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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专家评快递小哥被打:操作规范 | 工伤 | 计件工资

2016-04-19 任梓萌 人力资源实战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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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17日上午,一名顺丰的快递小哥在送件时,三轮车与一辆京B牌照出租车发生剐蹭,而后,快递小哥遭到出租车司机的辱骂和连续掌掴6个耳光。这段视频被上传到社交网络,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愤慨。司机被人肉,并接到大量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目前,打人者已被北京东城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昨天,打人者通过媒体向快递小哥和网友说“对不起”。



员工操作规范

快递小哥被打事件,绝对不是一种偶然!一件看似无关的事,被大家一边倒的同情忽视了。

4月13日,记者在国家邮政局网站看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意见稿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整车质量、行驶速度、规格尺寸、车架结构等进行了严格控制。

其中要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专用于快件收寄和投递服务,最高车速不大于15公里/小时。尺寸也规定了限值,宽不超过1米,高不超过1.4米,车身长度在3米以内,最大装载质量不大于180公斤,整车质量应小于200公斤,装备封闭式厢体,并具有统一标识。

目前,快递车时速约30公里,按照新标准,意味着最高车速下降一半。这样的限速,让快递小哥们坐不住了。“太慢了,连自行车时速都不止15公里,会严重影响送货速度。”王志说,这相当于原本半小时的送货时间可能被延长至1小时。顺丰、圆通、中通等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均表示,新规可以减少包裹丢件率,但运送快递就很难保证“准点准时”。

这个规范的出台,绝对不是拍脑袋。大家如果留意身边,不难发现路上经常有身穿各种工作服的人(常见的就是快递员、外卖员、房产中介),他们一边骑车,一边打电话或者低头看手机,严重的更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横穿马路。这次视频中的被打者也正是一名快递员。不能忽视这种现象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带来的安全隐患。

本人就在很多城市、很多地方,看见电动三轮在密集的人群中自由奔放地穿梭,也眼见过不少剐蹭事件。在一些地方,快递三轮车的快速行驶和不规范行驶,已经激起民愤。这次发生的快递小哥被打事件,除了打人者素质低下之外,也可以看做是一次对快递不规范行为矛盾的爆发。

业务员的绩效与其送货量相关,比如快递员的收入与送货量成正比,这就促使他们多拉快跑,获得更多的收益,注重收益的同时也就忽视了交通安全。无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是否最终确认时速等操作规范,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说,也必须自觉地规范快递员送快递的行为。快递电动三轮车的车速和驾驶规范是首要的问题! 


员工工伤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符合该规定需要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1、工作时间。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该事件发生时,是快递员送快递的时间,属于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应该结合工作性质来认定,快递员与一般岗位工作不同,一般岗位通常有固定的办公室、写字楼、车间,快递员的工作场所应更宽泛些,一般以区域、路线来划分。本案发生在送快递的路线上,应属于工作场所。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该要素应该为核心要素。参照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该函明确解释到“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问题的关键是因果关系,即是不是因为履行职责导致暴力伤害。

本案中,顺丰快递员在送快递的路上,所驾驶的电动车与轿车发生剐蹭,导致轿车车主不满,继而出手“教训”,前后打了快递员6个耳光,造成脸部软组织挫伤。具体分析一下,首先,该快递员与轿车车主均为路人,两者并无私人恩怨;其次,快递员在送快递的过程中与轿车发生剐蹭,送快递是快递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表面来看,轿车车主打人的原因是因为剐蹭,爱车心切,实际上是对快递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方式不满,认为快递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车,所以,快递员履行岗位职责与打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另外,即使快递员违规驾驶电动车,未遵守交通规则,但工伤认定依据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员工存在过错而否认认定工伤(自杀、自残、醉酒等除外)。所以,笔者认为,快递员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很大。


计件工资

快递小哥,是让人“朝思暮想”的人。很多喜欢网上购物的消费者,购买完钟爱的商品后,剩下的事,就是查看快递单的进展情况。

但对快递小哥来说,这就是一种“噩梦”。

一个快递员说:“是的,作为一个快递员,我很忙,非常忙,每天都几乎没有什么私人空间。”

有快递公司员工称:快递员的工作平时就很辛苦,赶上节假日更是一刻也不得歇息。一年的最高峰期是春节假期,每天至少处理物品型邮件千件,从拆袋、拾起、分拣,到分放、装袋,要完成一件邮件的分拣过程,至少弯腰4次,一天下来,超过4000次。长期重复的机械动作几乎使得“腰疼”成为快递员们的职业病,即使他们都带着外形类似盔甲的护腰,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职业病”?道理很简单,快递员的绩效与其送货量相关,比如快递员的收入与送货量成正比,这就促使他们多拉快跑,获得更多的收益。

送货量越多,快递公司和快递员都能多挣钱。看上去是“双赢”模式。如果把网购的人也考虑进来,他们也是希望自己的货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货,还可以说是“多赢”模式。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绩效考核有问题吗?

问题很大。

按送货量计算绩效,发放工资,实际上就是一种“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有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其工资标准不易订立,并不像计时工资制度那样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计件工资的考核有很多地方容易被用人单位利用来变相剥削劳动者,这就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比如增加每日计件定额上限,增加产品的质量要求,改进一定的工作程序使得劳动者完成率下降,无视劳动者劳动时间,转而在劳动保护和福利上做手脚以降低成本等等,劳动者对于这些往往无可奈何。快递员一天不送快递就一天没有工资,少数一个快件就会少了一定的工资。

我们鼓励勤劳致富,鼓励多劳多得。但是忽视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忽视了对劳动定额的管理,快递小哥的“职业病”就会在计件工资制度之下愈演愈烈。

快递小哥的职业地位很低,不仅仅是因为社会以利看人的眼光,更主要的是,快递企业没有给快递小哥足够的职业尊严,不去保障快递小哥的休息休假待遇。快递小哥的职业尊严和体面,不单是社会给的,而主要是快递企业给的。 

本事件中,顺风公司及总裁态度强烈,立场鲜明,毕竟六个耳光不仅是打了顺风的员工,同时也打在顺丰的牌子上。顺丰的经营模式属于直营,对内管理都自成体系,所以对此类事件的处理可能会更积极。但顺丰公司若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除了高呼严惩行凶者外,还应做点实事,多一些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不要把快递小哥当成是挣钱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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