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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打击加油机作弊犯罪5起典型案例

自2023年8月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依托“净网”专项行动对加油机作弊犯罪开展重拳打击,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瞄准非法破解加油机计量计税芯片、非法开发遥控作弊程序、兜售作弊主板芯片等加油机作弊犯罪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整治,共侦办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8名。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还联合多部门检查加油站758家、查明偷逃税款7.9亿余元,有力维护了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震慑犯罪,公安部公布依法打击加油机作弊犯罪5起典型案例。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加油机作弊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联合检查频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完善针对性举措,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工作,实现打击整治与行业治理双重效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公安部公布打击加油机作弊犯罪5起典型案例案例一:黑龙江大庆某厂商非法篡改移动加油机主板案2023年4月,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机关全链条破获一起涉车载移动加油机作弊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打掉一个作弊加油机生产销售厂商,扣押移动加油机作弊主板2000余个,并将涉计量、税收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2023年3月初,大庆市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大庆市某加油站工作人员使用车载移动作弊加油机,利用遥控器远程控制加油机实施“偷油”。经缜密侦查,2023年4月10日,大庆公安机关抓获作弊加油机生产销售厂商技术人员、加油站负责人及加油机经销商26人,经讯问,上述犯罪嫌疑人对相关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涉案加油机生产销售厂商技术人员预留能够控制移动加油机计量数据的后门,使用人员可通过加油机面板和遥控器进行参数配置,控制移动加油机在加油过程中“少油”,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相关经销商则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将该加油机兜售给加油站牟利。2024年4月,大庆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将本案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例二:河南郑州张某某等人篡改加油机主板程序案2023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公安机关从辖区内作弊加油站线索入手,成功打掉1个作弊加油机源头生产厂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作弊加油机主板1000余个,并发起全国集群战役,会同全国25省公安机关对360余家作弊加油站进行查处,追缴税款500余万元。2023年8月30日,巩义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加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对站内加油设备及相关信息系统检查发现,某加油站统一使用了某品牌的作弊加油机,通过对上传至税务系统的销售数据进行非法篡改,进而实施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循线深挖,于当年9月对该加油站使用的某品牌加油机生产厂家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一批作弊加油机及其使用的作弊程序源代码。经讯问,相关人员对该厂家实际控制人指使技术人员设计、研发、测试作弊加油机主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7月,巩义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将本案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例三:广东东莞韩某国团伙破坏加油管理系统案2023年3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机关对加油机作弊系统开发团伙进行收网,查明加油机生产厂家软件开发人员擅自在油站管理系统上增加代码并修改加油机固件程序,对加油机上传数据进行篡改,导致上传税控系统数据与真实经营数据严重不符,以此实现偷逃税款的违法犯罪目的。经查,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韩某国、邱某才先后对广东东莞、河北唐山、甘肃兰州共20家加油站267个功能主板篡改安装固件程序,开通作弊功能以达偷逃税款目的。2024年2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广东省某能源设备公司前软件工程师韩某国、在职软件工程师邱某才非法篡改油站管理系统功能,帮助全国多家加油站逃税一案,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一是被告人韩某国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家属代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韩某国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3.2万元,上缴国库;二是被告人邱某才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家属代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9万元,上缴国库。案例四:广东深圳某科技公司篡改加油机主板案2023年3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对某科技公司内以林某某为首的加油机作弊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打掉5个违法犯罪窝点(开发作弊软件公司1个,使用作弊软件加油站4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名,扣押书证物证等一批。2022年10月,深圳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某科技公司实施开发篡改加油机主板软件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修改加油机出厂程序、重刷固件等方式,非法篡改加油机主板,为加油站工作人员修改主板累计油量等数据提供便利,进而达到偷逃税款等目的。2024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刑事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泽、何某华等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案例五:广西贵港阮某某篡改加油机数据偷逃税款案2023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某加油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阮某某等3人,扣押电脑主机2台、加密狗1个、加油机主板24个,查扣涉案资金800万元。经查,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加油机厂家未按照有关生产标准,违规生产不具备反作弊功能的加油机。犯罪嫌疑人阮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从该厂家处购买加油机12台(24支加油枪),并授意加油站副站长李某某、管理员陈某某等人使用黑客程序破解加油机主板内的税控芯片,添加可人为篡改计税数据的功能。该加油站通过私自篡改计税数据,减少上传至税务系统的实际数据,隐瞒真实销售金额,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经贵港市税务部门认定,该加油站两个月内少缴增值税即违法所得879030.36元。2024年5月,贵港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将本案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9月14日 上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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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9月11日 上午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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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税政策360°全方位解析

来源:珠海市税务局,供稿:所得税科
8月30日 上午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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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解读与指引汇集(20240829更新)

注:本文未直接包含单个文件的解读,相关解读内容已紧随文件之后,并收录于《2024年税收文件汇集》之中。此外,自本期起,本文还精选了部分来自非财政部及税务总局的显著好文,同时,对于这部分文章,小编将进行标注,以便读者区分。一、流转税、发票含导图: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发布货物和劳务税全解析:税局权威解答10大热点问题!关于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后发生的装修费等各类费用进项抵扣问题口径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人民日报麻辣财经:“反向开票”助力资源回收利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改革的思考案解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典型风险点(《中国税务》)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先进制造业企业如何享受2024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中国税务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新旧对照表(个人精校)进出口关税条例与关税法条文比对(人民法院报等)二、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1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点导图财政部
8月29日 上午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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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公司资金往来存在哪些涉税法律风险?

