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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 张昂:释甲骨文中的“铃”字

张昂 出土文献 2023-03-12

释甲骨文中的“铃”字


张昂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殷墟甲骨文中的,前人将其视为“梌/榆”字的两种异体,比较它们的字形、辞例和组类分布, 实为两字。 字比较原始的写法作 ,其右半之 与左半之木形上部树枝处紧密相连,并呈现出一定的倾斜。结合金文中“铃”字的相关材料考虑, 应为“铃”之初文。


关键词:甲骨 卜辞 铃 梌 榆



商周时期的悬铃类铜器,孙明先生曾做过细致梳理,[1]但此类器数量较少,未能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簋铭修饰语为“铃”的器物不断发现,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注意。2018年出版的《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一书中的仲父簋自铭为“铃簋”,其中“铃”字作)、)。[2] 雅南指出,“铃”字二形左侧的两小笔是由铜饼之形演变而来的,作为表义偏旁,与“金”相当,“铃簋”指系吊有铜铃的簋。[3] 最近《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M2531发掘报告》一文中又公布了两件自铭为“铃簋”的伯旅父簋,其中“铃”字作,[4] 与上举仲父簋的字形相同。新材料的刊布,促使我们思考与“铃”相关的问题。“铃”自仰韶文化早期开始出现,是先秦时期的一种重要器物。现已确释的最早的“铃”字,见西周早期的成周铃(《集成》416、417),时代并不算早。本文认为,其实殷墟甲骨文中已见“铃”字,只是尚未被学者认出。


一、甲骨文中旧释作“梌/榆”的字殷墟甲骨文中的,学界一般隶定作“梌”[5] 或“榆”[6] 。前人释此字为“梌”,陈剑先生已指出卜辞“俞”字、“榆”字旧多被隶定作从“余”的“艅”和“梌”,再释读为“俞”“榆”,不确。[7][1] 甲骨文中“余”字作,[8] 金文作,此字下部一竖两旁均有向上的小斜笔,而下部并无任何笔画,故将其释作“余”字不可信。近出的大司空村牛骨刻辞同版上见两字(典宾类),亦可证(即的一种异体)与“余”字有别。有学者改释此字为“榆”,有一定依据,但该问题比较复杂,留待后文详谈。 、 异体繁多,据右半之别可分为A、B两类:A类作,上部似菱形;B类异体众多,各异体之间写法存在细微差别,但其共同点是上部皆作三角形,如(详下文,浑言B类时以“”代替)。先看A、B两类各自出现的组类及辞例。A类目前只见于宾出类与出组,现将其出现的卜辞全部迻录如下:


(1)辛卯卜,大,贞:作孽小,亡
(《合集》23574+《山东》1144+《法》CFB17[9]  出一)(2)辛卯[卜],大,贞:作孽小 ,亡(《合集》23711+《合补》3439  [10]出一)(3)□□卜,出,[贞]:作孽……亡《怀特》1204 出一)(4)……贞:其…………  (《合集》22599=《东文研》647 [11] 出二)(5)……贞:其…………   (《合集》7936 出二)
于省吾先生的《释梌》一文将此字读为“渝”,训“变也”,“亡榆,谓无变也”。 [12]蔡哲茂、赵诚两位先生从之。[13] 现在看来证据不足。“亡”类似于卜辞中常见的“亡灾”“亡咎”“亡艰”,应表示某种灾咎义。除“亡”外,卜辞中还见“有”:

(6)……勿见,其有 [14],亡害。  (《合集》17330 宾出)“有,亡害”,类似于卜辞中的“有咎,亡忧”,如《合集》721反的“唯有咎,亡忧”,是指祭活动完成会有灾咎发生,(但灾咎)不会构成忧患,可知“”字表示的灾咎程度应比“害”低。
B类主要见于历无类、无名类和黄组,少量见于何组和无名黄组,均用作地名。B类大量出现在田猎卜辞中,限于篇幅仅援引部分辞例(下文以“△”代替B类):
(7a)壬戌卜,贞:王其田△,亡灾。(7b)乙丑卜,贞:王其田△,亡灾。(《合集》33531 历无)(8)其于△。  (《合集》30269 何二)(9)□□卜:王其作△于……吉。(《合集》30266 无名)(10)于△,亡灾。引吉。(《屯南》2181 无黄)(11)辛巳卜,贞:王田△,往来亡灾。兹孚。擒获鸟二百五十、兔一、雉二。一。(《合集》37373+《合集》37399+《英藏》2542 [15] 黄组)
从与△地有关的卜辞中可以看出,商王常常前往此地田猎,还在此地建造了行宫一类的建筑。△地盛产兔、鸟、雉、象、兕等动物,前去狩猎往往收获颇丰。再看字形。A、B两类左半皆从木,右半所从不同。陈剑先生其实已注意到字形上的差距,云:“之右半的距离,可以说一点儿也来得不比小,可是无妨于其为一字。”[16]前人将两类字看作一字之异体,也许是考虑到“木”旁与此类部件搭配的限制。但是,“木”旁是一个组合能力极强的部件。虽然形近,但恐怕不能仅凭“木”旁与形近部件搭配的限制而忽略辞例,贸然判定两类为一字。
旧释此字从“余”,多半受形近部件的干扰。“余”字上部所从的 形与B类相似,可作等多种变体,但未见作A类之形。古文字形体近同的部件,其演变往往是平行的,由此可反推,已知确释的甲骨金文中,“余”没有一例作形的,可见两个部件虽形近,但大部分情况下是有差别的。[17] 试比较与上半形近的“齐”字,甲骨文作;“夌”字,甲骨文作,金文作(从冰)。它们所从之未见作的,亦可证在某些字形中需作区分。[18]综合字形、辞例以及组类分布考虑,目前将(即A类与B类)看作一字异体的证据并不充分。下文将谈及B类有大量字形作,左半木形与右半紧密相连,且有倾斜之势。左右既不相连,也未见倾斜,从这个角度考虑,将释为一字也需再考虑。赵诚先生的《甲骨文简明词典》一书将A、B两类分列两个字头:一曰“甲骨文中用作动词,相当于后代的渝,有改变、变化之义”;一曰“甲骨文用作地名”。[19]如此处理,可谓十分谨慎。我们认为A、B两类实为两字。下文重点讨论B类。
二、殷墟甲骨文中所见的“铃”B类异体众多,可细分为五个小类:表1  B类异体表


它们右半上部均作三角形,下部写法略有差别:B1作,下部为一小竖笔;B2作,下部为略修长的椭圆;B3作,下部的小竖笔末端还附有一个极小的圆圈;B4作,下部为一小顿点或竖笔,相比B1,此类下部的一竖笔较长。B5上部三角形省刻横画,在甲骨文中此类形体省刻横画习见,如“余”字作,“令”字作,“食”字作,故B5几乎见于△字出现的所有组类。三种写法同见于《合集》37619(黄组):[20]
     
可证B类中的实为一字异体。为一字异体,依据的是无名组中大量同文的田猎卜辞,如“于△,亡灾”,《合集》28909、28914等作,《合集》28915、28923等作B1、B2、B3主要见于何二类、历无类、无名组,B4主要见于黄组,可知B4晚于B1、B2、B3。我们认为以下一组时代较早的字形保留了△字较为原始的写法:


 不难看出,等诸形与木形上部的树枝处总是相连,左右两个部件十分紧密地粘连在一起,而不似一般左右结构之字那样松散地组合。△字右半部件有一定的倾斜,时代较晚的黄组(B4)中,此部件的方向已规范化,与竖写的“木”旁无异。左右两个部件以某种特定的形式紧密相连,可能隐含某种表意功能。甲骨文的符号主要来源于客观事物的图像,许多形体还没有最终定型。[21]早期文字象形意味十分浓厚,之形的大量出现恐怕并非偶然。甲骨文中“穆”作(《合集》33373)、(《屯南》4451)、(《史购》270),以上几字亦出自无名组。“穆”与△字构形上有相通之处,二字半边皆从木形,[22]另一半边所从某物与木形紧密相连。二字的不同之处在于,所从之与木形顶端之树梢紧密相连,所从之与木形侧边之树枝紧密相连。于省吾先生在《释穆》一文中指出,“穆”象有芒颖之禾穗下垂形,[23]故知“穆”造字之初应为一个整体。“穆”在西周金文中仍作,直至春秋时期的金文中才断裂成两个部件,作。再看裘锡圭先生指出的“枳(枝)”字作,在树枝上加“口”形为指事符号,以表示“枝”,后木形与口形割裂作,[24]这在构形上与△字也有相似之处。△字的构形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字与“穆”“枝”的情形类似,表示树木本体的某一部分,附着于树枝末端,也许表示枝头的花朵。梧桐树的花朵(图1[25])便与此形有些类似。我们知道,梧桐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树木,《诗经·大雅·卷阿》已有“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现代人常把中国梧桐[Firmiana platanifolia (L.f.) Marsili]与悬铃木[Platanus acerifolia(Ait.)Willd]相混,把前者也叫作“悬铃木”,可见梧桐的花朵与铃形有某种相似性。 

