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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四月 遇见美好 | 定格·陕西法院瞬间(4月篇)

陕西高院 2022-12-10


春暖花开

馨香落满怀

陕西法院法官干警

恪尽职守 忠诚履职

伴您走过最美四月天

……

定格·瞬间四月篇

来啦~

2022年4月

【温馨提示】本次投票时间为期3天,即日起至5月22日23点55分,网友可对2022年4月候选作品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中最美的作品,票数最多的4件作品将入围年终优秀候选作品。


01

陕西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

4月1日,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并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报了全省法院“双进”专项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推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02

陕西高院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4月20日,陕西省首个“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揭牌,该基地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陕西高院院长李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李兴旺共同为基地揭牌。双方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小麦育种专家吉万全教授等受聘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


该基地的建立是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实际行动,根据协议,双方将定期对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最新科技、法律等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联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共享研究资料,共享研究成果。还将建立种业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专家库,建立种业保护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有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课程,选派相关法律专业的学生担任有关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实习法官助理,开展实践教学与实习培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植物新品种权方面的专业培训。


03

陕西高院举行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

签约仪式

4月22日,陕西高院举行了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签约仪式。


会上,通报了2021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发布了2021年陕西法院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随后,陕西高院与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签订了《关于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04

西安中院

共沐书香,感受时光美好!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籍是……”4月23日,西安中院在“世界读书日”开展“云上分享 好书推荐”活动。法官干警们倾情为大家推荐好书,并分享自己的读书感悟,倡导大家平日里多读书,读好书,让书籍为生活添色。


05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

打造法院与院校合作“人才高地”新品牌

4月26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共育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座谈会暨“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此次活动,为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互促互进、合作共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06

西安市灞桥区法院

跨国案件“云”执结

4月18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视频连线远在国外的当事人张某,为一起执行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张某与孙某协议离婚,约定将自己名下位于西安的房屋过户给孙某,因受疫情影响,久居国外的张某无法回国办理手续,因此孙某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通过“云上法庭”依法办理案件及房屋过户事宜。在视频连线中,执行法官确认了当事人过户房屋的意愿,由张某在线上对笔录进行了签字确认。最终,该起困扰当事人双方的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07

咸阳中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

《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即将施行之际,4月15日,咸阳中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干警通过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向来往群众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目的及深远意义,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解答了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意识。


08

泾阳县法院

“利剑2022”集中执行获成效

4月15日,泾阳县法院执行局再次启动“利剑2022”集中执行行动,向涉民生、涉金融、涉营商环境等执行案件亮剑出击。当天上午9时,该院4辆警车、17名执行干警分成两个小组奔赴执行“战场”,打出执行组合拳,对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在保证执行措施到位的同时,坚持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认识错误,主动履行义务。本次专项行动共拘传14人,执行到位31.2万元,执结案件12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09

淳化县法院

院长带头审理“断卡”行动第一案

4月14日,淳化县法院院长赵光耀到淳化县看守所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超锋出庭支持公诉。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被告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该案件系“断卡”行动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案。在疫情形势仍然严峻的关键时期,该院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在看守所对该案进行审理。


10

宝鸡市陈仓区法院

深入乡村开庭审理案件

4月6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深入赤沙镇,在当地公开开庭审理7件案件,当庭公开宣判6案、调解1案。此次巡回审理的7件案件中的16位当事人均系赤沙镇人。赤沙镇地处西部山区,距离法院近百公里路程,且多为崎岖山路、交通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并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决定对此系列案件进行巡回就地审理。庭审中,办案法官归纳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疏导当事人情绪,从法理、情理出发释法明理。通过此次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了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11

渭南中院

线上庭审解纠纷 司法温度暖民心

4月13日,因受疫情影响,身在西安的案件当事人刘某委托女儿向渭南中院民三庭办案法官送上了一面“秉公执法暖人心 倾心调解化纠纷”锦旗,以此表达他真诚的谢意。该院法官利用“微庭审”在线调解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当庭履行完毕,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因此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12

蒲城县法院

干警在卤阳湖高速口防疫一线的昼与夜

为扎实做好蒲城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4月16日,蒲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积极响应号召,选派王超、耿卫龙等4名法警及时奔赴防疫抗疫前线——卤阳湖高速收费站,24小时轮班值守,全天候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健康码、引导相关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为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贡献力量。


13

铜川市印台区法院

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4月26日,铜川市印台区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启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你问我答”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向居民及商户宣传了 “什么是知识产权”、“哪些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侵犯后如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14

安康中院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

4月27日,安康中院组织召开“牢记嘱托 担当作为 幸福安康谱新篇”主题青年座谈会。会议组织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时的重要讲话。13位青年干警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畅谈感想体会、分享成长感悟、展望奋斗目标,现场交流气氛热烈,充分展现了青年干警蓬勃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


15

汉阴县法院

春风破寒意 司法暖人心


4月1日,汉阴县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时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循声望去,原来是执行法官们在为被拖欠多年工资的农民工们兑付执行款。

 

2021年张某、白某等9名农民工就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伍某欠薪不还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将9名农民工的执行案件作为系列案件进行统一审理。经查,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是伍某以其女友杨某的名义开设的,2021年,伍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汉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为了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执行干警核查被执行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把突破口放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身上,杨某始终坚持兑付农民工工资与自己无关。经执行干警积极努力,杨某的思想发生转变,愿意以其个人资产兑付农民工的工资。至此,9名农民工漫长讨薪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6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

家门口的审判 巡回法庭进农家

4月25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沙河子法庭干警背起国徽,驱车近两小时,又徒步登山一个小时,深入沙河子镇看山寺村十六组,在山区群众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现场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取得良好效果。


17

延长县法院执行干警

跨越千里调查取证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月24日,延长县法院执行局4名执行干警的身影出现在了四川省都江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工作人员开始核对信息、查询相关登记资料……申请执行人祁某与被执行人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在省外。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下一阶段执行工作高效推进,执行局4名干警长途跋涉赶往千里之外开展工作。


18

黄陵县法院

法官入户多元解纷 简案快办便民暖心

近日,黄陵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入户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促进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被告张某从原告某银行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并对借款期限、利率及逾期利息等进行明确约定,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上门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身体多病,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其向银行贷款本为投资果园,但因遭遇天灾投资失败,导致无力偿还。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时释法析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银行同意张某按照合同约定的本金及利息分期偿还以上借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19

神木市法院

法官干警走上街头普法

4月14日,神木市法院组织干警在继业路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为来往群众发放《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向群众讲解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解答。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让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20

西铁中院

筑牢司法屏障 护佑绿水青山


4月1日,西铁中院与秦岭国家植物园、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等联合举办秦岭国家植物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该基地的成立,将进一步助力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为我省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1

陕西首例!安铁法院在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首次引入“碳汇”补偿方式开展生态修复

4月8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快审了陕西首例引入“碳汇”补偿方式开展生态修复的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两案被告人杨某、王某因自愿交纳“碳汇”费用获从宽处理,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对违法所得、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该案系我省首例以被告人自愿交纳“碳汇”费用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获得从宽处理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交纳“碳汇”价值损害费用,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行动和相关政策。同时,安铁法院将“碳汇”引入到具体的审判实践当中,创新了“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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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军利

编辑:秦可欣

陕西高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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