强化组织使命方面较之“正式支部”呈现出独特的政治与组织优势。

(三)以机制嵌入强化组织调控

一是组织行动中的动员机制。临时支部作为一种非常规组织形态,在资源获取与动员方面呈现出异于常规组织的特点与优势。在资源获取方面,临时支部大都能在相对较短时间内以最为迅速的方式集结各项资源,包括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政党象征符号、身份符号和仪式符号为载体的符号资源,以组织身份同一性为主要特征的人力资源,以组织(或个体)认可或信任为纽带的情感资源,以及由组织提供保障的物质资源等。在资源动员方面,由于临时支部本身是一种拥有充分主动性的组织形式,其行动方式通常“是受到政治力量保护的,完全具有‘特事特办’的色彩”[41]。因此它可以将常规组织(正式支部)中处于“休眠状态”的符号资源瞬间重新激活,为组织动员积蓄能量。更为重要的是,从权力运作的视角来看,如果说“正式支部”的权力运作主要是常规化的基础性权力,但在程序与功能高度常规化的结构中,基础性权力往往面临弱化的危险;那么,临时支部中的权力运作通常具有(暂时)打断或叫停“各就其位、按部就班的常规运作过程”[42]的意味,从而获得异于常规的资源动员能力。

二是组织扩张中的过渡机制。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发展中,由于经历一个“斗争和考察期”对于检验党员的革命坚定性至关重要,因而“经过临时阶段”是成立党的正式组织的普遍必要阶段。无论是中共四大后开始大量出现的以组织扩张为导向的临时支部,还是新中国成立前后为解决候补党员组织生活问题而设立的临时支部,其最终导向仍是成立正式支部。换言之,在处于快速扩张期的中共基层组织体系中,临时支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导向“正式支部”的过渡机制而存在。在应对特定情势下组织环境的不确定性方面,这一过渡机制具有独特优势,即从设立条件和程序来看,临时支部较之正式支部门槛更低,尤其在革命斗争时期,一些秘密临时支部更是以务实为要,设立与撤销程序也极度简化,往往“因任务的出现而设立,又因任务的完成而解散”[43]。由此可见,临时支部作为一种“组织的帐篷”,不仅本身具有组织过渡的灵活性,而且这种“组织的帐篷”一俟时机成熟且条件具备,即可转化为“组织的宫殿”——正式支部,从而使得党的基础组织可以及时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相机切换。

三是组织决策中的补足机制。在党的基层组织网络中,在“固定节点”(正式支部)无法覆盖的区域,临时支部往往呈现出一种如水随形的灵活特性,其相对于正式支部的“补足性”显而易见。从组织决策的角度而言,正式支部作为依靠理性原则设立并运作的基础性组织,可能不足以应对组织环境中的多重不确定性;而作为“正式支部”的“补足性”组织形态,临时支部在“本质上具有最弱的组织惯性”[44],在实际运作中它通常是以临时策略和经验性决策部分替代理性决策,以便对变化的组织环境做出快速响应,使其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中成为相对独立于正式支部的一种组织决策的补足机制。

(四)以结构重塑强化组织整合

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临时支部”可被看作是一个“临时性”的“想象的共同体”。如果说党的正式支部大多是依托一个功能单位或组织的成员而设立,且组织成立前成员之间通常因具有同一“单位(组织)身份”而相互熟悉,那么,临时支部的设立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依托某一功能单位或组织。在临时支部成立前,其准成员或尚未归属于任何支部而处于“游离”状态、或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某项任务暂时离开原支部而处于“分化”状态;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相对较为陌生,成员之间的“异质性”亦较为明显。即便依托某一功能单位或组织而成立,其成员之间也往往因其“临时性”而缺少长远的交往预期。因此,尽管在社会学意义上党的支部(无论正式抑或临时支部)均属于因共同信仰而联系在一起的“同质性群体”,但临时支部内部相较于正式支部存在的较多“异质性”仍是客观事实。

一般而言,群体中的异质性通常会导致群体内聚力下降而不利于组织整合。要真正提升政党组织整合的效度,就必须创造某种机制以有效克服党员在某些特定情势下的“游离”或“分化”状态。显然,临时支部正是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设置。一方面,临时支部的设立为特定情势下处于“游离”或“分化”状态下的党员提供了一种具有“科层制”特征的内部组织结构[45]。这种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组织原则的基础组织结构,经由强调“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可以实现对临时性群体的内部组织结构重塑,从而极大提升组织决策效率与组织执行力。与此同时,临时支部面临的“环境和任务是变动着的,组织成员是流动的,组织角色是相互转换的,这就为组织权力结构的开放、流动和互动提出了客观要求”[46]。于是,在变动的环境中,它总是“努力营造一种合理的‘远离平衡态’的结构”,这一结构“既是其动态能力的源泉,又是其动态能力的展现”[47]。另一方面,在中共基层组织体系的整体格局中,如果说正式支部为“常规状态”下的党员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组织归属和基础结构,那么临时支部则为“异动状态”下的党员准备了更为灵活的团结机制和组织结构。前者构成基层组织体系中的常态结构,而后者则构成这一体系中的非常态结构,二者相互补足、扬长避短,从而确保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整体结构更趋动态稳定与功能自足。