图1
另一种情况,虽然由相连到分离是文字演变的规律,但是每个字在文字序列中演变的速度却不尽相同。一般认为,两个相连的部件结合越紧密,意义上的联系越密切,分裂的时代就越晚。“穆”“枝”本意均与树木相关,所以很晚才看到它们分裂为两个部件的写法。而△字左右粘连的写法与分裂的写法在无名类中并存,后来的黄类直接继承了后者。所以,△构形上虽可参考“穆”“枝”等字,但二者情形未必完全相同,与木形的结合并不像“穆”“枝”那样紧密。如此一来,我们也考虑并非树木本体的一部分,左右两个部件可以拆分。下文将谈到,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部件与其它偏旁组合构字,且能单独成字。△字中右半部件有一定的倾斜,可能含有某种表意的成分。特意改变一个文字或文字中某一部件的书写方向,是早期文字的一种常见的表意方式,如甲骨文中的“昃”作等形,它所从之“夨”便是以整体倾斜的“大”形表意。为代表的字形保留了△字比较原始的写法。结合下文的研究,我们认为等形实为“铃”之初文。[26]铃自仰韶文化早期开始出现,考古发掘中习见,[27]造出这样的象形字是十分自然的。△字从木从铃,一种可能是象附着于树枝的铃形状花朵,另一种可能是象铜铃悬挂于树枝。等形书写时故意倾斜,正象铃形花朵或铜铃在风中摇摆之貌,生动传神。可类比“戈”字之繁写形作,[28]象彤沙随风飘扬之貌。广汉三星堆二号祭祀坑出土铜铃达43件,出土时一些铜铃正挂在青铜树枝上,与△所示的情景十分相似。[29]二者虽属于不同的文化体系,似也可参考。殷墟的铜铃多出土于墓葬、祭祀坑或车马坑中,位于殉狗、殉象等动物的颈下或陪葬用的马车的旗上,且以狗铃居多,也有部分铜铃随葬于墓葬中,没有明确的所属对象。[30]《晋西商代青铜器》一书中著录了一件商代的铃: [31]

图2其线图所勾勒的轮廓与本文所释的“铃”之初文十分相似。形下部象铃之铃舌,震动时铃舌撞击内壁,发出声响,故有的刻手将其小竖笔特意涂实或写作形,意在强调。此处有一个问题,夏商铜铃作,铃舌无疑处于铃之内部,为何“铃”之初文中,铃舌却书于铜铃下方?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古人的造字思路有关,可参看沈培先生释为“幕”之初文的相关论述。[32] 象竖立起来的帐篷形,其柄理应在帷帐之内,但该字大量异体作等形,其柄均未穿过帷幕。正如沈先生指出“幕”字有许多字形下部加长一竖是为了强调其柄那样,古人造字之初将铃舌之形转书下方,并且特意涂实或作形,正是为了强调发声的铃舌。△字中的木形,可能是指具体的树木,也有可能只表示悬挂之所系,如“县(悬)”字西周金文从木形作与之情况相似,可能泛指铃之所系。综上所述,△字当隶定作“”,殷墟甲骨文中“”的地望有待进一步考证。[33]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释的形体简单,在古文字中很可能有不同的来源,也易与其它形近部件相混。[34]目前已知的讹混,见于沈培先生所释的“迓*”字中,“迓*”字既作,又作等形。[35]西周早期的父辛觯中有字(《集成》6418),用作人名,构形不明,但下部所从也与有些相似。春秋时期的右盘中的字(《集成》10150),用作人名,此字右半与我们所释“铃”之初文十分形似,但春秋时期此字形应已消失,恐怕也是形近部件的讹混。甲骨文中的“俞”字作等形,[36]陈剑先生据诸形,认为该形为“俞”字早期比较象形的写法,“俞”所从为箭镞之形,“俞”字从“镞”表声,这是很好的意见,[37]故箭镞之形也可能是的一种来源。
甲骨文中还有一些所从类似的字,暂时无法判断其来源。《花东》137有一个两见的地名字(《合集》20726)、 (《合集》20727+)在卜辞中用为田猎动词,[38]这些字所从的部件都与形有些相似。在殷墟卜辞中有单独成字之例,此处暂且将它看作“铃”之初文:

(12)戊寅卜……[39](铃)……  (《合集》2140 师宾间)(13)[庚]辰小食[日有]戠(异),[翌]告高[祖][40]……告[41](铃),唯口,乃唯大乙(履)家……    (北图2595 历无) [42](14)(我)弗(挟)[43] ……令(铃)史 (履)……(《合集》35273 无名)

刘桓先生指出,例(13)“大乙”即成汤,“履”则为其名,与《论语》《墨子》中记载的商王成汤之名相合。[44]有学者认为例(14)为习刻,[45]以目前所见的材料来看,“铃”“履”二字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在几乎同时期的两版胛骨上同时出现并非偶然,不宜当作习刻。刘文指出:“实乃‘家’字,乃系‘宗’(宗庙)的另一种表示法。”[46]家,卜辞中表示与宗庙相关的某种建筑,如“上甲家”(《合集》13580、13581),“丁家”(《合集》3096、13583)。“大乙履家”指与成汤相关的宗庙。“小食”相当于“夕食”。卜辞中“口”含有某种灾咎义,子组卜辞常卜问有无“作口”。例(13)应为记事刻辞,说的是:庚辰这天吃晚饭的时候日有异象,翌日将此异象禀告高祖,还禀告了“铃”,确实发生了某种灾祸,接着去成汤的宗庙进行了某项活动。《合集》33698(历二)也记载了某次“庚辰”发生的“日有异”。据前人研究,历无类与历二类所处时代在祖甲时期有重合,[47]故例(13)与《合集》33698很可能记录的是同一次在祖甲时期发生的“日有异”。这样看来,这次“日有异”商人要禀告的祖先有父丁、高祖(乙),神明有河,还有“铃”。此处“铃”字可能需破读,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金文中的“铃”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一书中著录了一件西周中期前段的史簋(30369号),铭文作“史作祖丁宝尊彝”。该器器盖同铭,其中所谓“”字分别作,铭文中的“史”与例(14)“ 史”相合。[48]我们认为,正是在上加注声符“令”。应分析作从铃之初文,从令声。下半笔画明显加粗,正是上承殷墟甲骨文中“铃”字的写法。与见于黄类的(B4类)之右半相同。西周时期给一个字的表意初文追加声符的现象十分常见,如“髭”加注“此”声,“禽”加注“今”声。[49]
西周中期的班簋(《集成》4341)中有一字作,用法为“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屏王位,作四方极,秉緐、蜀、巢令,锡、勒,咸”。此字除释作“铃”外,前人曾有释“命”“矜”“鋚”“”“ ”之说。我们认为此字应释为“铃”,这也是目前大多数学者的意见。[50] 释作“铃”字的诸家,对此字的认识却并不一致:有的先生认为左半从“金”,但同时期的“金”作,不会省作;有的先生认为左半从“余”,前文已交代与“余”虽形近而不混。我们认为,班簋中的与铃史簋中的一样,左半当从“铃”之初文,在此上加注“令”声。“赐铃、勒”中的“铃”即《左传》桓公二年所说的“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杜预注:“铃,在旂。”《尔雅·释天》云:“有铃曰旂。”《说文》㫃部:“旂,旗有众铃,以令众也。”将铃挂在旗帜上,旗帜遇风飘扬,铃遇风作响,有鼓舞士气之功效,更有警示之作用。或如《诗经·周颂·载见》中所言“龙旂阳阳,和铃央央”,龙旂招展,铃声和谐,令人心悦。番生簋(《集成》4326)见“朱旂旜金䒞二铃”。毛公鼎(《集成》2841)见“朱旂二铃”。商承祚先生的《十二家吉金录》一书中曾著录了一件商铃(即《集成》415亚疑铃),出土于安阳,“通纽高一寸四分,口纵七分,横一寸半分,两旁有棱”,容庚先生的《商周彝器通考》云:“器小疑缀于旗上者。”[51] 字还见于万(剥)[52]方彝(旧释“戍铃方彝”,《集成》9894),释文如下:[53]

