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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葆嘉 丨当代语言学理论的追溯


语言学研究


当代语言学理论的追溯

文 / 李葆嘉 

摘要

纵观西方语义学史,其研究旨趣可概括为历史取向、心理取向和语境取向,即19世纪的西方语义学已先后与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交叉。如今奉为当代语言学的一些“新理论”—心理性、主观性、社会性、形式和功能、静态和动态、语境和情境、隐喻和转喻、意义域或原型理论等,皆植根于往昔论著之中。20世纪的三种形式主义思潮,导致西方人本语言观形成三道裂隙,从20世纪60年代始,当代西方语言研究中才出现了向传统人本语言观的回归。基于德、法、英、俄诸语数十种早期语言学原著,可以追溯这些“新理论”的渊源,以推进语言学思想史研究。

关键词

西方语义学;三种取向;理论建树;当代理论;回归

作者简介

李葆嘉,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员。


目录

一 语言与心理:语言研究的心理转向

二 语言主观性:语言的本质所在

三 静态和动态:来自社会学的概念

四 语境和情境:语言交流理解和话语行为功能

五 隐喻和转喻:人类的普遍心智能力

六 意义域理论:范畴原型理论的来源

七 当代语言学与传统人本语言观的衔接



20世纪下半叶,英美语言学家常提出一些“新理论”,后传入汉语学术界。汉语学术界因未谙于真实西方语言学史(尤其19世纪语义学史),而信以为原创(多为发展)。近年来,我们研究16—18世纪比较语言学史,并且翻译聂利奇(B. Nerlich)的《欧洲语义学理论》(Semantic Theories in Europe, 1992)、吉拉兹(D. Geeraerts)的《词汇语义学理论》(Theories of Lexical Semantics,2010),大开眼界。遂基于德法英俄诸语数十种原著(1825—1940),查考当代西方语言学若干新理论的渊源。原稿外语引文皆先录原文、再作译述,以表非凿空之论。现发稿由于篇幅所限,遂将外语原文删除。

西方近现代语言学研究植根于文艺复兴运动。这一运动兴起于意大利、法兰西,从南向北延展,促使欧洲学术(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古典学、阐释学)中心北移到日耳曼语国家。从16世纪中期到18世纪中期,欧洲语言学的中心在当时的荷兰,18世纪末始转向德国和法国。19世纪的语言学研究存在两条主线:一条是历史语音比较和音变定律研究;一条是历史语义演变类型和原理规律研究。两条主线争妍斗艳,一起成就了19世纪欧洲语言学的辉煌。

作为一门分支学科,西方语义学的诞生(Reisig 1825)与德国哈雷大学的古典学、阐释学氛围有关,与传统的语源学、修辞学与词典编纂紧密联系,其成长得益于哲学(Kant 1781, Tracy 1796, Humboldt 1836)、生物学(Lamarck 1809, Darwin 1859)、心理学(Herbart 1816, Steinthal 1850, Lazarus 1851)、社会学(Comte 1842; Tarde 1880; Durkheim, 1893)、符号学(Smart 1831, Lady Welby 1883)和人类学(Malinowski 1920)等,而成熟标记是交际语义学(Wegener 1885)的形成。纵观西方语义学史(1825—1940),其旨趣可概括为三种取向:“历史(逻辑、有机体)取向”突显的是积淀下来的语言知识,“心理(认知、理解)取向”突显的是不断变化的语言认知,“语境(社会、行为)取向”突显的是交际意图的语言行为。

所谓当代语言学的一系列“新理论”—心理性(Steinthal 1855,Бодуэн 1868, Hecht 1888, Roudet 1921)、形式和功能(Bréal 1866)、主观性(Bréal 1897)、社会性(Paris 1887, Meillet 1893)、静态和动态(Бодуэн 1871, Paul 1880, Grasserie 1908, Marty 1908)、语境和情境(Stewart 1810, Smart 1831, Wegener 1885, Bréal 1888, Stout 1891, Malinowski 1920)、隐喻和转喻(Reisig 1825,Smart 1831, Darmesteter 1886, Svedelius 1891, Bréal 1897, Leumann 1927)、意义域或范畴原型理论(Whitney 1875, Stout 1891, Paulhan 1897, Erdmann 1900, Gardiner 1932)……皆植根于往昔的语义学论著之中。

一、 语言与心理:语言研究的心理转向

1816年,德国哲学家赫尔巴特(J. F. Herbart, 1776—1841)在《心理学教科书》(Lehrbuch der Psychologie)中首次将“心理学”从哲学中剥离出来,创立了侧重个体的表象心理学。1859年,德国哲学家拉扎鲁斯(M. Lazarus, 1824—1903)和斯坦塔尔(H. Steinthal, 1823—1899)创办《民族心理学及语言学杂志》(Zeitschrift für Völkerpsy-chologie und Sprachwissenschaft)。他们认为,历史的主体是大众,大众的“整体精神”通过艺术、宗教、语言、神话与风俗等表现出来,而个体意识仅是整体精神的产物。由此提出,要把语言学从逻辑学中解放出来,从心理角度来解释语言现象。

作为第一代心理语言学的创始人,斯坦塔尔在《语言科学的现状》(Der heutige Zustand der Sprachwissenschaft, 1850)中强调,语言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族。不但在研究个人言语时应依据个人心理,而且在研究民族语言时更应基于民族心理,以建立语言类型与民族思维、精神文化类型之间的联系。在《语法、逻辑和心理》(1855)中,斯坦塔尔反驳了贝克尔(K. F. Becker, 1775—1849)《语言有机体:德语语法引论》(Organism der Sprache als Einleitung zur deutschen Sprachlehre , 1827)中的观点,深入探讨了历史、心理、民族和语言的相互关系,建立了基于心理主义的语言学理论。

(一) 斯坦塔尔:区分认知的三个层面

斯坦塔尔的观点是源于赫尔巴特、洪堡特(W. von Humboldt, 1767—1835)和黑格尔(G. W. F. Hegel, 1770—1831)的感觉论哲学与语言心理学的融合物。斯坦塔尔区分了认知的三个层面:(1)感觉;(2)直觉,包含知觉和概念;(3)表象。在洪堡特之后,表象通常被视为语言的媒介。概念被定位在不同层面上,其中一个是逻辑认识论层面。概念可用词语表示,但与表象一样,概念并非词语本身。斯坦塔尔指出:

当然词语也意味别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往往远离词源义—概念。由此可见,词语并非概念,而只是意味概念……恰恰因为是词语的意味,所以并非概念的意味。概念的意义自身所蕴含的表征和意味彼此不同,不仅如此,而且意味是不出现的或潜在的。

斯坦塔尔从赫尔巴特那里引入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统觉”。据赫尔巴特的定义,统觉是一个过程。表达的集合通过这一过程同化新的语料,或者把较小的成品吸收进更大的系统。斯坦塔尔认为,尽管每个词“仅是一个单独反映的表达”,但是每个表达都可能成为统觉新事物的手段,并且使新事物通过“被统觉”或“使同化”进入表达系统。在此基础上,斯坦塔尔把词典释义的任务明确为记录民族的心理感知,把语义演变原理定义为语义变化的统觉类型。

