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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一线城市!淮海经济区首家“百人律所”上海设立分所

导读——2021年,下沉县域,设立新沂分所;——2022年7月1日,总所成为淮海经济区第一家“百人律所”;——2023年8月19日,进军一线城市,上海分所揭牌。作为成立近30年的江苏区域品牌律所,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这三年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攀升。庆典8月19日上午,江苏彭城(上海)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暨揭牌仪式在上海市奉贤区举行。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顾斌泉、徐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辉共同为江苏彭城(上海)律所事务所揭牌。顾斌泉对彭城品牌进入上海落地奉贤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分所的开业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彭城所能以饱满的热情尽快融入上海的法律服务市场,高标准、严要求、当表率、立新功。顾斌泉勉励上海分所的每一位律师不忘初心,扛起责任和使命,以优秀的法律人才队伍和高效的工作,为奉贤的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期待彭城所继续秉持海纳百川的胸怀和气度,事业鹏程万里,在上海书写新的辉煌。陈辉代表徐州律协致辞,他充分表达了对彭城所设立上海分所的祝贺和高度评价,强调市律协将会继续鼎力支持徐州律师的发展。对分所在上海的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以迅疾之姿融汇于上海法律界的浩瀚河流中;以不负众望为己任,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努力在上海的法律服务市场彰显徐州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徐州律所走出去探索更多更好的经验做法,助推徐州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上海市奉贤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湛雷宣读彭城(上海)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决定书。上海市律师协会奉贤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叶花对分所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同时,介绍了奉贤区律师事业发展概况。对彭城上海分所的未来发展十分期待,鼓励律师同仁依法执业,文明执业,积极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不仅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要时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奉贤的社会稳定与矛盾纠纷化解多做贡献。期待徐州和上海两地律师有更加深入和广泛的交流。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注册主任赵强介绍了彭城的历程:彭城所成立于1994年5月,先后获得“徐州市五佳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等殊荣,受到过中共徐州市委、市政府的联合嘉奖。2022年7月1日实现淮海经济区第一家“百人律所”,位列江苏省本土品牌第八位。2023年6月2日,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彭城上海分所设立。赵强表示,此次落户申城定点奉贤,既是一次追随重大客户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服务的实践,也是彭城品牌在一线城市的一次重要战略拓展的探索。赵强希望分所同仁努力学习借鉴上海的先进服务理念,加快融入奉贤实现分所的本土化发展,为奉贤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要在推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与上海两地之间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的交流上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辉煌。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上海分所筹备组组长蔡军以“温暖、学习、融入、发展”为主题,表达了在上海市奉贤区设立分所的初心,同时对于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的热忱支持表示了感谢。蔡军表达了学习上海先进经验,融入社会并发展壮大的决心。蔡军表示,彭城(上海)律所将以专业化为目标,为上海和奉贤区的社会和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庆典由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赵鹏主持。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律工处处长刘文奇,雅特兰家具公司董事长张连昌,上海梦兰家具公司董事长何龙章,上海石油化工交易中心董事长孙继东,著名画家黄阿忠,上海作家协会理事、奉贤作家协会名誉主席、著名作家汤朔梅,上海奉正砼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菊官等近一百二十位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各界友人莅临现场见证了庆典盛况。自古彭城列九州,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取名徐州别称“彭城”,是“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现内设13个委员会,实现综合法律服务专业全覆盖,总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117名,2021年设立新沂分所。近年来,事务所在全行业率先推出了不同专业律师组成律师顾问团队,为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大型、特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高端客户,提供全面的跟进式法律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收到良好的效果。在深耕传统业务的同时,彭城积极在破产重整、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城市更新、民刑交叉案件综合解决等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和专业厚植。整体实力和规模名列淮海经济区前茅。彭城上海办公室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标志着彭城所第二家分所,也是彭城东进法律服务新高地的桥头堡成功设立,为上海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产业与法律服务协同发展,构建了新的纽带,为传递上海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和理念服务徐州和淮海经济区,开创了更宽广、便利的平台!开启了彭城所在一线城市探索的新篇章。多年深耕,盛放申城。彭城所又一次出发,扬帆起航开新局!来源:彭城律师事务所【相关链接】苏北首家“百人”律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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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雪峰当选会长,谢文敏当选监事长 | 湖北律协换届,律师人数突破2万

全国律协年度惩戒10件典型案例江苏占两席大法官胡道才:不唯数据指标,不搞数字游戏,严禁对指标“化妆美容”杨晓蓉当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支持!这里,初次执业&未满35周岁,2万元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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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起,江苏扬州两级法院向立案申请人提供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导读继无锡、连云港之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布:全市两级法院将于8月21日(下周一)起向立案申请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详细内容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立案当事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为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品质,便利当事人立案,节约诉讼成本,全市两级法院将于2023年8月21日起向立案当事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二、立案申请人可通过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立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在网络立案平台上传申请材料等方式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三、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法院立案部门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并经市中院立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委托公安机关进行查询,采取专人审批、专人送达、查询留痕、书面答复、留档入卷等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四、立案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时,需如实填写《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并附相关立案材料。五、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一)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二)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四)无法提供被查询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导致无法提供被查询对象唯一确定信息的;(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特此公告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17日素材来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着跟进的法院会是哪一家?【相关链接】杨晓蓉当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利冲”被处罚,上海一律师状告司法局,法院判了江苏无两级法院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七种情形不予受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江苏一地出台新规南京将全市推广“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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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冲”被处罚,上海一律师状告司法局,法院判了

导读8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情况,并发布《2022年度上海行政审判白皮书》《2022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2022年上海法院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上海一名律师因利益冲突继续代理案件被司法局处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入选。一起了解一下。黄某某诉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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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胡道才:不唯数据指标,不搞数字游戏,严禁对指标“化妆美容”

导读——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多做、善做并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在理、输得明白。——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唯数据指标,不搞数字游戏,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更加注重实际办案效果。——突出日常考核,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对指标“化妆美容”。近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在基层调研时直面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指导性针对性极强。他的这些观点,希望对您有所启迪!全文8月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到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胡道才一行听取了华龙区法院的工作汇报,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胡道才对华龙区法院近期审判效率提升、长期未结案件清零等工作给予肯定,指出了华龙区法院问题短板,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案件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尽快改变落后面貌,实现“脱薄”争先。胡道才强调——一要端正立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提升能力。要提升业务能力,没有精湛的专业能力,庭开不好、法理说不清,输了官司的当事人就会上诉、上访,执行不规范、不尽心,胜诉的当事人必然会投诉,提升专业能力,公正高效规范办理案件既是基本功,也是职业素质和品格的体现;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多做、善做并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在理、输得明白,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也要善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把终本原因讲明白、道理讲透彻;要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在助企纾困上有更大作为,依法妥善处理涉“问题楼盘”等敏感案件,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支持、引导、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要转变作风。要强化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把司法为民的价值导向落实到办案高效、审理公正、执行到位的实际行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唯数据指标,不搞数字游戏,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更加注重实际办案效果。四要严格管理。突出日常考核,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对指标“化妆美容”,把核心质量指标和办案效果作为考核重点,坚持按季度或月度开展考核并与评先评优直接关联,树立鲜明导向;要深化智慧法院应用,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要作风。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尚学文,华龙区委书记丁国梁,华龙区委政法委书记宋庆军参加调研。来源:豫法阳光原题:省法院院长胡道才到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猜你喜欢】从警10年辞职,36岁的苏敏律师唯一后悔……南京大学毕业,江苏人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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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蓉当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公告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号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选举杨晓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告。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2023年8月15日来源:扬州人大发布【历史消息】扬州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调整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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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里,初次执业&未满35周岁,2万元 | 晋级“百人所”50万元

导读8月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出台《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明确——执业人数首次超过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设立律师初次执业支持,自2022年后在宝安区内首次获准执业的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一次性给予2万元支持。一起看详情。来源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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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北京律师49263名,同比上升12.08%;个人所1278家,占比38%

统计数据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2023年1-6月司法行政统计数据及分析》。数据显示——律师事务所总数3341家,同比上升4.28%。其中:普通合伙所1825家、特殊的普通合伙所63家、个人所1278家、外省市驻京分所175家。执业律师人数49263人,同比上升12.08%。其中:专职律师43493人、兼职律师943人、公司律师2460人、公职律师2367人。【相关消息】执业律师65万+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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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女律师被判“无罪”!四年前,涉嫌“辩护人毁灭证据罪”被立案

