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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中心的历史使命与发展现状

NQI Sir 质量基础设施 2023-10-08


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我国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技术进步、地方经济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天,NQI Sir就带大家一起了解国家质检中心的历史使命与发展现状!



01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逐年提高。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商品供应日渐丰富,市场日趋繁荣。

但随之而来的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重视和人们的关注,产品质量问题开始凸显,假冒伪劣产品也充斥着我国市场。

在此背景下,为规范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着手建立国家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和检验检测质量仲裁。
1988年《标准化法》第十九条、1989年《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均提出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关产品领域的国家监督检验机构。国家质检中心由此诞生。


02发展历程




起步阶段(1985年-2000年)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加大,国家级检测技术机构建设严重滞后,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志任国家经委副主任时批示“在全国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质检技术机构,支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切实提升全国产品质量水平”。根据总体规划设计,原国家标准局(后来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分别于1985年、1988年、1991年分三批规划建设了229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第一批112家,名称为“国家XXXX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建立之初,是按照计划性质“布点规划”,从国务院有关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行业排头兵地位的科研院所中,相对独立出一部分场地、设备和人员,国家投资50万元开办费,行业主管部门和承建单位自筹大部分资金。到1999年,建成国家质检中心232家(超计划3家),其中,属于质监系统(现市场监管系统,下同)的只有28家。同年,国家质检中心进行了第一次集中更名,去掉了名称中的“测试”二字。这一时期的国家质检中心绝大多数设立在具有行业领头羊地位的科研院所内。




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2018年)
国家质检中心在这一阶段的发展基本伴随了原国家质检总局的“一生”。

2000年前后,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向科技司下达指示,要求其从质监系统规划发展的角度出发,研究系统内质检机构承担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的问题。这一战略指示,为系统内质检机构建设具有地方经济特色并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国家质检中心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也吹响了地方质检院所向国家质检中心发起冲锋的号角。

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国家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这一时期,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与高水平质检技术机构建设的矛盾突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情况,建设力度空前加大。原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家质检中心主动进行规划布局,加大批筹建设力度。


与此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中心的职能逐渐由最初监督检验的单一职能转变为监督检验与社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综合职能,承担大量的监督检验、科研开发、标准制修订、人才培养以及社会公共检测等服务。

从2001年4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到2018年4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撤销,这一时期国家质检中心数量由1999年的232家增长到了773家(国家质检中心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为785号,中间有空号)。

其中,系统内的国家质检中心由不到30家增加到406家(原质检总局在系统内规划和批准筹建了570多家国家质检中心,还有150多家未完成资质认定)。

同时期,国家认监委批准的非质监系统(各行业技术机构)国家质检中心137家(目前,非质监系统国家质检中心总数是367家)。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对我国市场监管体系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改革”和“高质量”也成为了这一时期国家质检中心发展的主旋律。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原国家质检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同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赋予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延续过去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职责,国家质检中心的主管部门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变更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从数量上看,国家质检中心由2018年年末的791家,增长到2021年年末的869家,我国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也由重视“数”的发展,转变为重视“质”的发展。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这一时期,无论是经济形势还是检验检测市场发展,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我国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趋紧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逐渐深入进入中国市场,增加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产品标准。

国家连续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政策,要求建设高水平的国家质检中心。

为顺应时代发展,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 号,下称“16号文件”),对国家质检中心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具体就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提出八条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必要性,二是明确国家质检中心功能定位,三是优化国家质检中心规划布局,四是严格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标准,五是规范国家质检中心行为,六是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监督管理,七是完善国家质检中心退出机制,八是提升国家质检中心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基于上述一系列政策,NQI Sir梳理出了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三项改革举措:

1.明确建立“退出机制”

这一时期多项政策都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国家质检中心退出机制。

过去几十年间,由于历史原因,国家质检中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供给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16号文件出台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3034家次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中,有216家次机构考核不合格。通过制定退出机制,国家显然已下定决心对国家质检中心进行严管整顿。

2.主管机构职能合并

2018年以前,系统外国家质检中心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系统内国家质检中心则由原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负责。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同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发布,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原有国家认监委的相关业务职能由认证监督管理司、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两个司局承担。

因此,2018年以后,系统外国家质检中心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负责,系统内市场监管总局由科技和财务司负责。

2022以来,主管机构职能再次合并,系统内外所有国家质检中心,统一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负责。

3.名称去掉“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16号文件指出“国家质检中心的活动本身不具有行政监督职能”,因此国家质检中心按要求进行更名,名称由原“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统一调整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简称不变,仍为“国家质检中心”,以此达到维护公平竞争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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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认监委、新网咨询、湖南日报等整理

编辑:质量基础设施公众号(范蔚琳、王瑞琪)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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