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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简·奥斯汀散步:“好女孩”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吗?|三明治

莫舟 三明治 2021-09-06

文|莫舟

编辑|若冰



岭南终于成功入秋,比往年晚了些。每日天气都好,有几日天空中涂满了层层的瓦片云,蓝是晕开的淡蓝,阳光也软绵绵的;又有几日天空一片清澈,蓝得纯净,太阳看上去热烈,力度却柔和得多,清风阵阵,又令人不忍心呆在屋里荒废了这好光景。


于是我带上简一起去散步,沿着山,沿着小溪,边走边听奥斯汀的英语原版有声书。当看到“简·奥斯汀主题班”时,我有了把六部奥斯汀的小说都复习一遍的念头。正好 Audible 上有全套,80多个小时的内容便成了我秋日晨昏散步时的陪伴。


散步是奥斯汀笔下女主角们最喜爱的运动。漫步在延绵起伏的山野间,热情洋溢的少女玛丽安遇到了花花公子威力比,聪明活泼的伊丽莎白边走边思考周遭的人、情感和选择,甚至卑微柔弱的范妮也能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树林里梳理情绪找到安慰。自然是奥斯汀女孩们最大的收容所,她们在自然中独立思考,寻找自己。她们虽然都无力挣脱所处的社会带来的束缚,但是在爱情上,却从来忠于内心,丝毫不妥协,丝毫不为眼前的便利而凑合。


十几岁时读《傲慢与偏见》,当然爱伊丽莎白和她的姐姐简,还羡慕她俩的爱情。后来再读时,我曾经对这样的爱情故事产生过怀疑,认为奥斯汀不过是给人编织了美好的童话,若因为读了她的小说而幻想自己的生命里也能出现像达西这样的钻石王老五,或者像温特沃斯上校这样分手八年后还对自己念念不忘的情种,那是危险而脱离实际。另外,她永远不写主人公们婚后的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两情相悦在一起的伊丽莎白和达西完全有可能因为家庭“门不当、户不对”而分手。


可是,当四十有加的我重读奥斯汀,我再次爱上了奥斯汀女孩们。这一次再读,我发现奥斯汀女孩们都会幸福,不是因为她们嫁得好,而是因为她们都是了不起的女人。


任性冲动如玛丽安,能在精力威力比之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鲁莽;伊丽莎白愿意放下偏见去看到达西的优点;连寄人篱下的自卑女孩范妮在被富家公子求婚时,也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并不爱他,并在姨父面前坚持自己的主张。更别提后来更成熟稳重的安妮·艾略特了。


她们对自己有清楚的认识,有自己清晰的主张,能够反思成长中的错误或挫折并从中吸取教训,她们是不断成长的。


《傲慢与偏见》是许多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女性的外语文学启蒙。经Colin Firth演绎过的达西先生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帅、优雅、富有、有爱心,并且不像我们所熟悉的娱乐新闻里的豪门那样,轻易屈服于家族利益。我们都幻想过自己的生命里也能出现一个达西。


我早早识破了奥斯汀在小说开篇宣称的"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的真理背后的反讽,因为事实更像是"凡是谈婚论嫁之龄的单身女孩,总想嫁位有钱的单身汉。"


还有一个现实是,这世上出色的单身女孩如此之多,有钱有品有德的单身汉却没有几个——奥斯汀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漫不经心地说出了这个情况,可惜单身女孩们听不进去,只知道羡慕伊丽莎白了。所以我一度认为读奥斯汀的故事很危险,会给人可怕的希望,若阅读者像爱玛·包法利那样分不清,那真会引人误入歧途。


不过,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故事,就会发现这其实讲的是一个“门当户对”的问题。达西一开始看不上伊丽莎白,因为觉得她母亲和妹妹们非常粗俗,甚至连她父亲在他眼里也是不够有修养的。他拆散简和宾利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想宾利跟这样的一家人搅胡在一起。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居高临下的,他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像伊丽莎白这样出身的人,对于他馈赠的爱只有感恩戴德地接受的份儿。