己酉,戍尊宜于召,置镛、九律,赏贝十朋,万剥用(造)丁宗彝,在九月,唯王十祀日五,唯来东。

陈剑、谢明文两位先生将左半改释为“俞”,有一定根据,但旧释为“铃”也并非全无道理。联系上文材料,史簋与班簋中此形释作“铃”的可能性很大,将看作“铃”也不无可能。“戍某”在殷墟卜辞中习见,“戍”表示一种身份或官职;上古人名、地名、族名有同名的现象,“戍”之“”可指代以上三者。这篇铭文明显与奏乐之事有关,卜辞习见掌管乐舞的“万人”,如《合集》28461的“呼万舞”,与《诗经·邶风·简兮》“硕人俣俣,公庭万舞”相合,商金文中亦有不少署名“万”的铜器,此器器主“万剥”也似与乐舞活动相关。[54]西周早期的两件成周铃(《集成》416、417)中“铃”之异体作,其字形可比照前举的仲父簋中的)、),以及伯旅父簋中的。[55]但所从之“令”形颇为古怪,甲骨金文中的“令”下部所从之“卩”作,未见作形。旧稿曾认为可将上部看作(铃之初文),下部看作(卩),此形可视为初文形之间的过渡。匿名专家审稿时指出,如此分析恐有割裂下部之嫌疑,此形金文中有(《集成》871),下方所从字形即突显有人头,[56]并提出此形可看作与“令”共用倒口形。此意见明显优于旧说,“共用部件”的现象在古文字中并不少见,如“(就)”字本作(包山简232)、(郭店简《五行》简22),可分解為(亯)、(京)兩部分,共用部件
“铃”之初文作,后加注声符“令”,[57]作等形,后进一步将它造成从金从令声或命声的形声字,这种形声字的产生可能亦受前举之形的影响。“命”“令”二字在语音与词义上关系十分密切,从命声或令声无太大差别。这样,“铃”之初文便不复存在。除前举几例较为特殊的“铃”字外,金文中的“铃”皆为从金令声或命声的形声字,并为后世文字所继承,如西周中期的番生簋盖作(《集成》4326)、师簋作(《集成》4313)、毛公鼎作(《集成》2841),春秋早期的楚大师登钟作[58]等, 春秋中期的陈大丧史仲高钟作(《集成》351),春秋晚期的鼄君钟作(《集成》50)、楚王领钟作(《集成》53)、鄦子𠂤镈作(《集成》153)。战国时期的三晋文字(魏)作(《集成》11901皮氏铜牌)、[59]。清华简《封许之命》简6有字,文云“銮(铃)素旗”;安大简《诗经》简105有,即传世本《扬之水》篇“扬之水,白石粼粼”之“粼”,(铃)”与“粼”二字于音可通。
综上所述,“铃”字的演变脉络已然清晰:[60]



本文出于字形、语音等方面的考虑,结合金文材料,将殷墟甲骨文中等形释为“铃”,解决了商墓铃器多出而殷墟甲骨文不见“铃”字的问题。一稿2019年4月二稿2020年6月

出处简称表:《合集》《甲骨文合集》《合补》《甲骨文合集补编》《屯南》《小屯南地甲骨》《法》《法国所藏甲骨录》《山东》《山东省博物馆珍藏甲骨墨拓集》《怀特》《怀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东文研》《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甲骨文字》《英藏》《英国所藏甲骨集》《天理》《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参考馆甲骨文字》《史购》《史语所购藏甲骨集》《花东》《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集成》《殷周金文集成》 北图     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甲骨


附记:本文初稿曾蒙刘钊、陈剑、蒋玉斌、谢明文、王子杨、方稚松等先生和李霜洁师姐批评指正,其后在“第七届中国文字发展论坛”上宣读,会议期间蒙周忠兵先生惠赐高见,又蒙匿名专家细心审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向以上诸位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注释

