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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法律究竟能够为企业做些什么?

法烁星空 2023-09-12

【在武大校友八闽珞珈论坛上的讲演】


   企业家当具契约精神与法律智慧。

   法律是企业的“发展之矛”、“安全之盾”与“组织之魂”。

   法律以其规范和指引功能搭建商业模式和运营平台,首先是帮企业赚钱的;法律以其规则与博弈的双重杠杆放大社会资源,足以帮助企业实现“以小博大”;任何风险都将戴着法律的面具出现,法律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种风险、控制运营成本。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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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英雄交响曲》——卡拉扬指挥】


上届武大企业家校友会的主题是“经济下行时期的企业家精神”。本次联谊会探讨“新常态下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与法治精神”则将这一主题继续推进: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而一切创新都需要借助规则的力量才可能得以实现。所以,刚刚陈作涛兄(武大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讲“武大经管院和法学院是最牛的”其实是有其必然性的:经济关注社会财富的有效产出,法治关注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中国社会、经济良好运行的前提,是科学的宏观规则和对规则的敬畏与遵守,这便是法治的精神,便是契约精神。而法律,则堪称企业的“发展之矛”、“安全之盾”与“组织之魂”。

第一,任何商业模式的建构都是“游戏规则”的制定,都体现为所有参与者的权利义务。传统的典型事例当属霍英东先生的商业奇迹:霍先生的成功最重要的得益于他找到了“卖楼花”(也就是当下的“按揭”)这样一种商业模式。按揭就是律师发明并完成的、在银行、房地产商与买房人三方分别订立的几个合同。即买房人以所购商品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将贷款支付给“开发商”,购房者再分期偿还银行贷款。这种权利义务的组合,使社会资源得到了很好的整合并产生巨大效应,既有效解决了当时香港地产滞销、银行信贷困难、民众无力购房、社会资源闲置的难题,也成就了霍先生本人的辉煌。

 

当代的“商业奇迹”比如程维和他的“滴滴”:滴滴自己没有汽车也不雇佣司机,而是通过互联网搭建平台,使闲散的社会性车辆可以通过滴滴平台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滴滴平台找到附近可用的车辆,滴滴提供叫车、支付等相关的服务,也在用户与车辆提供方之间建立起一个监管平台。这不仅解决了国人的出行难问题,也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其他如马云的淘宝、支付宝,刘强东的京东等等,也都属于通过规则的创新带动企业飞速发展。刚刚我跟中国人寿福建公司的老总林向阳兄一起探讨将保险、PE投资、家族基金等“打包服务”形成新的产品以有效解决财富管理、家族传承、合理避税、资产安全的问题,这便是通过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整体解决方案,通过规则的创新带动新业务的发展。

 

所以,我的第一个观点便是:法律以其规范和指引功能搭建商业模式和平台,首先是帮企业赚钱的。我们不要怕法律、烦律师而是要习惯甚至面对法律、喜欢律师。我一向认为:法律是公众的契约,契约是私人的法律;法律是批发的契约,契约是零售的法律。

第二,法律规则具备放大社会资源的杠杆性功能。校友陈东升先生、在座的蹇宏先生都是武大的骄傲,他们都涉足保险产业。商业保险在为民众建立起“人生的安全防护堤”的同时,也形成巨大的资金池。在不久前“万科之争”中,“野蛮人”姚振华等保险资金的巨大能量相信也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保险为何能聚集起如此巨大的资金?是因为资金杠杆的力量,说到底是游戏规则的力量,是法律的力量。——法律作为规则对社会财富有放大功能。典型者如资本市场上常见的VC、PE、IPO、期货、股指期货以及“对赌”“杠杆收购”“过桥资金”等等,无一不是以法律规则的杠杆,放大资本的能量。

 

法律作为博弈利器对社会财富也具备放大功能。2010年爆发的国美黄光裕、陈晓之争非常值得借鉴与回味。粗略判断:在国美最艰难时期,贝恩资本仅仅以十六亿可转债的投入,即获得国美百分之十左右的股权,以国美超过五百亿的市值而论,其股权价值近六十亿。而贝恩又以区区百分之十左右的股权,控制了整个国美,其十六亿的投入已放大出近六百亿的能量。

