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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明升 | 探寻中国诗的律化动因

文汇学人 2022-06-13

 

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古往今来很多学者对此展开过讨论——赋体排偶、对仗的影响,佛经翻译和梵音输入刺激了本土音韵的研究,齐梁时代诗歌外在音乐消失,诗人不得不从文字本身寻找音乐的痕迹——这些成为阐释声律运动兴起的主要思路与观点。近年来围绕这一主题出现了不少优秀的研究成果,但多为局部的细化与深入,鲜有视角的转变与思维的突破。张国安所著《律诗文体建构与礼乐文化传统》(中华书局2021年版,下文简《律诗》)却能转变视角,从文体与礼体的关系、文人话语言说方式与理想人格建构的关系等角度着眼,探寻出中国古典诗歌走向律体化的内在理路,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注入了一股活水。


目前来看,有关律诗声律的研究多囿于艺术形式美的体认,至于其历史功能以及特定形式背后的文化特质,则很少有系统深入的阐述。换言之,如果我们追问:诗体走上律化道路的动因是什么?根源在何处?声律形式在初唐已经定型,但文学史为何要以杜甫作为律诗成熟的标志?这就需要研究者具有广阔的文化视野,将律诗体的建构置于整个古代文化大背景中加以审视,才能深入解决这些问题。


从发生学来看,巫在礼乐仪式上“讽诵”的语言应该是一种神圣的语言,其语词结构与发声方式,都有别于自然语言,这就是所谓的“文言”。也就是说,“文言”始出便依附于礼乐体制中的讽诵,并且具有自身的形文声义体系以及很强的文化独立性与继承性。后来的经学制度继承了讽诵文言的传统,所以能保证经师们在读经讲经时的语音基本是一致的。但从晋宋开始,文言观念发生了变化,因时就俗的道俗唱诵与歌咏风气开始勃兴,使得古文言的字声韵调发生了变异。如何来重新规范字音与讽诵的腔调,也就成为文言发展的内在要求——四声制韵、声病避忌等规范化运动由此兴起。这种规范运动的实质乃是礼乐精神的复现,故而不仅要追求声律的美感与形式的和谐,更注重诗教精神与儒家人格的建立。而后者必须要到具有道德主体性意识的文儒阶层开始兴起,杜甫的独立人格获得揭示与认可以后方能完成;所以文学史以杜诗作为律诗成熟的标志,其文化意涵在于律诗文体的礼乐文化建构至此才得以完成。


视野一旦打开,就能看到很多问题的实质,例如文学史上常见的正名与辨类,其实质就是要辨别某种言语行为是否合乎礼乐的义类,其意义则在于维持这种言语行为与礼乐文化传统之间的整体性和谐。可见,中国古代的文学问题很多时候不仅仅是“文学”的问题,常常关涉作者的现实思考、传统的文化展衍、理论的逻辑建构等各个层面,只有打通文史哲,打开研究的视野,才能看到问题的实质。



如果说视野决定了研究的格局,那么思维则决定了研究的深度。《律诗》最大的思维特征在于系统性与建构性。这一方面体现在作者将律诗文体的建构视为一个有生命的系统,随其演变而演变,而不是预先设计好走向。《律诗》的开篇并未像一般论著那样来界定“律诗”的概念,因为律诗的内涵与外延,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理解,而任何一家的理解都是基于自身诗学观、美学观以及有限的文本分析所作出的逻辑建构,都是律诗源流史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所以作者直接从诗歌的语言载体入手,对汉语史上自然语言与文言不一致的现象予以了文化观照和重新解读。然后沿着这对矛盾关系一路追寻,发现“文言”的言说始终面临着字形字义与字音体系的统合问题,而在礼乐观念的推动下,律化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结果。