词典的任务是通过一个词、一个观念,来展示某一民族的所有统觉。不言而喻,该意义并非原初的,但其本身首先是最初含义的统觉产物,然后才能成为创造另一概念的再度统觉手段。因此,意义的变化是根据统觉的类型来确定的。

斯坦塔尔的心理语言学思想孕育了比较语言学的青年语法学派,孕育了博杜恩的社会—心理语言学。

(二) 赫克特:心理语义学的双重目标

1888年,德国古典语文学家赫克特(M. Hecht, 1857—1947)在《希腊语语义学》中,基于心理学和语言学的交叉和互助,提出语义学的任务。

语义学是基于心理学的语言学分支,它负有双重任务:一方面描述意义的转变规律;另一方面,通过文学的整体时代以追溯个别意义的发展历程,并揭示其潜在的规律。

赫克特的心理语义学具有双重目标:第一个是语言学目标,针对与转变相关的两个意义,寻找其概念上的内在联系;第二个是心理学目标,基于心理研究,清晰地描述词语内容的历史。由此,语言学的语义研究方法,可分为词典学方法(解释随时间流逝的语义演变现象)和词源学方法(提供基于心理原理的语义演变规律),并且语义研究的心理学部分,也可以分为实证心理学和民族心理学。只有语言学和心理学共同合作,语义学才能建立起来。

(三) 罗德特:语言的两种心理联想

1921年,法国语言学家罗德特(L. Roudet, 1861—1931)在《对语义变化的心理分类》中提出两种联想:一种是基于观念的毗邻性和相似性;一种是基于表达的组合关系和联想关系。罗德特认为,人类语言与动物语言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为两点—“语言符号结构的组合性”和“语言符号的扩展性”。由此推定—“心理语言学显然必须试图解释词语是如何组合以及如何扩展的,它务必包括句子理论和语义理论”。当代心理语言学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关于句子结构的心理理论,而关于语义的心理理论仍有待深入探索。

(四)博杜恩:语言学是心理—社会科学

作为斯坦塔尔的学生,波−俄语言学家博杜恩(Бодуэн де Куртенэ, 1845—1929)在《波兰语变格中的若干类推现象》(Некоторые случаи действия аналогии в польском склоненйи, 1868)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心理类推机制对语言变化的影响,而这正是青年语法学派的两大原则之一(另一原则是语音演变规律无例外),因此有人把博杜恩称为青年语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博杜恩自己则认为,“如果在一系列问题上他的观点与青年语法学派观点吻合,那么这只能归功于他们语言观形成的共同基础,即斯坦达尔著作的影响”。

博杜恩受到斯坦达尔和赫尔巴特的影响,其理论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通过心理机制分析,对语言规则、语言功能和语言演变作出解释。博杜恩在《语言科学的任务》(О задачах языковедения, 1889)中阐述道:

由于语言的基础纯粹是心理的,即大脑中枢的,因此语言学归结于心理科学。然而,由于语言只能在社会中实现,并且由于个体心智通常只可能在与他人交往中发展,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语言学是一门心理的和社会的科学。那些认为语言是“有机体”并将语言学归属于自然科学的人是错误的。

从心理学到神经学,从社会人到生物体,博杜恩在《关于语言学和语言的若干原则性看法》(Некоторые общие зaмeчaния o языкoвeдeнии и языкe, 1871)中写道:

我对语言作出如下定义—语言是肌肉和神经的恰当行为的可听结果(语言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人体功能之一)。

在《语言科学的任务》(1889)中,博杜恩强调对生理和大脑组织的研究有利于理解语言心理活动:

生理学与微观解剖学或大脑组织学相结合,如果可以取代心理学,如果可以研究并将大脑组织系统化,如果可以展示这些组织伴随说话和语言思维的物理运动和化学变化,那么就可能帮助理解语言的精神本质。然而据我所知,迄今为止,在这方面还没有任何进展。自然科学家观察到的唯一结果是人脑中关于语言的一般定位(严格来说,只是执行语言工作的运动)。右利者大脑中的主要语言器官是左侧第三个前额沟回。无论如何,仅凭这样的揭示尚不足以用解剖学和生理学取代语言学的心理学。

在《论语言现象的心理基础》(О психических основах языковых явлений, 1903)中,博杜恩预言了神经语言学的出现:

如果不久的将来,能够发现神经元(神经细胞)的动态变化与化学变化,或与物理能量变化之间的联系—那就太好了。到那时,这两个领域的成果将会把它们连接成一个共同的科学体系。

雅柯布逊(R. Jakobson, 1896—1982)受博杜恩《病理语言学和胚胎语言学》(Из патологии и эмбриологии языка, 1885)的影响,刊行《儿童语言、失语症和一般语音法则》(Kindersprache, Aphasie und Allgemeine Lautgesetze, 1941)。卢利亚(А. Р. Лурия, 1902—1977)在《神经语言学的基本问题》(Основные проблемы нейролинrвистики, 1975)中,有三处赞扬博杜恩“对我们要探讨的问题贡献也很大”。在语言学文献中,博杜恩最早论述语言学、大脑组织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协同研究。

综上,斯坦塔尔开启了心理语言学学科,其后才形成心理语言学的第二代(Wundt 1900, Sperber 1923)、第三代(Bühler 1934, Vygotsky 1934),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第四代再到90年代的第五代认知心理语言学。当今心理语言学史并未认真梳理,甚至误以为,心理语言学是20世纪50年代才兴起的一门新学科。


、语言主观性:语言的本质所在

1897年,布雷阿尔出版《语义学探索:意义的科学》。该著作经久不衰,直至2005、2009年还在重印。第二十五章“主观性因素”(L’ élément subjectif)阐明了如何理解语言的主观性因素、主观性因素与言语的联系、主观性因素是语言中的最古老部分。布雷阿尔提出:

语言好比一场戏剧,其中的词语作为演员出场,语法排序再现了角色的运动,至少有必要通过一个专门环节来修正这一比喻:演出主办者经常干预其情节,以便融入其反响及个人感受……这种干预我建议称为语言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方面表现为:(1)通过词或短语;(2)通过语法形式;(3)通过我们语言的总体意图。

主观因素是语言中的最古老元素。布雷阿尔认为,表达愿望、发出命令、对所拥有的人或物的指称,这些都是主观因素在语言中的最初应用。主观因素不是语言的附属,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语言的本质所在。正是主观因素奠定了语言的基础,其他部分才依次添加其上。由此可见,近年来流行的新理论—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研究,可以追溯到布雷阿尔。

通常认为,英国语言学家莱昂斯(J. Lyons, 1932—2020)最早引进“主观性”,他在《指示语和主观性》(1982)一文中提出:

现代英美语言学、逻辑学和语言哲学,一直受到知性论者偏见的支配,即认为语言基本上(即使不仅仅)是表达命题式思维的工具。

他把主观性定义为“在自然语言的结构和正常运作方式中,说话行为的施事表达自己及其态度和信仰的方式”。

经查考,莱昂斯在《语义学》(1977)中三次提及布雷阿尔(Vol.1: 104, 264; Vol. 2: 620),参考文献中列有Bréal, M. 1897. Essai de Sémantique. Paris. English translation: Semantics: Studies in the Science of Meaning. London, 1900. Republished, New York: Dover, 1964。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线索证明他了解布雷阿尔的理论。莱昂斯在《语义学》中写道:

