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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克非 | “景观社会”与互联网时代的手机拜物教

董克非 外国语文研究 2021-03-17


作者简介

董克非,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文论研究。



内容摘要:20 世纪 60 年代,德波预示了景观社会的来临,手机既是景观社会的产物,又是不断生产可见性的机器,它具有把不可见性转换为可见性的能力,手机成为人感知世界的核心中介。人和手机的关系逐渐呈现出一种“拜物教”式的倒置。在互联网时代,人与手机展现出一种共生关系,即手机构成人的新“器官”。“人 - 机共同体”是互联网时代的特殊现象,它体现出消费社会中人与物的新型关系。人的主体性在这一全新的人机关系中被消解了。手机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拜物教到鲍德里亚的符号拜物教,再到当下的手机拜物教,可以看出,“拜物教”呈现出三个共同的特质:主客体的倒置;真实社会关系的遮蔽; 主体欲望的虚构。但它们之间也有区别,本文将围绕手机拜物教与商品拜物教和符号拜物教截然不同的特质及其生成机制进行论述。

关键词:手机;拜物教;人机共同体;互联网时代;景观社会




新型的人机关系与人机共同体

      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是基于机器演化的历史,机器自身的历史又可以看作是机器与人关系的历史。机器占据了我们这个时代生产的核心,迈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在《帝国》中所说的非物质劳动时代已经来临。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再到机器的自动化,从轰隆作响的笨重劳作到精巧敏捷的指尖跳跃,从外在于人的机器到内在于人身体的机器,生产工具已经成为人与自然关系转变中的关键。在互联网时代,工具不再仅为人的生产服务,它更是人类整体活动的工具。现代社会中, 与人关系最为亲密的工具就是手机。人与手机形成一种新型人机关系,也可以说是人 - 物关系。手机与人构成了一个“人机共同体”。手机作为一个机器、一个工具、一个物, 不再是与人割裂或对立的客体。手机“植入”人的身体,它仿佛就生长在人的手里, 成为人的器官,无法与人体剥离。于是在这一新的人机关系中 , 人绝对而单一的主体性不复存在。正是由于人 - 机关系中主体性的转变,以至于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现代社会中人与物的关系问题。


      从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进程来看,人与机器的关系展现出三种不同的历时关系。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的手利用工具进行生产。纺织女工利用纺织机来纺线,从而控制和操纵机器生产。她与纺织机组成一个活的生产装置,她是这个“活机构的肢体”(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 463)。在机器大工业中,工人的手伺候和服侍机器。工人不再操控机器,而是完全服从于机器的节奏,工人的手内在于机器, 是机器“有自我意识”的器官。与工场手工业中工人与机器组成的活的生产装置不同, 人与机器的关系在机器大工业的生产中颠倒了,“在工厂中,是死机构独立于工人而存在,工人被当作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463)。人不再单纯地使用机器,而是服从于机器。人的手不再操控机器,而是按照机器的节奏行动。机器以统治的方式把工人的手纳入到这个生产装置中,工人的手在和机器重复和单调的磨合中总是伤痕累累。这是机器对人的统治,换言之,这是物对人的统治。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当工人离开车间,工人的手脱离机器后,手与机器组成的这个生产装置就解体了。工人只通过机器来工作和劳动。只有当工人回到生产线上,手与机器再次发生关系,生产才得以继续。人和机器以生产为纽结点构成一个生产机器。但在机器的自动化时代,机器具有自主性, 手不再被动地服从机器。手的简单操作可以使机器自动运转,而不需要手的完全参与。从这一角度说,人的手从生产过程中解放出来,它外在于机器,不再被机器操纵。从工场手工业时代、机器大工业时代到机器的自动化时代,人与机器由装置的关系转向非装置的关系。机器的自动化使人从机器生产中脱离出来,人重新获得了掌控机器的能力。


      但在互联网时代,人的手与手机是自主性地绑缚在一起,手与机器不再是敌对关系, 手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会滋生快感。手机与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中的机器迥然不同,它不仅是一个功能性的生产机器,同时还可以是一个娱乐机器和消费机器。手机游戏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关于手的游戏,手就是它的目标。人的手就与手机组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装置,手机成为人的新器官,一种机器器官。在机器的大工业生产时代, 工人与机器是一种可分离、可拆解的关系。而互联网时代,人与手机是一种器官式、共生式的关系。


