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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一场战争

2017-11-14 付顺托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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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一场战争


大会刚刚结束,新任七常委的简历及背景就在各大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各大平台纷纷刷屏。顿感,在信息公开方面,中央已然走到了全国乃至世界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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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中国古代封建文化专制,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即当权者统治人民,只需驱赶他们去做事,而不需要让他们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2002年11月6日,《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这是中国首个地方性政府信息公开规章。


2004年1月20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中国第一个省级信息公开立法出世。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全国性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破天而出。



看着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取得的进步,油然欣慰。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征地拆迁案件中,各级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着不予回复,答非所问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或许部分政府公务人员没有认清信息公开已然成为政府应尽的义务,还沉浸在《商君书》的愚民政策之中不能自拔;或许其臆想公开可能惹麻烦、让上级不高兴,不公开也没什么责任,不如不公开;甚至觉得自己不公开,其他部门也许会公开,公民又不会只申请我这一家,我不公开,其他部门也会公开的,干脆我就不公开了,反正有其他人帮我背锅嘛。


他们不回复,或者答非所问。如此等等,各不相同。当地政府以申请事项为咨询事项为由、以申请事项需要另外汇总、整理分析为由,以申请事项为信访为由,总之,他们的回复总能让我们眼前一亮。



惊呼,原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还可以这样回复啊!


以前我们都不知道啊!


今天总算是长见识了!


碰到这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尤其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被拆迁人,一定要沉住气,不要丧失维权信心。在某种程度上,被拆迁人同拆迁人之间更是一种心理上的较量,比的就是看谁先疲了,倦了,谁更有撑下去的勇气。


根据现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我们完全可以针对此类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让谁对谁错,留给时间和法律去检验!


除了上述行为,有些行政机关可能会反复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滥用信息不存在这一理由来回复申请人。



针对这种情况,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尽量详细的描述自己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以方便行政机关去检索这一事项。


而征地拆迁中,涉及大量法律程序及行政行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是征收决定还是征收批复,在申请过程中都会差之毫米,谬以千里。所以,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还是尤为重要。


那如果是行政机关以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呢?前面的刁难或许还是小打小闹,这一招回击可算得上是一记重拳了。



尤其是申请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你还怎么好意思,有胆量,有可能接着往下继续申请吗?


重拳虽重,但也不用完全被吓到。虽然行政机关回复申请事项涉密,但申请事项究竟涉密与否,行政机关还是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没有证据,就只能哈哈了。


总之,“刁难”常常有,回击照样多。信息公开,是后续维权工作的南天门,只有我们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拿到了充分的信息,后续工作才能势如破竹。


信息公开,是一场持续的战争,领导的简历都公开了,你还等什么呢!


别回头了,说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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