综合顶端新闻、上观新闻消息曾被控涉嫌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宁夏律师马某婵在被警方立案侦查4年后获得无罪判决!8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法院对马某婵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马某婵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马某婵是宁夏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19年,她被盐池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罪。2021年3月,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马某婵案公诉至法院。据检方起诉书指控——2018年7、8月份,在利通区公安局调查杨某青涉嫌高利转贷罪的期间,杨某青让王某华将其经营的恒辉小贷公司的一些发放贷款合同整理出来,交给严某礼保管。严将这些合同带回家。2018年11月24日,严某礼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刑拘后,由杨某青女儿出资给同案的人聘请辩护律师。同年11月26日,严某礼的妻子委托马某婵担任严某礼的辩护律师。在马某婵担任辩护人期间,三次会见严某礼。她在了解严某礼涉嫌犯罪的情况后,问严某礼是否需要给家里人带话。严某礼让她告诉其妻子,不要将自己被拘留的事情告诉女儿,让儿子离开杨某青的公司。严某礼还让马某婵带话给王某华(已判刑),将他家中的上述借据、合同等证据转移走。如果王某华不去转移,就让他老婆和儿子把家中的上述物品全部扔掉。马某婵将严某礼的要求告知其妻子后,妻子将严某礼放在屋内的关于杨某青涉黑团伙的相关犯罪证据转移至老宅。此后,严某礼的妻儿将上述转移的证据交至吴忠市公安局扫黑办。经查,严某礼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涉案金额1.85亿元。据判决书记载——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马某婵均不认同。她辩称自己不构成犯罪。辩护律师同样提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法院审理查明——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毁灭应达到使得证据毁灭丧失或部分丧失证明力。严某礼的儿子系被查的恒辉小贷公司财务人员,有独立的转移、隐匿动机。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婵帮助当事人转移证据,但未帮助毁灭证据,公诉机关指控马某婵的行为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但相关证据无法达到证明马某婵有帮助毁灭证据的证明目的,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婵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2023年8月7日,盐池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马某婵无罪。【近期热点】律师尽职,江苏一民企老板二审宣告无罪13年坚持,江苏7名律师为3名当事人赢得无罪判决(附央广中国之声报道)1040人宣告无罪!这个数字非同寻常吗?无罪!无罪!无罪!盼了20年“无罪辩护”的秘笈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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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二缓一?安娜的判决有“bug”!网上律师解答竟然也……

法律bug电影《孤注一掷》是暑期档后程的“爆款”。作为聚焦网络诈骗、网赌陷阱、招聘拐骗等跨国犯罪活动的影片,《孤注一掷》取材自上万起真实诈骗案例,将境外网络诈骗全产业链骇人内幕在银幕上揭露,为观众敲响警钟。关于安娜的判决,不少法律人提出,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判决结果不符合刑法规定。女主角安娜偶然逃出魔窟回国后,向公安交代了整个经过,并协助公安前往境外追捕“陆经理”,在缅甸警方的帮助下,将该网络诈骗集团一网打尽,并解救了潘生等人,获得了轻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有错吗?我们一起看看《刑法》的规定——第七十三条明确,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以,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应为两年以上,不可能缓刑一年。尽管是法律人一眼可知的bug,但【律媒智库】注意到在一些网络法律咨询平台,却有人信誓旦旦如此回答。我们相信,这些律师解析(专家导读)可能不是律师本人所写,但将“业务推广”交给一些平台后,自己便放任不管,也是不合适的。这既误导群众,也有损自身形象。《刑法》关于缓刑的相关条款第五节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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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女律师被判“无罪!四年前,”涉嫌“辩护人毁灭证据罪”被立案

综合顶端新闻、上观新闻消息曾被控涉嫌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宁夏律师马某婵在被警方立案侦查4年后获得无罪判决!8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法院对马某婵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马某婵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马某婵是宁夏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19年,她被盐池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罪。2021年3月,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马某婵案公诉至法院。据检方起诉书指控——2018年7、8月份,在利通区公安局调查杨某青涉嫌高利转贷罪的期间,杨某青让王某华将其经营的恒辉小贷公司的一些发放贷款合同整理出来,交给严某礼保管。严将这些合同带回家。2018年11月24日,严某礼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刑拘后,由杨某青女儿出资给同案的人聘请辩护律师。同年11月26日,严某礼的妻子委托马某婵担任严某礼的辩护律师。在马某婵担任辩护人期间,三次会见严某礼。她在了解严某礼涉嫌犯罪的情况后,问严某礼是否需要给家里人带话。严某礼让她告诉其妻子,不要将自己被拘留的事情告诉女儿,让儿子离开杨某青的公司。严某礼还让马某婵带话给王某华(已判刑),将他家中的上述借据、合同等证据转移走。如果王某华不去转移,就让他老婆和儿子把家中的上述物品全部扔掉。马某婵将严某礼的要求告知其妻子后,妻子将严某礼放在屋内的关于杨某青涉黑团伙的相关犯罪证据转移至老宅。此后,严某礼的妻儿将上述转移的证据交至吴忠市公安局扫黑办。经查,严某礼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涉案金额1.85亿元。据判决书记载——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马某婵均不认同。她辩称自己不构成犯罪。辩护律师同样提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法院审理查明——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毁灭应达到使得证据毁灭丧失或部分丧失证明力。严某礼的儿子系被查的恒辉小贷公司财务人员,有独立的转移、隐匿动机。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婵帮助当事人转移证据,但未帮助毁灭证据,公诉机关指控马某婵的行为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但相关证据无法达到证明马某婵有帮助毁灭证据的证明目的,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婵犯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2023年8月7日,盐池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马某婵无罪。【近期热点】律师尽职,江苏一民企老板二审宣告无罪13年坚持,江苏7名律师为3名当事人赢得无罪判决(附央广中国之声报道)1040人宣告无罪!这个数字非同寻常吗?无罪!无罪!无罪!盼了20年“无罪辩护”的秘笈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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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律师目标:律师1.5万+,百人所25家+,领军型人才1000名+

导读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出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南京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实现从“律师大市”到“律师强市”的跨越,更加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根据行动计划,目标到2025年,南京地区律师总人数1.5万名以上,其中社会律师达1.3万名;律所数量维持在600家以内,律所平均执业律师数提高20%。全市律师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35%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达300人以上,涉外领军人才达200人以上。律师业务收入占全市GDP比例达3.2%。01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全面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增党员律师500名。律所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比例达80%。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一批行业党建品牌。02提高规模化优势影响力,全面支持品牌律所发展打造百名律师以上的规模律所25家以上,其中200人以上规模律所10家以上,力争总分所达千人以上的规模律所有所突破。在全国全省和南京都市圈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律所50家左右,建成30家左右专业方向明、专业人才优、服务能力强的专业特色律所。03培育专业领域领军律师,全面完善人才队伍培育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15人,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培育刑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金融、会计审计等各领域领军型人才1000名以上。培育引进博士100名、硕士500名,吸纳其它相关专业人才300名。境外法律服务中心超过10个,开展涉外业务的律所达100家,涉外律师超过1000名。产业律师、行业律师培育形成制度体系。04深度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引导业务发展方向更加密切融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大局,聚焦“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南京都市圈”和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力争2025年业务量达25万件。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目标和产业集群分布,打造7个左右特色鲜明的法律服务聚集区(法务区)。05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律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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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10年辞职,36岁的苏敏律师唯一后悔……

导读“人生最好的年华献给了公安事业!”从正式辞去公职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有余,苏敏偶尔也会在网上看看别人的辞职故事,畅想着自己以后的人生,有点相似却也不完全相同,毕竟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样的。看得多了,他也想把自己这一路来的心路历程写下来与大家一起分享,以致共勉。从警十年辞职当律师,后悔了吗?我是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的,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分配到了湖北某基层公安局,正式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工作地点距离省会武汉也只有80多公里,所在的城市人口不多,环境还不错,也不堵车,应该来说是一个生活很舒适的小城。我的家在武汉市,也算是异地从警,家人也在武汉生活,在这座小城工作生活,我没有背景没有关系也没有亲戚,独自一个人在这里工作和生活,其实日子也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过着。工作中,我一直是积极上进的,工作履历也很丰富。10年来,我先后在刑侦、派出所和法制大队等单位部门工作,在机关和基层都锻炼过,学到的为人处世经验和方法,让我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我体会过连续办案的工作强度,经历过侦查破案的办案压力,调解过种类繁多的民间纠纷,感受过公安工作的压力和动力,接到过老百姓送来的锦旗,也曾被群众投诉过态度不好。立过功授过奖,有过荣耀,也有过希望,有过失落,也有过彷徨。在职期间,我通过了法考,并且是当年全局唯一一个通过法考的民警,再加上之前的工作履历,组织上也跟我谈过话了,准备进一步提拔重用我,这一切看似都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感到有多开心,我知道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那时候的我想辞职了。为什么要选择辞职呢?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经历越来越丰富,学习的知识也越来越深刻,不知不觉中,我的想法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我开始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状态不满意了,觉得现有平台太低,提升空间不大,开始在工作中有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我知道,我需要到一个更高的平台来提升自己,去更大的平台来展示自己,去追逐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我的心也不安分起来了,我会时不时去想工作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认为,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因为工作的事让生活过得一地鸡毛,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我想改变现状。其实,导致我想辞职的真正原因,一方面是异地分居,一方面是追逐梦想,还有一个因素可能就是当时的工资,已经满足不了我在省会城市的生活。工作十年,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很多,即使加上每个月的值班补助和警衔津贴,每个月生活上的开支也入不敷出,只能说是拿着县城的工资在省会城市生活,太不容易了。不过也许以上的理由都不是真正的原因吧,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我尊崇内心,向往自由吧。曾经有人会问我,辞掉公务员的工作后悔吗?每次我的回答都是很坚定:我不后悔!甚至开玩笑说,唯一后悔的是,当初为什么不早一点辞职!记得刚辞职那段时间,心情变得更轻松了,时间变得更紧凑了,生活变得更充实了,连呼吸都变得更自由了,我想这应该正是大多数人眼中辞职后应该有的状态吧。我一直坚信,一个在体制内优秀的人,从体制内出来后也一定会是优秀的。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大多数敢于离开体制的人,只要是一个能够真正认识自我的人,干得都不会差,至少拥有这份勇气的人并不多。现在,虽然已经辞去公职,正在律途开创另一片天地,但是未来的路依然会充满艰辛,家庭、工作、生活依然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也许人生就需要折腾一下,才更完整吧!作者简介:苏敏,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6岁,湖北武汉人,先后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湖北警官学院,工学、法学本科双学士学位,原湖北省某基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从警10年,先后在刑侦、派出所、法制大队等部门工作,办理过各类行政和刑事案件多起,实务经验丰富。转岗律师职业后,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争议解决等领域。个人公号:苏sir说法(ID:susirshuofa)【相关消息】34岁,刑警谭潇蔚辞职当律师全国优秀公诉人赵红辞职,她说:“辞职是为了我的另一份热爱!”33岁的员额法官何洋辞职了40岁辞职当律师,嫌晚吗?30岁女法官辞职!一年后,她后悔吗?38岁这一年,公职律师宋皓宇辞职了!高院辞职!美女赵宸:我的这三年2020年冬天,我辞职了!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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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未到庭,庭审已结束!院长道歉:确有不当,继续开庭审理