      人与手机显现出一种复杂的人机关系,人主动地把手机这一互联网时代的机器植根于身体之中。人不再是工场手工业中“活机构的肢体”,也不再是机器大工业中死的机器的生产器官,而以手机为代表的机器成为了人体的一部分,这就是“人机共同体”。




感知世界的器官:媒介之媒介

      如果说手机表现为一种内在于、植根于人身体的器官,那它还表现为人触碰世界、感知实在的器官。手机的运作需要人的眼睛、手和手机的同时在场,眼睛、手和手机共同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装置。眼睛是人接收信息的器官,无论人的手以何种方式摆放、触摸手机,它都是在为人的眼睛服务。互联网时代,人不再通过感知实在去把握世界, 而是通过手机这一中介去认识世界。莫里斯·梅洛- 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认为,人的知觉是把握世界存在的方式,而视觉是知觉的根本基石。人主要以观看的方式把握客观实在。视觉相对于听觉而言,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在场性。听觉需要借助言语传达信息,视觉则是直接通过眼睛摄取信息。在居伊·德波(Guy Debord)所说的景观社会(the Society of the Spectacle)中,“视觉取代了触觉,成为人们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权性感官”(何卫华 149)。视觉压制了其他四种感官,观看成为现代人感知世界的主要方式。


      德波在 20 世纪 60 年代预示了景观社会的来临,“在现代生产条件无所不在的社会, 生活本身展现为景观(spectacles)的庞大堆积。直接存在的一切全都转化为一个表象”(德波 149)。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的庞大堆积”表现为景观社会中“景观的庞大堆积”。五光十色的橱窗、闪闪发光的包装和炫目时尚的广告,商品的符号迅速以消费景观的形式包围人群。景观越来越处于消费的核心,它对社会关系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多实在的东西以表征的方式呈现,信息越来越以视觉化的方式流动。现实与影像之间的界限在景观社会渐趋消失。正如德波所说,“现实显现于景观,景观就是现实。这种彼此的异化(alienation)乃是现存社会的支撑与本质”(4)。景观既是生产现实的手段, 同时还是现实生产的目的。景观不能被简单化地理解为一种媒介技术创造的视觉欺骗, “景观不是影像的聚积,而是以影像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3)。在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交换中,物与物的关系遮蔽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物化为商品自身的属性。德波延续马克思商品拜物教的批判逻辑,景观社会就是这种物化关系的景观化。不仅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所说的商品的符号价值以景观的形式呈现,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产方式也都被景观化了。社会生产方式的决定性结构由商品生产主导转换为由影像生产主导的“景观生产方式”。


      手机既为这种“景观生产方式”服务,同时又是景观社会的产物。手机是不断生产可见性的机器,它具有把不可见性转换为可见性的能力。德波说,“在真实的世界变成纯粹影像之时,纯粹影像就变成真实的存在——为催眠行为提供直接动机的动态虚构之物。为了向我们展示人不再能直接把握这一世界,景观的工作就是利用各种各样专门化的媒介,因此,看的视觉就自然被提高到以前曾是触觉享有的特别卓越的地位; 最抽象、最易于骗人的视觉,也最不费力地适应于今天社会的普遍抽象”(6)。照相机、录影机、放映机、电视机等都是这种“专门化的媒介”,它们把真实的世界变成了纯粹的影像,把不可见之物转换为可见之物。世界以景观的形式呈现,景观又对世界景观进行再生产从而生成新的景观。手机的产生遵循景观社会内在的生产逻辑,它不仅是“专门化的媒介”,还是“媒介之媒介”(medium of media)。