很难忽略这一结论:任何语言中的人称指示语表明(据我们所知,所有自然语言皆如此),它是无法用其他任何方法来分析的成分。一般而言,指示语对去语境化的可能性设定了限制;并且人称指示语,就像某种情态一样,把一种根深蒂固的主观性引入了自然语言的语义结构。(参见Benveniste, 1958a)

与奥斯丁和厄姆森的说法皆无关,本维尼斯特(1958a)注意到插说语和行为动词之间的平行性,而且本维尼斯特强调它们作为主观性标记(法语indicateurs de subjectivité)的非描述作用,即作为说话者在说这句话的同时评论该话语,并表达他对说话内容所持的态度。

其参考文献有:Benveniste, E. (1958a). ‘De la subjectivite dans le langage’ (from Journal de Psychologie)。但在莱昂斯《语义学引论》(Linguistic Semantics: An Introduction,1995)第十章“话语的主观性”中,不再提及本维尼斯特的《语言的主观性》。尽管如此,还是可以看出,本维尼斯特的观点来自其导师梅耶(A. Meillet, 1866—1936)的导师布雷阿尔。语言主观性理论的承传线索:布雷阿尔(1897)→本维尼斯特(1958)→莱昂斯(1977, 1995)。


三、静态和动态:来自社会学的概念

古希腊物理学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 BC 287—BC 212)奠定了“物理静力学”的基础。1687年,牛顿(I. Newton, 1643—1727)奠定了“物理动力学”的基础。1839年,法国哲学家孔德(M. A. Comte, 1798—1857)在《实证哲学教程》(Cours de philosophie positive,Vol. IV)中借鉴物理学的分类,将社会学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前者从社会事实和秩序研究社会各个部分的结构关系以及相互作用;后者从社会变迁的连续阶段和相互关系过程研究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规律。

(一) 语言的静态和语言的动态

1871年,博杜恩在《关于语言学和语言的若干原则性看法》中首次提出语言的静态(статика,即静力学)和动态(динамика,即动力学)研究。

语音学的主题是:(1)从纯粹生理的角度考虑声音,它们形成的自然条件及其发展、分类和区别……(2)语言机制中的语音作用……这种语音分析从形态学、构词学角度出发……(3)语音的产生发展及其历史……这是从历史角度分析语音。语音学的第一部分生理和第二部分形态,是考察和分析某一时刻语言状态的语音规律和存在条件(语音的静态)。第三部分是考察和分析某一时期语音的—历史法则及其演化条件(语音的动态)

通过“某一时刻”和“某一时期”分别定义了静态和动态的时间。博杜恩接着提出:

不同语言的常见语法学只关注语言史中的某个已知时刻,并试图想象其当时的状态。然而,只有全面考虑与语言完整发展有关的所有已知时刻,它们才可能真正科学化。

也就是说语法学研究也有静态(某个已知时刻)和动态(所有已知时刻)之别。

此后,博杜恩在《1876—1877学年度详细教学大纲》(Подробная программа лекций в 1876-77 уч., 1877)中对形态和句法也作了同样的区分。

语法学的两个部分,如同语音和形态的区分:1. 静态:(1)表达式、句子及句子成分的类型;(2)表达式、句子及句子成分的价值。2. 动态:表达式、句子及句子成分的起源。

在《1877—1878学年详细教学大纲》(Подробная программа лекций в 1877-78 уч. , 1879)中又提出与静态和动态对应的两种规律:语言的平衡规律和语言的历史运动规律。

在《关于语言现象的一般性结论》(Некоторые из общих положений…и исследования явлений языка, 1897)中,博杜恩进一步从哲学层面阐述二者关系。

在语言中没有静止……犹如自然界一样,语言中的一切都活跃,一切都移动,一切都变化。平静、静止、停滞—这些表面现象,只有细微变化的特殊运动状态。准切地说,语言的静态不过是其动态即运动的特定情况。

此为“静态”寓于“动态”的语言观,与此后索绪尔割裂语言的“共时”与“历时”形成明显对比。

不过,博杜恩关于语言研究静态和动态的理念,还可能受到其师施莱歇尔(A. Schleicher, 1821—1868)的影响。施莱歇尔在《欧洲语言的系统概观》(1850)中指出:

但在如今系统调研的观念中包含各种协调现象,仅仅是并存关系的现象,并不反映继承关系。因为系统(Systems)与历史(Geschichte)存在区别,后者具有对象的继承性,似乎就像通过成长平均值的方式在显示对象,而系统只需要把各种现象排列在一起,似乎就像横截面。

作为语言自然主义学说的倡导者,施莱歇尔的观点受到当时自然史研究的启迪。

这一观点还可能影响了青年语法学派的保罗(H. Paul, 1846—1921)。1880年,保罗在《语言史原理》第一章“语言发展本质概述”中区分了“历史语法”(historische grammatik)和“描写语法”(descriptive grammatik)。“历史语法从过去仅为描写的语法中浮现出来”,而“描写语法列出某一时间通常语言组合中的语法形式和关系”。保罗认为,只有历史研究才能把握语言的生命及其变化,揭示语言活动的因果关系;如果仅停留在对语言“状态”(Zustand,即静态)的描写上,那就称不上科学的研究。

(二) 动态语义学和静态语义学

1895年,杜尔凯姆继承孔德的学说,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Les règles de la méthode sociologique)中也区分了“静态社会学”和“动态社会学”,影响了当时的语言学家。1908年,法国学者格拉塞列(R. de La Grasserie, 1839—1914)在《语义学的全面探索》中提出语义学三分。

我们研究的科目明确划分为:动态语义学(sémantique dynamique)、静态语义学(sémantique statique)、比较语义学(sémantique comparée)。虽然按照逻辑顺序似乎必须先研究静态,但是我们从动态开始。其原因是,怪就怪在,动态语义学已经成为更多论著的对象,甚至目前已被视为语义学本身。追随进化论的研究,动态语义学已成为无处不在的偏爱。此外,其价值是,在此可以看到同一个词的意义在整个历史上的连续变化,从而包含了心智中所有观念的谱系。我们有必要逐一考察语义运动的方向,这一运动的延伸及所用手段。而最令人关注的章节将是语义演变因素,它们如此繁多且重要性不等,彼此交叠而形成非常复杂的心智网络。我们要将从其现象获得的这些因素汇聚一处,以揭示其历史作用。静态语义学则构成了另一个扩大的部分。

格拉塞列认为,静态语义学的研究领域更广阔,包括同音异义、同义词、一词多义和一物多名等现象。

同年,瑞士学者马蒂(A. Marty, 1847—1914)在《一般语法与哲学的研究基础》中提出语义学的二分:描写语义学(deskriptive Semasiologie)和遗传语义学(genetische Semasiologie),后者相当于历史语义学。他在第四章§18“遗传和描写问题的分离”中写道:

我们仅对语义学进一步感兴趣,我们自然而然地将其分为描写部分遗传部分,并且不需要特别说明这些原则需要适合的科学方法,将描写问题从遗传问题中分离出来,目前只连接其解决方案,以便为对方提供帮助和准备。在其他学科的分支中,描写研究和遗传研究的区分已经部分通过(我想起地质学分为地质构造学和狭义地质学,生物学分为解剖学和生理学等),并且有部分已经在实施之中。

马蒂早年在巴伐利亚王国(1871年并入德国)的维尔茨堡大学求学,1865—1866年成为德国哲学家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 1838—1917)的学生。马蒂自己说明其区分描写语义学和遗传语义学是模仿地质学和生物学的,但同时他也有可能受到保罗二分的影响。


四、语境和情境:语言交流理解和话语行为功能

(一) 词语在语境中获得意义

关于词语的理解要依据上下文或语境(context),西方学者从19世纪初就有探讨。1810年,英国学者斯图尔特(D. Stewart, 1753—1828)在《论近期语言学思潮的趋势》中,批评图克(J. H. Tooke, 1736—1812)的意义原子论。斯图尔特认为,词语在关联中才能获得意义。

我们的词语,当分别看待时,往往与组成这些词语的字母一样毫无意义,唯有从它与其他词语保有的关联或关系中才能获得意义。其中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对于具有多种通用意义的词语,在每次特定应用中,必须从其作为构成部分的整个句子中收集信息而导入其特定意义。

1831年,英国符号学家斯马特(B. H. Smart, 1786—1872)继承斯图尔特的观点,在《符意学纲要》中展开论述:

然而,无论如何,在语言的这些高级用法中……单词之间也各自存在同样的差异,并且它们通过互为条件和限制而获得含义;换而言之,在语言的这些高级用法中,与以上所论一样,组成整个表达式的各部分只是表达式的一部分,就像音节是单词的一部分一样,除了作为传递和达成整体意义的工具之外,它们并非整体意义的一部分。假定交流并未完成,而是要通过比一个句子所用的更多符号交流—假定要有许多句子,若干段落、章节和书籍—我们可以断言,在所有单词、句子,段落等都说出之前,这次交流也就没有完成, 没有哪一部分被视为各自拥有其含义,而是每个词对于其句子就像每个音节对于其词;每个句子对于其段落,就像每个词对于其句子;每个段落对于其章节就像每个句子对于其段落,等等。

一个句子的每个词语,各自分开理解的内容,并不构成整个句子的意义(即词语并非其整体意义的部件),因此,词语作为句子的部件,它们本身并不重要; 话语的句子,抽象地理解,二者都不构成整体话语的意义,因此作为话语的部件,句子本身并不重要—它们的重要性只是作为获得整体句子或整体话语含义的有用手段。直到句子或说话完成,词并未说出代表说话者想法的内容。

斯马特的意思就是,部分由总体确定,词语只有在句子中才有意义,而句子只有在段落中才有意义,而段落只有在文本中才有意义。

当代解析哲学中流行的“意义整体论”可溯源于此。美国哲学家奎因(W. van O. Quine, 1908—2000)认为:形式语言的任意符号只有一次性地作为整体,以最终确定方式的解释才有意义,而不是一次一个或几个。换而言之,单个句子(或句群)只有通过其所嵌入整体理论中的角色才能证实或证伪。此意义整体论,实际上是“全部意义一次性全部呈现的整体论”,由此导致对知识的不可知论。

虽然词语在语境中获得其具体的确切意义,但是不能否认孤立的词语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斯马特的解释是:

以这种方式,词语单独地出现,也就不再是我们知觉或概念的符号,而是(单独地)彻底地代表所谓的观念,即心智所知内容;词语共同地出现,即在句子中,它们能表示通过感觉形成的任何知觉,或由这种知觉所产生的概念,以及任何欲望、情感或激情—简而言之,任何印象的性质都会促使我们用不可分割的符号加以表示,即使能发现这样的符号—仅单独出现(我们重复一遍)。归属于这样的句子或任何句子的各个词,都不是心智被动接受观念的符号,只有抽象概念的理性意义才是通过对其被动接受观念的比较和判断而获得的。

斯马特认为,表感官感知的概念,表欲望、情感的词语都是在句中才能表示其意义,仅仅抽象概念的意义才是心智上可以单独获得的。然而,他又提出词语的知识可以不断丰富:

正是通过反复听到同一词语与其他词语出现在同一语境中,人们才终于获得了该词语的丰富知识—而这就意味着该词语出现的一些场合都被观察并比较过。简而言之,这就意味着通过使用语言的手段,我们的知识不断扩大。

既然词语负载的知识可以丰富化,而这种知识正是人们通常理解的词义,因此词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总之,词语在语境(上下文)中获得意义的理论,不能夸张化和绝对化。

(二) 词义在语境中发生变化

1880年,英国学者赛斯在《语言科学引论》中指出:

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观念与记录其词语的相对性。同一词语可能用来表示多种意思,所负荷的特定意思取决于语境。每个词语的意义能够从多方面想起,可能激发不同观念的联想,而引起意指的多样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分化成有区别的词语。因此,出现了具有方言或语言特征的不同习语,因此不可能精确地译成另一种语言。

1887年,布雷阿尔在《词语的历史》中提出,词语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是多义的,但在具体话语中却只有一个含义:

对于法语词语opération(操作),如果外科医生说出来,我们会想到患者、伤口、切割和修剪器具;假设士兵在说话,我们会想到野外的军队;要是金融家,我们知道指资本运作;要是计算师,就是加加减减的问题。每门科学、每种艺术、每个职业,都用共同语词汇作为其专业术语。

这种意义的多样性,为什么既不产生模糊也不产生混淆?这是因为该词出场时,在它之前出现并围绕它的东西已准备好,其含义通过时间和地点的描述,并视其舞台上的角色而定。

1898年,德国斯托克莱茵(J. Stöcklein, 1857—1933)在《词义的演变》中提出,词语的意义永远不是固定的。实际上,它只在用法中“固定”,并且这种固定性很容易打碎:

因此,词语并非一个不可改变、有固定边界和内容稳定的僵硬概念,它是流动的、易变的,因为它依附于相应的语境。而这就是其意义改变的原因。

斯托克莱茵描述了词义在语境中演变的三阶段:1. 最初阶段,该词在特定语境中与某一观念相联系。2. 转变阶段,通过在特定语境中的反复出现,使得新关联的观念与该词密切相关。3. 新义阶段,新的观念变成该词的主要表征,该词新义用于新的组合中。

以上讨论之后,我们寻找在特定语境中使用该词Tisch(餐桌)的解释。这种情况尤其会出现在某些联系中,例如:叫你到餐桌旁,邀请你;在餐桌边,坐下;来到餐桌旁;在餐桌上应以某种方式用餐等。在起初使用的情况下,必须通过语境将食物、进餐的概念与该词联系起来,以便人们可以理解。比如,“十二点了,到餐桌旁来(吃饭啦)!”通过这样频繁的反复使用——可以用人们进餐时的特殊工具加以很好的解释——食物的概念与该词(餐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以至于这个概念被附在该词上。即使没有任何与之联系的参考,语境也会提醒我们现实中该如何理解上述联系中的进餐一词。这些句子的关系向我们展示了该词(餐桌)向新意义的转变过程。然而,一旦在这些情况中确立了新意义,在其他情况下也以这种方式使用该词就很自然;与之联系的新概念也可以出现在别处,于是新意义就渗进了该词。