余论:临时支部的“变”与“不变”


回望党的临时支部百年实践历程不难发现,相较于正式支部这一“宫殿式组织”,临时支部作为一种“帐篷式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组织优势和特定政治功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早期以组织扩张为目标的过渡型临时支部,到革命斗争年代经受严峻考验的任务型临时支部;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处于巩固调整中的过渡型临时支部,到担负非常规动员的各种嵌入型临时支部;从改革开放时期人大会议期间以政治领导和统一认识为主的整合型临时支部,到各类团组中以教育管理和组织监督为主的嵌入型临时支部;从新时期流动党员中以政治教育与管理监督为主的整合型临时支部,到各类“项目”中以政治动员、教育管理和廉政监督为主的嵌入型临时支部,等等。尽管各个时期的临时支部在实际上都是一个集“政治领导”“组织过渡”“教育管理”“动员监督”等诸多职能于一体的“临时结构”,但随着不同时期党的战略与组织目标的更替与转换,作为一种制度设置的临时支部一直处于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中,它始终在变与不变之间寻求平衡,也塑造自身。

以不变而言,作为党的基本组织的特殊存在形态,无论何时何地,临时支部始终“是党的最下层组织基础,是党与群众的连环”[48],更是“党在各种社会中之核心”[49],其政治属性和功能始终一以贯之。而以变者而言,如果说革命战争年代临时支部主要以组织扩张与政治斗争为使命;那么,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它开始担负起更多原属于正式支部的常规管理职能,进而以提供组织生活和进行政治动员为主。及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伴随着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推进,临时支部日益演化为各种特定情势下拓展并延伸政治领导、教育管理、组织监督与动员整合诸多功能的组织形态,从而使其成为常态政治时期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中不可或缺而又无可替代的动态组织机制。

 注释

[1][2]《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9页、第123页。

[3]彭东明:《井冈元勋——宛希先》,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262页。

[4]陈之迈:《中国政府》,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74页。

[5]《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10),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949页。

[6][33]贝拉·库恩编:《共产国际文件汇编》(第2册),北京,三联书店,1965年,第29页、第141页。

[7]《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424页。

[8][34][49]赵世炎:《赵世炎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65页、第567页、第566页。

[9]《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六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94页。

[10]《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四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723页。

[11]《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五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667~668页。

[12]刘功成、王彦静:《20世纪大连工人运动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31~333页。

[13]《广州红色史迹寻踪》,广州,广州出版社,2005年,第162~163页。

[1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42页。

[15][16]《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文献选编(下)(1949.10-1966.5)》(第九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15~16页、第16页。

[17]《中共沈丘县历史》(第1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468~469页。

[18]《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6册),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337页。

[19]庞振宇:《苏区时期的工作队制度及其实践》,《党的文献》,2021年第2期。

[20][48]《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98页、第50页。

[21][22]《山东党的革命历史文献选编:1920-1949》(第9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37页、第137页。

[23]李里峰:《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25页。

[24]何俊志:《从苏维埃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北京,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07~209页。

[25]吴邦国:《吴邦国论人大工作》(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3~34、35页。

[26]李庚辰:《中国共产党百科全书》(第7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912页。

[2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法规》,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第209页。

[28]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https://www.ccdi.gov.cn/toutiao/201705/t20170527_125655.html。

[29]《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北京,新华出版社,2018年,第578页。

[30]《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690页。

[31]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32]周雪光:《运动型治理机制: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再思考》,《开放时代》,2012年第9期。

[35][36][37][44][美]W·理查德·斯科特等:《组织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26页、第226~227页、第226页、第228页。

[38][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91~495页。

[39]章志光:《社会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88页。

[40]王海洲:《政治仪式:权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政治文化分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62~264页。

[41]张康之、李圣鑫:《论任务型组织及其主动性》,《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42]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125页。

[43]张康之、李圣鑫:《任务型组织及其研究的现实意义》,《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45]张富田等:《党的地方领导制度改革研究》,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5年,第230页。

[46]张康之、周雪梅:《常规组织与任务型组织的权力关系比较》,《东南学术》,2007年第5期。

[47]张康之、程丹:《任务型组织的动态能力建构》,《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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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群众路线的实现形式与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XSP21YBZ140)。


 作者简介 

徐卫华,株洲行政学院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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