公司系将"工资薪金"转变为了"发放劳务费",而工资薪金无法增值税进项抵扣,支付劳务费可以,因此,虽此类情况下"是否存在真实业务"存在争议,但不影响认定用工企业
8月28日 下午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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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全文)

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0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29家、保留意见
8月25日 上午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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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宣传发〔2024〕39号

4.第六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办法.doc
8月21日 上午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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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税收政策与征管

建议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税收政策与征管灵活就业平台针对数量众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合规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路径随着网络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业态的发展,灵活就业、共享员工成为一种普遍的就业形态。笔者认为,应进一步优化调整现行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式,更加适应灵活就业这种新型就业形态,以促进充分就业和活跃经济。现行灵活就业相关税收政策在增值税方面,提供劳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目前按1%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城建税及相关附加。由于个人按次纳税而非按期纳税,不能享受增值税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政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即预扣率20%起步,超过5万元预扣率为40%。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大都没有受雇单位,个人劳务所得在年终汇入综合所得后才能享受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费用扣除,预缴阶段不能及时享受。在汇算阶段,大部分灵活就业个人在扣除20%的费用、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后的应纳税所得,大都不用纳税或只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的最低档税率3%,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汇算阶段需要退税的比例较高。灵活就业面临的税收合规风险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从事营销、导游、家政、保洁员、保安、骑手、快递员等工种,具有收入低、更换工作频繁、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等特点。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代开发票等主动报税意愿可能较低;另一方面,因接受教育水平不一,灵活就业人员不一定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灵活用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用工方与劳动力的快速匹配,并给双方提供合同签订、薪资代发、税费代缴等一系列增值服务。平台与用工企业签订项目服务协议,平台接单后自动匹配合适的灵活就业人员,项目完成后,用工企业支付劳务费和中介技术服务费给平台,平台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用工企业。目前,灵活就业平台针对数量众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税收合规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路径:一种是取得委托代征资质,为灵活就业人员代开增值税发票给用工企业。目前取得委托代征资质的平台仅局限于业务真实性可监管的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另一种是集群注册且成为受托方代办税务事项。集群注册后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从自然人变为个体工商户,有的平台也称为“创客”,身份改变的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所得成了经营所得,这样,就可以享受营业额不达起征点10万元不缴增值税、经营所得不达3万元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优化灵活就业税收政策与征管的建议当前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灵活就业形态对于稳就业、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税收政策与征管应当拓宽思路,对灵活就业形态予以大力支持。笔者建议对现行的灵活就业税收规定进行调整优化。在增值税方面,建议不区分按期纳税人和按次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降低征税门槛后可以促使个人自然人更愿意申请开具发票,更加便利用工企业税收合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建议修改相关征管规定,对灵活就业个人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参照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暂不预扣预缴个税,对灵活就业个人申请代开劳务发票时,其累计月收入不达增值税每月10万元起征点的也可以不预征个税,减轻灵活就业各方的办税负担。同时,建议重新评估并调整个人劳务所得的预扣率,确保其与综合汇算后应纳税额相匹配,减少自行申报纳税的计算负担,并采取“申报即清算”模式,允许在预扣预缴阶段考虑基本费用以及社保等专项扣除和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此外,建议拓展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端的功能,或开发智能发票开具和税务申报工具,如移动应用程序或在线服务,实现电子发票开具、自动累计收入、自动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计算税款,甚至提供个性化的税务风险提示。通过简化申报流程,降低申报错误率,税收优惠自动惠及,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税收遵从的难度。同时,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进行自动监控,实时分析税务数据,识别异常交易、可疑数据和潜在的逃税行为,向平台发出相关风险警示,夯实平台业务实质,打击虚构场景、虚假开票的违法行为。来源:中国税务报
8月17日 上午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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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继续执行《财政部
8月16日 下午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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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思维导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8月12日 上午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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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思维导图(20240811更新)

企业所得税优惠文件汇集(20240811更新)
8月11日 下午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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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

三、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9月15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8月9日 上午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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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思维导图(20240809更新)

一、政策沿革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6%一档保持不变。在16%、10%两档税率同时下调的情况下,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可能出现上升。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确定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财政部
8月9日 上午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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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的通知》(财会〔2024〕11号)

单位应当遵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控制,并将控制流程和控制规则嵌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违反控制要求情况的自动防范和监控预警。
8月7日 上午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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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首次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限制从业监管决定