1917年,瑞典魏兰德尔(E. L. Wellander, 1884—1977)在《德语意义变化的综合研究》第一卷中认为,词语的一般意义是摆脱了特定差异和变异的抽象化和理想化意义,而特定意义则包含这些变异和偏离,特定意义依赖于语境:

在口语中,单词的含义取决于我们所用该词碰到的所有联结的总和……这些联结由构成该词义的许多要素组成,依据说话或写作语境对其激活,有时是这些要素,有时是其他要素出现在意识的前台。

如果某个词语经常反复使用,该词语出现的语境不仅激活该词语的某些特征,而且可能削弱或增强某些特征,从而致使其意义改变。

以上表明,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语义学家已知:1. 词语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是多义的,但在不同语境中却获得特定意义。2. 词语并不是一个不可改变、有固定边界和内容稳定的僵硬概念。意义在语境中发生变化。3. 词语的一般意义,是摆脱了特定差异和变异的抽象化和理想化意义,而依赖于语境的特定意义则包含变异和偏离。

(三) 语言交流和语言理解情景

1885年,德国学者魏格纳(P. Wegener, 1848—1916)在《语言生命的基本问题研究》中提出语言交流情景(situation)的四个维度:(1)即时感知;(2)原先记忆;(3)说话旨趣;(4)特定文化语境。同时提出语言理解情景的四种类型:(1)关注说者的预期;(2)说者的手势情感;(3)呈示(Exposition,相当于话题语)与陈述(Aussage,相当于说明语)的相称;(4)形式与功能的一致或不一致。单是陈述作为话语句使用时,交流情景就成为呈示。总体情景能填补话语句中的不出现成分,听话者凭借当时情景就能听懂“不完善”的话语:

魏格纳提出,语言的理解需要基于个人经验构建一些基本关系:

主语与动词、动词与宾语的连接和关系,必须首先由听话者构建,词语本身不指定它……只有当听话者具有相应知识时才能正确构建这种关系。像物主身份、疾病状态,个人的心智能力已经获得。因此,我们不是通过言语交流,而是通过经验获得真实关系的知识,从而我们能将听到的较少表达补充为完整内容。

用现在的术语来说,就是认知图式、经验框架或语义模式。基于此,对句子的理解依据语境加以推定:

因此,语言本身仅提供动作成分与动作之间关系的极少信息; 这些关系构成了动作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里,起初这些最终推定是渐渐地获得的,直到习惯性使其机械化。然后,因为机械化的一连串推论已无须跨进意识的门内,所以听话者和说话者都认为,通过推定获得的补充内容是言语中的词语自身所表达的。

词语根据整体语境被赋予意义—就语境或说话者的意图和听话者的理解负载意义。用现代术语来说,语用含义是常规意义的来源。语用优先于语义和句法,意义和语法产生于作为情境行为的交际活动。

英国沃波尔(H. R. Walpole, 1905—?)在《语义学:词语及其意义的本质》(1941)中区别了语境的三种类型:

任何语境都是它(词语)所处的域。有三种不同的语境:词语的、思想的和事物的,而每一种语境都与其他种类的语境具有联系。

在运用语言时,我们从未就正在讨论的事提供所有细节。我们的话语所能达到的充分效果,依赖于听话者的语境知识。

由此可见,19世纪的语义学家已知:语言交流情景的维度,语言理解情景的类型,语言交流和理解需要基于基本图式。

(四) 言语行为与情景的语境

20世纪20年代,英国马林诺夫斯基(B. Malinowski, 1884—1942)通过对新几内亚波利尼西亚人的调查,在《原始语言中的意义问题》(1923)、《珊瑚园及其魔力》(1935)等论著中,提出了言语行为、情景的语境,阐述了社会文化功能以及原始语义学理论。

首先话语(utterance)是人们为交际目的在情境中使用的言语行为(speech-in-action),所谓“言语行为”被理解为实现某种意图的一种人类活动,一种受社会规约支配的行为。

语言在其原始功能中被视为一种行动方式,而不是思想的对应符号。

然后试图表明这个一般性结论,使我们对语言的本质有了更明确的看法,我们将人类言语视为一种行动方式,而不是作为思想的对应。

其次,马林诺夫斯基借用了魏格纳(Wegener 1885)的“情景”概念,提出与一般语境(上下文)相区别的“情景的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可简称“情境”),论述了言语行为的特定与间接情景:

因此,在每种情况下,话语和情景都无法解脱地缠绕在一起,情景的语境对理解言辞不可或缺。正如在口语或书面语的实际情况中,一个没有语言语境的词语不过是虚构之物,什么都不代表。以至于在所说的活语言的实际情况中,话语排除了情景的语境则没有任何意义。

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必须建立一种语义学理论才能使语言研究深入下去。形式标准不能作为语法分析的基础,也不能作为词汇分类的根据。普遍性语义范畴才是“真正的范畴”,它们反映了人类对待生活的实际态度。语义分析要说明文化环境对语义情境的影响:

但是意义分析常常把我们再次引向人类文化学描写。在界定一些成分的几个意义和功能时,我们不得不作人类文化学的田野调查,以描写其风俗习惯,并说明其社会状况。

1935年,马林诺夫斯基再次强调“情景的语境”:

即使句子有时是一个自足的语言单位,但一句句子也不能视为完整的语言材料。对我们而言,真正的语言事实是情景语境中的完整话语。

既然所有的话语都是情境中的话语,语言学就不应该研究孤立的句子,而应该研究情境中的话语功能。20世纪30年代,马林诺夫斯基接受了社会心理学的观点,认为任何人都逐渐受到社会经历的改造。由此提出,他的文化理论就是把杜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改造成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

20世纪上半叶,除了马林诺夫斯基的“社会文化功能”,布拉格学派的马泰休斯(Mathesius 1923)提出言语的交际、情感二功能说,其盟友比勒(Bühler 1934)则提出言语的描述、情感、意欲三功能说。从布雷阿尔的人本语言观和心智功能语言观,到马林诺夫斯基的社会文化功能,经过弗斯(J. R. Firth, 1890—1960)的功能—结构语言学,再发展为韩礼德(M. A. K. Halliday, 1925—2018)的系统功能语言学。


五、隐喻和转喻:人类的普遍心智能力

(一) 莱斯格:比喻是词义变化的途径

1825年,语义学的创立者、德国古典学家莱斯格(C. K. Reisig, 1792—1829)首先提出修辞手法是词语意义变化的途径,提喻、转喻、隐喻可作为语义学的研究方法:

词语中的观念发展基础是该表征共同体中的思维联想……某些观念的联想是人类表征中最常用的,其中一些表达方式被称为专门的修辞,然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喻、转喻、隐喻也适合于意义理论研究。如果这些所谓修辞手法关注的是一些审美事物,它们肯定属于修辞学,即使是个人使用。但是,如果在某种特定语言、特定民族中,基于这些修辞手法已经形成惯例,那么这些修辞手段就属于语义研究范围。

在§172-173中,莱斯格举例分析了最常用的三种修辞手法在语言运用中引起的语义变化。第一种提喻,从整体中的部分语义出发,或者反过来,从某个特定部分的语义中引发整体的观念。第二种转喻,或者用表原因的词语来表结果,或者用表结果的词语来表原因。通过这种特定的转换能形成转喻,而且还对语义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三种隐喻,它为思维的转化提供了基础,一种是通过基于外在事物观念形成的词语来表达,使所描述的事物生动形象;另一种是无法通过外在事物的词语来表达,必须借用其他事物的词语以呈现该事物的形象。

(二) 斯马特:转喻是语言的初始本质

1831年,英国斯马特在《符意学纲要》中指出各种转喻和修辞手段在语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演说者采用的权宜之计,即构成话语的各种转喻和修辞方式,很容易被视为花言巧语的手段,而不愿显露其真实情感……实际上,这些权宜之计是语言初始结构的基本部分,尽管有时可能被用于虚假意图,但在大部分场合,它们在真实的有效交流中不可或缺。只有通过这些权宜之计,心智才能显露其为心智—语言就是由这些构成的:此处不存在诸如思想那样明确而直接的意象之类的东西。

它们(比喻)是语言的初始本质,并且如今的平常话语正是从其最初引发。所有的词语本来都是转喻;换而言之,转化式表达(这样的转喻义)从其最初的意图,再延伸到其他目的。

(三) 达梅斯泰特尔:比喻的辐射和串联

法国达梅斯泰特尔(A. Darmesteter, 1846—1888)在《作为观念符号的词语的生命》(英文版1886,法文版1887)中论证了隐喻和转喻是语义变化的最重要过程,进一步提出语义变化过程的“辐射”和“串联”类型。

首先,语义变化有简单、有复杂,但在语言中更多的是复杂变化:

我们已经研究了词语意义转变的最简单形式。但是这种简单形式在语言中很少找到:在最通常的情况下,它会让位于必须分析的更复杂形式。它们回落到底部的两种类型,即最经常容易混淆和令人迷惑的辐射和串联。

当一个对象将其名称赋予一系列其他对象时就会发生辐射,这是由于此类对象存在共有的相同特性。名称从原初对象辐射到所有其他对象。

串联中,该词语传给第二个对象时遗忘了其原始义;然后,伴随着新角色的含义被遗忘,该名称又从第二个对象转向第三个对象,依次类推。

莱考夫(G. Lakoff)的《女人、火与危险事物》第六章讨论了辐射状范畴。其中,第二个范畴化原则是链锁性,即复杂范畴表现为链锁结构:中心成员与其他成员关联,而其他成员又与别的成员关联,由此延续不断。例如,女人与太阳关联,太阳与日炙关联,日炙又与毛毛虫关联。通过这种关联,毛毛虫便与女人属于同一范畴。很显然,莱考夫的链锁原则等同于达梅斯泰特尔的串联原则。换而言之,莱考夫提出的辐射和链锁,可以追溯到达梅斯泰特尔关于语义变化过程的两种类型。

(四) 斯维德琉斯:隐喻的六种类型

1890年,瑞典斯维德琉斯(C. Svedelius, 1861—1951)刊行的《语义学研究》包括两部分:意义变化的客观或外部原因;意义变化的主观或内部原因。引起意义变化的主观原因主要是隐喻:

谁以这种方式丰富了语言?通常并不知道是何人。(M. Bréal,1.c. p. 194)在初民社会中存在充满魅力的心灵,有时是凭借其社会地位或个人品质的重要人物,有时是一位诗人;在现代社会中,首先必需考虑文学、报纸和戏剧在某些主题上对人们的心智所产生的影响。(voy. M. Paris 1. c. p. 71)由于采用隐喻,每个意义的改变都有其特定来历。如果我们可以追溯到起点,也会找到协同形成的外部原因。

基于前人研究,斯维德琉斯梳理了隐喻的主要类别:(1)用来表示头部的隐喻;(2)由外部感觉促成思维活动的隐喻;(3)来自动物界的隐喻;(4)来自植物界的隐喻;(5)来自职业活动(如战争、狩猎、农业生产等)的隐喻;(6)来自海事词语的隐喻。在此过程中,他还区分了死喻和活喻。

(五) 布雷阿尔:隐喻认知的早期专论

布雷阿尔的《语义学探索》第十二章是“隐喻”(La métaphore),包括:隐喻对语言形成的价值、流行的隐喻、隐喻表达的各种来源、隐喻从一种语言传到另一语言。现将布雷阿尔的主要观点提炼出来。

1 隐喻改变了词义并创造了新的表达

隐喻改变了词语的含义,突然创造了新的表达。它诞生于瞬间一瞥两种对象或行为之间的相似性。如果某个隐喻恰到好处或诗情画意,甚至仅仅填补了词汇空缺,那么就会被采用。但是仅在产生之初才有新颖感,人类心智很快就习惯了该意象,隐喻的成功致使其变得苍白,从而蜕变成一个不比通用词语更有色彩的观念表达。

2 隐喻表现了人类的普遍心智能力

有人说,隐喻显示了人们的天赋……但是必须承认,大多数隐喻教给我们的都是已知内容。隐喻表现了人类的普遍心智能力,这在各民族之间大同小异。

3 隐喻数量的庞大超过人们的预想

我们知道古人煞费苦心地对隐喻加以分类,给其格式和类别贴上各种标签。他们不无道理地指出隐喻的数量庞大。而这个数量其实超过其想象,因为他们远未认识到这一切。

4 所有语言都可建一座隐喻博物馆

不同的民族特质可以通过一些古老的隐喻显示出来……有时,一个隐喻会向我们透露整个历史的视角……因此,所有语言都可能建立一座隐喻博物馆……许多废除的用法,却在司空见惯的表达中延续下来……语言的储备令观察者满意,满意度越高越不会去刨根问底—只有在说话时感觉到是隐喻,其价值到那时才被理解,秘密突然揭开、豁然开朗,从而我们在思想与古老语言遗产之间,建立起一种神秘的和谐。

5 隐喻词成为常用名称

(隐喻)这种意象,从一些优雅的大脑中孵化出来,通过四处传播而成为共同财富。作为一种意象最终消解而成为常用名称。日常语言的比喻与诗人的隐喻,就像日常使用产品和科学最新发明产品之间的区别一样。作家避免陈词滥调的修辞—他更喜欢创造新的表达。语言就是这样发生了变革。我们的词源学家有时会忘记这点,他们总是倾向于假定一个所谓的动词语根,好像人们的想象力绝不会将表达某个观念的词语转移到另一个观念上去。