伊丽莎白拒绝他的求婚宛若对他的当头一棒,虽说从前他已经被她的美貌和幽默所吸引,这一回,他看到了她的内心。这是个内心里要求跟他平等的女孩。



当然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这样一个会挑战权威的女孩的,伊丽莎白的表哥科林斯先生肯定会第一个跳出来指责她。虚伪做作尴尬得不自知的科林斯只配对凯瑟琳夫人点头哈腰,哪配得上伊丽莎白?她的聪慧幽默和有主见对他来说没有意义。只有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和他其实是平等的达西,才能欣赏她的美。


急匆匆地当了替补、嫁给科林斯先生的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特别同情的,但是只要夏洛特心甘情愿,没人能指责她的选择。她很像今天有了一定年纪的女孩,迫于现实压力,找了第一个可嫁的人嫁了。遗憾和不甘应该有的吧,但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爱情的。想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接受自己的选择带来的结果,也许也是一种坦荡的人生。


爱玛是奥斯汀女孩中自觉的女性主义者。她一出场就清楚地决定自己不要结婚。


嫁给豪门是其他不够富有的奥斯汀女孩们的人生追求,但爱玛自己就是豪门。她宣称自己“没有一般女人对婚姻的憧憬”,钱、职业、地位都不需要。她还犀利地看清了女人恨嫁本质上是阶级问题:只有贫穷的女人才害怕孤苦一生,有钱的女人才不怕一个人过。


这些宣言听起来是不是非常熟悉?


但爱玛的女性主义是以实用为前提的——一个地位稍微低的女性完全应该通过婚姻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财富,而反过来男性就不行。古今中外对这种模式始终认可,这本身就有男权主流思想的潜移默化:男性本来就该比女性强,女性依附男性跨越阶层是合理的。奥斯汀虽然嘲讽贵族们的固化的阶层意识,似乎对这种现象也是接受的。当然,在她的时代,没有财富的女性恐怕只有这条路可以走。


看着爱玛从小长到大的奈特利先生几乎是她的道德准绳,他在她越轨的时候提醒她,并帮助她展现出自负背后的善良。爱玛对他的存在太熟悉了,熟悉到把一切看作理所当然。


直到她得知她的闺蜜哈莉特·史密斯爱上了奈特利先生.


当傻白甜哈莉特暗自相信奈特利先生给了她正面回应,他俩很有希望时,爱玛还在一个劲儿地否定,说哈莉特肯定理解错了。在后续的反思中,她终于承认了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承认了她不想结婚,是因为不喜欢婚姻带来的改变。但是她不结婚的前提是奈特利先生也不结婚,他继续做只属于她的忠诚的永远在的朋友。


Could she be secure of that, indeed, of his never marrying at all, she believed she should be perfectly satisfied. Let him but continue the  same Mr. Knightley to her and her father, the same Mr. Knightley to all the world; let Donwell and Hartfield lose none of their precious  intercourse of friendship and confidence, and her peace would be fully  secured. Marriage, in fact, would not do for her.



人哪,只有在快要失去某种珍贵的存在时,才能突然感觉到失去时会造成的内心的空洞。


我相信爱情的排他性。深爱一个人时,就想守住这个人,因为失去时,心里必定有空洞,身体会轻得飘起来。深爱一个人时,我会愿意去承担这种生命之重。我以一己之感受推测,开放关系中的人恐怕还是不够爱,对方在自己心里不够重,失去Ta也不会留下空洞。


写到这里,我又一次感受到爱上一个人多么幸福。把生命中其他的可能性收起来,死心塌地地将自己交给所爱的人,也去承受Ta赋予的沉重。


是的,这样的承诺很重,但是这真令人感到踏实。


原文引用网址:https://www.janeausten.org/emma/chapter-48.asp


范妮·普莱斯绝对是个好女孩,她漂亮乖巧服从,随时准备着伺候别人,是奥斯汀女孩中最卑微的女主角。从《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表哥科林斯先生这样的卫道士来看,玛丽安·达什伍德过于喜形于色,伊丽莎白·班内特过于倔强,范妮一定是所有基督教美德的化身。


这个出身贫寒的女孩,十岁时被送到姨夫托马斯爵士家寄养,虽说姨父姨妈对她没什么不好的,吃好穿好还让她和表姐们一起受教育,但是她的另一位姨妈诺丽斯夫人——她差不多是托马斯爵士家的管家,又是奥斯汀笔下非常传神的一位令人讨厌的小人物——时时提醒她这一切都是他们的善心,她和表姐们不是同等的,她得时时对托马斯爵士一家和诺丽斯姨妈感恩戴德。