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首次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限制从业监管决定《中国财政》记者
8月5日 下午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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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不动产交易办税指南》!后附下载链接

即可获取」来源:中山税务,感谢公众号麒麟扒税整理
8月4日 上午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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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4〕72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网数中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个体工商户遍布城乡、数量庞大、领域广泛、发展迅速,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生力量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的积极作用,以信用助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融合推进,强化信用护航赋能作用,依法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基于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为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全量个体工商户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到2026年底,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深入推进,监管效能普遍提升,服务发展有力有效。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长效机制,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升,政策精准供给和帮扶培育更加高效,个体工商户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二、夯实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数据基础(一)全面归集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年报公示、行政执法、抽查检查、投诉举报、分型分类、信用修复等各类信息;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共享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抽查检查、社保缴纳、纳税、司法判决、信用评价等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鼓励探索有关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有关方面共享掌握的与个体工商户密切相关的经营规模、资产状况、信誉评分等信息,为个体工商户精准分类夯实基础。(二)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数据质量。下大力气从源头加强个体工商户数据治理,保障归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常态化做好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数据质量常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测评估,完善数据治理规则,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据质量。坚持以用促归、以用提质,通过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质量不断提升。三、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科学精准分类(三)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从个体工商户基础属性信息、经营状况信息、监管执法信息等方面构建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相对统一,并根据监管实际更新调整、优化完善。有条件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标体系框架下,考虑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合规水平、信用评价、社会责任等因素,因地制宜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四)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功能模块。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现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功能模块,统筹做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为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自动分类和结果共享共用提供技术支撑。(五)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个体工商户实施自动分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对本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风险分类,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个体工商户自动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分类结果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按月动态更新,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评价,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推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四、打造个体工商户标注体系,实现精细化监管(六)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标注制度。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聚焦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重点和工作需要,探索打造个体工商户标注体系。鼓励各地优先从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与精准监管、服务发展等相关的指标,如行业类型、线上经营、非公党建、“名特优新”等进行分类标注,并根据工作需要,探索从市场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特殊重点区域经营、社会高度关注行业等维度设置标注,不断扩大标注范围,为实现精准有效监管、优惠政策直达、提升服务举措针对性等提供支持。(七)对长期未年报和失联个体工商户建立专门标注。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最近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等设置专门标注,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探索通过引导注销等方式清理个体工商户虚数,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五、服务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八)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标注信息推送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标注信息,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个体工商户,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实施非现场检查等宽松监管举措,最大限度减少打扰;对B类个体工商户,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个体工商户,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对D类个体工商户,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共享至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对有专门标注的个体工商户,要根据标注情况和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九)实现在专业领域全面运用。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不代替各专业领域对个体工商户的分级分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通过指标融合、结果叠加、结果融合等方式,强化信用赋能专业领域监管作用。市场监管其他专业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十)探索“四新”个体工商户监管新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类属于新质生产力范畴的个体工商户,要积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更加科学高效监管。按照鼓励支持创新的原则,给予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四新”类个体工商户更宽松更友好的发展空间,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十一)积极开展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有条件的地方可聚焦监管重点难点,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分类处置化解风险。可以从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与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如异常注册、抽查检查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异常增长等进行监测,及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潜在性风险,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六、服务于发展,助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十二)以信用助推个体经济发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不断拓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共享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助力信用风险低的个体工商户获得更多政策红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基础上,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真正让信用成为通行证、金招牌,让诚信守法的个体工商户有更高含金量、更多获得感。在办理许可、备案、认证、个转企等相关业务时,推动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优先享受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在评先评优、示范店创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等工作中,积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信用评价结果,让信用的价值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得到充分体现;组织梳理有资金需求且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形成“白名单”,向金融机构推荐,推动信用金融产品开发,提升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支持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为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精准滴灌”帮扶。(十三)积极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信息综合分析运用,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掌握的信息,科学研判区域性、行业性、潜在性信用风险状况,为区域发展、行业治理、监管执法等提供信息支撑,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个体工商户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个体工商户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守信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七、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部署、沟通协调、业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信用监管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制度规范,牵头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项工作;各专业领域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信息化管理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丰富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式,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宣传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场监管总局
8月2日 上午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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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解读与指引

一、流转税含导图: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一文读懂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发布货物和劳务税全解析:税局权威解答10大热点问题!关于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后发生的装修费等各类费用进项抵扣问题口径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人民日报麻辣财经:“反向开票”助力资源回收利用二、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1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要点导图三、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涉税热点问答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看这里!收藏学习!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收藏!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APP操作指引收藏学习!2023年度个税汇算十问答一文了解: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一图读懂:个税年度汇算,为什么有人退税、有人补税?个税汇算清缴常见补税和退税情形四、其他税费新年好消息!2024年1月1日起,购买这些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划重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请查收五、会计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五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国务院关于
8月1日 上午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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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二手车的税务处理(20240730更新)

