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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光辉 | 情感先验与情感经验的本质与互动机制

谭光辉 符号与传媒 2022-07-27

作者 | 谭光辉


摘要

情感先验的概念由杜夫海纳提出,但其理论存在诸多未决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对情感先验的构成因素进行讨论。情感先验并非绝对是先天的,它是情感经验建构起来的一种情感认知模式,其本质是人的自我意识及在自我意识参与下的符号叙述能力。情感经验是人在情感先验参与下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情感体验与情感叙述进行对接的实践。情感先验与情感经验有相互建构、制约对方的互动机制。情感特质不是对象本身的特质,而是在自我意识参与下的叙述文本的特质;情感范畴不是天生的范畴,而是在情感经验的参与下形成的关于情感的类型概念。

关键词

情感先验;情感经验;情感符号现象学;认知科学;符号叙述学



 情感先验的观念史

情感先验问题的提出者是杜夫海纳,启发他灵感的是康德和胡塞尔。但是,杜夫海纳的情感先验论的主要目的是证明情感先验的存在,并没有对情感先验的构成因素进行足够具体的分析,因而它是抽象的、不清晰的。张微认为,杜夫海纳存在两个方面的理论失误:“第一,杜夫海纳的‘情感先验’能解释审美认识中的‘同化’现象,而不能解决更加重要的‘顺应’问题”;“第二,即使就‘同化’而论,杜夫海纳的‘情感先验’也忽视了情感范畴与情感特质的异向性的一面”。[1]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对情感先验的构成因素进行讨论。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开宗明义地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这是没有任何怀疑的”,“按照时间,我们没有任何知识是先行于经验的”。[2]所以,康德意义上的“先验”,就是一种“固有的知识能力”,是一种认识的特性,表示的是一种构成因素,它是认识的一个结构。以此推之,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某种情感体验,需要一种情感的认识结构,也就是先验的情感能力。情感的获得,起源于经验,但是可能并不是从经验中发源的。人必须具有一种情感能力,对情感的体验才是可能的。然而,康德本人曾否认情感先验的存在,可能因为他认为情感并非一种知识。康德认为:“一切情感都是感性的”[3](安倍能成说“康德对感情的看法总是这样的”[4])。在讨论“敬重”这种情感的时候,康德说:“想要揭示出这愉快(哈滕斯泰校正为‘这情感’,原文注)与任何一种先天理念的关联就会是白费力气了。”[5]实际上,康德并没有明确地否定情感先验,而是将情感分为几种,他明确否认的是“道德情感”的先验性,纯粹实践理性的第一条原则就是“将欲求能力的一个客体(质料)预设为意志的规定根据的一切实践原则,全都是经验性的”[6]。通过下文分析,我们将会看到,康德基本上是正确的,大多数情感能力都是由经验建构的。但是他也有局限,因为多数情感看似感性的,实则是有因果关系的,“任何情感的产生,并非无缘无故,与认识、理解有着必然的联系,这二者互为因果”[7]。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杜夫海纳的重要功绩,是将先验论扩展到情感领域,并认为情感先验由情感特质和情感范畴组成。首先,他认为“先验本身具有情感性质,正如知性的先验具有理性性质一样”。[8]由于这个原因,可以顺利地推导出第二个观点,因为感觉是情感的,所以“它的特点就是认识情感,而这种情感乃是对象的第一特征”[9]。他进一步以有诱惑力的女子为例,说明:“感觉就是感到一种感情,这种感情不是作为我的存在状态而是作为对象的属性来感受的。情感在我身上只是对对象身上的某种情感结构的反应。”[10]杜夫海纳不仅与康德分道扬镳,而且将情感先验从主体转移到客体身上。情感不仅是“主体的某种态度”,而且是“对象的某种结构”。[11]


杜夫海纳所说的情感特质,“是一种具有客观性的情感存在,同时还是一种‘遮蔽性’的存在,需要借助某种显现方式把它揭示出来”,“情感特质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而存在,只有在情感范畴的参与下才能把现实性变成可能性”。[12]这样,他就把情感先验视为主客体的融合,情感是主体对客体特性的符合,是客体性质对主体结构的唤醒。


