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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出错,应该罚到倾家荡产!

横贯线 横贯线 2024-04-11

 | ◎横贯线   | ◎作者 李不是

酸结果又出差错了!

近日,广州某小区有居民就核酸检测结果事宜向12345投诉。据悉,11月24日早上,该小区业委会收到通知:小区内有15人核酸结果为阳性。对此数据,业委会感到非常诧异。后在居民强烈要求下,该小区所在的居委会立即申请对核酸结果显示为阳性的15人进行复检。当天除4人结果未出外,11人复检结果全部为阴性

这里面的细节请注意,如果不是居民强烈要求复检,请问那些原本阴性的的居民,是不是就被拉去方舱了,拉去方舱是不是就要感染了。这一来一去,不仅要得病,还要被各种隔离,身体和精神受到多重折磨。

昨天,广州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在发布会上说:

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项调查,省、市有关专家立即前往涉事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控制监测。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看到这样的表态,公众的心里也算得到了一点安慰。

但是,我也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核酸出错的违法违规问题,是否真的很好调查取证呢?

昨天我在《真相了!官方点明核酸检测真面目》一文中写到了,重庆官方在发布会上指出:

核酸检测误差问题归纳起来有技术偏差、操作失当和违法行为三种情况。技术上,大样本检测单个结果有误差是客观存在的,但这是极少数的案例;操作失误,肯定也存在,检测量很大,操作方法、环境影响会产生结果误判;个别人和机构违规违法行为,这是恶意犯罪行为,在国内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假阴性”,是与感染者早期排毒量较少有关,“假阳性”则与试剂样本受到污染有关,违法行为则属于法律责任问题了。针对“假阴性”,可以多轮次核酸筛查精准筛出感染者。针对“假阳性”,组织全流程质量监督;针对违法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
所以你看整个逻辑啊,“假阴性”和“假阳性”是可以受到客观因素影响而存在的,那么,这里面自然就存在漏洞了,比如是不是可以故意让试剂样本受污染而出现“假阳性”呢?而这里面的故意,总是有方式让你很难调查出来的。

所以,调查其违法违规,显然是有难度的,而且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因此,我的建议是,核酸检测出阳性,一旦出现差错,就应该重重地罚款,甚至可以直接罚到倾家荡产

之所以出这个建议,逻辑也很简单。

第一,政府要求企业帮忙做核酸,说白了就是采买服务,政府完全没必要绑定自己的公信力,完全没必要组织什么全流程质量监督。政府作为金主爸爸以及市场监管者,既有权利要求对方出错导致的赔偿,也有权力可以予以罚款。

第二,之所以要重重地罚款,甚至罚到倾家荡产,因为“假阴性”“假阳性”的存在,会极大地扰乱城市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你让一座城市和公众付出怎样的巨额损失,那你也自然需要承担多大的代价。

第三,之所以要重重地罚款,甚至罚到倾家荡产,因为这才是对方的软肋。我们一定要学会找软肋,就像刷屏的社区干部拿别人的儿子做软肋一样,要精准打击。只不过,那些社区干部干的是肮脏事,而罚款核酸出错行为,则是正义的事,为公众谋权益的事。企业做核酸服务,为的就是赚钱,服务几年下来,结果还倒赔的话,这种生意他们怎么敢乱来。

第四,结果导向论,只要出差错就重罚,那他们拿试剂样本受污染当借口就不管用了。而事实上,疫情三年了,全国也做了无数次核酸了,几年时间重大科研都能研究出来,我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试剂却搞不定环境污染问题。

第五,当然了,除了重重罚款外,如果查到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还要立案调查,加大他们吃不了兜着走的力度。

如此一来,我相信没几个企业敢轻易出差错。政府自己也省事了,也不用老盯着核酸企业给我好好干。政府只需要定时抽查,以及允许居民要求复核的权利即可。

其实,别说核酸这种事关重大的事了,国外在很多品牌的造假上,一旦发现造假,就直接罚得倾家荡产,以此反逼企业不敢乱来。

而我们的核酸,我在昨天的文章里也罗列了一段时间来的各种“假阳性”现象,以及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北京警方立案侦查的。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只是被警告,又或者暂停合作。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核酸机构自然有冒险的冲动了,只要没被发现,那就可以“故意制造疫情”的方式加大合作的单量,而一旦被发现,不过是暂停合作嘛,反正之前的钱赚到了。

所以,如果我们的惩罚措施别那么罚酒三杯、隔靴搔痒的话,上来就给你罚个倾家荡产,我相信核酸乱象不会像现在那样,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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