6 来自不同感官沟通的特殊隐喻

所有语言中都有一种极其常见的特殊隐喻,它来自我们感觉器官之间的沟通。这使我们能将视觉或味觉感知的观念,传递到我们的触觉领域。我们所说的“温暖的声音”“宽广的歌声”“痛苦的责备”“黑色的烦恼”,确信每人都能理解。虽然这种转换在现代话语中大量使用和滥用,但是它从最单纯的语言萌芽中发展而来。最初的意象可能来自低沉的声音、尖锐的声音。

7 识别最古老的隐喻很难

最古老的隐喻很难识别。暗示其事物的状态早已销声匿迹,人们面对的只是一个意图已褪色的词根。这向我们解释了印度语法学家编撰词表时,为何会记录那么多的表示“思考、认识、感受”含义的词根。倘若我们有可能进一步回到人类往昔,我们可能发觉,就像我们所熟悉的语言一样,隐喻无处不在。

8 隐喻的发明、传播、借用和改编

隐喻并没有束缚在发明它们的语言中。当它们恰到好处和赏心悦目时,它们会从一方土语旅行到另一方土语,而成为人类的遗产。因此,历史学家必须在这些意象之间进行区分,一些意象非常简单,一定是在许多地方各自出现,而另一些意象曾是某种特定语言的发明,然后被传播、借用和改编……人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识别这些隐喻是否都有借出,并且由谁借进。在欧洲的古老民族中,存在一个源于特定文化统一体的隐喻共同基础。

9 隐喻的再度隐喻化使用

隐喻的法则与所有符号的法则一样。已经成为某个对象名称的隐喻,能从第二阶段开始再度隐喻化使用,依此类推。由此导致,语文学家认为现代语言比古代语言更为复杂难解。但对学习说话的儿童而言,并不存在这样的复杂性—最后的意义,即与原始义最远的,通常是儿童最先习得的。

毫无疑问,该章是一份语言隐喻研究或认知语言学的早期文献,当代隐喻认知研究的一些观点都可以追溯到此。


五、 意义域理论:范畴原型理论的来源

(一 )辉特尼:意义涵盖的是一片领域

1867年,美国学者辉特尼(W. D. Whitney, 1827—1894)在《语言与语言研究》中指出:

口语意义的这种弹性,词语含义的这种无限可压缩性和可扩展性,能够表达最大多样化的实例。

我们并非总能精确地传达我们心中所意识到的,而且我们所谓的表达,仅仅是组成词语框架排列中的一部分,而听话者能从我们的实际表达中揣测更多,而且肯定比我们表达的内容要多得多。

1875年,辉特尼在《语言的生命与成长》中进一步提出:

首先,通过观察我们的词汇所具有的各种意义,由此可以看出语言的丰富总和是多么恢弘。如果词汇中的每个词都像科学术语那样,仅限于严格相似物的清晰分类,那么有教养的说话者现在使用的词汇数量将远远达不到目的。一个词的习惯职能,所涵盖的并非某个点,而是一片领域,一片不规则的、多样化的和可变化的领域。

人们根据交际语境而重新界定词语领域,这是在语言中经常发生的无声无息的变化。

(二) 斯托特:关于通用意义的虚构

1891年,英国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斯托特(G. F. Stout, 1860—1944)受保罗(Paul 1886)所提出的“通常意义”“偶发意义”二分的启发,在《思想和语言》中发展了语义变化的语境理论。一方面,斯托特对“偶发意义”这样解释:

每个表达性符号,只有其关联系统能够融入正在建构过程中的概念整体之中,才有能力使这一系统具体化。因此,词语的意义会随其出现的语境而改变。

词语的偶发意义(在通常意义的限制内)不仅依赖于斯托特称为的“上下文”(co-text),还依赖于 “环境”(circumstances),或魏格纳所说的“情景”(situation),即偶发意义“取决于话语域”。

另一方面,斯托特则对“通用意义”提出质疑:

在某种意义上,通用意义只是一个虚构……在一个词语的全部用法中要有一个无所不在的相同的意义要素,也许就毫无必要。

“通用的”或“一般的”意义,并非一个词语本身承受的意义。它只是在不同程度的含糊和改变范围之内,限制偶发意义歧义的一个条件。

斯托特提出的通用意义是虚构的、一个词语没有无所不在的相同的意义要素,冲击了传统概念的所谓“本质”。

(三) 波朗:动态的意义和稳定的意指

1897年,法国哲学家波朗(F. Paulhan, 1856—1931)在《心理双关语》中指出:

词语本身不可能有一个确切的意义,而我们要用它说什么也必定能懂—伴随它的其他词语,一句,一章或者甚至整本书,都能从其所有可能的含义中单独地指出,在特定情况下它应属何意。

在《词语意义为何》(1928)中,波朗进一步区分了意义(sens)和意指(signification)。前者指词语的模糊、变化和复杂含义;后者指词语的普遍而抽象的核心含义。

俄罗斯心理学家维果斯基(Л. С. Выго́тский, 1896—1934)在《思维和语言》(1934)中采纳了波朗的这一思想:

正如波朗所言,词语的意义是该词在我们意识中产生的所有心理事实的集合。因此,该词的意义总是一个动态的、流动的复杂形式,其中有几个不同的可持续区域。意指只是该词在所有说话的语境中获得的意义区域之一,并且该区域是最稳定的、一致的和明确的。如你所知,不同语境中的单词很容易改变其意义。与之相反,意指是固定和不变的位点,它对一个词的意义在不同语境中的所有变化保持稳定……在词典中分离列出的单词,只有一个意指。但该意指不过是真实话语中所实现的一个效能,这种意指在意义大厦中仅为一块石头。

波朗说,词语的意义是一个复杂的可变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根据个人思想和与情境保持一致的感知不断变化。在这方面,该词的意义几乎取之不尽。单词只从短语中获得其意义,而短语只从所在段落的上下文中获得意义,段落从该书的上下文中获得意义,而该书从作者的整体作品的文本中获得意义。

以上论述表明,这些语义学家已知:1. 词语的职能涵盖的是一片不规则的、多样化的可变领域。2. 词语的意思是该词在我们意识中产生的所有心理事实的集合,它是动态的、流动的复杂形式,其中有几个不同的可持续区域。3. 词语的“意思”指词语的模糊、变化和复杂意义;“意指”指词语的普遍而抽象的核心意义。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意识到词语的意义域、稳定区域和动态区域、核心意义和模糊意义。

(四) 埃德曼:关于词义的中心和边界

1900年,德国语义学家埃德曼(K. O. Erdmann, 1858—1931)在《词语的意义》中,提出词语表征的自身意义具有易混淆的多重性观点,即“词语表征尤其具有多义性”。一词多义是词语的基本特点,但并不影响人们对词语的理解:

词语的意义既相互适应又相互界定。所用各个词语的意义依赖于整个句子的意义,这是完全正确的。反之,就句子的意义而论,则依赖于其使用的词语意义。

埃德曼区分了语言中的模糊“词语”和逻辑上的完美“概念”:

然而,无论人们秉持何种关于概念的本质、意义和起源的理论,从逻辑角度,总是要求词语必须显示毫不含混的清晰边界,要求对其范围和内容加以明确规定。但是,凭借词语并不可能容易地表明此类概念。反之,词语通常是相当笼统的表征复合体的符号,这些表征在不同程度上松散地联系在一起。