杜夫海纳的这一论断同样带来诸多疑惑点。就拿杜夫海纳所举的“有诱惑力的女子”来说,他认为不论观看者接受不接受她的吸引力,她的吸引力都是客观存在的特质,“这种特质在她身上如同她腰肢的灵活或眼睛的颜色一样明显”,而如果有人不同意这个女人的吸引力,“那就是他拒绝感觉,就像拒绝观看一样武断”。[13]杜夫海纳这个看法似乎也有点武断,至少他没有考虑物种之间的差异。一个对男人而言有吸引力的女子,在其他动物眼中不一定是有吸引力的;对雄猩猩而言非常有吸引力的雌猩猩,对人类而言恐怕就不会有任何吸引力。再有诱惑力的女子,对幼儿和其他物种而言,这种诱惑力可能都不存在。所以,“有诱惑力的女子”身上并不存在一种所谓的“情感结构”的属性,而是可能存在一种对某些人类而言才会产生的叙述诱导力。康德将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看作只能被经验性地认识,对其发生原理存而不论。杜夫海纳将情感视为对象的情感结构对主体先验情感的唤醒,这是对康德的重大突破,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


在杜夫海纳之前,舍勒就已经强调了情感先验,弗林斯认为“舍勒的实质伦理学是一种情感的、先验的客观论”[14],关子尹认为“除了海德格尔外,当代哲学中最直接地申明人类情感的先验性的当数舍勒”[15]。舍勒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中专辟一篇共5章讨论“形式主义与先天主义”,讨论“究竟有没有一门质料的伦理学,它仍然在此意义上是‘先天的’”这一重大问题。[16]黄裕生撰写长文对此问题加以阐述,认为“质料”是先验的,情感则是经验的:“价值级序在本根上是基于感受、偏好与爱这类意向性情感行为的秩序。”[17]其基本逻辑关系是:“作为意向性感受活动(价值感受活动)的情感先于所有其他作为感受活动的情感(喜悦、愉快与忧伤、悲痛等等)且构成后者的基础。”[18]“爱奠定了一切意向性情感行为与认识行为的基础,而情感行为与认识行为则奠定了欲求行为、厌恶行为以及意志行为的基础。”[19]由此可知,在舍勒的哲学体系中,存在一种先验情感,它奠定了一切情感的基础,这种情感就是爱。但是,什么是爱?爱本身是否有某种结构?舍勒的哲学就无法解决。


情感先验是否存在?这个问题现在基本上已经不必再讨论,现象学的发展和认知科学的进步已经将此问题揭示得相当清晰。从神经科学的角度看,如果人脑没有处理某种感觉的能力,不能形成相应的感觉,也不会产生有关这种感觉的概念。所谓先验,其实就是人脑具有的一些认知结构。神经科学的研究是从外部进入意识的,而先验哲学是从内部进入意识的。神经科学处理原因,先验哲学处理结果,神经科学解释机理,先验哲学处理现象,二者不可相互取代。神经科学至今仍然不能进入的地方,先验哲学却可以轻易地通过心智本身的反观抵达。所以,对情感先验的研究,至今最有效的办法仍然是思辨与逻辑,但是可以综合情感先验与情感经验的本质与互动机制合神经科学的某些研究成果。情感先验,不但不可否认其存在,而且应该具体化和细化。


情感先验之一是符号叙述能力

在我们承认情感先验的存在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更为复杂,情感先验到底是什么?且不说情感先验,即使情感是什么这个问题,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对其苦苦思索,得出的结论也令人沮丧。比如莱辛认为:“替人类情感定普遍规律,从来就是最虚幻难凭的”[20]。黑格尔更加绝望,认为“情感是心灵中的不确定的模糊隐约的部分”,“情感就它本身来说,纯粹是主观感动的一种空洞的形式”[21]。这种论调很多,原因可能是神经科学不发达造成了认识的盲区。直到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情感的认识都还一直处于不可知的状态,直到杏仁核等脑功能被发现。科学家发现杏仁核参与了多种情绪,[22]在情绪环路是关键调节中枢。[23]我们感兴趣的倒不是神经科学解决了什么问题,而是神经科学如何解决问题。


从神经科学对情感研究的实验过程看,向大脑输入的情绪信号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都是某种符号或叙述。在情感实验设计中,实验人员可能要求被测试者经历一些事情,看起来似乎情感的刺激源可以是行为,但是如果受试者不能将其转化为叙述,情感就不可能产生。另一部分实验可以只让被测试者经历某些叙述。即是说,几乎所有实验设计,都要利用叙述,将人置于叙述的因果链之中。因此,任何情感的产生一定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人对一个与己相关的叙述的反应。叙述是因,情感是果;叙述是本质,情感是现象。情感是符号性的,因为情感是意义的价值;情感也是叙述性的,因为情感处于因果关系之中。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将之置身悬崖而不知恐惧,这是因为幼儿还没有叙述能力,不能叙述掉下悬崖的后果。


