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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勇 徐用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基于Nvivo12.0 Plus的政策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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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钟志勇,宁夏银川人,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

一、

问题的提出

学校是落实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政策的重要阵地,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和激发各族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民族自豪感[1];有助于培养学生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形成平等、尊重、理解的民族关系。[2]国家高度重视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并多次颁布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大意义,并规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指导思想、课程性质、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实施途径等。这些政策的不断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在全国中小学的有效开展。同时,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水平,深入总结、推广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供学习示范,2007年以来,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办法并开展评选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指标是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的重要依据,对于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然而,学界目前几乎没有涉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方面的研究。本文选取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7省、市、自治区的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的相关政策文件作为研究文本,使用Nvivo12.0 Plus(以下简称N12 Plus)进行编码和归类处理,深入分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的特点和趋势,为后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研究工作提供理论借鉴和研究决策参考。

二、

研究文本的编码与分析

考虑到研究的可靠性和严谨性,本文在选取样本时以政府出台的官方政策文件为标准,充分保证资料来源的权威性。经过整理汇总,共选取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3]、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测评指标[4]、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价指标体系[5]、辽宁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性学校评价标准[6]、福建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评价指标[7]、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考核标准[8]、湖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价标准[9]等7个省、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价指标的相关政策文件作为研究文本。出台这些文件的省份涵盖了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能够较好地代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整体情况。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整体分析

1.指标的词语云图谱

通过N12 Plus对7个省、市、自治区的评价指标进行词云的可视化,得到词语云图谱(见图1),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大致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由图1可知,词云中的词汇是研究文本中出现频次较多的词,字体越大,说明该词出现频次越高,可以明显看出,民族、教育、团结、学校是出现频次最高的词汇,除此之外,还有活动、工作、开展、进步、政策、创建等高频词汇。

2.指标的整体框架

对7个省、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开放式编码,形成众多子节点,再经过反复阅读、对比和调整,得出概括性最强的子节点编码,例如,宣传工作、工作目标、工作人员、工作机构、年度工作等,然后进行主轴编码,进一步概括和归纳,最终得出工作、活动、教师、课程、学生五个一级节点。一级节点编码能够体现出评价指标的整体特点,而子节点编码则能够体现各领域的核心内容(见表1)。

图1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的词云


最后,在一级节点编码和子节点编码的基础上,结合对指标体系的文本分析,通过归类与整合,提炼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主要包括民族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活动情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开设情况、示范辐射作用等8个方面,其具体权重如图2所示。

表1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编码统计

图2 一级指标内容分值占比


如图2所示,从单项指标来看,课程开设情况占比最高,为19.25%,其次是校园文化建设,占比17%,开展活动情况占15.5%,师资队伍建设占14.5%,示范辐射作用占比最小。从整体指标来看,开展活动、校园文化及课程开设三项指标同属于教育活动方面的指标,三者总体占比最高,为51.75%;长效机制、组织机构及师资队伍建设三项指标同属于组织运行机制方面的指标,三者总体占比为32%,居次位。可以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既注重了组织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又注重了对课程开设、活动开展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教育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整体结构较为合理。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导向

政策文件的评价指标具有很强的价值导向性,对研究文本进行价值词汇的编码,可以直观地看出标准制定者的追求以及他们的期待。[10]对7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进行价值词汇编码,统计编码频数,并给出编码举例,最终得到9个价值词汇的编码,具体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编码频数最高的价值词汇是团结,达到34次,其次是氛围和示范性,分别达到25次和18次,紧接着是弘扬、和谐、尊重、维护、热爱等词汇。可以看出,各省、市评估指标体系的整体价值导向是清晰明确的,较好地体现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本理念和目标。

三、

指标体系的优势与不足

基于上文通过Nvivo12.0 Plus对7个省、市、自治区评估指标体系的编码及归类分析,结合国家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政策的相关文件精神,笔者认为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具有如下优势与不足。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优势

1.强调组织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

一级节点编码中,“工作”是频数最高的词汇,从子节点编码中也可以看出,各省、市的评估指标都强调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领导小组等,要求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在系统性、制度化、持久性等方面形成保障。具体而言,一是强调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重视。各省、市、自治区指标体系中设置了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机构保证、制度保证及经费保障情况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二是强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系统性与全面性。各省、市、自治区的指标体系中都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从队伍建设、教育形式与课程内容、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轮廓型的全面设计,起到统揽全局、提纲挈领的作用。

2.强调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氛围的创设

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团结氛围的创设是各省、市、自治区示范学校建设的两大抓手。首先,从校园文化活动方面来看,“活动”是编码中频数较高的词汇,其子节点编码主要包括活动创建、教研活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民族体育活动和主题活动5个方面。各省、市、自治区的评估指标均强调校园文化的建设,强调开设民族常识课、民族政策课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校本课程;强调开展全校性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强调通过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民族知识讲座、群众性的民族体育活动、民族歌舞演出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艺活动;强调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等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表2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价值词汇编码”统计