一、二手车概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包括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二、二手车经销单位销售二手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规定,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一)销售额根据《财政部
7月30日 上午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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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三|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 持续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删除了第二十条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强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更加凸显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刚性约束。本次修订是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在各单位落地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一、深刻认识新时代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开展会计活动、生成会计信息的基本依据,是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规则,是国际国内资本市场通用的商业规则和技术语言。在当前我国经济深入融合全球经济以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要坚持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扎实开展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工作,不断开创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工作新局面,实现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一)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经济业务事项的变革必然引起会计理念、会计核算等发生转变,并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需求,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需要同步跟进;同时,当前我国正在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显著增强,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财务会计报告为载体的企业会计信息则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资本市场长久健康发展,有助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二)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服务财会监督职能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履行会计管理职能、开展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更是党和国家财经纪律在会计领域的具体体现。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高质量开展、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深化财会监督、维护财经法纪的重要基础。(三)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会计准则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也是促进国内国际贸易和资金畅通、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当前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与中国香港、欧盟、英国、瑞士、俄罗斯(债券发行领域)等国家或地区的等效互认,为我国企业降低海外上市融资成本、实现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提供了基础条件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支撑。二、坚持系统思维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坚持服务国内实践和国际趋同的基础上,坚持系统思维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闭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持续加大准则制度实务指导力度,深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向纵深迈进。(一)建立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会计准则“制订完善—指导实施—强化监管”全流程管理。2021年以来,财政部建立企业会计准则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制订完善、指导实施、强化监管三大环节间的有效协调衔接,持续提升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实施水平。一是聚焦准则执行效果和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构建“制订完善—指导实施—强化监管”的正向闭环。拓展问题收集渠道、丰富准则实施指导工具;加强准则实施与准则监管的协同联动,提升监管效能;注重以监管实践观照准则效果,实现准则建设螺旋上升。二是强调提升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构建“强化监管—指导实施—制订完善”的逆向闭环。以监管实践反馈实施问题,提升准则实施效果;将实施指导成果及时提升为准则规定,不断完善准则体系;以准则基本制度作为监管基本遵循,强化监管支持工作,维护准则权威。(二)持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服务国内实际需求。一是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以来,财政部结合国内实务发展和国际趋势,陆续发布了1项基本准则、42项具体准则。特别是近年来,陆续修订发布了收入、租赁、金融工具、保险合同等准则,较好地满足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会计实务的需求。二是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为及时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先后制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7号,规范企业有关问题的会计处理。三是梳理形成准则汇编、应用指南汇编。对现行各项准则文件进行汇编,通过全面收录、按议题系统梳理、以注释方式说明准则更新情况等方式,形成《企业会计准则汇编》,在系统梳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充分协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形成《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形成“准则汇编+指南汇编”的权威工具书组合。四是全面规范企业财务报表编制。为及时反映准则要求、解决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先后修订印发了合并财务报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等格式要求的通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三)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持续提高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质量。一是充分发挥准则实施机制作用。定期召开企业会计准则技术联络小组会议、准则实施联席会议,与有关监管部门以及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实务界,就准则实施和监管中的有关会计问题充分讨论,协调监管立场和实务观点,共同推动准则高质量实施。二是加大准则指导工作力度,回应市场关切。针对实务中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及时研究形成应用案例、实施问答、政策解读等,对实务关心的问题进行统一指导。截至目前,财政部已发布36个应用案例、79个实施问答。三是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年报工作通知,加强企业年报工作指导。持续完善企业年报通知提示机制,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以发布年报工作通知的形式,对实务中应当关注的重点和风险点进行提示,提高年报工作质量。四是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准则实施效果。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准则实施线上培训,针对收入、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等进行专题培训,一竿子插到底,受众面广,反响良好。(四)坚持服务大局,发挥会计准则制度的基础作用。一是研究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跟踪数据资源业务发展,创新研究相关会计问题,研究发布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强化信息披露,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发布重点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先后制定发布石油石化、煤炭、电网、油气管网等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规范行业产品成本核算,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在重点行业的有效实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制定发布配合国家大政方针的配套会计制度。贯彻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深化国企改革、营改增、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开展碳排放交易、规范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等有关精神,研究制定规范“三去一降一补”、企业破产清算、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三、贯彻落实会计法,财政部门加强引领、坚持协同发力,共同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将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有关要求,主动作为、加强引领,优化企业会计准则闭环机制,持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不断加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指导力度,同时,与实务界、监管机构、其他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共同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一)财政部门要强化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闭环工作机制,推动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建设实施。财政部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闭环工作机制,会同各方建立健全并拓展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监管中的问题收集渠道,细化问题解决路径,提高问题解决的针对性、适用性,及时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社会有关方面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要加强与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辖区内有关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督促指导;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强化“上传下达”功能,协力推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和实施。(二)准则实施主体要认真学习理解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从源头上夯实准则制度落地根基。企业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第一主体,应当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架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各级会计人员,包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般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会计准则,始终保持知识更新,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要强化会计诚信意识,践行会计诚信文化,杜绝财务舞弊,有效防范风险,从源头上夯实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基础,推动会计准则有效落地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鉴证服务是推动会计准则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7月29日 下午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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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
7月27日 上午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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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转自决策杂志点亮“在看”,你最好看!
7月26日 上午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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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导图:农产品概念易混淆,税收优惠范围要区分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提到的农产品初加工和初级农产品是不是同一回事呢?农产品初加工和初级农产品名字看起来相似,但二者是存在一定差异,税收优惠范围也不一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增值税纳税人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业产品可以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以肉类产品为例:根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印发),可以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初级农业产品为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初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以肉类产品为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明确,肉类初加工是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步明确,肉类初加工包括火腿等风干肉、猪牛羊杂骨。举个例子A公司主要从事肉制品加工销售业务,生牛屠宰后,一部分鲜牛肉直接作为冷鲜肉出售,另一部分鲜牛肉作为原料,调味腌制切片制成生牛排出售。分析一下:冷鲜肉和生牛排都属于肉类生制品,符合初级农产品的要求,可以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在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中,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肉类初加工产品,不包括盐渍肉、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就是说将鲜牛肉腌制成生牛排出售,因经过调味、浸渍等加工流程,未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正列举范围,对应收入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7月26日 上午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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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谋划》

