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刷单有风险 电商需谨慎

吴天如 言税
2024-08-27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行业迅猛发展,刷单也应运而生,成为少数电商提升商业信誉、吸引客户眼球的一种手段。所谓刷单,一般指由网店卖家提供购买费用,让刷单人员(以下简称刷手)向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以提高其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以吸引顾客,伪造良好的信誉情况。网店的刷单行为在误导消费者选择、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也给网店带来了诸多税务风险。

首先,刷单本身属于非法行为,无法取得合法票据。刷单行为本身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由于刷手向电商企业提供的是非法服务,收取的刷单费用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票据,使得电商的此类支出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次,刷单模拟正常订单流程,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网购往往需要消费者预付货款,而企业通过刷单虚构收入,并无现金流水进入其账户。为解决问题,企业往往让员工个人先行代垫刷单所需货款交给刷手,刷手完成刷单行为后,员工再通过各种方式从企业将代垫货款取回,实现资金回流。由于并非真实交易,刷单销售金额不会反映在企业的会计账簿上,但是企业自身无法修改网购平台的销售记录。在检查中,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平台销售数量和金额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必然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为防止刷单的异常交易行为被网络销售平台发现,会刻意模拟正常订单流程的形式操作,使得现金流、物流和好评一一对应、相互匹配,最终难以举证自身只是刷单行为,存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的风险。

有部分企业为消除刷单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主动将虚构交易金额作为应税收入,申报纳税,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此类交易一律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认为如此操作就能规避风险,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多缴纳税款的行为虽然不会被认定为偷税,但违反了上述规定,依然存在风险。

再次,如果刷单被有关部门查处,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实际上是禁止了电商的刷单行为。如果电商执意从事刷单行为,最高将被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因此,企业因刷单行为造成的罚款支出将不得税前扣除,增加了企业成本。

最后,如果刷单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对C级和D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将其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并采取严格审核其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对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等措施以加强管理。刷单电商一旦被发现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将影响其信用等级评定,而一旦被评定为C级或D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其从严管理,这会对企业的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电商企业应当重视刷单行为存在的税务风险,放弃这种饮鸩止渴的错误做法。

(作者单位:安徽省安庆市国税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言税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