另外,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中,均强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氛围的营造,如“创造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的民族团结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教育景点’等”“学校中心位置设有固定宣传栏或标语”“学校各类庆典、节日文化和艺术教育中应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带动家庭、推动社区、辐射全社会”等,都是倡导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教育氛围,力图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校园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

3.强调示范学校的先进典型作用

毫无疑问,示范学校评选的初衷就是评选出可学习借鉴的学校,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亦即“示范性”。“示范”是各省、市、自治区指标体系中出现的又一高频词汇,其子字节编码主要包括“示范单位”“模范班级”“进步集体”“共同发展进步”“典型经验”等方面。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指标中包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组)创建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学生)评选的表彰活动”,北京的指标中包含“学校办学有特色,特别是形成民族团结教育的特色,并在社区、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来带动家庭、推动社区、辐射全社会”。正是因为评估指标体系中强调了示范作用,各地中小学和教育部门都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推进。

(二)评估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1.忽略对教育效果的评价

分析发现,各省、市、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多为对教育活动、校园文化及组织方式等过程性的评估和对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条件的评估,而几乎都未涉及受教育者本身在知、情、意、行等教育效果方面的评估内容。以北京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为例,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运行机制、队伍建设、教育活动、校园管理、示范作用”五个维度。其余各省、市、自治区的评估指标体系亦未涉及教育效果方面的内容。完整的评估应该包括对条件、过程和结果的评估。对过程的评估固然重要,但如果缺少了对教育效果的评估,则很有可能会导致教育过程的形式化和表面化。

2.内容过于笼统且不够全面

一是指标体系内容过于笼统、不易操作。在制定测量和评估指标体系时,一般都会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可以观测的变量和指标。显然,“民族团结教育”是一个抽象概念,在评估指标体系中,需要根据其内涵和外延,转换为操作化指标进行测量和评价。然而,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里直接将“民族团结教育”等不具操作性的指标作为测量对象,比如“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比赛或活动”等。

二是涉及的教育内容不够全面。2019年,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鲜明特征。”[11]新时代背景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内容不仅仅包括各个民族内部的团结教育和各民族间的团结教育,更包括中华民族的大团结教育,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然而,各省、市、自治区的指标体系中涉及“民族政策”“民族常识”“民族文体”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多,而涉及“中华文化”“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教育内容很少。

3.忽视在学科课程中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均已证实,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的法宝。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内容之一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理应在开设“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常识”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门课程的同时,在各学科课程教学中渗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内容。然而,分析发现,各省、市、自治区的指标体系中基本都涉及专门课程的开设,如“努力开发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校本课程”“开设民族政策理论必修课(选修课)程”等,但却忽视了在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内容的指标,仅有北京等个别省、市的指标体系中列有相关内容。

4.各省、市、自治区指标过于趋同,缺乏指向性

通过分析发现,各省、市、自治区的评估指标体系在教育内容和目标上过于趋同,应有的差异性没有得以体现。众所周知,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分布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各省、市、自治区表现出较大的地域、文化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差异。各省、市、自治区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时面对的对象、面临的形势和关注的问题可能是差异较大的,因此,教育目标和内容的侧重点也应该有所不同。比如,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北京市和作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云南省,由于二者在民族结构、文化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任务和内容应该是不一样的。然而,二者的指标体系内容近乎相同,并没有太多差异。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很多省份的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但调查发现,大部分省、市内部都是共用一套评估指标体系,并未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加以区分,制定专门的指标。

四、

反思与展望

通过对7个省、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结合国内相关研究成果及新时代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方向,笔者认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应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成效纳入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选的指标体系,固然应关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内容、手段、环境等,但更应该关注教育对象知、情、意、行各方面的变化。我们不能因为其教育成效难以测评而予以忽略,相反,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应坚持长效性思维,运用成长记录袋等综合评价方式,从认知、体验、实践等多个维度综合进行评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克服教育活动中的表面化和形式主义,切实发挥指标体系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第二,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列为教育内容和评估指标。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教育的关键,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和灵魂[12]。因此,毋庸置疑,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目标,以增强各民族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主要目标和内容[13],并在指标体系中占据较大的权重。民族地区学校,还应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效果纳入评估指标体系。

第三,应强调在学科课程中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思政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仅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和开设“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常识”等专门课程,并不能取得十分理想的教育效果,还应将其融入各学科课程教学中,在学科教学中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元素,就像盐溶于水,无形无色却又无处不在,从而使得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落到细微之处。因此,在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的制定时,各省、市、自治区,不应该仅仅只对外在形式化的活动设立一定的指标,更应设置学科课程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的设计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第四,应在强调指标体系共性内容的基础上彰显各地特性。各省、市、自治区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工作及示范学校评选指标的制定时,不应将工作简单化,照搬其他省份模式和标准,而应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在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基本目标达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找准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重点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由于篇幅所限,微信推送文章中的部分脚注、图表及参考文献可能省略,请以纸质期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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