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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两年撤销17项突破性疗法认定,为什么?新药研发如何保住这项监管“加持”?

E药经理人 2022-08-19
下个月,FDA施行时间最短的特别通道“突破性疗法认定”设立即将满10年。
作为继快速通道、加速批准、优先审评之后,FDA的又一重要、特别的新药评审通道,设立近十年来,突破性疗法认定已经成为产业、研究机构、资本市场确定谁会成为最有潜力早期候选药物的风向标。
不过,风向标也时常出现转向。
尽管FDA在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后再将其撤销是极为罕见的动作,但这种情况仍在近两年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统计显示,2020-2021年的两年间,FDA共计撤销了17项突破性疗法认定,而这一数字在2015-2019年的五年间,总计仅有18项。
哪些在研新药可以被赋予突破性疗法认定?监管机构又为何会收回这道发出的“金牌”?
突破性疗法可以看作是FDA对于有潜力的药物给出的“标签”,会被授予那些用于治疗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并且有初步临床证据显示相比当前标准疗法具有治疗优势的药物。根据FDA审批要求,突破性疗法认证的申请需要跟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同时提交或不晚于II期会议,并且这些数据必须与当前疗法或有效的历史数据直接比较来证明候选药物的优效性。获得突破性疗法认证的药物会得到监管机构更密切的研发指导和支持,包括滚动审评、深入沟通、临床试验设计指导等。
但是,这种“加持”并非永久的。很多药物在后续临床试验中未能持续表现出临床潜力而最终被取消了突破性疗法认定。对于撤销,FDA同样有明确规定,鉴于该认定仅基于初步数据,因此突破性疗法认证不能保证在未来的临床试验中获得积极结果或成功获批。随着更多数据的收集,获得突破性疗法认证的药物可能不再显示出优于当前药物的优势,则会被取消该认定以节省审评资源。
近两年突破性疗法认定又撤销案例数量的增加,让FDA在今年6月发布了一份关于取消突破性疗法认定的指导原则草案。
这份草案中,FDA再次明确一些在早期开发中看起来很有希望的药物在后续的试验中可能无法证明是安全或有效的,或者在临床后期无法观察到早期开发所展现出的治疗效果。“因此,鉴于突破性疗法认定计划的资源密集型性质,并且根据 FDA 仅向符合法律标准的药物授予突破性疗法的权力,FDA定期评估指定产品是否继续符合突破性疗法标准。如果后续数据不再支持该认定,FDA可能会撤销该指定。”草案对撤销认定进一步说明。
在这份文件中,FDA也指出了三个可能被撤销突破性疗法认定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监管机构批准了另一种药物来治疗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这为授予初始突破性疗法的理由提供了依据。但 FDA 也表示,加速批准“通常不会被认为足以导致撤销突破性疗法认定。”第二种可能被撤销的情况发生在,新的试验数据不再支持“初步临床证据表明该药物可能比现有疗法有显着改善”的发现。当一款药物的III期临床试验未能达到其主要终点,或疗效并不明显,以至于临床试验不能证明这款药物可能对现有疗法产生实质性改进时。”FDA补充。最后,药物申办方不再继续开发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的药物。有分析指出,突破性疗法的认定与撤销意味着,不仅要对药品早期临床数据进行评估,更强调药品在持续的临床中针对相关适应症解决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强度。
对监管方而言,突破性疗法认定后,监管机构仍需保持对获得认定药品和临床需求的动态监管,同时,更加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如缩短回应时间、提供更多具体的临床开发建议等等。对药品申办方而言,突破性疗法认定只是一种加速政策,而是否获得这一“标签”,与药品最终能否顺利上市并无直接关联,新药上市依然要符合科学标准。

参考资料:

1. FDA《Considerations for Rescinding Breakthrough Therapy Designation Guidance for Industry》

2. https://endpts.com/when-will-the-fda-rescind-a-breakthrough-designation-new-draft-guidance-spells-out-the-complicated-details/

3. 周孟,张甜,杨劲《FDA突破性疗法资格认定后撤销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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