情感是生物进化的结果。特林布尔总结说:“在哺乳动物进化的过程中,大脑结构发生了很多根本性的改变,变化特别明显的是增强情感表达方面的神经核和神经束。”[24]进化使人具有了比其他动物复杂得多的大脑皮质,影响了面部表情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可以更加自由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表现,进行更为复杂的社会交流。情感作为处理现实的对象、现象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客体和主体之间关系———的功能性存在,是人作为群居动物的需要而进化出来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核心,就是叙述个体与他人、与事物的关系,通过叙述逻辑判断个体将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从而避免可能的伤害,做出更有利的选择。“因为情感的参与,人们才能对复杂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在正常状态下,情感能帮助我们区分最重要和次重要的事情,没有情感就没有理性。”[25]所以,情感不仅有叙述的因果结构,而且它本身又是理性的前提,是生存因果链中的重要环节。


正如一定波长的波通过眼睛的处理在大脑中呈现为颜色,一定的叙述结果在大脑中也呈现为情感或理性。叙述可能导致主体发生两种反应:理性反应和情感反应。理性处理叙述内部的关系,情感处理叙述结果与主体自身的关系。情感使大脑发出指令,令人做出相应的表情,采取相应的行动。人能够感觉到激烈的情感刺激,然而情感只是一个对某种叙述判断的应激,比如叙述文本中的“刺点”,“刺点一般只是文本中的一部分,但它却时常可以给人带来惊喜”[26],惊喜就是对一个叙述解释的结果。“物体本身并不具备颜色,颜色产生在观察者头脑”,“不同的观察者对于同一物体会感受到迥然不同的颜色”。[27]同样的道理,叙述本身不具有情感,情感只是大脑对叙述的应激反应。对于同一个叙述,不同的接受者会得到迥然不同的情感。就这一点而言,杜夫海纳所论的“情感特质”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外在事物对象(比如一个有诱惑力的女人)并不具备情感特质,有情感特质的只可能是一段叙述。叙述能力是情感先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杜夫海纳关于情感先验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情感范畴”:“情感范畴表示向一个世界自我开放的某种方式,即某种‘感’:我们有一种悲感或滑稽感,就像有一种鼻感或手感一样。”[28]本文部分赞同这个看法,因为人在进化过程中确实需要有一些固定类型的基础情感,以便人能够形成某种反应机制。杜夫海纳又明确地否定了制订一个情感范畴表的可能性。[29]本文认为,虽然我们不能穷尽情感范畴,但是常见的情感范畴还是可以列举分析的,毕竟人是能够遗传的,可能也正是处理这些基本情感类型的能力,这一点正如眼睛有对三原色的视椎细胞,只能感受三种颜色。但是情感范畴又异常丰富复杂,有多少种叙述逻辑类型,而人又能感受到它并激起情感反应,就有多少种情感范畴,这一点正如三原色的不同组合,可以产生无比丰富的色彩感觉。


因此,对引起单纯情感反应的叙述形态的研究,可以揭示某种叙述形态激起某种情感反应的规律。在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情感先验研究的着手点,是叙述能力与叙述类型。或者说,我们通常所说的情感先验,其实就是人的符号叙述能力。没有形成符号叙述能力的生物,不可能有情感。


情感经验是塑造情感先验的途径

情感先验只是人可以获得情感体验的可能性。要获得情感体验,必须有经验的参与。经验是形成符号叙述能力的关键步骤,所以情感先验又是由情感经验塑造的。


首先,多数情感必须有丰富的情感经验作基础才能够体验。几乎所有情感都不是生而具有的,必须在出生之后很久才会形成,比如幽默感、幸福感、宗教情感、羞感与耻感、荒诞感、烦、悔、忌妒、敬畏、轻蔑,等等。跟某种年龄的幼儿谈这些情感,基本上不能被理解,幼儿也基本上感受不到这些情感。有一些基础情感可能产生得要早一些,比如恐惧、悲伤、高兴,等等。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角度来说,情感的产生有一个顺序,儿童的情感发展都是“由喜怒哀乐等一般情感到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复杂情感的顺序发展”[30]。皮亚杰认为:“认识的获得必须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连续起来的理论来说明,也就是说,每一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不那么初级的(或较复杂的)结构。”[31]缪斯将其概括为:“知识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学习的,而是通过经验建构的。”[32]情感亦是如此,我们常识中认为是情感先验的东西,其实是经验的积累。从情感本身的形态来看,莱辛发现:“自然界从来就没有任何一种单纯的情感,每一种情感都和成千的其他情感纠缠在一起,其中任何最细微的一种也会使基本情感完全发生变化,以致例外之外又有例外,结果那个所谓普遍规律就变成只是少数几个事例的经验。”[33]既然没有单纯的情感,也就没有简单原始的情感范畴。情感范畴在人的意识中并非生而具有,而是通过叙述经验不断地被建构起来的。可能只有快感和痛感是天生的,这两种情感是建构其他一切情感的基础,其他情感的解释最终也要落实到这两种情感之上。