 

所以,我的第二个基本观点是:法律以其规则与博弈的双重杠杆放大社会资源,足以帮助企业实现“以小博大”。

第三,面对全球化我们更需要理性与契约精神。武大的杰出校友雷军先生创办了小米,小米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便是手机。而我兼任着两家手机渠道商天音控股和爱施德的顾问、董事,这两家公司每年销售额超过一千亿,其中相当部分便是小米的产品。我们与小米的合作,便是基于契约对彼此权利义务的界定,更重要的,是基于彼此对契约精神的坚守。全球化时代,我们与全世界的合作,更不能依靠“小粉红”式的“奉旨爱国”与“脑残式的抵制”,甚至丧心病狂地伤害开日本车的同胞。刚刚大成芝加哥所的主任黄镇东博士讲到中国化工先正达的并购,已经美国SEC审核通过,相信不久也会通过美国的反垄断审查。但这起高达480亿美金的国际并购,其实是很值得中国法律人乃至中国政府反思甚至深刻检讨的。王建林放弃对DCP的并购或将引发的5000万美元赔偿,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而类似三一重工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事件,则不失为一个宣传炒作的巨大创新。

 

所以,我的第三个基本观点是:全球化时代,我们更需要法治的原则与契约的精神。 


【周叶中副校长精彩点评】


何谓契约精神?在座的周叶中校长是宪法学的大家。宪法,便是一个国家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最重要的契约。日前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民法总则》,很重要的内容便是强化私人间的诚实信用与契约精神。契约精神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规制权力、保障人权的社会契约精神;二是私人之间商业行为的契约精神。契约精神的内容,具体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契约自由精神,包括选择缔约者的自由,决定缔约内容与方式的自由。

   二是契约平等精神,这种平等精神使社会主体超越身份不同而共同面对契约平等,亦构成社会契约论的基础。

   三是契约信守精神,这是契约精神的核心,也是契约从习惯上升为精神的伦理基础。在契约未上升为契约精神之前,人们订立契约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契约的订立采取的是强制主义。当契约上升为契约精神以后,人们订立契约源于彼此的信任。当契约信守精神在社会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主流时,契约的价值才真正得到实现。契约双方基于诚信,在订约时不欺诈、不隐瞒真实情况,不恶意缔约、善尽合同义务,同时尽必要的善良管理人、照顾、保管等附随义务。

   四是契约救济制度,这是契约信守精神的保障。

 

契约精神使社会有了稳定预期,而稳定预期则是构成现代社会最基础的因素之一。政府的“有形之手”不能沦为“管不住的手”、“闲不住的手”甚至是“可恶的咸猪手”;政府“开门招商”之后不能是“关门打狗”。因为公共契约被遵守,我们才可能有法治社会;公共权力太不能太任性,我们的经济生活才可能有保障。因为私人间的契约被信守,我们的商业利益才可能得以实现。所以,我真诚地希望:

   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

   让诚信成为我们的本能。


 

来之前我见了几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企业家,其中包括格林柯尔顾雏军,一位曾经控制五家上市公司的牛人,他坐牢七年后目前正在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或许这两天,我还会在福建与一位也曾叱咤风云、至今仍身陷囹圄的企业家见面。——当下社会,“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往往使企业家不仅具备某种“原罪”,而且时时处于某种危险之中。毫不夸张地说:

   没有民主法治约束公共权力,我们无不行进在通往监狱的道路上;

   没有民主法治保障个人权利,任何财富的“神马”都不过是浮云。

 

尊敬的各位校友,企业家是社会财富创造最核心的组织者,是社会最稀缺的资源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堪称和平时期的英雄。你们的高度与品味,决定着企业的高度与品味。企业家的契约精神与法律智慧,往往表现为一种法律思维。关于企业家的法律思维我有一个书面发言可以请组委会发给大家斧正,时间原因就不再赘述了。——我这里有不少的笑话和心灵鸡汤可以让大家愉悦,但,我还是希望以略带沉重的方式,结束这一轮的发言: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我们注定对这个民族负有某种使命,推进这个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责任。

 

   与诸君共勉。

 

2017年3月18日,福州


【北京,北京】

【容忍与自由间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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