另一方面,对律诗体的研究已然形成专门的学术史,《律诗》在研究过程中始终置身其中,通过对已有观点的辨析来与学术史展开对话。例如“四声”的缘起问题,学界争论已久。陈寅恪先生认为四声乃是宋齐间善音文士受到转读佛经的影响而产生的。这种思路可称为四声“发明”说。俞敏先生则认为汉语本有四声,只不过受到外来语音的启发,从理性上认识到了这种现象,因而是一种“发现”,而非“发明”。近来又有学者彻底否定佛经转读与四声之关系,转而认为沈约等人是从民间获得了四声八病的知识。这种观点的实质,还是认为四声是一种“发现”。《律诗》对这些观点的论证思路与逻辑自洽性逐一辨析,最终站在“文言”演化的历史高度指出,四声缘起于文言规范化运动本身,从逻辑上说四声是发明还是发现,其实没有必要,两者之间并不是悖论的形态。其实,研究者在面对学术史的时候,也在以自身的研究建构着学术史。《律诗》的作者非常清楚这种建构的意义,一面与前贤、时贤积极对话,一面也期待他人与之对话——只有对话与争鸣才能保持学术史的有效延续。


一部优秀的学术著作还离不开高明的研究方法。常见的文献考据、理论分析、大数据统计等,《律诗》中都可见到,而其最大的亮点是以问题为导向。这与研究者以积极对话的姿态进入学术史密切相关,因为对话的前提是对已有成果的深入思辨。有些历史现象看起来理所当然,研究者也就不去深挖,然而一经思索,就会发现问题。例如,一般都认为至初盛唐之交,律诗文体完全成熟与定型,似乎一切都是在自然而然地量变的过程中发生了质变。然而,这种悄然变化背后的动因究竟是什么?具体过程又是如何展开的?变化的节点在哪里?这一系列的问题,缺少令人满意的答案。《律诗》第六章通过对句式句法、平仄黏对的全面统计与比较,揭示出宫体诗对永明“声—文”体制的突破及其对近体诗律建构的影响,较为圆满地解答了上述问题。还有一些问题,看起来已经得到解决,但循其思路,就会发现破绽,甚至问题本身就有逻辑上的缺陷。例如,沈约以“八病”说著称于诗歌史,但有学者发现,沈约所推崇的作家作品多犯八病,他自己的创作也有不拘八病者,从而得出了沈约“言行不一”的结论。这一论断的逻辑基础在于对“八病”的探究,但是如果对“八病”说的具体内容未及探明,而是用后世已有变化的“八病”标准来衡量沈约,那岂不是本末倒置、厚诬古人吗?《律诗》对此有精彩的辨析,此处不赘引,只是想指出,对于任何学术观点,《律诗》总是要经过深入思考以后再批判接受,这是一种讲求逻辑、不讲情面的治学态度,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里,甚为难得。


问题导向还体现在换个角度看问题上。其实,文学史的研究工作是“历史最可能事实的恰当重构”(怀特海《观念的历险》),既然是重构历史,自然会横看成岭侧成峰。如果总是沿着别人的视角看历史,那永远只能看到一个侧面;但若换个角度看,有时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例如学界对唐初近体律诗的研究多聚焦于宫廷诗人的成就,这并不错;但能否换个视角,关注一下宫廷以外的诗人呢?如唐初隐逸诗人王绩,他在诗体律化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学界虽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是忽视了王绩新体诗的律化水平与自觉程度要远高于宫庭诗人的这一事实。《律诗》在转换视角以后发现了历史事实与传统认知之间存在着反差,而对这种反差予以揭示和讨论,就是对唐初律诗研究的有效推进。


当然,任何一部学术著作都不可能将话题全部讲完,像“文言”在发展过程中与自然语言的互动、古诗中的自然律化现象、《易经》思维对诗歌律化的影响等等,《律诗》都可作进一步探讨。但是《律诗》在研究中所展现出来的广阔视野、建构思维与问题意识,却对当下的学术研究颇具启发。诚如诗人会用整个秋天来讲述一片落叶的纹路,《律诗》是用整个礼乐文化的精神内涵来展现律诗的生长过程。换言之,礼乐文化并不是律诗形成的背景,而是一个活的传统,律诗就是这个传统的一个部分,它的生长其实就是礼乐文化的自我实现。只有立足于这样深邃的文化视野,才能真正通古今之变,才能建构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文学术话语体系。



作者简介:曹明升,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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