导读近日,“冯波律师涉黑案”因辩护律师未进入法庭参加庭审在网上引发关注。8月10日深夜22:21,广西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公众号“微观来宾”发布文章《“律师未到庭,庭审已结束”?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据文章表述:2023年8月7日上午,来宾中院对上诉人冯波被指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进行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上诉人冯波的两位辩护律师提前到达该院后,在安检时对法庭不允许携带电脑进入的要求提出质疑,并与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在协商尚无结果的情况下,法庭即宣布开庭审理。随后辩护律师通过网络发声。来宾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在接到律师投诉后高度重视,指令审务督察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认为律师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当日的庭审工作在程序上确有不当。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维护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来宾中院依法决定继续开庭审理本案。9日中午,该院柳金红院长联系到王昊宸律师,就该院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存在的工作失误当面致歉,并表示该院已决定对本案继续开庭审理。全文如下:【近期热点】副院长登门道歉!法院临时取消庭审,律师起诉索赔罕见!法院错判,登报道歉!司法公正“码”上评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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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码”上评 | 全省率先,无锡法院建立以人民群众为第一视角的监督评价平台

江苏首创8月10日上午,无锡法院“司法公正评价码”上线启动。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微信扫描法院出具的各类文书首页左上角的二维码,经身份验证,即可进入系统。在司法公正满意度评价界面,案件审结后,围绕“法官态度好不好、诉讼服务优不优、诉讼程序对不对、裁判结果服不服、司法作风廉不廉”等内容,通过7个调查问题,由涉诉群众对司法是否公正予以打分评价。详细内容8月10日上午,无锡法院“司法公正评价码”上线启动仪式在市中院举行,向社会公众发布司法公正评价码系统主要功能、作用等,并当场演示使用方法。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领导共同按下启动手印。“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以人民群众为第一视角的监督评价平台,注重从当事人体验、人民群众感受的视角改进法院工作,确保真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可触、可感、可信。”无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说,此次司法公正评价码系统上线启动,是无锡法院深入推进以工作理念、案件质量、服务水平、监督效能提升为核心内容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行动”的新举措,也是依托数字化手段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探索。据介绍,“司法公正评价码”系全省首创,由无锡中院自主研发,主要面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在线核验、司法公正满意度评价三项功能服务。使用人通过微信扫描法院出具的各类文书首页左上角的二维码,经身份验证,即可进入系统。在案件查询界面,使用人能够查看本人案件的基本信息、审判人员联系方式和案件重要流程节点信息等,充分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进度的知情权。在法律文书核验界面,利用区块链技术,扫描文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对应文书在最高院司法平台的文书校验信息及原版法律文书;该功能也开放给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务单位,在持法律文书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能够快速验证法律文书的真伪,从而减轻办事群众负累,提升办事效率。在司法公正满意度评价界面,案件审结后,围绕“法官态度好不好、诉讼服务优不优、诉讼程序对不对、裁判结果服不服、司法作风廉不廉”等内容,通过7个调查问题,由涉诉群众对司法是否公正予以打分评价。需要说明的是,针对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一星或两星评价)两种意见,评价人必须填写20-200字的文字说明,法院将据此了解涉诉群众不满意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下一步,无锡两级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司法公正评价码”正式上线运行为契机,以组织实施“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行动”为牵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使办案更公、效率更佳、效果更好、群众认同度满意度更高成为无锡法院最鲜明的底色。下面,小编向大家简要介绍无锡法院“司法公正评价码”的使用方法。一、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识别文书首页二维码,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使用者需选择用户身份(当事人、代理人或政务单位工作人员),并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为确保登录用户为诉讼参与人本人,系统还设置了手机号码验证。)二、登陆成功后,可选择需要的功能服务:(一)案件信息查询在“案件信息”界面,能够查阅到案号、案件名称、经办法院、案由、立案日期、结案日期、生效信息等案件基本信息。此外,还能够查看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联系方式,查询到案件全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信息。(二)法律文书核验在“文书上链信息”界面,能够看到二维码对应的这份法律文书的案号、类别以及该文书在司法链上的存证时间和存证编号。点击“查看文书”可以查阅原版的电子版文书,点击“查看证书”可以查阅该法律文书的区块链校验结果证书。(三)司法公正评价在“司法公正评价”界面,首先需要使用者阅读“使用须知”,并点击“我已知晓”按钮,即可进入评价界面。针对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系统分别设置了7个满意度问卷问题,每个问题使用者都可在一至五星间进行评价,一至五星分别对应: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和非常满意五种满意程度。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者针对某项打出一星或二星的评价后,需要填写不少于20字且不超过200字的情况说明,以便于法院详细掌握使用者不满意的具体原因。完成7个问题的问卷调查信息填写后,点击提交按钮,评价即完成。每个案件的每位当事人仅可提交一次司法公正满意度评价。系统仅针对已结案案件开放“司法公正度评价”功能,未结案件的当事人无法使用该评价功能。来源:无锡市中级法院【猜你喜欢】江苏无锡两级法院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全国首创!宁波检律“线上”互评,以大数据促良性互动专注刑辩的90后律政俏佳人,变了!中小律所,关键在搞活!深圳发布“专精特新”中小型律所认定与培育方案(2023—2025)刘伟当选会长,席超当选监事长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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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相不立案“零容忍” !《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出台

