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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丨郭理远:楚金文人名考释一则

郭理远 出土文献 2023-04-26

楚金文人名考释一则*


郭理远

中国美术学院汉字文化研究所

摘要:湖南张家界出土的一件战国早期铜矛铭文中的器主之名,以往学者或缺释,或释为“(畏)”,或释为“争”,实应释为“”、读为“宽”。器主“景宽”即楚景平王之孙、司马子期之子公孙宽,与楚惠王是同辈人,且任楚国司马一职,与这件矛的时代以及矛铭“用扬文德武烈”之语都十分契合。

关键词:金文 人名 公孙宽

2006年湖南张家界一座战国中晚期墓葬出土了一批铜器,其中有一件有铭铜矛,陈松长先生最早公布相关资料并讨论了铭文内容。他将铭文释读为:“競(景)□自乍(作)(粹)矛,用扬吝(文)(德)武剌(烈)。”指出器主“景□”应是楚国景氏家族的一员,且铭文格式与楚王酓璋戈“楚王酓璋严南戉(越),用作戈,以昭扬文武之[德]”基本相同。[1]随后黄锦前先生也对铭文进行了讨论,认为器主之名应释为“(畏)”,结合铭文字体及文例,将该矛的时代定在战国早期。[2]《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收录此器,对器主名字的释读以及器物时代的判定均与黄说相同。[3]台北史语所“殷周金文暨青铜器资料库”也将器主名隶定为“”,但将此器年代定为“战国中期—战国晚期”。[4]曹锦炎先生在引用此矛铭文时,将器主名释作“争”。[5]

此矛年代与楚王酓璋戈相近,大概是很容易认同的。楚王酓璋戈的器主,多数学者认为即楚惠王熊章,春秋战国之际至战国早期在位(前488—前432)。“殷周金文暨青铜器资料库”将铜矛的年代定为“战国中期-战国晚期”,似是结合了墓葬时代以及李家浩先生将楚王酓璋对应于楚威王熊商(前339—前329在位)的说法。李先生的主要依据有两点,一是戈铭中楚王名作“璋”,与典籍及其他金文中楚惠王名“章”不同,二者应非一人;二是将戈铭“严南戉”读为“奄荒南越”,认为指楚威王灭越之事。[6]现在看来,这两点依据都有点站不住脚。首先,出土文献中同一人名用不同之字表示的现象很多见,邹芙都先生已经举出金文中的用例对此点进行了反驳。[7]其次,近年程鹏万先生指出“”字仍应从容庚先生说释读为“龚”(严格隶定作“”),并认为“严龚,金文中常见,读成‘奄荒’的可能比较小。如此,酓璋是楚威王酓商的可能也比较小”,[8]其说有理。前引黄锦前先生文还从楚王熊璋戈的形制、鸟虫书特征等方面进一步论证其时代属战国早期前段,因此将这件矛看作楚惠王时器应无问题。

多数学者将铜矛的时代定为战国早期是可以信从的,但器主名的释读恐怕仍有讨论的必要。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字形:

黄先生将此字右旁中上部摹作形,认为即“畏”;将其余部分看作“攴”旁的变形。今按:此字右旁中上部笔画不太清晰,将左旁及右下笔画组合成所谓“攴”旁太过怪异,且“”字也没有“攴”旁在左的写法,此释恐不可从。曹先生释此字为“争”,笔画也不能尽合;不过从矛铭照片来看,其右旁上端似确为“爪”形,这一点倒与“争”字的写法是一致的。我们认为,此字左旁实为“力”,右旁下部为“又”,结合右上的“爪”形考虑,当释为从“力”、“爰”声之字。此字见于包山简,作(简174)、(简176)之形,亦是人名用字。[11]“爰”字古音为匣母元部,与溪母元部的“宽”韵部相同、声母相近,战国楚竹书中就有用从“爰”得声之字表示“宽”的例子。[12]“競”以“競(景)”为氏,是景平王(即楚平王)的后裔,应该就是见于典籍的楚平王之孙、子期之子公孙宽。

据《左传》记载,在哀公十六年(前479,楚惠王十年),白公之乱被平定后,公孙宽继承其父任楚国司马;[13]哀公十九年(前476,楚惠王十三年)夏,公孙宽曾率军追击前来侵犯的越国军队。[14]另外,《国语·楚语下》记载有楚惠王赏赐公孙宽以鲁阳之事,[15]因此典籍中公孙宽又称鲁阳公(《国语·楚语下》韦注),或附增谥号而称鲁阳文子(《国语·楚语下》)、鲁阳文君(《墨子·耕柱》《鲁问》)等。公孙宽与楚惠王是同辈人,且任楚国司马一职,与这件矛的时代以及矛铭“用扬文德武烈”之语都十分契合。

需要说明的是,此前李家浩先生曾将2005年河南上蔡郭庄一号楚墓中出土的競孙鬲的器主考订为公孙宽。[16]今按:此器器主之名原形作),旧多从吴镇烽先生说隶定为“旟”,[17]卢路指出此字应释为“”,[18]极为可信。此器器主“競孙”,与同墓所出其他器铭中的“競之”、“王孙”、“競孙”均是同一人,不少学者认为是楚平王之孙公孙朝,[19]与公孙宽系同辈人。

注释

本文为浙江省冷门绝学重点支持课题“楚地出土文献疑难字词的整理与研究”(22LMJX01Z)、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古文字书法史”(22AF010)阶段性成果。

[1] 陈松长:《湖南张家界新出战国铜矛铭文考略》,《文物》2011年第9期,第76—78页。陈文引用的楚王酓璋戈铭文据李家浩先生的释读(李家浩:《楚王酓璋戈与楚灭越的年代》,《文史》第24辑,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5—21页),其中“”字原误排作“狁”。另外,从行款来看,戈铭“用”下似应补一“自”字(参曹锦炎:《鸟虫书通考〔增订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382页)。

[2] 黄锦前:《競畏矛补论及其相关问题》,原载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2年2月2日;后发表于《湖南考古辑刊》第12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324—336页。

[3]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3卷,第131页,17695号。

[4] https://bronze.asdc.sinica.edu.tw/rubbing.php?NB0983。

[5] 曹锦炎:《鸟虫书通考(增订版)》,第384页。

[6] 李家浩:《楚王酓璋戈与楚灭越的年代》,《文史》第24辑,第15—21页。

[7] 邹芙都:《楚系铭文综合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7年,第130页。下文提到的郭庄一号楚墓所出铜器铭文中器主之名用多个基本声旁相同之字表示,也是这方面的例子。

[8] 程鹏万:《酓璋戈铭研究综述》,《中国文字学报》第九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72—75页。

[9] 字形参上引黄锦前文。

[10] 字形见李学勤主编,沈建华、贾连翔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文字编(壹—叁)》,上海:中西书局,2014年,第113页;饶宗颐主编:《上博藏战国楚竹书字汇》,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87页。

[11] 李守奎、贾连翔、马楠编著:《包山楚墓文字全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87页。

[12] 周波:《战国时代各系文字间用字差异现象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12年,第118页;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247页。

[1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704页。

[1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714页。

[15]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校点:《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82页。

[16] 李家浩:《競孙鬲铭文所记人名考》,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半部学术史 一位李先生》,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454—457页。

[17]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6卷,第489页,03036号。

[18] 卢路:《競孙鬲器主名之字考释》,《出土文献》2021年第2期,第31—35页。

[19] 参看谢明文:《读〈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琐记》,《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9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62—163页。

原载《出土文献》2023年第1期,引用请据原文。本刊文章已收入“中国知网”,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


排版丨陈陶然

审核丨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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