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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广东从源头治理货车超限超载

广东交通 2024-05-11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

超限超载有哪些危害?

《办法》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又有怎样的突出亮点?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旭做客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对《办法》进行解读,介绍广东省治超工作情况,并解答公众疑问。


当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如何?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 经济总量连续35年全国第一。道路运输在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公路路网发达,截至2023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481公里,连续十年全国第一;公路货运量常年保持高位运行,2023年全年公路货运量25.3亿吨,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注册登记各类货车总计305万辆,其中营运货车52.7万辆,据统计,每天有约18万辆外省籍营运货车在广东通行,路面行驶的货车数量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


伴随大量货物周转,随之而来的货车超限超载问题亟需进行根本治理。2023年,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检测超限率0.17%,超限禁入率达到99.45%,普通公路超限率1.23%,各项指标在全国范围内位于前列。因为车辆通行数量庞大,超限超载问题较为严峻,“百吨王”车辆禁而不绝,车辆“大吨小标”尚未根除,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偶有发生。


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整治道路运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023年,全年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4.59万次,出动执法人员45.77万人次,查处超限超载违法案件10.19万宗,同比增长14.95%,其中“百吨王”案件859宗;累计卸货115.91万吨;查处货车非法改装46209宗,同比增长82.7%。


超限超载都有哪些危害呢?

超限超载的危害主要有三点。一是影响行车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超限超载破坏车辆行驶稳定性,容易造成车辆侧翻;严重增加车辆制动距离,造成紧急情况下刹不住车;加大轮胎、弹簧等部件负荷,行车途中可能会发生爆胎、断轴等情况。这些都会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的概率,加重事故后果。二是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影响比较大的几起桥梁损毁事故,例如2019年无锡“10·10”桥面侧翻事故、2021年鄂州“12·18”桥面侧翻事故等,都是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引发的事故。三是破坏货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超限超载违法者会通过低价竞争占据优势,引发价格战,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最终会破坏整个货运行业。



看来超限超载的危害确实很大,客观上也说明广东出台治超《办法》刻不容缓,能否详细说明一下出台这部规章的重要意义呢?

《办法》立足广东省公路体量大、货车数量多、违法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等实际情况,遵循法治引领、法治保障的基本逻辑,明确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体制机制、构筑了“以路面执法促源头监管,以源头治理降路面违法”的跨部门监管闭环,确立了治理有方、保障有力的超限超载治理“地方立法样本”。《办法》的出台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现实意义。


首先,《办法》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省政府规章。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有关治超的专项法律、行政法规,我省2012年出台的《广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与2014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虽为治超工作提供了部分法律依据,但因调整范围有限、权责界定不完全清晰、治理工具单一和条款更新滞后等原因,无法为建构全链条、系统性、长效化的新时代治超格局和机制提供充足、有效的规范支撑。而此次出台的《办法》将过去散落的法律、法规、各部门规章中有关治超的规定以及一些政策、文件要求集中到一部规章中细化,通过系统完整表述,有助于货运行业各方参与者以及社会公众深入了解超限超载治理整体要求,提高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办法》是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抓手。《办法》聚焦超限超载这一人民群众身边多发的安全隐患,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目标,详细规定了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经费保障、路面查纠、源头监管、违法处罚等各方面内容,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超限超载安全隐患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最后,《办法》是对我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近年来,为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行动。省级层面,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制度,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有关非现场执法、治超站场管理、高速公路入口拒超规范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先后组织了高速公路秩序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源头治理、砂石运输源头治理、“蓝牌车”超载治理以及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货车冲卡治理等多次专项行动;各地立足本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些治超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截至目前,全省已基本建成了“路面联合精准打击、路面信息化高效管控、高速公路入口拒超、部门合作源头共治”四位一体治超体系,这些成熟的经验做法,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


△图源:清远交通


《办法》还有什么亮点?

完整访谈内容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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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货车驾驶员们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让我们一起拒绝超限超载行为

不让货车变“祸”车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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