导读刚刚,《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出台。方案提出,深圳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涉及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根据方案,深圳将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清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4年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现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2023年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对变相不立案“零容忍”;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诉源治理非诉解纷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全文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争取支持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制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开展创业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优化营商环境法规的修改工作,完善投资者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前海管理局等)2.全面清理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清理。完善规范审批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保证金、财政奖励及补贴事项的定期评估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3.推进域内外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探索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域外法适用的规则、标准与程序,平等保障跨境商事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深港澳规则衔接,完善内地与港澳诉讼调解对接、调解协议互认执行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推动成为中外商事主体解决商事争议纠纷的首要选择。加强深港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协同联动的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国际仲裁院)(二)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4.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搭建企业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评价计分排名制度,全面构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2024年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现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各区)5.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将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各区)6.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责任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7.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推动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和执行监督。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机制,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2023年完善“接诉即办”的涉企咨询投诉工作机制,对企业诉求及时分析研判和反馈督办。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第三方检测评价及结果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工商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8.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进一步完善“i深圳”平台行政复议模块,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听证。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持续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监督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出具涉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对于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做到“应出尽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三)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完善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2024年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和协调解决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质物处置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10.依法稳妥化解金融纠纷。完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人诉讼、示范诉讼机制作用,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提高金融纠纷化解效率。全面实施证券期货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合理把握金融借贷案件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裁判尺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维护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依法打击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11.服务保障破产事务办理。充分发挥办理破产事务的府院联动机制和管理人作用,建立小微企业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机制。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建立线上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2024年建立完善个人破产事务管理业务标准、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度。依托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基本信息“一个平台、一键查询”。推动建立深港两地管理人线上交流平台,深化深港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国资委)12.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2023年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对变相不立案“零容忍”。完善网上立案、线上交费、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功能,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化水平。灵活采用“活查封”、“活冻结”措施,支持合理置换保全财产。优化“一号通办”群众诉求解决机制,通过法院“12368”、检察院“12309”服务热线、公安局“局长信箱”等归口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新闻立案不得限号,深化在线互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浙”出新规(附全文)最高法院承诺: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江苏无锡两级法院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13.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全面推广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与和解履行机制,建立防范和制止规避执行行为制度,深入开展财产申报穿透式审查,加快胜诉市场主体债权实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化执行联动平台,加快制定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的系统性方案,缩短执行案件办理周期。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规程,优化追究拒执罪移送程序,依法严惩拒执犯罪。(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14.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完善网上预约、远程会见等信息化建设,2023年实现全量开放律师会见室和会见席位,最大程度保障律师会见便利。建立政法机关与市律师协会常态化联络机制,强化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保障,对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处置流程进行优化,畅通权利救济渠道。(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15.严格涉企刑事案件审查。深化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甄别工作,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强化审查、监督协作,落实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16.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诉源治理非诉解纷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引进和培育专业调解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异地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在更多异地商会成立法律工作委员会,提高涉企金融、知识产权、公司权益、涉外商事等复杂商事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开展特定类型纠纷调解前置试点,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降低民商事纠纷解决时间成本。(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7.深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畅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联系渠道,为各类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探索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公证联盟,搭建良好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18.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涉企决策政策把关,防范法律风险。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治理。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商业秘密等保护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19.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深圳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适应职业特点的法治人才在职培养体系,加大涉外法律、知识产权、破产、金融、企业合规等方面紧缺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按规定招聘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中外法律规则的港澳人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建立健全法治智库评价机制,推动高水平法治智库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20.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深i企”等平台集成发布涉企惠企政策,满足市场主体信息获取需求。建立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完善意见收集反馈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对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落实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协同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三)做好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宣传解读,总结提炼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突出反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保障机制和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稳定民营经济发展良好预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近期热点】“内卷”这么厉害,青年律师还能“脱颖而出”吗?为何?这位主任逼着律所公号——日日更新、篇篇原创青年律师敢“秀”善“秀”,才会优秀!精准追责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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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官司未开庭,双方律师先“杠”上了:你发“声明”,我发“函”!

导读一起名人诉讼,法院还没开庭,双方律师的《律师声明》和《律师函》却已在网络上叫起了板。2021年10月15日第十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对于双方的行为,不知道法律人怎么看?邓高静律师发布《律师声明》昨天(8月8日)13:04,邓高静律师在其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受徐熙媛女士之委托,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高静律师、广东卓建(龙岗)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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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律所,关键在搞活!深圳发布“专精特新”中小型律所认定与培育方案(2023—2025)

导读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是律师行业的主要力量。截至2023年6月底,深圳50人以下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共有1150家,占比为94.57%。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高质量发展,中小型律所作为律师行业的基本盘,不在于做大,而在于搞活。为了更好地引导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方案(2023—2025)》。▲8月4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在中国首家律所成立40周年纪念活动暨深圳律所合伙制改革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发布《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方案(2023—2025)》《方案》从总体要求、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培育扶持、动态管理、保障措施六个方面对专精特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认定与培育相关工作作了规定,全文如下: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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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公示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5名同志拟担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1.陈宣东,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62年3月生,南京市司法局原副局长,拟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2.万永松,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63年10月生,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拟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3.王成兵,男,汉族,政治面貌:群众,本科学历,1971年11月生,南京学府翻译有限公司(学府集团)董事长,拟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4.贾政和,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64年6月生,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拟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5.叶晓辉,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59年9月生,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拟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8月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路314号,联系电话:025-83359863。南京市司法局2023年8月4日来源:南京市司法局【近期热点】“内卷”这么厉害,青年律师还能“脱颖而出”吗?为何?这位主任逼着律所公号——日日更新、篇篇原创青年律师敢“秀”善“秀”,才会优秀!精准追责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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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20 | 南京市司法局通报表扬2019-2022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

祝贺南京市司法局关于表扬2019-2022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各区司法局、江北新区综治局、市律师协会、各相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律师行业和广大律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助企纾困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及律师行业管理服务人员忠于职守、建功立业,促进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等30个优秀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沙鹭等100名优秀律师、王亚峰等20名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兵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律师行业要以受到表扬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优秀律师事务所讲政治、讲大局、严管理、争一流的进取精神,积极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广大律师要学习优秀律师具有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踏实、服务优良的优秀品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规范执业,努力践行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命,为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做出积极贡献。附件:2019—2022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兵名单南京市司法局2023年7月26日【近期热点】刘伟当选会长,席超当选监事长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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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刑辩的90后律政俏佳人,变了!

南征北战无问西东南征北战,是刑辩律师的日常。相对于其他领域,刑辩圈的女律师,数量不多,但因为法庭上强烈的对抗性,让她们更显律师的“职业范”。90后的吴正红,出生在皖南农村,因为一部电视剧选择了法律专业,又因为一个案件坚定地选择刑辩。一路走来,她有怎样的故事和心路历程?感谢命运的馈赠吴正红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有这么一个地方。相传三国时黄盖就葬在此处,后人为了纪念他,就把这个地方叫做黄墓。在这个平和乡村里,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我自己也不曾想到,当年只知道在梧桐树下捉虫子、玩泥巴的我,会离开那里,到北京求学,最后到上海做律师。多年的成长岁月,我得感谢命运的馈赠,运气极好,逢考皆顺,幸遇恩师,一路提携,才有了今日的我。坚定的职业选择农村孩子的职业选择很多来自于电视剧。每每大家问起我为何会成为一名律师,我都告诉他们是因为一部电视剧。那部剧里没有假发、没有唇枪舌剑,是一部打着“律政佳人”头衔的大陆爱情剧。但是,就是这部剧,让我从小就决定了自己的职业选择。初中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人告诉我,中国政法大学是学法律最好的地方。我暗自决定:自己一定要考上那所学校。高考那年,我被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所录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三那年,大家都在准备考研和保研,我更期待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在当年9月份司法考试结束后,我就踏上了来上海实习的旅程,毕业后就留在了上海工作。迷茫的专业方向确定专业的机会就是这么的偶然,刚认识周小羊老师的时候,他刚好有个案子需要律师代理同案犯。那也是我第一次成为一名辩护人,第一次接触刑事案件,我非常好奇、紧张,但是更多的是期待。初战告捷,我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无罪化处理了。由此,我踏上了刑事辩护的征程,周小羊老师也成为了我的师傅,我也将刑事辩护作为我的终身事业。从此,我跟随着扬子鳄刑辩团队奔跑在刑辩路上,南征北战,无问西东。刑事律师的这些年变“冷血”了。前几天在律所讨论案件,周小羊老师打趣说我变得“冷血”了。其实,最开始接待刑事案件的家属,尤其是为子女而来的老父母亲们哭诉时,我都要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因为看到他们,我就会不由衷地联想到自己的老父亲老母亲。理性和同情是互补的,该理性的时候要理性,尤其是案件分析、判断和讨论时,不能让情绪影响对案件客观的判断和分析,理性对决策是更加有利的;该同情的时候得同情,比如说和当事人家属、当事人沟通时,我们就在讲事实、讲法律的基础之上,也得看到他们的感受和情绪,才能产生比较好的沟通效果。变“胆大”了。做刑事案件需要有勇气。对于一些事情,有的人觉得危险,没有勇气不敢做——这不是一名专业刑辩律师的选择。抛开大是大非的问题,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只是法律问题。对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而言,如果有理有据,我们就要据理力争,法律赋予我们的申请回避、投诉、控告的权利要敢用,不能“怕”办案人员。俗话说“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不能做任人捏别搓圆的“软柿子”。变“皮厚”了。对大多数的人来说,面子非常重要,有些人甚至“死要面子,活受罪”。但是,作为一名刑事律师,不能让“不好意思”害了自己,更不能让“不好意思”耽误了案件。有的事情,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没有用处就不做了,更不能觉得不好意思而给自己找借口不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讲究协商,在这个协商的过程中,一定要多磨一磨,多谈一谈,只有“脸皮厚”,才能“吃个够”。一路走来,离不开师长的关怀,离不开亲友的鼓励,离不开同行的帮助。感恩遇见,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一切都是命运的馈赠。作者简介:吴正红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扬子鳄刑辩核心成员、民革党员,深耕刑事辩护,成功办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参与出版了《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精彩辩护人》,并作为副主编出版了《辩点的挖掘与运用》《无罪辩护》两书。“关于石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词”获得“第三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辩护词类三等奖。【相关消息】第三届东吴刑辩论坛“刑辩的技术与策略”暨《无罪辩护》新书发布“无罪辩护”的秘笈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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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任命30名公证员、免去15名公证员

任命司法部关于任命张元利等3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43号北京、天津、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你们关于报请任命张元利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30人为公证员:北京市张元利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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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5+18 | 南京市律师协会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导读近日,南京市律师协对江苏三法等53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夏磊等205名优秀律师、王磊等18名行业管理服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祝贺!文件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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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当选会长,席超当选监事长 | 南京召开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

南京市律师协会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韩永安当选会长,方燕当选监事长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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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追责 |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附全文)