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收录了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同志的署名文章《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文如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韩文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健全预算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谋划推动新一轮改革的原则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征程中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于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正处于要素驱动主导型增长向创新驱动主导型增长转换的关键时期,稳增长、防风险任务艰巨。财税体制是影响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制度,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加快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破除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创造出与14亿多人口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的社会财富和物质基础。(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更大的勇气、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更深层次改革。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加快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加强与其他改革协同配套,全面落实现代预算管理要求,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不断完善包括财税领域在内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当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仍然突出,人均资源占有量少、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严峻。需要加快完善推动共享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健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新时代新征程谋划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把握的原则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统筹推进财税领域改革,预算、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基本确立了我国财政制度框架。同时,财税体制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我们要深刻领会《决定》部署所体现的党中央决策意图,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预算规定政府的活动范围与方向,税收制度关系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利益分配。预算改革要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晰政府作用边界,克服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政府该管的要管住,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税制改革要注意处理好“取”与“予”的关系,既防止税负过重、竭泽而渔,又避免税负过低、政府调控和公共服务保障乏力,保持合适的财政汲取能力和政府收支规模,使财政经济发展始终在良性循环轨道上运行。(二)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政府间权责划分的基本组成部分,政府收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安排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深化改革要坚持辩证思维,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统筹兼顾中央的调控力和地方的发展活力,理清权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要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持合理的中央财政收支比重,增强中央统一调度、指挥、管理经济社会和发展的能力。同时,适当放权给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财税体制涉及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影响效率与公平目标的权衡和实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和调节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同时,要统筹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打破利益固化、阶层固化的藩篱,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然会触及一些地区、单位的局部利益。深化改革需要树牢全国一盘棋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部署要求,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坚持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无序举债搞建设的做法,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反对地方保护,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五)正确处理长远与当前的关系。财税体制改革要统筹促进短期财政稳定和长期可持续性。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明确优先序,把握时度效,远近结合,攻坚克难。既要立足当前,有条不紊地抓好当下具备条件的改革举措落地,着力解决经济财政运行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新要求,积极识变求变,谋划推动长远机制建设。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健全我国财政制度的重点任务落实《决定》部署,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财税体制改革全过程,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加快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财政制度。(一)健全预算制度。围绕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聚焦落实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等要求,补齐体制机制短板,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二是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将党中央战略意图体现到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强财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三是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防止和克服“钱等项目”的现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推进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的有机结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规范各领域、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管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突出保基本、守底线,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奢靡浪费等现象。五是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预算公开工作质量。六是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二)健全税收制度。着眼于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发挥税收制度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研究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促进和规范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三是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四是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完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有关促进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五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和精准性。(三)完善财政体制。围绕保持和加强中央调控能力、发挥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聚焦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三方面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快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一是清晰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二是优化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结合税制改革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同时,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切实加强基层财力保障。(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按照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好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债务分类和功能定位,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有效满足宏观调控需求,更好支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二是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对违规违法举债问题监督问责,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三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债务限额分配机制,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持续规范融资管理,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推动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科学管理机制。第二篇:《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4年第5期刊登高培勇教授文章:《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谋划》。高培勇教授观点摘要:坚持走“分税源”而非“分税收”、分级财政管理而非单级财政管理、税权高度集中而非财权高度集中的路子。其相应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是,通过健全地方税体系、健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来健全地方财政收支体系,并由此重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格局,让地方政府形成关于经济发展和自身财政收支的确定性预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财环境中过好自己的日子。坚持走增加直接税而非间接税、增加居民个人来源税而非企业法人来源税的现代税收制度建设路子。其相应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是,在保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降低来自间接税的收入比重,同时相应地提高来自直接税的收入比重,从而变向间接税一边倒为间接税与直接税相兼容。降低来自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相应地提高来自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从而变基本上由企业“独挑”税负为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分担”税负。以此为基础,为企业活力的充分展现和企业投资的持续扩大“腾挪”必要空间。坚持走“两个规范”而非限于收入分配秩序一个规范的路子。其相应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是,从“补足”财富积累领域的税种
7月25日 上午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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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中南、西南三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比较

