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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鹏委员,做大做强律师服务业,江苏司法厅有五大举措

律媒智库 2020-11-12

刚刚,江苏省司法厅公开答复侍鹏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我省律师服务业”的提案。其中,有许多新提法、新探索值得期待。

——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推动建立一批纳税诚信律师事务所,并联合制定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制定本地区的律师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和新入行律师获得劳动报酬的正当权益;

——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加强对律所联盟、混业经营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加强与人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对接,推动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进入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队伍,推进职业共同体建设。

……

全文如下


资料图片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51号提案的答复

侍 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我省律师服务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律师工作加快改革创新,广大律师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1


律师队伍规模迈上新台阶

截至2018年5月份,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823家,同比增长10.7%,律师人数24000人,同比增长18.2%,万人拥有律师数达2.8人。

2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积极协调推动以省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与省外办、省商务厅、省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律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快速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得到切实加强,省、各设区市普遍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律师参与调解等改革事项稳步推进。

3


全省律师服务业态得到新提升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律师“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启动县域律师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试点建立互联网律师事务所,为解决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探索了新路。

4


律师职能作用发挥取得新成效

全省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法企同行”“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法律援助名优工程”专项行动等活动,主动深入企业、园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帮助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有力彰显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总的看来,江苏律师行业发展居于全国前列,但与广东、浙江、山东等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当的省份相比,与江苏在全国的经济地位相比,仍然存在着不足和差距。

提案中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等建议,非常中肯,符合江苏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可操作性很强。

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省委“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决策部署,制定了推动全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工作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发展思路和措施:

1


优化发展环境,稳步扩大行业规模

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保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推动建立一批纳税诚信律师事务所,并联合制定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和刑事辩护全覆盖等制度性、机制性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的所需支出,激发律师服务的积极性。

根据律师行业特点,协调人社等部门对律师事务所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符合国家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律师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和新入行律师获得劳动报酬的正当权益。

联合公安、民政、人社等21个部门,制定出台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具体措施,明确律师可以依法调查的内容、需要办理的手续、对接的部门和规范调查行为的要求,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推动城乡律师业均衡发展,启动促进县域律师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通过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展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举措,基本消除律师人数在50人以下县域,满足县域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2


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开展服务“三大攻坚战”专项行动,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引导律师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重大风险防控、污染防治、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集聚,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推动更多有资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入PPP专家库和咨询机构库,推动落实律师参与政府举债融资项目机制,提高律师在PPP项目、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投资基金设立等项目中的参与度

组建环境保护律师服务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全力参与打造绿色企业行动,围绕环境污染等案件,积极提供诉讼、调解、法援等服务。

积极引导律师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充分履行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协助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建设,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在经济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引导、扶持律师参与企业融资、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跨国贸易等高端法律服务业竞争,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鼓励和支持律师为银行、证券、保险、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发挥律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律师开展有偿调解服务,加快落实《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省法院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协调,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名册,分步骤开展律师调解机构的设立工作。

3


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制定《江苏涉外法律服务(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律师事务所配合全省经济发展布局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到沿线国家、地区设立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同时,推动法律服务产业嵌入全球经济链条。

选择有实力的省内大所、品牌所,通过行政推动、企业搭台、协会扶持等方式,逐步在江苏籍企业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驻点服务机构努力形成北线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为主要方向、西线以阿联酋等为主要方向、南线以柬埔寨、泰国、印尼等为主要方向的我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的整体架构,进一步放大连点成线的集聚效应。

对我省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的,依托园区共建法律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并逐步辐射周边城市;对江苏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设厂、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依托企业顾问律所,与投资地区的商会联合,共建律师工作联络处,延伸国内服务链条,提供境外跟进式服务;对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发生贸易争端的,推荐律所或律师,围绕企业需求,实施贴身式服务模式。

4


实施人才计划,加强律师高端人才培养选用

支持发展“走出去”人才培养模式,协调将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人员计划,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与行业资金共同建立出国实习培训基金,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金融证券、企业并购重组等专业领域的青年律师培训,形成律师高端培训的长效机制

指导各地争取人社、财政、住建等部门的支持,对引进急需、紧缺领域的优秀青年律师、行业领军人才、优秀人才,视情给予社保、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集聚。

加强与人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对接,推动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进入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队伍,推进职业共同体建设。

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畅通律师参政议政通道,逐步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5


提升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建设水平

加大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加强对律所联盟、混业经营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统筹建设法律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

引导律所通过联盟形成服务网络和资源交换平台,共享律所资源,进行业务协作、交流,起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作用。

指导律师事务所从传统法律服务领域向外延伸,推动律师事务所混业经营,探索引入会计、专利、税务代理等业务和专业人员,开展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的试点工作,形成逐步融合、混业经营的趋势,以增强竞争力,力争培育一批能够与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相竞争的本土知名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和竞争优势。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多为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江苏省司法厅

2018年6月27日

【相关链接】

@周继业委员,您的提案,江苏省司法厅这样答复……

@陈爱蓓委员,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我们准备这么干!

公众号指导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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