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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 2022-12-10



6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禁毒工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了一批毒品犯罪和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天军出席新闻发布会。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出席发布会,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中新社、法治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20家中央、省级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

通报全省法院禁毒工作情况


范思泓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506件,判处被告人20674人,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285件,判处被告人20382人,发生法律效力13441件17932人,其中对5118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28.5 %,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814人,占重刑犯的15.9%。


全省法院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所用财物,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二是提升司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毒品案件调研与审判指导,坚持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年度质量反馈,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证据审查,积极引导有关机关按照审判的要求和标准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提升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对于罪行较轻,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统一裁判标准。省法院制定《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数量和刑罚参考意见》,明确了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定、酌定从宽、从严处罚情节的刑罚标准。联合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常见毒品犯罪规范主刑、罚金刑、缓刑的适用,确保全省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规范均衡。四是开展禁毒宣传,助力综合治理。全省法院通过“两微一站”、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社区、广场提供法律咨询。在每年“6.26” 国际禁毒日前后集中开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今年集中公开宣判74案149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通过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深入分析梳理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进堵漏建制、源头治理、改进管理,促进建立防范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精准打击毒品犯罪,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同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陕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天军通报

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


康天军指出,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省法院下发全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法院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提出工作措施。各地法院制定《实施办法》,召开工作会,夯实“一把手”责任,多地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强势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各级法院均通过官网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广泛征集举报线索,在报纸、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表各类报道、案例3470篇,阅读点击量476万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开展现场活动346场次,创作宣传视频115部,制作发送宣传品253586册(件),持续发起宣传攻势。强力打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我省受理养老诈骗案件23件50人,一审审结20件37人,已判决生效10件24人,共判处罚金450.5万元,追回财产损失409万余元。省法院对14起案件挂牌督办,跟踪指导。西安市碑林区法院院长任审判长一审审结高某养老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涉案890余万元,追回150余万元。西安市未央区、渭南市临渭区检法“两长”开庭审理涉老诈骗案,社会关注度高。


他强调,本周省法院组织开展全省法院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和宣判活动,西安、渭南、榆林、延安、汉中等地法院开庭审理和宣判了8起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对9名被告人判处十五年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罚金153万元,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推进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彰显全省法院以办案成果扩大打击战果、持续巩固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


陕西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娅
主持新闻发布会



陕西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进轩
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陕西高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韩彦云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随后,媒体记者们就全省法院禁毒工作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提问。


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李浩


问:省法院作为省禁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承担着审判毒品犯罪案件,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职责,请谈一谈为有效推动禁毒工作,省法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


范思泓答:

毒品是人类社会公害,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法院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和省禁毒委的统筹安排下,积极参与中省部署开展的网络扫毒、打击制毒犯罪、“两打两控”“净边”等专项行动,始终把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始终把惩治毒品犯罪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立足审判职能,认真履行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职责,确保禁毒工作在法院系统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毒品,贩卖毒品,走私、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毒品犯罪。依法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判处重刑,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把好毒品案件审判质量关,把好毒品案件的程序关、实体关、法律适用关、裁判文书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毒黑交织的制贩毒团伙,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全省法院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禁毒职能部门注重加强沟通协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信息互通、业务交流等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共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深度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省法院将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意识,在禁毒委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以及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注重推进源头治理,深入分析梳理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建立防范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问: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老年人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家庭关系带来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请问,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什么?要达到怎样的成效?


康天军答:

这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明确了六类打击重点。分别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三是教育成效。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四是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人民网记者  邹星


问:在禁毒工作中,人民法院一直坚持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方针政策,请您谈一下我省法院具体的措施和做法?


赵进轩答: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对毒品犯罪的严打方针首先体现在重刑率方面,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对5118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8.5 %,其中无期徒刑以上刑罚814人,占重刑犯的15.9 %,各年度的重刑率均明显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其中,对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体现了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依法严惩,对毒品犯罪快速蔓延起到了震慑效果。


第二,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制造、加工毒品、提供制毒原料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重拳打击团伙犯罪及再犯、累犯、职业毒贩、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将打“源头性犯罪”与破“涉毒犯罪链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毒黑交织的制贩毒团伙,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最后,在经济制裁方面,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用好罚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从经济方面有效惩处犯罪并剥夺再的条件。


西部网记者  辛思捷


问:实际生活中,诈骗老年人的方式多种多样,防不胜防。请问我省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采取哪些常见手段诈骗老年群体,达到犯罪目的?


韩彦云答:

答: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对涉养老诈骗案件的调研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分子主要采取以下10种方式,迷惑诱惑老年人,骗取钱财:

1、以投资老年公寓等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额回报诱骗老年人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2、以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一定期限内全额返现为名,诱骗老年人投资,进行诈骗或非法集资;

3、夸大自己有门路,能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等诈骗老年人财物;

4、虚构或利用金融、保险等公司从业人员身份,以投资高回报理财产品为名,诱骗老年人钱财;

5、以介绍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解决政策性住房等为名,诈骗老年人财物;

6、以能够为伤病老年人提供医疗补助、生活救助等为名实施“精准诈骗”,巧立手续费、登记费等名目骗取钱财;

7、以“算命”、“看风水”等迷信活动为名,诱骗老年人“破财消灾”实施诈骗;

8、以免费试用、赠送礼品、健康讲堂等为幌子,推销无实际功效的虚假保健品、药品等实施诈骗;

9、冒充公检法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谎称老年人资金存在风险或存在违规交易,要求缴纳保证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10、谎称中大奖,诱骗老年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快递费、手续费方能提取奖金或奖品等,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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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陕西高院刑一庭、刑二庭

陕西高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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