[1]孙明:《商周时期悬铃青铜礼器研究》,《北方民族考古》第2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53-164页;孙明:《商周时期悬铃青铜礼器赏析》,《收藏家》2016年第4期。
[2]李伯谦主编:《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210页。
[3]雅南:《读〈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琐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9年10月26日。
[4]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运城市文物工作站、绛县文物局联合考古队,山西大学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M2531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20年第1期,第97页。
[5] 以《甲骨文字编》为代表,大部分字编将此字释作“梌”,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参看李宗焜编著:《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506-507页。(《合集》22024劣体),汉达文库隶定作“梌”,待考。
[6]以《新甲骨文编》为代表,有的字编将此字释作“榆”,见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60-361页。
[7]陈剑:《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7页。
[8]有一种特殊的“余”字省刻横画及下部左旁的小斜笔,作,似只见于出组二类(如《合集》18461、《合集》24132)。暂未见到“余”字漏刻或省刻两旁的小斜笔之例。前人或以为两旁的小斜笔是增添的饰笔,此看法并没有太多依据。
[9]蔡哲茂:《甲骨缀合集》第98组,台北:乐学书局,1999年,“缀合图版”第129-130页,第381页。
[10]蔡哲茂:《甲骨缀合集》第353组,“缀合图版”第343-344页,“释文考释”第431页。
[11]有学者将《合集》22599和《东文研》647上的作为此字两见,按两片实为重片。
[12]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73-75页。
[13]蔡哲茂:《甲骨缀合集》第98组,“释文考释”第381页;赵诚编著:《甲骨文简明词典:卜辞分类读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64页。
[14]此字与常见的A类字相比,下面一竖中间多了一个圆圈。将此字看作A类异体,学界不存在太大的分歧。除《甲骨文字编》将此字作为未释字外(1730号),多数学者将此字视作“梌/榆”之异体。
[15]此片由李爱辉女士、黄天树先生缀合,见黄天树主编:《甲骨拼合三集》第596、663则,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年,第3、108页。
[16] 陈剑:《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3辑,第72页。
[17]我们并不否认两形相混的可能性,如“迓*”既可作形,也可作,下详,参看沈培:《释甲金文中的“迓”》,“上古音与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香港、澳门,2017年7月。
[18]《甲骨文字编》2528号收等5例菱形状字(第757页),除《合集》24951“宅”意义不明外,其余4例均用作贞人名、普通人名及地名。单独成字时的用法明显不同,似也可作为佐证。
[19] 赵诚编著:《甲骨文简明词典:卜辞分类读本》,第106页,第364页。
[20]李宗焜编著:《凿破鸿蒙:纪念董作宾逝世五十周年》,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3年,第93页。
[21]刘钊:《古文字构形学(修订版)》,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0页。
[22] “穆”字实从禾,文中浑言“木形”时不作区分。
[23]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145-146页。
[24]转引自邬可晶:《上古汉语中本来是否存在语气词“只”的问题的再检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08页。
[25]冈元凤纂辑:《毛诗品物图考》卷三,日本天明五年(1785)刻本。原注:《集传》:“梧桐也。”桐,白桐也。梧桐别见。
[26]郭沫若先生曾将释作“铃”,认为此字与殸、鼓系同类字,但据考古材料来看,铃无需以鼓槌一类的物体敲击发声,故此说未安。白于蓝先生将此字释作“”,可信,参看白于蓝:《说甲骨卜辞中“南”字的一种特殊用法》,《中国文字》新32辑,台北:艺文印书馆,2006年。
[27]相关材料可参看张冲:《先秦时期陶铃和铜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4年。有关青铜铃的研究可参看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25-332页。
[28]容庚编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20页。
[29]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汉市文化局文管所:《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5期。
[30]岳洪彬:《谈商人的“黄泉观念”——从殷墟铜铃上装饰的倒装兽面纹》,《中国文物报》2006年8月18日。
[31] 韩炳华主编:《晋西商代青铜器》,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76-77页。