其次,叙述能力越差的人的情感类型越空泛单薄,情感丰富的人一般都有很强的叙述能力。《小二黑结婚》里的于福,老实巴交,不多说一句话,只会在地里死受,他叙述能力差,情感当然也就单调。三仙姑爱热闹,喜欢和人交往,叙述能力极强,情感自然丰富。于福理解不了三仙姑,三仙姑也瞧不起于福,为了让丰富的情感得到理解,三仙姑就摆起了香案,红杏出墙在所难免。刘勰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34]至少有这么几层意思:第一,山海本无情,是人赋予其情感;第二,文人墨客情感丰富,才能让山海也满溢情感;第三,“才”之多少决定了情感的丰富程度;第四,“与风云并驱”的“才”其实就是叙述,情感随叙述而产生。要成为一个情感丰富的人,就要积累丰富的情感经验,就要做到“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35]。要表达这些情感经验,只要掌握运用恰当的叙述方式,不必再调动情感,“是以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也。”[36]这就说明,情感经验的积累与表达情感方法的训练,关键都在叙述能力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说,杜夫海纳将情感范畴都看作情感先验也存在一定问题。除了一些基础的情感范畴可以诉诸先天因素外,大部分的情感范畴是由情感经验塑造的,情感经验是在叙述过程中获得的。


再次,自体是通过情感经验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当代精神分析学说认为,理解和调节情绪对于自体的成长是非常关键的。“情感首先是通过母亲调节的”,“最初的自体是躯体的自体,一个使事情发生的自体,接着是更多地为愿望或意图驱使事情发生的自体,之后自体有了叙述的能力。最终,最成熟的自体的本质是对一个自传性自体的自省认识”,自体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渐被储存的记忆。[37]情绪成分和语言之间是整合的、相互促进的,情感范畴的形成也是与语言紧密相关与互动的。人的自我及与之紧密相关的情感范畴不但可以生长与发展,而且随着语言叙述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完善。李泽厚以“仁”为体,得出这样一个关于情感的论断:“作为历史积淀物的人际情感成为‘宗教性道德’的律令根基,但它并不是当下情感经验以及提升而已。它是一种具有宇宙情怀甚至包含某种神秘的‘本体’存在。”[38]他的意思是,情感本身是“宗教道德”的基础,但是情感并非完全由情感经验塑造,“宗教性道德”还包含情感经验之外的东西。李泽厚这个看法实际上与情感现象学无关,但是他默认了情感必然是“情感经验”的提升和情感历史的积淀,情感经验在情感的积累和人类的形成与完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最后,情感是一种解释。情感是对叙述的解释,没有解释就没有情感,解释必须在经验中进行。人之所以喜,是因为将某事解释为喜;之所以悲,是因为将某事解释为悲。克劳斯因此认为:“基于情感的解释并不纯然是情感性的,它并非没有反思性。”[39]但是,人们可能因为“感情—表情”被视为“人类共相”而被忽视其差异,因为人类共相被看作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基本特征,是“人类共同的一些意义方式,在人类存在的岁月中不会变化”[40]。无论怎样,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情感是人类的一种意义方式,而意义是需要解释的,所以情感就是解释。又因为“符号文本的解释需要一个规定的方向”[41]。情感既可能使解释选择某个方向,也可能因不同的解释方向而产生不同的情感。这样,情感经验与情感先验就成了互相建构对方的途径。


情感先验之二是自我意识

上文说过,情感处理叙述结果与主体自身的关系。如果没有关于自我的意识,即使有叙述能力,也不可能产生情感。因此,情感先验的第二个要素就是主体的自我意识以及将叙述与自我进行关联的能力。情感主体必须将自我“代入”叙述,让作为叙述者的自我与被叙述的人物产生“同一性”,从叙述中引发叙述者自我的某种后果。