导读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独董办法》自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章内容。修改完善后的《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并对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品德作出具体规定。改善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等。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三项职责,并可以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聚焦决策职责,从董事会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提出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三是明确履职保障。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独立董事履职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予以配合,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五是明确过渡期安排。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设置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述事项与《独董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立健全独立董事资格认定、信息库、履职评价等配套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各类主体掌握改革新要求。同时,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管,督促和保障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全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0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3年8月1日来源:证监会【近期热点】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虽“重大立功”,贪官沈德咏为何没有获得“从轻处罚”财政部、国税总局: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新答复:江苏执业律师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762名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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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5+18 | 南京市律师协会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导读近日,南京市律师协对江苏三法等53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夏磊等205名优秀律师、王磊等18名行业管理服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祝贺!文件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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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5+18 | 南京市律师协会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导读近日,南京市律师协对江苏三法等53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夏磊等205名优秀律师、张正艳等18名行业管理服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祝贺!文件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表扬2020-2022年度律师行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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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重大立功”,贪官沈德咏为何没有获得“从轻处罚”

导读昨天,曾担任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的沈德咏,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虽然沈德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法庭并未对其从轻处罚,这究竟是为什么?一起了解一下。详细内容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素材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链接】6456万余元!沈德咏受贿案,开庭最新答复:江苏执业律师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762名司法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最高检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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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件 | 司法部发布5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系列典型案例

导读7月31日,司法部发布5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系列典型案例。金杜律师事务所南京办公室马笑匀主办的比亚迪境外投资建厂项目入选。马笑匀介绍,比亚迪汽车泰国有限公司与WHA伟华集团大众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土地认购、建厂相关协议,将首个海外新能源乘用车工厂落户泰国。金杜南京办公室马笑匀团队担任比亚迪泰国土地购买事项的法律顾问。金杜南京办公室结合比亚迪对泰国厂区内各功能区域的用途规划及基础设施用量需求,为泰国工厂选址和落地提供了土地尽职调查,土地购买意向书、土地购买协议及配套协议等交易文件的审查、谈判和修改,以及土地购买程序咨询和土地转让过户的协助等法律服务。下一步,金杜南京办公室将继续为比亚迪就泰国业务进一步提供相关法律支持。马笑匀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在投资地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包括国家安全、税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外汇、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国家管制的应对、跨境争议解决等方方面面。因此,中国企业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具有国际法律服务的境内律师事务所为国内企业跨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走向国际市场,提升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司法部发布5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7月31日,司法部发布5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系列典型案例。案例目录:一、专业调解组织成功化解涉企知识产权纠纷二、仲裁解纷“绿色通道”高效化解跨境纠纷三、律师为国内汽车企业境外投资建厂提供法律服务四、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助力危困企业顺利重整五、律师助力我国企业在境外维护商标权益案例一:专业调解组织成功化解涉企知识产权纠纷【基本案情】2022年,南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南昌某法院委托调解的一起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该纠纷中,广东某通信有限公司因南昌六家手机销售维修商户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手机充电器、数据线而提起诉讼,要求六家商户赔偿经济损失。六家商户认为自身获利较少,索赔数额又过高,均不同意该项诉求。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通过耐心解说、细致沟通、辩理析法,合理确定了赔偿标准,促使双方就赔偿方式、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带来高昂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典型意义】近年来,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强化调解作用发挥。本案中,知识产权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诉前通过调解方式快速解决涉及多个主体的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有利于增强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案例二:仲裁解纷“绿色通道”高效化解跨境纠纷【基本案情】2021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一起标的额超20亿的企业资金拆借合同纠纷,涉及粤、港、澳、豫四地的企业和自然人。因该案标的大、影响广,当事人希望尽快解决纠纷。但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分处四地的仲裁员和当事人难以线下开庭。广州仲裁委员会通过自建的APEC-ODR(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平台,引导仲裁员和当事人在平台上开展同步磋商,仅一个多月就促使各方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纠纷,大幅降低了纠纷化解成本,也使当事各方重获继续合作的可能。【典型意义】仲裁解纷具有灵活、保密、高效等诸多优势,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建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实现“谈判、调解、仲裁”三种机制衔接,为企业跨境纠纷解决铺筑“绿色通道”,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是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实效的生动实践。案例三:律师为国内汽车企业境外投资建厂提供法律服务【基本案情】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比亚迪汽车泰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比亚迪与WHA伟华集团大众有限公司签署土地认购、建厂相关协议,将首个海外新能源乘用车工厂落户泰国。期间,金杜律师事务所在比亚迪泰国工厂建设过程中,提供了土地尽职调查、土地购买协议及配套协议的谈判、土地交易文件审查修改、土地购买程序咨询、土地转让过户协助等全程法律服务,助力项目顺利签约落地。【典型意义】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在投资地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具有国际法律服务的境内律师事务所为国内企业跨境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走向国际市场,提升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案例四: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助力危困企业顺利重整【基本案情】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进入破产程序。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后,在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推动企业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期间,破产管理人以保生产、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为目标,协助企业吸引洽谈订单,协调各方债权人给予时间支持,追回应收账款数千万元,并创新性引入信托计划,形成多元偿债方案,增强了债权人支持光明重机重整的信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光明重机各项经营指标大幅增长,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典型意义】破产重整对于化解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具有重要意义。担任破产管理人是律师发挥专业优势、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该案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创新引入“信托计划”作为偿债方式,有效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帮助危困民营企业重获新生,稳定了职工就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案例五:律师助力我国企业在境外维护商标权益【基本案情】荷兰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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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

优惠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优化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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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守护国财国土保障国家惠民政策有效执行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日前,最高检以“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为主题发布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引导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保障国家惠民政策有效执行。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四件,分别为: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长沙市检察机关督促追回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督促落实电价优惠政策行政公益诉讼案。据了解,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527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9504件,共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90亿余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1亿余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75万余亩。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了污染企业违规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案,并通过指导办理一批难度大、有影响的案件,督促整治成品油税收监管秩序;保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基金;追回煤炭等矿产资源损失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依法处置闲置低效用地等,带动各级检察院不断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办案工作。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涉及大数据赋能税收监管、土地闲置低效的分类处置、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入国库“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展示了检察机关在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案例还拓展了传统国财领域案件类型,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红利等情形,可以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见效,拓展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空间。同时,依托大数据发现类案线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达成协同共治、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经验做法以及从中提炼的办案机制等,对各地办好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民生热点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推广运用数字监督模型,把提升办案质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国财国土领域理论和实务疑难问题研究,明晰案件范围和类型,指导各地妥善办理相关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促进协同共治。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3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83—186号)作为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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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不完美受害人》,为何法律“bug”少?

近日,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热播。该剧由周迅、刘奕君、林允领衔主演,钟楚曦特别出演,陈数特别主演,颖儿特邀出演,董洁特邀主演,东方卫视、北京卫视、爱奇艺同步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律政电视剧,故事情节是一桩第三方匿名报警的刑事案件,女性受害人赵寻(林允饰)在第一时间否认受到伤害,五天后才报警指控强奸,被告人辩护律师林阚(周迅饰)展开前置调查,以无可辩驳的法定事实推翻受害人提出的指控证据,迅速使真相大白,刑侦终结,警方撤案。蒙受个人名誉崩塌、企业黑天鹅效应的被告成功(刘奕君饰)为洗脱污名,由林阚代理,向赵寻发起损害名誉权的民事反诉。随着案情细节披露,赵寻被人肉,被网暴,遭受羞辱,工作失业,生活失序,在法定事实与内心的“客观事实”之间,林阚面临前所未有的职业伦理挑战,她如何选择。除了女性困境,本剧还聚焦了家暴、网暴、精神PUA等社会敏感议题,通过对背后因果逻辑的深度剖析,直面多元人性,探寻事件本质,刻画受害者的自我成长及互助过程,逐渐展现受害人战胜心底懦弱、树立反抗信念的成长过程,也向社会传递出充满治愈的关怀力量。【律媒智库】注意到,与以往不同,这部法治题材的热播剧并未遭到法律专业人士吐槽一堆法律"bug"。知情人透露,剧组邀请了四位律师专业律师担任剧本编审和待播剧审核任务。其中,担任剧本编审的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阚吉峰和担任待播剧审核的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滑莹恰好是【律媒智库】小编的好朋友。阚吉峰介绍,该剧在讲述故事情节的同时力求法律问题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例如,该剧突出了诉讼程序的严谨性与律师业务的专业性,并对律师的执业操守、工作内容及执业理念进行了呈现,同时该剧紧扣故事情节并严格把握刑事案件中的专业问题,给观众展示该部电视剧的品质与价值。阚吉峰表示,求新所此次担任该剧的剧本编审与待播剧审核,是求新所作为一家专业型、学习型、研究型律所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发展中,求新所将继续发挥拥有所内资深专业律师与资深学者的业务与资源优势,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升华执业理念,注重法律产品研发,同时完善流程化、团队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持续探索创建业务领域的专业化与品牌化,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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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一场“律所管理创新研讨会暨分所模式交流会”