精彩在中国税务报刊登京津冀、中南、西南三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比较——裁量同基准
7月24日 下午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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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7月22日 上午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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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涉税相关内容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7月22日 上午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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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前瞻

7月15日至18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将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每届三中全会的主题都是关于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议题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两步走”的战略,到2035年我国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我国经济仍在恢复进程中,仍然存在需求不足、预期偏弱等问题。这次着眼于中长期的改革会议,外界普遍期待其能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社会活力的进一步释放。在诸多改革事项中,财税体制改革无疑是一项重要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制度安排涉及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企业与个人等重大关系。从中长期来看,考虑到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老龄化加深、提升公众民生福祉等,需要有效率、可持续、公平普惠的财税体制加以支撑。2024年6月25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报告表示,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部长的发言,大致勾勒出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完善的重点领域,包括预算制度、税收制度、转移支付等。近期,外界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讨论不少,围绕增加地方财力、构建地方税体系、优化央地财政关系等有不少建议,但讨论也暴露出不少分歧和难点。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改革,奠定了我国目前财税体制的基本框架。当年分税制改革,统一规范了相关税制,并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提升了筹集财政收入的能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财税体制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改革。之后完成了预算法的修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规范地方债管理等——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当前,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这背后的原因较为复杂,跟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卖地收入缩水、政府支出责任扩大等相关。2023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为21.68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为18.11万亿元。2023年我国GDP规模为12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为17.2%,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4.4%。可以发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GDP比重均呈现“先升后降”的走势。以税收占GDP比重为例,该比重从1994年的10.5%,大致持续上升至2012年的18.7%,随后大致持续下行至2023年的14.4%。近日,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第九届国际保险节暨IMA保险名家2024年年度大会”上分享了其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考虑:当前有必要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国的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组成,刨除掉其中的交叉重复项、减去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成本,以此来计算我国宏观税负,会发现2018年这一比重为28%~29%,从2019年开始推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该比重降至26%——低于同等收入国家(30%),更低于发达国家(35%以上)。2035年我国要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还要应对老龄化趋势,应当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撰文表示,当务之急是要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向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该盯住相关行为主体关切,侧重在稳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比如,对于地方政府,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要稳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格局、全面落实分税制、让地方政府形成关于经济发展和自身财政收支的确定性预期;对于企业,应激发企业活力,要规范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财税分配关系、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水平、从基本由企业“独挑”税负向企业和个人“分担”税负转变;对于居民个人,应推动消费的持续扩大,要以“两个规范”(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为定位,对税收、社保和转移支付等分配制度进行完善,对收入流量和财富存量进行调节。中央财经大学校长马海涛表示,目前我国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程度严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财政状况严峻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这些都是和财税体制有关的结构性问题。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合理把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其调整力度,要合理界定政府规模,避免政府支出责任的不合理扩张,明晰政府支出领域与方向。要考虑整个财政资源的统筹问题,全盘协调新使命、新要求和改革措施的系统性。要将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五大领域谋篇布局。优化税制结构:从财产税到消费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无论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还是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抑或是应对老龄化,都离不开“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即优化税制结构是重要议题。业界对于优化税制的方向,多指向“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所谓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这类税收直接向个人或企业开征,纳税义务人就是税收实际负担人。健全直接税,能提高税收的收入和财富调节能力。所谓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这类税种往往包含在价格中,税负容易转嫁。在我国间接税表现为由企业缴纳、实际由消费者承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累退性”,即收入越高承担的税负越轻。国务院原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江小涓表示,应按照共同富裕的要求推进税制改革。改革重点是从流转税为主导逐步转向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混合型框架,从单一针对企业法人征税转向对自然人和法人共同征税,逐步形成纳税与享受公共福利相匹配的格局。流转税征收环节上,也要由仅从生产环节征收转向从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共同征收,征收价外型消费税,减轻地方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形成兼顾发展与公平的可持续地方财力保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马光荣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税制改革应该提高直接税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美国企业所得税降至21%,出于全球资本竞争的考虑,企业所得税税率没有提升空间。我国个税收入在税收中占比7%,占GDP的比重也较低,建议平衡好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税率差异、补强个税征管的薄弱环节等,以提高个税筹集收入的能力。财产税核心就是房地产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饱和阶段,土地出让收入会大幅减少,建议逐步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马光荣也指出,个税改革涉及利益调整较多,不能追求收入立马有飞跃式提升,改革应该是渐进的。按照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预计近几年都不会贸然推动房地产税改革。