辛德勒认为:“人的所有行为、感情、举止,甚至才能始终与自我意识息息相关。”[42]也可以这么说,自我意识影响了情感,情感影响人的行为举止,行为举止影响人的才能。概而言之,人的自我意识与人的存在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卢卡奇说:“人的情感或许可以把上述情况普遍化为一种与人的存在的基本结构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现象。”[43]他所说的“上述情况”包括审美主观性的规定与人类自我意识之间的确证关系、极端的唯我论的主观性的个体性、个人带有的强列情感倾向性导致的相互理解的不可能性等。[44]这是从情感的功能方面谈的,意思是说情感与自我意识及人的存在密不可分。然而心理学家劳拉·E.贝克却将人的情绪分为基本情绪和自我意识情绪两种。自我意识情绪是人类的第二套高级情感,包括羞怯、窘迫、内疚、嫉妒和自豪,“这些情绪涉及对自我意识的伤害或加强”[45]。他把快乐、好奇、惊讶、恐惧、愤怒、悲伤和厌恶纳入基本情绪之中,认为这些情绪“在人类和其他灵长类中普遍存在,具有促进生存的长期进化历史,并且可以从面部表情直接推理”。[46]由于这个论断预设了一个“除人之外的灵长类动物没有自我意识”的前提,所以看起来似乎是不错的。然而为什么不认为其他灵长类动物因有这些“基本情感”而有自我意识呢?这似乎有人类中心主义在其中主导。


另一方面,人们又反过来认为:“人的情感意识构成了自我意识的核心内容,而自我意识又是个性主体据以建构和操作其他意识的认知基础。”[47]情感与自我意识就这样被看作一种相互作用、相互成为对方的内容和基础,进入了解释的循环。由于我们无法确认动物是否有自我意识,所以无法确定动物是否有情感。但是此解释可以反推:由于我们可以确认动物有一些基本情感,所以可以确定动物在某种程度上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情感的发源地,是一切情感产生的根源。亚历山德拉·索尔纳多用他诗性的语言对此加以描述:“自我意识是最邪恶的恶魔。自我意识告诉你什么是物欲,告诉你要为满足物欲而战”,“自我意识不停吼叫,打乱大脑里的秩序。自我意识让你在限制与恐惧中颤动”。[48]这是因为,只有自我意识才能让自我与对象发生关联。没有自我意识,就没有自我;没有自我,也就不存在自我与对象的关联。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既是一个自我,也是一个对象”,所以“意识在自我意识里,亦即在精神的概念里,才第一次找到它的转折点,到了这个阶段,它才从感性的此岸世界之五色缤纷的假象里并且从超感官的彼岸世界之空洞的黑夜里走出来,进入到现在世界的精神的光天化日”。[49]所有意识的转折点,都在自我意识,只有在自我意识之中,精神才可能将对象转变为自我,也才能将对象与自我自然地缝合在一起,这也就是情感产生的根源。因此,费舍尔认为,自我意识(元认知)“是我们进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世界的通道”[50]。关于自我意识的讨论极多,但是至今没有一个科学理论能够完美地解释自我意识产生的机制,我们只能将自我意识的产生看作一个黑盒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人的情感的产生与自我意识密不可分,没有自我意识就不会有情感。


阿Q被看作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典型。阿Q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他极其善于调整自己的情感,他能把一件于己很悲伤的事叙述成一件让自己很高兴的事,其方法就是调整对自我的定位与判断。陈宣良说:“阿Q的忘却,正是他缺乏自我意识的一种标志。”[51]忘却的是经验,所以没有经验就没有自我意识,当阿Q的自我意识淡化或被调整之后,他的情感体验也就变了,他就可以把悲伤叙述为快乐。当然,这里的“没有自我意识”是不准确的,应该说阿Q对自我意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自我意识并非生而具有,而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在经验中积累起来的。心理学家提出自我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模式:“人出生时,物我不分;七八个月时自我意识开始萌芽;两岁左右的儿童,掌握第一人称‘我’的使用;3岁左右的儿童,开始出现羞耻感、占有心。”[52]这就说明作为情感先验的“自我意识”本身并非先天,而是由经验建构起来的。萨特认为,只是由于他人意识的出现,自我意识才会发生,“他人”是“自我”的先决条件,“‘被别人看见’是‘看见-别人’的真理”。[53]恰如刘勇评《阿Q正传》时所说:“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人,其自我价值永远是以别人对自己的态度来衡量的。”[54]对他人的认识只可能在经验中发生。陈宣良认为:“回忆,正是人有自我意识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志”[55],而回忆必须以经验为基础。这种种迹象都证明自我意识是在经验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可能因个体的不同而有差异,但是“自我指向性”并不因自我意识不同而不同,所以它在某种程度上又是由逻辑结构决定的,仍然带有结构上的先天性。