7月29日,“新业务、新模式、新发展——律所管理创新研讨会暨分所模式交流会”在苏州成功举办。活动由苏州市司法局指导,苏州市律师协会、苏州市法律服务产业创新集群党委共同主办,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行业规则委员会承办,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协办。活动中,嘉宾们充分结合苏州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情况,通过主题分享、交流研讨等方式共享、共论新时代律所管理创新及分所建设之道。▲活动现场苏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浩江、副会长顾海啸,以及近百家国内律所和相关单位代表现场参加活动,近万人线上观看。▲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主任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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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意见 | 最高检察院: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导读刚刚,最高检研究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旨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文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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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答复:江苏执业律师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762名

导读刚刚,江苏省司法厅公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答复介绍,截至2023年5月底,江苏执业律师总计45460名,其中可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762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7%。接受过境外教育并获得学位的律师259名,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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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38条风险点+释法说理+控申检察提示

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强化法律风险预防提示——最高检关于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的情况通报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即控告申诉检察厅,负责受理和审查控告申诉案件,依托“案件入口”的职能优势,对近年来受理、审查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归纳了民营企业所涉控告申诉案件的总体成因和风险点,通过积极开展反向审视、坚持诉源治理,针对民营企业提出在先的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前分析、预防生产经营中高发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一、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的主要考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既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又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控告申诉案件的同时,以司法实践为分析样本,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现实多发的诉讼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在先的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共同构筑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编写和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总体上按照两条逻辑主线梳理企业的风险点:一是以司法实践反映出的高发风险为主线。将民事、刑事的高发风险贯穿其中,突出回应了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每一个风险点的归纳都以大量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并进行了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二是以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为主线。从“企业对外签订与履行合同”,到“企业对外融资担保”,到“企业内部管理”,到“企业纠纷争议解决”,全方位回应企业需求。二、总结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应对建议在这份风险提示中,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涉及的控告申诉案件成因和风险点进行了分析。(一)案件成因分析近年来,民营企业所涉的控告申诉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关企业可能感受到面临生产经营和纠纷处理的双重压力,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归纳,对涉案企业进行总体画像,可以发现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依然较为淡薄,缺乏系统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总体来说,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既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一定程度地缺乏“底线不可触碰”的边界意识,往往导致后果发生的不可逆。正因为如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常常出现“事已至此无力回天”的“无力感”,常常反思如果涉案企业能够及早防范、及早采取措施、及早止损、及早收手,则后果将完全不同,损失更有可能追回,企业不至于陷入泥潭,而相关负责人也不会涉及刑事责任。比如,有的企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初期已经发现对方企业的行为异常,依然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导致损失扩大甚至无法追回;比如,有的企业不注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被他人抢注后,即便事后被宣告无效,对在先判决也没有追溯力;比如,有的企业忽视公司章程的重要作用,简单下载模板用于登记备案或不及时进行变更,导致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发生争议缺乏有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企业财产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与个人财产混淆的阶段,利用职务便利,将企业财产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等等。二是发生法律纠纷后自救能力较弱。当法律纠纷发生后,逃避、推卸责任,都不是正确的做法,积极寻求专业人士、有关部门的帮助,积极参与法律程序,才有可能将法律纠纷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但是,有的企业因缺乏在先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陷入诉讼后,不能理性、合法、有效处理纠纷,采用拖延、逃避甚至实际造成损失扩大的方式处理纠纷,将企业拖入纠纷处理的泥潭,不仅纠纷得不到妥善处理,还彻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有的企业在发生民事纠纷后担心被强制执行,采取故意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正常经营,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案件风险点分析通过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和反向审视,检察机关发现,涉诉风险高发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集中的四大领域:一是企业对外签订和履行合同环节,二是企业对外融资担保环节,三是企业内部管理环节,四是企业纠纷处理环节。第一,在企业对外签订和履行合同环节。检察机关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时发现,许多涉案企业从对外经营和签订合同之初就已经埋下隐患,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以为是和对方企业签订合同并据此付款,实则对方的签名用章并不能代表企业;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获得订单,给予对方经办人员不入账的好处;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以多年小额经济往来为信任基础,在订立大额合同时依然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各执一词,难以举证;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己方可能难以履行合同义务,产生了诱骗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有的案件中,当事人签订了部分内容为空白的合同,被对方当事人填写了未经双方确认、增加己方义务的内容;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发现对方违约,认为己方对于产生的损失应当全部免责,就任由损失扩大;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变更了合同,但未能对变更的工作量予以确认,导致结算时发生巨大争议。第二,在企业对外融资担保环节。检察机关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时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强烈的融资需求和缺口,为实现融资往往付出较大代价、承担较大风险。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慎,背上沉重债务,甚至最终导致风险层层传导到地区乃至行业;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为获取贷款承担高额隐形成本和附加条件,未提前评估风险,被卷入债务泥潭引发连锁反应,资金链断裂;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在融资中未能满足合同约定条件,触发股份回购条款,创始人出局;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以股权让与方式提供融资担保,举证困难,失去企业控制权;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为了弥补巨额资金缺口,甚至以高息、口口相传的方式吸收社会公众个人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第三,在企业内部管理环节。检察机关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时发现,有的涉案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规模的企业,内部管理较为混乱。有的案件中,企业为保持对外经营行为的灵活性,公司印章的保管、用印管理均较为宽松,未建立严格的印章管理制度,导致印章争夺、真假印章的情形频繁发生;有的案件中,企业召开股东会未能形成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导致决议在实际执行后还被质疑,不能作为解决分歧的合法依据;有的案件中,公司财产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产混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的案件中,股东与公司财产账目不清,企业转账、报销流程不规范,企业财务数据不透明,税务开票不规范;有的案件中,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显名股东处分其股权,多次转手,股权甚至“凭空蒸发”;有的案件中,公司章程简单套用模板,对实践中发生的争议完全不具有适用性,或者章程发生变更没有及时进行登记;有的案件中,离职员工依然持有企业已用印的授权委托手续,对外签订合同。在知识产权领域,大量企业不重视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案件中,企业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反而被下游企业申请,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有的案件中,企业毫无权利边界意识,明知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然为之提供仓储等服务,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然予以销售。第四,在企业争议解决环节。检察机关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时发现,有的案件中,当事人无法接受与自己预期不一致的裁判结果,在诉讼程序用尽后,依然无休止维权,完全不顾企业运营;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发生法律纠纷后采用观望、逃避的态度,任由诉讼程序空转,失去了利用诉讼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有的案件中,当事人不信任专业人士,不信任律师、不信任鉴定专家,只相信自己的理解;有的案件中,当事人没有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管辖,产生争议后仅就确定管辖就耗费相当长的时间,支出高额的时间成本;有的案件中,当事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多年来一直不主张权利。检察机关通过对控告申诉案件的全面分析,发现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因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集中的原因而重点分布在上述四个领域。以此为基础,归纳出能够适用于大多数情形的四个篇章的“风险点”“释法说理”和“控申检察提示”,致力于与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一道,共同努力,共同构建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依法高效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最高检一直强调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但是从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情况来看,民营企业作为控告申诉主体的情形仍占到企业申诉的绝对多数。今年2月以来,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影响民营企业正常运营的民事纠纷刑事化处理、对民营企业家滥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财产滥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案件久拖不结、超期办理、违法处置民营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牵头的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对所涉案件实行重点报备审查并采取重点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治理,通过依法及时监督纠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过去和将来,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都将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控告申诉案件,对各类主体切实依法、平等保护,推动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从控申检察办案看企业法律风险预防目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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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最高检察院出台12条意见

导读刚刚,最高检研究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旨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文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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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要求,保障和支持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和能力水平,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检察机关应当全力护航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依法保障科技创新,突出对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司法保护,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依法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检察实践,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三、检察机关应当大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司法理念现代化引领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围绕优化检察组织机构体系、职能体系两项重点,健全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机制、一体化综合履职机制、内设机构业务衔接机制;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着力加强办案机制建设,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创新;加强检察能力建设,注重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检察机关应当优化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职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强化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以及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健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管执法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五、检察机关应当强化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强化对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超标的执行等问题。加强对进入破产程序案件全过程监督,探索对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协作配合,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处置联动机制。探索开展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监督治理。六、检察机关应当深化行政检察工作。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行政裁判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等方面的违法问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府检”联动化解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七、检察机关应当完善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全面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加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健全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审计监督等有效衔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八、检察机关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有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效应,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救助等机制,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积极推动健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督促落实专门教育、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九、检察机关应当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及时立案侦查。坚持有案必查,完善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协作配合,深挖大要案、窝串案。加强检察侦查专业力量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十、检察机关应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需要调查核实证据的,可以书面要求行政机关收集、提供,也可自行调查核实。检察机关依法调阅被监督单位的卷宗材料或者其他文件,询问当事人、案外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书面答复。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调查和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十一、检察机关应当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数据资源利用、信息化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加快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努力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转变。依托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等,积极打通执法司法数据壁垒,依法规范、有力有序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十二、检察机关应当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加强配合制约,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十三、监察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加强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推进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共同研究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加强监察机关管辖案件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十四、公安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健全与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监管场所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办案数据、执法信息与检察监督信息网上流转与查询。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告知检察机关等制度。及时办理检察机关移送的犯罪线索以及提出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意见,并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十五、审判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加大审判执行信息和法律监督信息共享力度,共同落实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案件正副卷宗调阅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审查,依法裁判。对不采纳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规范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意见,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回复。十六、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共同加强诉讼权利保障,积极协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支持。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通报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配合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同步监督以及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进行监督,及时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监督意见。与检察机关共同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纠正阻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十七、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以及沟通会商等机制,将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情况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十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有关机关接受、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监督,审判机关应当将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纳入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内容,行政机关应当将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向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与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工作,对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来源:江苏人大发布【近期热点】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湘版)司法部党组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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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