个税和财产税的改革需要时间,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个税和财产税贡献的收入增量有限,可以考虑改造消费税,将其变成地方税。通过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消费税的征管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进而转变成地方税,给地方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近日,有关消费税的讨论渐多,不少均是出于构建地方税体系、充实地方财力的考虑。另外,此前为了充实地方财政收入,曾将部分消费税划给地方。我国消费税是针对高档、资源型、特定消费品开展的一种调节税,征税税目包括游艇、贵重首饰珠宝、成品油、烟、酒等。2023年我国国内消费税收入为1.61万亿元(不包括进口货物消费税),占全部税收比重为8.9%,筹集收入能力优于个人所得税。2019年国务院推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其中一项主要改革措施,就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目前,已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了改革。但是,将消费税划转为地方税,市场上也不乏反对声音。2019年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等部分消费税划转地方后,后续并没有其他划转举措,也是因为遇到了现实困难。将消费税从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后移到批发零售环节,大大增加了征税的复杂性。另外,消费税主要来自于烟、酒、车辆、燃油,对车辆、燃油征收消费税则专项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对烟、酒征收消费税旨在抑制相关消费,若划给地方面临公平性和逆向激励效应等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税体系建设是过去数年学界和实务部门关注较多的话题,地方税体系建设重点从财产税转移到了消费税。从目前运行状况及收入规模来看,消费税有成为地方税的潜力。但是,从哪个角度和从什么环节将其纳入地方税体系,仍有细致探讨和有效探索的必要。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当前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主导产业,且二三产业在加速融合,建议消费税从现在的“货物税”向“货物服务税”转变。比如,我国消费税只在单环节征税,现实中有些小汽车在销售环节“亏损卖车”,使得税基大量向后续保养环节转移。类似的,消费税目前征税的游艇,以及未来可能征税的私人飞机等高档消费品,若这些领域的供应商选择成立俱乐部、甚至在国外注册,仅仅瞄准“商品”课税是不够的。如何调整央地财政关系地方财政困难加大,部分原因在于当前事权和支出责任更多由地方承担。如何优化央地财政关系,也是外界关注的焦点。2023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万亿元,其中中央收入占比46%,地方本级收入占比54%2023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万亿元,其中中央支出占比约14%,地方支出占比86%。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10.3万亿元,该额度高于中央本级收入,意味着当年中央本级支出依赖于赤字融资。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为了帮助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中央加大了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同时更多由中央政府加杠杆。比如2023年增发万亿国债,2024年及未来几年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均由中央加杠杆。江小涓表示,下一轮深化改革,两条主线既要坚持又要创新:一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条主线,关键是创新各类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二是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处理好各方面权责益关系,提高多元复杂诉求下协同治理能力。其中,治理型改革,应科学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央地财税关系是央地关系的基础,维护中央对重大全局问题的决策权和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是处理好这个关系的要害。中央政府要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建设全局性重大社会基础设施,并拥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推动实施的财政能力。要以增强发展动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导向,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地方自主权,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能动性。楼继伟表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财政收入一般占比在60%以上,中央支出占比普遍在50%以上;相较之下,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比都偏低。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提高中央支出占比,将部分事权上收中央。像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事权,比如社会养老保险(事关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等应由中央直接管理。央地财政关系调整背后,不仅仅是事权和财力分配的问题,往往还涉及机构和人事等调整,并非易事。有专家指出,中国是一个面积和人口双重层面的大国,市县层面有诸多繁杂的管理事务,真正适合上移到中央的事权不是那么多,建议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何代欣表示,当前帮助地方政府实现收支平衡,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客观认识地方财政平衡受到多重冲击影响,比如土地收入缩水跟房地产周期和经济周期相关,偿债压力加大跟过往政府负债体制有关。第二,要科学准确预判地方财政平衡的趋势,这对制定什么政策、推进什么改革,来维持短中长期财政平衡至关重要,可以借鉴1994年分税制改革经验。第三,需要把具体情况和发展方向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在地方财政保运转、稳支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将来及今后一段时间,央地财政关系调整可能要面对更多重要领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央地财政关系会有更多更好的条件去推进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何代欣指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推荐: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面对的五个问题
7月16日 上午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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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第二十八条
7月13日 上午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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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学习!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2024年已实施的税费政策小编也整理好了赶紧收藏学习吧↓↓↓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1.《财政部
7月3日 上午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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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政策要点:2024年7月1日起,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现就《财政部
7月2日 上午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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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思维导图(20240629更新)

一、政策沿革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6%一档保持不变。在16%、10%两档税率同时下调的情况下,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因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可能出现上升。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确定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政策。财政部
6月29日 上午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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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颖言税会计学习手册(20240621更新)

号)财政部发布《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及重点应对措施》(财会〔202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6月23日 上午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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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颖言税会计学习手册(20240621更新)

号)财政部发布《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及重点应对措施》(财会〔202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6月21日 上午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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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点集锦(20240616更新)

