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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公摊?房价要涨?住宅拟按套内面积交易,网友炸锅了

佛山乐居 2021-07-01

佛山乐居综合整理


重磅新规或来袭!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引起关注。



先看看《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里都有哪些亮点:



  • 2.3.2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

  • 2.4.6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 4.2.4 公共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每个居住单元应至少有1处公共出入口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 公共出入口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20m;

  • 出入口平台上方应设置雨篷;

  •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且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10m;


  • 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 5.1.2 住宅建筑结构必须进行抗震设计,且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住宅建筑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 7.5.1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

  •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1台;

  • 新建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01

住宅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不同于「精装房」)。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早在此前,新华社曾报道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Q:

什么是套内使用面积?

A:

套内面积全名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即,房屋真正的使用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减去室内的墙体和阳台的面积,也就是说,把房子里房间的面积加起来的面积。


Q:

什么是公摊面积?

A:

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来个图更直观感受下:


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他们建议,从制度上堵住现行法规漏洞,考虑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


网友热议


而此次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的强大关注,实时登上微博热搜前十!




炸锅!引爆网友们的全网热议:


@逆风:总体感觉还是个好事儿,可能会更规范些,漏洞少些


@阿詹:按建面算,单价低,按套内,单价高。。无论按那个算,总价就是这个。。


@机智的小明:政策一改,更像是虚拟了价格上涨,本来得房率八成左右的房子,按套内面积一计算,统计数据直接上涨20%


@红牛:原来建面100方,单价2万,总价200万,现在新盘按套内70方卖,开发商要卖3万一方才行。无形中提高了整个楼市的价格,不明真相的群众会奔走相告,房价爆涨50%


@M先生:17年前顺德还是按套内面积算单价,但现在都变成建筑面积算,要是当前的建筑面积单价换算成套内面积计价,那就厉害了,总价没变,但单价看起来吓人,特别是哪些公摊面积超多,实用性差的户型。全装修交付,才是这拟新规的真正关注点吧


@顺德按套内面积算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房价和其它地方有差异。这个本质上和房价无任何关系,地价拍卖方式的和地方土地财政本质决定房价方向,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入为房价上涨提供动力。


@煎炒:本来就是的,你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是套内的。只是销售跟你说的是建筑面积。


@温斯顿:按套内还是实在点

乐居网友热议


@宝哥-五月:对于已经买楼的人群,将来出售房屋到底是按什么面积?什么价格去出售呢?


@李祖敏:套内面积是可以测量的,但建筑面积则做不到,开商说多少就是多少。就算单价涨了,和之前的总价持平,起码也是明明白白的消费。


@X_h:按照套内面积计算,那相对购买者是福利,可是这样的房价会不会攀升?这是相辅相成的,社会需要发展,开发商要赚钱,老百姓要生存,那么必然存在着“斗争”,怎么样处理好各种矛盾,或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政策的落实和效果是关系民生,社会安稳。


@群:很赞成这个新规,这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希望能快点落实!然而物管费也理应按套内面积来收取管理费!


@JasonWu:重在实施,落地再说!


@宛如:这才是对的,起码清楚明白房子到底多大。现在分摊公用面积,一套名义上120方的房子可能比89方的还要小,乱得混扰视听。用实际面积的话,不同的房子才能比较真正的大小。相应的装修款和物管费也该按实质的面积来收取。


我一套写着89方的房子,以前按套内面积算,加上两个大阳台十几平方,实际可使用面积达到一百方多点,我朋友新买的120房子,减去分摊的二十几平方,加上很小的阳台,还没有我家89方的大。

摘取自佛山发布留言评论


业内观点

中原张大伟:

套内计价政策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是否套内计价政策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此外,张大伟提出了他的五点看法,指出该意见稿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起码5年内落地的可能性非常小。同时,他也表示,从套内计算价格看,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1、这只是一个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也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


2、从政策内容看,包括了住宅、商业、工程建设等方方面面,包括全装修交付等等政策,这些政策起码5年内落地可能性非常小。


3、套内面积计价影响最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4、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出台套内计价模式,需要考虑之前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的政策。


5、从未来趋势看,国内有很多独有、少有的房地产交易现象,比如公摊计价、期房销售、二手房双边代理,这些都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有改变的可能性。

(来源:大伟看楼市)


值得注意的是,

《规范》中还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02新建住宅应全装修交付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不同于「精 装房」)。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2.3.2)


03四层以上应安装电梯


由原七层及以上或超过16m设置电梯进行调整,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或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新建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7.5.1)


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为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7.5.1)


04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

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以下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地下室防水不低于结构设计工作年限。(2.2.1)



对此,您怎么看?


《规范》目前在征求意见中,意见可反馈至:


1、电子邮箱:chxgf@ccsn.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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