      如果说媒介发展的历史是一条线性的历史,那么直接性就是媒介发展的根基。所谓直接性,指的是媒介的传播能力迅速、快捷、完整和直面,尽可能地减少中介、转换、过渡等一切间接性的特质。从书籍到报刊,从书信到电报,从广播到电视,从电话到手机, 从传统媒介到电子媒介,媒介发展的特性就是面对面的直接性。信息传递得越快、越直接、越完整,媒介的直接性就越强。手机同时把包括网络的一切媒介作为自身的内容, 同时自己又是一种新的媒介。手机对旧媒介的功能补偿,是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 手机成为当下信息传播直接性最强的媒介。手机如今在媒介中的统领地位,要归功于互联网。“每一种新媒介都把一种旧媒介作为自己的内容,在网络时代,网络则把以往一切媒介作为了自己的内容”(莱文森,《数字麦克卢汉》 57-58)。手机作为“第五媒体”,直接把“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合而并之。技术的发展把电脑的功能也置入到手机之中,人的手从电脑的键盘上得以解放,开始全面地去触摸手机。如保罗·莱文森所说“手机本身是对互联网无意之间酿成的后果的一种补偿”(莱文森,《手机: 挡不住的呼唤》 10)。智能手机正是互联网的结果。


      技术促成了互联网与手机的结合,技术也造就了一个机器社会。每一个现代人都被机器所包围。每一个家庭都是一个机器空间,房屋的四壁镶嵌着无数的插头,等待着为机器注入生机,机器的环绕真正构成了现代人的家园。而手机在现代社会中成为一个流动的、便捷的、在家园之外的移动家园。手机不仅仅是社交工具,它还是一切工具的工具,一切行动的开关。因此,人和世界的关系被浓缩为人和手机的关系。所有的媒介都驻扎在手机之中,人把手机作为观看世界的窗口。人不再依靠身体的感知去把握世界,人观看世界的方式被手机固定下来,手机成为人和世界间一个总的中介。手机屏幕提供了一个打开多个空间的窗口,它赋予了人进入多个空间的能力。相对于身体存在的单一空间,手机展现了思维流动的多样性空间。人从观看世界、接触实在获得感知,转换到通过手机这个介质来认识世界、模拟世界。在这一过程中,手机使人具有一种“不在场的在场”的能力。手机借由自身极强的媒介直接性,垄断了人感知世界的其他方式,或者说垄断了人观看的方式,使人与世界处于一种间接性的关系之中。



“拜物教”的产生与手机的“赋魅”

      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认为,媒介是人的感官的延伸(麦克卢汉 7)。手机延伸了人观看的能力,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弱化了人感知实在的能力。人在享受手机便利的同时,也受到这个新器官的桎梏。“人机共同体”的出现标志着互联网时代一种新的拜物教的崛起,我们称之为手机拜物教。手机拜物教,绝不是一种仅停留在“物恋”、“恋物癖”层面上的拜物教。“人机共同体”的关系中,人不是绝对主宰性的,它同手机是相互依赖、相互配置的关系。有时候人甚至被手机所把控。人与物,主体与客体呈现出一种“拜物教”式的倒置。我们必须明晰“拜物教”这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理论渊源,并追问手机在何种程度上,以何种方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拜物教。


      拜物教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原始先民赋予自然中的物或具有某些特性的活物以神秘感从而顶礼膜拜,产生了原初意义上的“拜物教”。18 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查尔斯·德·布罗斯(Charles De Brosses)在他的比较宗教学研究中最先使用拜物教一词, 原始宗教的起源表现为一种对可感知物的非理性崇拜。马克思借用了查尔斯·德·布罗斯在《论物神崇拜》宗教研究中的“拜物教”这一表述,在《资本论》中系统地阐述和发展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的“拜物教”内涵,以此揭露商品的赋魅和人的异化。马克思以拜物教为关键点来揭露资本主义生产秘密,并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面批判。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与流通才能成为商品,私人劳动也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商品的价值才能实现,资本家才能获得利润。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最有活力的物,它是充盈资本主义社会的细胞。商品除了具有和劳动产品一样的使用价值外,还因为交换过程产生了交换价值。物在转换为商品后,商品就具有了一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特质。对于马克思而言,他真正想追问的是这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特质由何而来?物是如何商品化的?劳动力价值是如何被抽象化为商品价值的?这种神秘性的种子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律中都寻觅无踪,只能到商品这种形式本身中寻找。“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5 卷 89)。换句话说,商品并不真的具有神秘性。商品不过是劳动力价值的一种抽象化,商品中凝结的劳动力价值是商品得以交换的基石。商品的神秘性来源于商品形式本身。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价值的源泉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交换,实际上是劳动力价值的交换,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交换。但人很难意识到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联,劳动力价值在交换场域内被抽象为商品形式。商品被看作是独立于劳动力价值的存在。“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46 卷 103)。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社会关系,创造劳动价值的生产者和劳动产品的生产过程都被掩埋在交换关系之下,只有商品浮现于历史的地表。它所显现出来的似乎只有使用价值, 这种使用价值的根源被掩盖了,商品从而具有一种人无法解释的神秘性。人由此而对商品顶礼膜拜,商品成为商品社会的“物神”。