范妮的表姐们比她大不了几岁,她们不算是故意地看不起范妮,她们有种富家小姐的无知,会对范妮的境况提出类似"何不食肉糜"般的问题,比如"她怎么能不知道水彩和油画的区别"呢?要知道范妮家里有十来个兄弟姐妹,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范妮还算幸运,她的二表哥埃德蒙德是个生性醇和善良的人,他注意到了范妮的不快乐,他陪她聊天,鼓励她并帮助她给哥哥写信。在表哥的帮助下,范妮终于在姨父家安顿下来,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对表哥的爱也生根发芽。



但表哥对范妮的爱不是我喜欢的。在我看来,他俩的关系中存在一定的不平等。


范妮她总是寻求表哥的意见,对他一直是仰望的,他对她说话则有种上级对下级的姿态。少女时期的她总是很开心能和表哥一起参加社交活动,做事也以表哥的态度为指导。但她不是表哥的第一选择,表哥在试图和一位富家小姐结婚不成之后,才看到范妮的好。


然而对于范妮来说,对于从小缺爱的她来说,表哥的好是她的全部。我有些为她鸣不平。



除了最后这次最终结婚的恋爱之外,我从未告诉过父母先前的许多次恋爱练习。一来因为和父母的关系不亲密,二来我总认为这是非常私人的事情,跟包括父母在内的他人无关。母亲一致认为我是乖巧听话只知道读书的好孩子,却不知我从高中时开始实践,在一次次过家家般的恋爱中认识到自己是谁,需要什么样的爱情,如何处理亲密关系等等。在我眼里,不存在“早恋”这个词,到了一定年纪,遇到吸引自己的人并尝试和TA谈恋爱是人之常情,根本不是什么洪水猛兽。


现在有了女儿,我希望女儿会把我当成她的闺蜜一样告诉我她的每一次恋爱。不过我不是出于要给她指导的目的,我感觉一提到恋爱,自己就变回小女生,聚在一起八卦谁最有魅力太有趣了。我希望女儿跟我八卦她喜欢的人,分享她的甜蜜和苦恼。如果她看上的男生/女生不入我的眼,我嫌弃肯定会的,但是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她手里。我想我不会劝导她为了避免爱情中的痛苦而不做某事(伤害身心健康的除外)。


在《劝导》中,19岁的安妮·艾略特在温特沃斯向她求婚时,听从了卢素夫人的意见,从而拒绝了温特沃斯。卢素夫人只看到当时的温特沃斯是个鲁莽的穷小子,根本看不到他是支潜力股。后来他俩重新确定关系时,安妮反思说在这样的事情中,一个建议的好坏取决于事情本身,就她自己而言,是绝对不会在此类情况中给别人建议的。


It was, perhaps, one of those cases in which advice is good or bad only as the event decides; and for myself, I certainly never should, in any circumstance of tolerable similarity, give such advice.



我也持这样的立场。跟一个人结合的风险该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即使父母也没有权力代为决定,更何况两个人的关系是不断发展的动态存在,父母/长辈即使有更多的人生经验也无法预知未来。两个人的结合,能够受到父母长辈的祝福,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但是很多时候父母不认可一对人,无非是他们不符合自己的期许。做父母的,得承认自己的局限,把属于孩子的人生让孩子自己去走才是。


许多年前,当我告诉家人我有了男朋友外国人安时,一家人仿佛如临大敌,母亲也搬出了亲戚来劝导我,所幸在爱情上,我是个义无反顾的人。十六年多后的今天,我们依旧在一起,依旧相看两不厌。爱情的路,非得亲自走走才能知道通不通,不是吗?


原文引用网址:https://www.janeausten.org/persuasion/chapter-23.asp







* 文中电影图片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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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每日书简奥斯汀班。在每日书,记录你的生活和情绪。1月每日书,开设全新声音主题赫兹班,虚构班返场。点击下方“三明治写作学院”小程序参加。或点击了解:每日书是怎样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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