导读为了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保证法律援助质量,刚刚,司法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全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4月9日司法部令第124号公布2023年7月11日司法部令第148号修订)第一章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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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买买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二、稳定大宗消费(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四)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三、扩大服务消费(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餐饮浪费,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充分体现安全、营养、健康的原则,提升餐饮质量和配送标准化水平。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六)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投放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遴选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积极扩大普惠型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消费提质增效。四、促进农村消费(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行集约化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件箱,增加农村零售网点密度,逐步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引导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开设专馆专区专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品顺畅销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增强消费能力。(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五、拓展新型消费(十三)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直播经济、在线文娱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提升网上购物节质量水平。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服务标准。(十四)推广绿色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健全节能低碳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鼓励先行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六、完善消费设施(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深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各地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七、优化消费环境(十八)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十九)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二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促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探索有效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来源:中国政府网【近期热点】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湘版)司法部党组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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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3〕4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8月1日起施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法释〔2023〕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为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规范和保障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和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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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情形不予受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江苏一地出台新规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代理诉讼、仲裁事务,依法自行向公安机关申请调取对方当事人户籍信息工作,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具体规定那人口信息查询渠道都有哪些呢?具体申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哪些情形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呢?一文给你说清!一、业务范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法律活动,因申请立案、仲裁需要,依法自行向公安机关申请调取对方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二、查询渠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交申请:1、前往本市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或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申请查询。2、通过“太湖e警”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在线查询:微信搜索“太湖e警”小程序→个人用户→律师代理诉讼查询人口信息。三、所需材料(一)律师执业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二)案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三)所属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法律援助公函;(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代理诉讼、仲裁查询人口信息业务申请表。四、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查询的情形(一)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二)介绍信(公函)内容被涂改的;(三)非案件当事人直接委托的;(四)与代理诉讼案件或仲裁事务无关的;(五)申请查询内容超出范围的;(六)不符合“一案一查”要求的;(七)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被查询人姓名、性别、年龄、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不准确,查询结果非唯一的,或者被查询人因死亡、出国(境)、参军入伍等原因已注销户口登记信息的,公安机关不予反馈、出具查询结果。公安机关认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行收集、调取的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以及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关,提供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的,或者认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行收集、调取的信息与代理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无关的,可以依法不予提供或者缓期提供,并告知理由。五、工作时限1、线下申请时,被查询人在5人(含)以下的,受理单位当场受理并现场出具《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反馈》。被查询人在5人以上的,受理单位根据窗口现场办理户口业务情况,会适当延长查询反馈时间。因系统故障、档案管理、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形,无法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的,受理单位原则上会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被查询人达50人(含)以上的,由承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公安机关受理单位预约办理。2、通过“太湖e警”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的,公安机关经过受理审核后,根据实际办件量情况,在1-3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可以通过短信、微信“服务通知”接收办理进度的提醒。办理结束后,可以在小程序中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办件”中查收办件结果。六、注意事项1、除对方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10个项目)外,还需调取其他信息的,或者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已注销户口登记信息的,应持法院调查令申请查询。2、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具的法律援助公函或介绍信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留有存根,载明委托人基本信息、承办法律事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姓名、身份号码、执业证号等信息,注明需要收集、调取信息的内容以及与承办案件有关的事由或者案件情况。需要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的,应填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代理诉讼、仲裁查询人口信息业务申请表》,载明被查询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并由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审核确认、加盖公章。3、通过“太湖e警”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的,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在无锡市司法局提供的授权名单内。提交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应上传原件照片、不能使用复印件、扫描件等,上传材料中需填写的项目不得空缺、不得涂改。发现有涂改、复用申请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在线查询便利。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者涉嫌滥用查询权利,有大批量查询、频繁查询等异常行为的,公安机关有权暂停其人口信息查询权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处理。5、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安政务窗口申请查询时,应主动遵守和维护窗口工作秩序,合理反映诉求,有喧哗、吵闹、谩骂等不文明行为的,公安政务窗口可以拒绝受理其申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处理。经多次通报仍不改正的,取消其“全城通办”等查询便利,限由被查询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受理有关查询业务。公民个人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人口信息查询结果仅限用于依法接受委托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滥用查询权利、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查询与承办案件无关的人口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工作需要查询获取的人口信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安机关查询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规他用或者泄露。【近期热点】南京将全市推广“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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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 江苏《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常州市仲裁协会发布《仲裁规则》修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刚刚,司法部公布“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葛晓燕已任最高检党组成员年检不是走形式!18名执业律师被暂缓考核一站式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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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全市推广“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 网办服务

赞南京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实现“全程网上办”今年7月,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依托“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全新上线“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网办服务,律师无需跑窗口,点点手机就能实现线下零跑动、全程网上办。据悉,今年3月以来,“律师因公查询人口信息”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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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启动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优化结对和对口帮扶