      马克思在 19 世纪 60 年代于《资本论》中,他发现了商品的两种价值,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由劳动力价值决定。但在一百年后,鲍德里亚所生活的 20 世纪 60 年代,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已经不能完全涵盖消费社会中商品交换的全部意义。鲍德里亚由此发现了一种新的拜物教形式,即符号拜物教。在消费社会, 商品除了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外,还具有符号价值。正是符号价值决定了商品的意义。商品交换不再依据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依据商品的符号价值。这就是商品的符号化。


      由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到 20 世纪 60 年代的景观社会显现着“拜物教”生成和运作的内在逻辑。从物的商品化,到商品的符号化,再到符号的景观化,物彻底具有了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神性”。它彻头彻尾展现了“拜物教”的生成逻辑,其中也显现了“拜物教”的三个特质:主客体的倒置;真实社会关系的遮蔽;主体欲望的虚假建构。


      首先,无论是在商品拜物教还是符号拜物教中,人与物、主体与客体总是呈现一种“拜物教”式的倒置。所谓倒置就是主体与客体位置的互换或关系的颠倒。物无论是以商品的存在形式,还是符号的运作方式,都不再是自足的客体。人也不再是人与物关系中的支配性主体。手机拜物教同样如此。手机以器官的方式生长在人的身上, 手机不再是与人割裂的客体。人与手机形成了一个“人 - 机共同体”,人不再是二者关系中的支配性主体,而呈现出一种“拜物教”式的倒置。


      其次,在“拜物教”关系中,一切社会生产关系都被置换为物与物的关系,一切商品价值的源泉都归属于物本身。生产者同劳动产品的关系、劳动价值同商品价值的关系都在交换场域内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替代。手机拜物教中,手机同样遮蔽了人与人真实的社会关系。这个社会关系不仅指社会生产关系,还包括社会交往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一切社会关系。人和人的交往变成了人和手机的交往,甚至手机与手机的交往。物与物的关系由此遮蔽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最后,“拜物教”中的物总是表现为主体欲望的虚假客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 劳动价值在商品拜物教中被压制和隐藏起来,以至于劳动者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无法发现自身的劳动价值。商品一旦掩盖了劳动价值,对于劳动者来说它就成了一个神秘对象,就成为了一个欲望客体。人是物的生产者同时又是物的消费者,就此陷入永无终结的消费符码的链条之中。同样的,具有拜物教特征的手机在压抑和隐藏了劳动价值的同时,也压抑和隐藏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在手机拜物教中,人在手机上既无法发现劳动价值,也无法看到真实的社会关系。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借助于手机建立联系,但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人对手机本身产生迷恋,忽视了社会关系本身。手机不过是主体欲望的一个虚假客体。


      手机在互联网时代彻头彻尾地显现出了它的“拜物教”特质。在古代社会,人力图去生产客体。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力图去占有和消费一个客体。客体越来越以景观的方式呈现。景观社会又以视觉化的方式加强了商品这一客体的神秘神秘性。在景观社会并不存在观看的可能性,只有不观看的不可能性。手机对世界进行各种各样的可见性生产,让世界以视觉化的方式呈现,手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工具。手机作为“媒介之媒介”,现代社会直接性最强的媒介,成为人感知世界的核心中介。手机这种媒介的直接性反而使人和世界处于一种间接关系之中。手机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植入手机自身的内部,这种社会关系因而具有某种无法解释的神秘性,手机由此被“赋魅”了。手机成为现代生活的“必需品”。并不是手机离不开人,而是人离不开手机。在这个意义上,手机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拜物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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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克非,“景观社会”与互联网时代的手机拜物教,《外国语文研究》2019年第2期。为适应微信风格,删除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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