词义的边界就像被冲蚀的、模糊的、潮解的状态。而在我看来,如果不谈论一个词的范围边界,而是……讨论包含一个中心的边界区域,则词义的真相会描述得更充分。通常人们能用削尖的铅笔画一个边界截然的圆圈,形象地展示一个逻辑上完美的概念的范围,然而如果人们想通过划一道从宽到窄的条纹去描绘一个词语内容的边界,就如同一把蘸满油漆的刷子在物体表面留下的痕迹。

埃德曼分析词义的主要术语有:“不同程度的松散联系” “边界模糊” “中心”“边界区域”等。

埃德曼还试图提出词义特征网络理论,他认识到一个词的意义是基于一些词义特征的交叉:

但是必须注意到,只有一个特征具有决定性的情况实际上罕见,相反,各种交叉特征的出现使得该词的字面意义形成波动。

埃德曼由此进一步提出词义限制的线型网络图示化:

单词含义的限制只能通过线型网络图示化—在该边界范围内,既包括作为核心的主要边界,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下位边界,在一部分边界范围内可以再次设置下位第二级的界限。通常情况下,该分类过程甚至可以进一步继续,从而发现更下位的第三级和更高级的界限。但是由于所有这些限制所包括的特殊含义通常用同一个词指定,我们所说的模糊性就产生了。

一个词的意义不会一成不变,从而词义特征网络会重新编织。

(五) 加德纳:意义域理论的建构

柏拉图(Platon, BC 427—AD 347)在《理想国》(The Republic)中提出,自然界中的有形事物是流动的,而构成这些有形事物的客观“形式”或“理念”(dea, eidos)却是永恒的。当我们说到“马”时,只是指具体的某匹马。“马”的含义独立于各种马,在时空中并不存在。人们对于流动的事物只有“看法”,而运用理智了解才能获得“理念”。柏拉图对“理念”的规定是:如有多个事物具有一项属性即共相,那么这些事物都分享该共相的一部分。

柏拉图关于概念的这一观点,在19世纪就遭遇挑战。1932年,英国学者加德纳(A. H. Gardiner, 1879—1963)在《言语与语言的理论》中,以英语单词horse(马)为例展开阐述:

或许,我们描绘像horse(马)之类词含义的最好方式,可以视为一片领土或区域,将其适合使用的各种可能性用示意图绘制出来。因此,我会经常使用“意义域”这样的表述。

词义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分析。horse(马)的主观义包括实体性等,而客观义则包括各种可能的事物意义或使用实例。例如:this brown cab-horse(这匹棕色的出租马车的马), that grey race-horse(那匹灰色的比赛的马),the nursery rocking-horse(幼儿园的摇摆木马),the horse of Troy(特洛伊木马),horse as a kind of meat(作为肉类食物的马),the gymnasium horse(健身房鞍马),the towel-horse(毛巾马架)等。

由此可见,“马”就是一个意义域,各种适合运用的可能性都映射其上。

但在horse词义的合适范围内,各种事物意味着将有区别地分组,一些相当靠近边界线,而其余的则明显处于中心。一位著名的生理学家告诉我,每当提到horse这个词,脑海里总会浮现一匹奔腾白马的意象。无论如何,这一意象表明,就特定的说话主体(法sujet parlant)而言,奔腾的白马总是处在horse词义的中心。

对大多数人而言,处于中心的是作为动物的活马。根据这一“中心”,其他用法不同程度上显得有些奇特,或通过隐喻化导致语义偏离。

毫无疑问,对大多数人而言,这种或那种类型的活马都明显处在中心。当horse用于指玩具木马时,会感到轻微的偏离;用于指健身鞍马时,感觉偏离更大了;而用于指毛巾马架时,偏离越发大了。依据我们的示意图,这些用法越来越外围化

加德纳的主要结论是:

将词语视为类名的唯一真正困境在于,我们通常将类别视为个别事物的集合,这些事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相似的。但是词语的意义通常包含各种用法,这些用法之间无法找到任何相似点。

最后一段中提出的思考表明,一个词的含义与柏拉图式意义上的“理念”不同。初看起来,将言语机制描述为“事物的指示依据理念的名称”似乎是合理的……但通过仔细观察,我们注意到词语的意义根本没有这种自身一致或同质“理念”的特性。

也就是说,词语没有柏拉图式的“理念”,只有“意义域”或适用性。就horse这个词而言,已经表明了cows(奶牛)不在其意义域的示意图上。加德纳的分析术语包括:意义域(area of meaning)、有区别地分组(differently grouped)、中心(centre)、边界线(border line)、偏离(strain)、外围化(peripheral)。显而易见,如今的“原型理论”与之似曾相识。

当代认知科学家,通常把“原型理论”追溯到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 1889—1951)的“家族相似性”。有关论述见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该书始撰于1936年,完成于1945年,无疑在斯托特、埃德曼、加德纳之后。斯托特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英国心理学家、格式塔心理学的先驱。埃德曼是德国语义学家。加德纳是英国著名古埃及学家、语言学家、文献学家。作为长期在英国从事学术活动的维特根斯坦,似乎不可能不了解这些学者。而维特根斯坦以game为例提出的“家族相似性”说法,与加德纳以horse为例提出的“意义域”理论实在太相似了。至于当代认知心理学家、认知语言学家的原型理论(实际上为“核型”),自然也就应当追溯到这些早期探索,而并非原创或首创的新理论。他们如果没有看过前辈的论著为所见不广,如果看过前辈的论著则隐而未彰。


七、当代语言学与传统人本语言观的衔接

20世纪的西方语言学,受数理逻辑思潮,如弗雷格(G. Frege, 1848—1925)、罗素(B. Russell, 1872—1970)等人的影响,其“主流”脱离西欧传统人本语言观,从而出现“三道裂隙”。第一道形式结构主义,索绪尔(1916)强调:“语言是形式而非实体。” 第二道描写分布主义,布龙菲尔德(1933)认为:“由于我们无从界定大多数意义并显示其稳定性,我们必须把语言的明确性和稳固性作为语言学研究的前提。”而哈里斯(Z. S. Harris,1909—1992)在结构分析中则绝对排斥语义(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 1951)。第三道形式生成主义,乔姆斯基(1957)主张:“语法是自治的且独立于意义。”

尽管如此,布拉格学派持功能理论,伦敦学派主张功能—结构理论,人本语言观仍在延续。此外,普通语义学、功能—结构社会学、翻译文化学和认知人类学推进了语义分析和认知分析。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一代的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功能语言学以及生成语义学、认知语言学,在新的背景下陆续兴起。随着“语言学研究的语义转向”,当代语言学逐步向传统人本语言观回归,而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一系列理论竟在当代复活。

勾稽以往文献,追溯理论渊源,意在表明,这些“新理论”的提出者,或以为追溯相应学术史毫无必要,或知悉其渊源而有意无意掩去,至于妄自尊大、颠倒是非则不一而足。而对其中各专题仍需分别讨论和前后观照,现已完成专题《继往开来的西方三代社会语言学》(2020),余者只能留待今后继续探索,那将是专著《西方当代语言学理论溯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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