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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危物种川陕哲罗鲑保护亟待一场研讨会

荒野寻梦 让鱼儿游 2022-05-07
因为有环保机构针对在建的四川巴拉水电站(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提起的公益诉讼终获立案巴拉水电站公益诉讼立案:关乎极危物种川陕哲罗鲑生死。最近有不少媒体采访了我对此事的看法。

我觉得巴拉水电站如果真的把环保工作当一回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落实一系列环保措施,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邀请公众监督,那么这个诉讼应该不会发生。

巴拉水电站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大型水电站,并且拿到了生态环境部的环境影响批复。从手续上看,这个电站的确没什么问题,和其他水电站一样,属于伟大光荣正确的水利工程。

但是,水电站建设会对生态带来不可逆的影响,这一点毋庸置疑。要不然,国家也不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来督促水电建设方落实环保责任,减轻对生态的影响。这些法规从水电站规划设计之初就发挥作用,覆盖了电站施工及运营的全过程。

如果一个水电站从设计到运营,严格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落实一切环保举措,那从环保监督的层面,的确没什么参与的空间。

但现实并非如此,政府职能部门对水电站建设及运营期的监督管理极其有限,而社会公众根本无法监督如此专业且隐蔽的问题。这就导致很多水电站建设方公然违法违规建设,然后将一系列措施体现在评审会议漂亮的报告里可以了,毕竟收买几个专家才几个钱,真落实那些措施得多少钱啊。对于这些水电站建设方来说,快速的拿到必备的手续,快速的完成项目建设,然后通过各种验收和评审,一旦投入运营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根据我们十分粗浅的观察,巴拉水电站的建设方是少有的在落实环保措施上十分“鸡贼”的公司。建设公司野蛮施工,导致严重水土流失,鱼类保护措施严重滞后,在一些肉眼不可见的地方,还不知道有啥严重问题了。

这样的公司难道不应该被公益诉讼么?或者说只有公益诉讼这样的武器才能让其对自己的责任和法律有所敬畏。

我不知道公益诉讼最终会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只知道作为受巴拉水电站建设影响最大的极危物种川陕哲罗鲑经不起任何试错。

它的命运决不能重蹈白鲟的覆辙,也不能重蹈中华鲟的覆辙,而这一切的选择权在我们自己手中。

无论公益诉讼会达成什么结果,我个人认为只有一种局面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巴拉电站开诚布公的公开所有与鱼类保护,尤其是栖息地保护有关的措施和计划,并提供社会监督和参与的渠道;在当地职能部门的主导下,建立一种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这个机制将有效的确保水电站运营中环保措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这个局面达成之前,川陕哲罗鲑急需要一场研讨会,一场由独立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公众,企业方,企业方评审专家等角色参与的研讨会。这场研讨会的目标也很简单,就是巴拉水电站拿出所有的川陕哲罗鲑保护措施和计划,接受公众,专家乃至全社会的检验和质疑,在接受社会的充分讨论之后,形成一种监督机制,最终目标其实很可笑:无非就是让水电站的一切合法而已。

我觉得象巴拉水电站这样傲慢的大公司,对公众的指手画脚是不屑一顾的,那么公益诉讼这个武器,会让它心生敬畏么?

长江大保护提出后,各地都在践行,四川也不例外。但归根结底,长江大保护的落实需要由每一个具体的案例去实现。

近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办。中科院院士王焰新建议:四川要构建全流域共治,全社会参与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模式。

对这个观点,我们无比赞同。

对这个研讨会,我们也希望努力促成。


【媒体报道链接】

水电站危及“水中老虎”川陕哲罗鲑,被一纸诉状告至法庭

这家投资81.5亿的水电站,危及“水中大熊猫”川陕哲罗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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