导读刚刚,司法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优化结对和对口帮扶工作。全国律师行业共建立13组结对帮扶关系,搭建载体,协作互助,力争解决律师资源不平衡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方案》着眼于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三个层面实施,力争形成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将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在中央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涉藏州县现有机制的基础上,立足律师行业规律特点和发展实际,由东部9省(市)和律师人数较多的中部4省,对口帮扶西部12省(区、市)和兵团。“‘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计划着力培养40岁以下青年。1000名来自西部地区的律师将纳入当地“青年律师后备人才库”,在对口帮扶省(市)帮助下接受律师业务尤其是新兴业务、涉外业务的实战训练,并到对口帮扶省(市)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律师事务所‘1对1’结对帮扶工程”明确,东中部既要采取“以强带弱”的方式,在党建、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建设、推动协同发展等方面引领西部中小律师事务所“做优”,又要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帮助西部规模大所“做强”,打造好当地的“龙头所”“示范所”。律师协会结对互助工程,则有针对性地让结对的律师协会共享涉外、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业务领域的精品课程、培训资源。方案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的方案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就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提出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律师行业东中西部结对协作和对口支援水平,推进西部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二)主要目标。推动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优化结对关系、完善帮扶机制、拓宽协作领域,促进西部地区律师队伍、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形成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帮扶双方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律师行业党委加强组织领导,把东中西部结对协作和对口支援纳入律师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精准发力。聚焦被帮扶地区在律师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协会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以提升被帮扶地区律师队伍素质、律师服务能力、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为重点,实施帮扶项目,注重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倾斜,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坚持协同发展。立足帮扶双方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开展结对协作和对口支援,实现帮扶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二、实施结对帮扶重点工程(四)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在中央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涉藏州县现有机制的基础上,本着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律师行业规律特点和发展实际,优化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关系,律师人数较多的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等中部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鼓励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海南等6省立足本省实际,对西部省(区、市)律师行业开展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支持东中部省(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对非对口其他西部省(区、市)的帮扶。(五)实施“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西部省(区、市)要选拔政治坚定、专业扎实、具有发展潜力的40岁以下青年律师共1000名,纳入本地“青年律师后备人才库”,在对口帮扶省(市)的帮助下进行重点培养。鼓励东中部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西部青年律师人才培养。一是开展实战训练。承担帮扶任务的东中部省(市)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对口帮扶省(区、市)青年律师组织专门培训。东中部省(市)要每年在本省(市)或者接受帮扶的省(区、市)组织1-2次实战训练,组建优秀导师团队,分批次组织青年律师开展小范围的案例研讨、模拟法庭、团队作业等,着力提升青年律师办理传统重点业务、新兴业务、涉外业务等实战能力。二是组织跟班学习。西部省(区、市)从本地“青年律师后备人才库”中,择优推荐部分青年律师,到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东中部省(市)律师事务所进行1-2个月的跟班学习,重点学习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业务拓展、业务办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承担帮扶任务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在地律师协会承担青年律师跟班学习期间全部或者部分食宿费用。西部省(区、市)要加大对本地“青年律师后备人才库”入库律师的扶持力度,通过支持入库律师参与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参政议政等方式,完善本地律师队伍梯次培养机制,为本地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储备人才。(六)实施律师事务所“1对1”结对帮扶工程。西部省(区、市)要遴选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共600家,与对口帮扶省(市)600家律师事务所,建立“1对1”结对帮扶关系。西部省(区、市)开展遴选工作,既要向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欠发达县(区)的律师事务所倾斜,通过“以强带弱”结对模式,引领一批中小所、县域所做优做强,也要遴选一定数量的规模大所,通过“强强联合”结对模式,打造当地的“龙头所”“示范所”。东中部省(市)要组织一批党建基础好、内部管理规范、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参与结对帮扶。一是帮扶党建工作。帮扶所党组织通过与被帮扶所党组织联合开展政治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推动被帮扶所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活动,发挥党组织作用。二是培养律师人才。帮扶所采用接收被帮扶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进修学习、开放内部培训课程、举办“云课堂”等方式,促进被帮扶所律师综合素质提升。鼓励帮扶所指定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资深律师,为被帮扶所实习人员、青年律师担任“云导师”,强化政治引领、价值塑造、业务帮扶。三是指导律师事务所建设。帮扶所通过传授内部管理经验、共享内部管理和业务办理文本、选派管理人员蹲点指导、提供内部管理信息化软件等方式,推动被帮扶所健全内部管理架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推动发展协同。结对双方律师事务所立足各自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地缘优势等,通过法律服务外包、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带动被帮扶所拓展业务领域、跟进新兴业务、培育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业务协作、发展协同。(七)实施律师协会结对互助工程。东中部省(市)律师协会与对口帮扶西部省(区、市)律师协会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互助,提升西部省(区、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一是共享培训课程。东中部省(市)律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对口帮扶律师协会共享实习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线上课程,以及涉外、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业务领域的精品课程及培训资源。二是加强业务交流。结对互助的律师协会或者相关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可以聚焦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机制、律师协会秘书处建设、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拓展、服务方式创新等,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提升。三是强化人才培养。东中部省(市)律师协会在组织各类律师培训时,给予对口帮扶省(区、市)一定数量的律师名额,并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四是提供资金支持。对西藏等律师协会建设基础薄弱的地区,鼓励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律师协会每年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聘请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组织律师培训等工作。三、深化面向西部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八)深化“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派驻到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原“无律师县”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律师,继续纳入司法部“援藏律师服务团”管理,全国律协继续做好对山西、黑龙江原“无律师县”分所的扶持保障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无律师县”问题工作成果。一是建立“1对1”或“多对1”结对帮扶关系。相关律师事务所总所要加大对其在上述地区设立分所的帮扶力度,在人员派驻、业务拓展、办公经费等各方面给予有力保障。相关律师事务所总所在派驻律师等方面确有困难的,总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定若干律师事务所与分所建立“多对1”结对帮扶关系,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派往分所执业,确保分所留下来、办得好。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通过财政补贴、人才培养、日常服务等方式,持续强化对相关分所的扶持保障。相关律师事务所总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持续落实配套补贴、评优评先、减免会费等保障政策,相关配套补贴要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确保全额、及时、定向投入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的分所。三是帮助拓展业务。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安排分所派驻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落实补贴补助,为当地党委和政府部门聘请分所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牵线搭桥、创造条件。(九)深化“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按照兜住底线和动态调整的原则,继续扎实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加大向西藏、青海等边疆民族地区律师资源匮乏的县选派志愿律师的力度,确保律师服务县域全覆盖。鼓励支持志愿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到受援地开设分所,充分发挥志愿律师“传帮带”作用,推动受援地律师人才培养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研究建立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机制,每年选派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到西部律师资源匮乏地区执业锻炼,加强经费补贴、评优评先、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十)深化全国律协西部公益活动。全国律协继续组织实施藏汉、维汉、蒙汉双语律师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当地语言、熟悉民族宗教政策的双语律师。深化“专家律师西部巡回讲师团”活动,组织法学理论功底好、执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以授课、交流等形式为西部律师事业发展“传经送宝”。全国律协组织的涉外律师、青年律师、县域律师、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等各类培训,给予西部欠发达地区一定数量的律师名额,并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四、保障措施(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部加强对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对口帮扶双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协议(帮扶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确定对口支援重点和结对协作方式,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互访、定期会商等方式,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对口帮扶相关工作。多个东中部省(市)对口1个西部省(区、市)的,承担帮扶任务的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在与被帮扶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相关资源和帮扶工作。(十二)压实工作责任。承担帮扶任务的东中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律师事务所参与结对帮扶工作,统筹考虑帮扶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帮扶能力以及以往参与对口帮扶等公益法律服务的情况,研究提出拟接收青年律师跟班学习和承担“1对1”结对帮扶任务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对律师事务所落实结对帮扶任务和加强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被帮扶西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综合考虑本地律师资源分布、律师行业发展短板等因素,研究提出青年律师名单和拟纳入结对帮扶范围的律师事务所名单(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与纳入结对帮扶范围的律师事务所重合率原则上不超过30%),并积极配合帮扶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做好帮扶任务分配、调剂等相关工作,用足用好帮扶政策。(十三)强化正面宣传。司法部组织专题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东中部省(市)对口帮扶政策及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对口帮扶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大力弘扬律师行业正能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也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用对口帮扶的生动实践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来源:司法部【近期热点】司法部公布“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司法部党组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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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面试考核,不合格!张昊详解八大原因

导读7月25日下午,无锡市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召开年度中期工作会议,无锡律协副会长王宏宇等20余人参加会议。委员会主任张昊主持会议。截至目前,无锡律协已组织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16批,共257人次参加面试考核,通过251人、核准发放实习证207本。今天,张昊向【律媒智库】详解了一些实习人员存在的问题。张昊介绍从目前看,面试考核不通过主要存在以下八个方面原因:1.专业知识上对于律师执业的利益冲突问题,概念不清楚,风险意识不足。在实习材料制作过程中严谨性不够,明显的错误较多。其自称在办案流程中的收案呈批表是结案之后补办,明显违反相关管理规定。2.政治素养有待提升,对国家重要法律及律师执业重要法规规范等了解不够深入,参加面试考核准备不充分、态度亦不够认真端正,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钻研。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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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刑警谭潇蔚辞职当律师

追求生命,追求阳光,没有什么能阻止那份顽强的毅力。——朱光潜谭潇蔚本人从刑侦岗位离职后正式踏上律途。此时此刻,抚今追昔感慨良多,其中万般思绪,在此做以分享。01路漫漫其修远兮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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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设立印度尼西亚代表处

SOENARDI处理了印度尼西亚一些规模大、复杂的公司和并购工作,包括相关的收购融资和再融资。主要涉及行业包括银行和金融、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电信和房地产等上市公司。02争议解决HENDRA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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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0万 | 常州市仲裁协会发布《仲裁规则》修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导读为更好地适应仲裁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质效,常州市仲裁协会拟修订《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今天,今天,常州仲裁委发布公告,诚邀国内具有较高仲裁理论研究水准的专业团队参与修订项目竞争性磋商。全文如下:全文重磅|常州市仲裁协会发布《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为更好地适应常州仲裁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质效,本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专业团队对现行《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于2017年7月10日经第六届常州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进行修订。此次规则修订工作由常州市仲裁协会组织实施,委托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诚邀国内具有较高仲裁理论研究水准的专业团队参与招标。项目概况《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T-SJC-20232782.项目名称:《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订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6.采购需求:对现行仲裁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法治环境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3.方式:①线上领购供应商应在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www.czctzb.com)网站免费注册,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上传领购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www.czctzb.com/sub_down12.html)、电汇或网银凭证,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醒:1.电汇或网银备注摘要中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个人汇款注明单位简称;2.供应商应在上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注册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关闭,无法再领购。②现场领购供应商应提供领购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www.czctzb.com/sub_down12.html),在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综合办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③咨询电话:0519-815801010519-81580192-6002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收款单位: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大成苑支行银行账号:32001624236052500905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至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收件人:袁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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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司法部公布“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

导读刚刚,司法部发布“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省区市和兵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看,广东、山东、江苏位列前三名;国务院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看,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税务总局分列前三名;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看,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分列前三名。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表1:省区市和兵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按数量降序排列)省份数量省份数量省份数量省份数量广东28880安徽8747江西4522甘肃2210山东14764上海8669陕西4424吉林2102江苏14274湖南7767黑龙江4377海南1818北京13992四川7627贵州3965新疆1098浙江12797重庆6470云南3531宁夏820辽宁10405湖北6099天津3211青海267河北9751福建5640山西2788兵团260河南9687广西5409内蒙古2548西藏122合计209041表2:国务院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按数量降序排列)部门数量部门数量部门数量部门数量银保监会3209司法部130信访局24科技部2知识产权局2436烟草局105外汇局19气象局2税务总局2088卫生健康委88林草局17中医药局2工业和信息化部6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87商务部16广电总局2自然资源部535审计署86水利部14文化和旅游部2市场监管总局521交通运输部76能源局14退役军人部2人民银行363农业农村部67版权局10新闻出版署1证监会317教育部60民航局9档案局1海关总署313民政部57铁路局7粮食和储备局1财政部271生态环境部54统计局7合计12281住房城乡建设部224药监局44医保局7邮政局160发展改革委39机关事务管理局5公安部138应急部32移民局4表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被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