一、基础篇若干税务风险参考纳税评估七大类60项疑点监控指标近10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2021最新版)一般纳税人企业常见的80个涉税风险!11个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常见税收风险点自查指引涉税事项提示清单(个体双定户,查账小规模,一般纳税人)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汇算清缴!8项期间费用和25个涉税风险点涉税事项提示清单(个体双定户,查账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如何防控涉税风险?一文了解公司开年会,不要忽视这六个涉税风险!谨慎填报《期间费用明细表》,可有效化解税务稽查风险财政补贴的几个税收风险点隐藏在管理费用中的个人所得税风险税务稽查之税负风险点自查主要税种常见涉税风险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差异引发的执法风险企业纳税评估及风险防范课件《税负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课件11个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企业财税实务中易错问题风险防控从经典案例看票据转贴现业务风险职工各项福利、补助个人所得税稽查重点、风险防范与筹划技巧税收风险管理文件解读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招了吗?发票20个涉税风险点!2021年企业税费实务变化点、一致性与风险点公司用个人账户交易的10个风险点!必须警惕!10项易错业务涉税风险提醒税法脑立方——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一);税法脑立方——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二);税法脑立方——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三);税法脑立方——企业税务“健康体检”项目说明(四);企业税务“健康体检”项目说明系列文章智慧稽查及涉税风险点提示工资表自查的9个涉税风险点反洗票系统及23个发票风险点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6月16日 下午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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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企业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6月13日 上午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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粽子的税会处理(20240610更新)

端午安康今天是端午节,笔者总结了端午节送粽子的税会处理以飨读者,祝端午吉祥安康!案例导入:为迎端午,甲乙两公司(一般纳税人)工作人员来到超市采购节日礼品。甲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采购了粽叶、糯米、麻绳、水等原材料回去自产粽子,乙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购买了粽子礼盒。两家公司另外还购买了购物卡。第一部分
6月10日 下午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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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何防控税务风险?

强化底线思维:做真业务
6月8日 上午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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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思维导图(20240607更新)

一、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11〕712号)财税〔2018〕74号(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6月7日 上午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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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有关的政策梳理(20240529更新)

本文以立法沿革为主线,对虚开发票有关的政策,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及指导案例的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日常工作查阅。一、法律和司法解释(一)全国人大决定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5月29日 下午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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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税务风险,一些企业折戟上市路

忽视税务风险,一些企业折戟上市路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存在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现象。如果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节,会对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4月19日,《中国税务报》刊发《税务处理不规范,上市之路难顺畅》一文,结合部分拟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常见的涉税风险并提出实操建议。从笔者调查的情况看,重庆市一些拟上市公司的确因涉税事项处理不规范折戟上市路。其实,对于有意向上市的企业来说,税务内控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必修课”。对于上市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企业应在上市前彻底解决好。否则,即便成功上市,未来也有可能因税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带来后续税务风险。
5月24日 上午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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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个企业所得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之四

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5月21日 下午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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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个企业所得税风险指引及解决方案之三

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
5月21日 下午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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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所得税处理思维导图

一、思维导图二、政策依据(一)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
5月16日 上午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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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思维导图(20240512更新)

一、政策沿革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5月12日 上午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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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典型医美企业:同属医美行业,税务风险有别

三种典型医美企业:同属医美行业,税务风险有别在“颜值经济”风口下,以医疗美容为代表的美容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医美行业2023年度洞悉报告》,中国医疗美容市场规模2023年度预计超过2000亿元,市场增速可达20%左右,之后4年将保持15%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商业决策服务商艾瑞咨询的研究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度中国医美市场的规模将达到4108亿元。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医疗美容机构还呈现出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相关企业的税务风险尤其值得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从经营特点、获客渠道等特征入手,利用税收大数据,对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的税务风险进行了分析。直客型:错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直客型医疗美容机构主要依托于广告投入吸引客户,具有体量大、品牌意识高、业务种类多的特点。该类型的机构大多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打手术类和非手术类医疗美容项目的同时,往往还兼营医疗美容耗材及美容护肤品销售、生活美容项目等非医疗服务。《财政部
5月11日 上午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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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股票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2022年4月25日,湘江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支付价款106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南岳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每股价格10.6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1万元。湘江公司将持有的南岳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南岳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2022年12月31日,南岳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2023年9月26日,湘江公司将持有的南岳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湘江公司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如下:(1)2022年4月25日,购入南岳公司股票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月4日 下午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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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A公司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了递延纳税有关情况。1年后,即2020年10月1日,王某处置了所有100,000股的股权,
5月2日 上午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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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专题学习(20240501更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性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财政部
5月1日 上午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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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颖言税:全税种思维导图》网页版(第20240428更新)

见纸质图书四、烟叶税(20240330)五、车辆购置税(20240330)六、耕地占用税(20240416)七、资源税(20240330)八、契税(20240401)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4月28日 下午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