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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孔雀之战 | 这是一次艰难的,如履薄冰的胜利

是巧巧啊 猫盟CFCA 2020-08-27


今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
同时,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对陈氏苏铁进行评价,新平公司也未对陈氏苏铁采取任何保护性措施。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若继续建设,将使该区域珍稀动植物的生存面临重大风险。

自2018年8月庭审后,时隔18个月有余,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宣判,宣告了“为绿孔雀发声”的阶段性胜利。

艰难,且如履薄冰。

一审现场,我们也在。

作为旁听60个席位中的一席,共同见证了历史性的碰撞时刻,以及背后潜藏的波涛汹涌。

今天,说与你听。



2018年8月末,这场全国首例针对濒危野生动物的预防性公益诉讼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方,环保组织自然之友。

被告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原告,请简单回答,被告的行为造成了什么生态破坏?” 


“被告,你只需要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你们的水电工程项目是否还会继续开建?”


“你们有没有对绿孔雀、陈氏苏铁和原始季雨林和热带雨林片段采取保护措施?”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听取了质证、原告被告的辩论意见后,在法官调查环节,年轻的主审法官先后对原告和两个被告发问。

交锋之激烈,在场的我们都捏紧了自己的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长达三个半小时。

争议焦点是被告红河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的大坝建设、清库砍伐、蓄水淹没等相关行为是否是生态破坏行为,是否对淹没区的生态构成重大风险。

触目惊心的清库现场、电站工地。摄影 | 奚志农

原告方举证,被告水电工程淹没区所涉及的双柏县和新平县区域是濒危野生动物绿孔雀在中国现有种群数量最大、密度最高的重要栖息地。

电站建设对绿孔雀关键性栖息地具有重大环境损害风险,极可能导致绿孔雀种群区域性灭绝。

国际鸟类学家评估,全世界的绿孔雀大概只有不到一百个种群,这些群体绝大部分的数量都在50只以下。而我国现存的野生绿孔雀种群数量仅存235-280只。
科学研究表示,红河中上游河谷季雨林地区是最适合绿孔雀生存的地方。
云南的绿孔雀 摄影 | 奚志农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据链包括政府文件、大量视频、照片、专家意见、文献等。包括证人证言在内,均能证明绿孔雀在该水电工程淹没区河滩上饮水、觅食、开屏求偶、沙浴、嬉戏,即淹没区河滩地是绿孔雀重要的栖息地。

而被告首先质疑了原告专家证人的专业性。

其后辩称,绿孔雀的主要栖息地位于恐龙河自然保护区内,动物可能会越过保护区界活动;虽然它们有时会在淹没区河滩地活动,但被告认为该区域并不是绿孔雀的关键栖息地。

绿孔雀分布点及施工位置关系图
 
听到这一论点的瞬间,我也感觉到有点头秃。

尽管开屏也是绿孔雀宣告领地的方式,但如何能证明会飞的“大野鸡”其领地的稀缺和关键性?

在本底调查不足的情况下,似乎只有严谨的生态史研究论文才能构成一击即中的完美证据?

绿孔雀:屏都白开了,澡都白洗了不成。
版权所有:自然之友,拍摄支持:猫盟

但其后,不会移动的上千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陈氏苏铁”解了现场的结。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刘健博士是我国苏铁研究领域的专家。

他为自己研究的物种作证时称,他在该水电工程淹没区绿汁江调研时发现,绿汁江分布有上千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陈氏苏铁”,是至今该物种在国内发现群体数量最多的地区。被告水电项目将对淹没区苏铁种群造成毁灭性影响。

而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中则仅提到6株苏铁,且为元江苏铁。

被告二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再次质疑原告专家证人的专业性。

他在法庭上辩称,进行环评相关工作时并未发现有原告提交的大量苏铁存在,并表示如在清库工作中发现珍贵物种,将及时采取措施。

但无法复刻苏铁所需的生境,无法使苏铁移栽成活这一点,便是该项目将对其种群造成难以挽回的毁灭性影响的现实“铁证”。

陈氏苏铁-雄株-绿汁江河谷新平一侧-海拔620m被告还辩称,团队做调查时,这些2-3年生的苏铁还没长出来,让人啼笑皆非。毕竟,就算举证照片中的苏铁没长出来,但它们的父辈祖辈肯定也已经扎根在此了。