综上所述,情感是情感先验与情感经验合作的结果,是人脑对情感叙述文本处理结果的反应。情感先验并非绝对是先天的,它本身又是情感经验建构起来的一种情感认知模式,其本质是人的自我意识及在自我意识参与下的符号叙述能力。情感经验是人在情感先验参与下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情感体验与情感叙述进行对接的实践。情感先验与情感经验有相互建构、制约对方的互动机制。情感特质不是对象本身的特质,而是在自我意识参与下的叙述文本的特质;情感范畴不是天生的范畴,而是在情感经验的参与下形成的关于情感的类型概念。



注释

[1]张微:《略论杜夫海纳的“情感先验”》,《法国研究》2000年第1期。

[2]【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3][5][6]【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94、24页。

[4]【日】安倍能成:《康德实践哲学》,于凤梧、王宏文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96页。

[7]谭光辉:《重回葛兰西的情感维度》,《符号与传媒》2016年第13期。

[8][9][10][11][13][28][29]【法】米·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韩树站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480、480、481、481、480、514、524页。

[12]张永清:《现象学审美对象论:审美对象从胡塞尔到当代的发展》,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版,第197页。

[14]【美】弗林斯:《舍勒思想评述》,王芃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

[15]关子尹:《语默无常:寻找定向中的哲学反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页。

[16][18]【德】马克斯·舍勒:《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90、90页。

[17][19][33]黄裕生:《情感何以是有序的?———续论马克斯·舍勒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基础》,载金泽、赵广明《宗教与哲学》(第2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75、119、29页。

[20]【德】莱辛:《拉奥孔》,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9页。

[21]【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1页。

[22]【美】贝尔、柯勒斯、帕罗蒂斯:《神经科学:探索脑》,王建军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60页。

[23]【美】埃克里·R.坎德尔等:《神经科学原理》(英文版·原书第5版,下册),徐群渊导读,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1084页。

[24]【英】迈克尔·特林布尔:《人类为何会哭:藏在悲伤、进化和大脑里的秘密》,董乐乐译,世界图书北京出版公司2015年版,第70页。

[25]【法】菲利普·图塞:《微动作心理学:行为语言学大师教你读懂身体语言》,李伟译,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第10—11页。

[26]魏伟:《叙述公正与叙述惊喜:竞赛型演示叙述研究》,《符号与传媒》2015年第10期。

[27]【德】格哈德·史塔格翁:《让孩子着迷的133个经典科学谜题》,常晅、胡裕译,南海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107页。

[30]黄胜:《教育学新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8页。

[31]【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英译本序言》,王宪钿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5页。

[32]【美】罗尔夫·E.缪斯:《青春期理论(第6版)》,周华珍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166页。

[34][35][36]王运熙、周锋:《文心雕龙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83、183、183页。

[37]【美】吉尔·萨夫、大卫·萨夫:《当代精神分析理论客体关系入门》,邬晓艳等译,世界图书北京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69页。

[38]李泽厚:《哲学探寻录》,《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39]【英】莎伦·R.克劳斯:《公民的激情:道德情感与民主商议》,谭安奎译,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第98页。

[40]赵毅衡:《论人类共相》,《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015年第1期。

[41]何一杰:《噪音法则:皮尔斯现象学视域下的符号噪音研究》,《符号与传媒》2016年第13期

[42]【美】约翰·辛德勒:《破解情绪密码》,载【美】曼狄诺《羊皮卷全集》,张凡编译,中国妇女出版社2015年版,第181页。

[43][44]【匈】卢卡奇:《审美特征》(上),徐恒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99、398—399页。

[45][46]劳拉·E.贝克:《婴儿、儿童和青少年》,桑标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24、319页。

[47]崔宁:《心脑奥秘》,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7页。

[48]【葡】亚历山德拉·索尔纳多:《心灵之光》,苗华健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版,第97—97页。

[49]【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8页。

[50]【英】罗伯特·费舍尔:《创造性对话:课堂里的思维交流》,刘亚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16页。

[51][55]陈宣良:《死与道德》,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94、94页。[52]孙武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心理健康教育》,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1页。

[53]【法】让-保尔·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41页。

[54]刘勇、邹红:《中国现代文学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页。



本文刊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编辑︱刘思薇

视觉︱欧阳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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