[32]沈培:《释甲金文中的“迓”》,“上古音与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香港、澳门,2017年7月。
[33]李学勤先生的《殷代地理简论》一文中提到△地处于田猎区中的盂区,当是一平原地区而邻近山麓,见同作者《李学勤早期文集》,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
[34] 此点蒙周忠兵先生提示。
[35]字形选取自沈培:《释甲金文中的“迓”》,“上古音与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香港、澳门,2017年7月。
[36]参看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505页;李宗焜编著:《甲骨文字编》,第1228页。
[37] 陈剑:《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3辑,第68页。但陈先生认为我们所释的△字所从为“俞”字,是我们不同意的,这里有两点考虑:一、比较学界公认的象箭镞形的“寅”字,其一种异体作等形,所从一竖皆穿过上部三角,而△字并没有出现这样的写法。二、从盘从的“俞”,目前只见于时代较早的典宾类和宾出类,恐怕不能与时代较晚的无名类中的简单类比。同样的形体,在不同组类的卜辞中可能并非一字或一词,需据所属组类加以判断,如形既表示簋形(如《合集》19851师肥笔、《合集》19995师宾间),又表示圭形(如《花东》193、203)。正如不能将时代跨度较大的典宾类、宾出类与无名类中的混为一谈,很可能两个组类的刻手对此形的认识不一致。
[38] 此例蒙王子杨先生提示。
[39]《合集》2140来源为《殷契粹编》449,此字原作,下部一竖中间部分陷入凹槽,且凹槽下方仍有笔画(或泐痕)。此字应如何书写,还有待检验实物。
[40]据历无类习见的“高祖”拟补,且很可能是“高祖乙”,参看《合集》32447、《合集》32455。
[41] 此字照片与拓本均不清晰,有省刻横画的可能。
[42] 或为无名类早期。此条材料蒙蒋玉斌先生提示。
[43] 陈剑:《释“疌”及相关诸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62-265页。
[44]刘桓:《甲骨文字考释(四则)》,《古文字研究》第22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49-50页。
[45]《甲骨文合集》有关诸家中,唯有《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认定此片为习刻,参看齐乐园:《甲骨文习刻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6年,第98页。
[46]刘桓:《甲骨文字考释(四则)》,《古文字研究》第22辑,第50页。此字从“宀”,即使不释作“家”,也应表示与宗庙有关的某种建筑。
[47]参看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页。
[48] 此例蒙谢明文先生提示。
[49]参看刘钊:《古文字构形学》第五章“西周金文中‘声符’的类型”中的“追加声符”,第79-84页。
[50]严可均先生最早释作“铃”,刘心源、于省吾、唐兰、《铭文选》、孙稚雏等十余家从之。有关班簋的研究和字的考释,可参看汤梦甜:《班簋铭文集释》,硕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
[51] 容庚:《商周彝器通考》,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89页。
[52]陈剑:《金文“彖”字考释》,《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266-267页。
[53]除“铃”字外,释文从谢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2年,第537-538页。
[54] 将其中的释作“铃”有一个好处,在“殷人尚声”的背景下,或许此族除了担任“戍”的职务,也兼乐舞之事,因而以“铃”为名。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后世将乐官称作“伶”,《左传·成公二年》“问其族,对曰:‘伶人也。’使与之琴,操南音”。杜预注:“伶人,乐官。
[55]顺便一提,此字与春秋晚期金文和战国楚简中用为“令(命)”的字十分相似,如(蔡侯集成》6010)、包山简159)、(上博简《容成氏》简44),不少学者将它隶定为“”“”。但用作“铃”字的目前仅见于西周,时代较早。
[56]参看孟蓬生:《说“令”——侵脂通转例说之一》,《古文字研究》第29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701-702页。
[57]当然,“铃”之初文与“令”字形上有相似之处,上部皆从倒口形,不排除变形声化的可能。
[58]周亚:《楚大师登编钟及相关问题的认识》,《上海博物馆集刊》2008年第11期,第158页。
[59]见黄锡全:《新见一枚“宅阳”布权》,《中国钱币》2004年第2期。陈剑先生认为此处的“(铃)”应读为“钱”,指相应的三晋方足小布,参看陈剑:《关于“宅阳四铃”等“布权”的一点意见》,《古文字研究》第26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82-385页。
[60]《集篆古文韵海》一书中收“铃”字古文(徐在国编:《传抄古文字编》,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第1405页),《订正六书通》一书中“铃”字下亦收(闵齐伋辑、毕弘述篆订,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此形待考。

原载《出土文献》2021年第4期,引用请据原文。本刊文章已收入“中国知网”,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


编辑 | 王天骄

审核 | 刘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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