陈氏苏铁-雌株-绿汁江河谷新平一侧-海拔630m
至此,大家的心头才缓和下来……

期间还有很多小波小浪。

自然之友法律和政策倡导部的负责人葛枫,随着每一个质证、辩论进程,紧张地翻着证据书。

哪怕她的意见已无法传达给出庭的战友,但也依然紧咬每一个细节,以备下一步应战之需。

那本证据书近400页,已经翻得烂熟。

其中有一篇篇刊发的学术论文和野外调查点位,以及果壳的公众号,还有公众的参与记录,这些都构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我感慨于物种调查及学术论文的重要性,也感动于公众的众志成城,没有一份心血会在一个物种的保护过程中被浪费。
 
自然之友组建起一支由动植物研究者、律师、摄影师、公民科学家组成的科考队,到实地进行考察 |幺哥摄

我还动容于90后的科学家为自己研究的物种挺身而出,证明它们的重要和稀缺。

我听见60后的奚志农语气低沉,说起90年代自己第一次看见的绿孔雀种群,最后因相似的水电站建设而不复存在。
 
还有最后自然之友的总干事张伯驹在庭上将IUCN表述的“区域性灭绝”定义娓娓道来。
 
在漫长却又紧张无比的庭审中,现场唯一的笑点是,被告律师提问原告证人顾伯健:“你怎么确认你在现场看到的植物就是苏铁?”

植物学出身的顾伯健一口耿直:“它就是苏铁样啊!”
 
就是这些细节,甚至早在庭审之前,那些每个人都熬到眼睛发红的准备之夜,我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为无告的大自然发声”的力量。
 
这起官司是举国上下,首例针对濒危野生生物的预防性公益诉讼。
 
在探索践行生态文明发展观的当下,先污染后治理已经非常不合时宜,且代价巨大。

应该提倡的做法是:在污染前先考虑破坏及治理的成本。


绿孔雀案开庭现场,自然之友的原告团队
从左至右:张伯驹,夏军,何艺妮

原告方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团队已在5年内提起46起环境公益诉讼。

总监葛枫说: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是希望环境的成本能够真正纳入企业以及其它市场主体的成本里。
 
“现在很多环境问题就是因为生态、环境成本在前期没有纳入企业的成本核算,生态以及整个环境白白地被利用或者被破坏。
 
比如说大气污染,废气可以超标排放,甚至随便往空气中排放,也不用承担责任。
 
比如水电站建设,把热带雨林淹了就淹了,鱼类洄游说阻隔就阻隔了,并没有在它工程的成本里体现这个生态价值。这就是我们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因。”

绿孔雀赖以为生的河岸若被淹没,绿孔雀也无法挽回。
 
而对于首起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的公益诉讼,让张伯驹感触最深的是中国的发展与保护之间的脱节

明明一片宝贵的栖息地,人们对它的探索尚且不及百分之一,但建设方却会以有限的探索所得为由进行开发,而不是“既然探索不够,那我们应该保护下来慢慢发现,别等到破坏了才后悔莫及”。
 
这一差异是最大的悲哀,也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尽管保护来日方长。

今天,依然是一个值得庆贺胜利的日子。

今天还是世界青蛙日、世界麻雀日、世界幸福日,以及春分。

祝大家周末愉快。

参考:开庭 | 为了挽救绿孔雀最后的完整栖息地

- END -
.........关于绿孔雀,你还可以读.........

叫醒装睡的人,用法律的语言为自然发声

为绿孔雀打响的战斗,一人始,众人同行

罕有的季雨林,珍稀的绿孔雀,正面临水电开发的“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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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孔雀之战,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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