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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最难”涉黑案:公安机关四次公开征集犯罪线索

刘虎和朋友们 2023-05-07

作者  刘虎 张梦云



丁学福曾获2010年全国劳模称号。受访者提供
宁夏丁学福等15人涉黑案目前正在吴忠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中。这是一起“艰难”的涉黑案。本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曾四次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犯罪嫌疑人被抓捕近三年后才开庭审理。期间,三名嫌疑人的家属又因喊冤陈情被抓。

第一次见到四次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本案属于典型的先定罪后找证据。”一位资深法律人士认为。

该案审理2023年3月20日开至3月31日休庭。5月4日上午开完庭前会议后休庭,将原定5月4日下午的庭审延期到5月15日再次开庭,预计将开庭三个月。


01

一个全国先进典型村书记的“红与黑”


本案一号被告人、“涉黑头目”丁学福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梁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经是当地“红极一时”的先进典型,获得“全国劳模”“宁夏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公开资料显示,丁学福出生于1976年5月。丁学福少年时,上学期间勤工俭学,做农副产品等小生意,又跟随父亲和叔叔贩卖羊皮以及皮毛加工生意,在这期间偶然发现内蒙古的牛羊肉特别好,做起了牛羊肉生意,搞起了养殖业,逐渐成为梁湾村最大的养殖户。2000年,丁学福成立了吴忠市创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年苦心经营,丁学福成了村里先富起来的人,也是村民眼中的能人。

2004年10月,梁湾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乡亲们认为丁学福经商多年,见识广、人脉宽,希望他回来“掌舵”,带领乡亲们改变本村的面貌。乡、村领导也多次找丁学福谈话、做工作,动员他参选,带动村民共同致富。最终,丁学福说服家人参加支部选举,高票当选为梁湾村党支部书记。

丁学福担任梁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标兵”“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提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和自治区级荣誉,并当选为“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青联委员”和吴忠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为远近闻名的“明星村支书”。其企业也先后荣获“自治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服务新农村建设、百佳乡镇(民营)企业”等称号。

丁学福的事迹曾进入河北省高中试题。网页截图

但在2020年,丁学福突然被抓。他的命运经历了从“红”到“黑”的巨大转折。

据了解,2020年6月29日,丁学福因涉嫌高利转贷罪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拘,同年8月5日被执行逮捕,之后多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期间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吴忠市检察院的指控,丁学福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高利转贷罪,串通投标罪,破坏选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总计多达十一项罪名。

通过吴忠中院庭审公告得知,丁学福案一共有15人被起诉,其中11人涉黑。丁学成、丁学柱、丁学良为丁学福的兄弟,其余7人为丁学福的家人及朋友。


02

被四次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为侦办丁学福等人涉黑案,公安机关两年内先后四次大范围公开征集丁学福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被辩护人形容为“破天荒”。

2020年8月6日,丁学福等人被执行逮捕第二天,利通区公安分局“平安利通”等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丁学福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成功打掉丁学福等人犯罪团伙”,没有指出涉嫌任何罪名。

2021年1月5日,利通区公安分局再次发布通告,继续征集丁学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通告称,“经查,丁学福犯罪团伙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买卖等领域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生活秩序。已查明,丁学福团伙涉嫌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多项罪名。”

2021年3月20日,吴忠市公安局发布第三次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将该案定性为“丁学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1年5月9日,吴忠市公安局发布第四次通告,向社会征集“丁学福涉黑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因定案证据不足,侦查机关两年内四次向社会征集丁学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网页截图
有资深法律人士撰文认为,公安机关之所以反复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四次公开征集线索,是因为把丁学福案办成“涉黑”需要更多的罪名,而本案证据又严重不足。“扫黑除恶扫的应当是真正的黑恶势力,而不是殃及无辜,为了完成指标,先把民营企业家拘留,提前做有罪推定,再公开征集线索,寻找证据。如此‘网络游街’式违法办案对法治的破坏力巨大。


03

家属喊冤陈情被抓捕起诉审判


丁学福等人涉黑的消息传出后,家属因确信其绝非“黑社会”,向相关证人核实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为由抓捕了两名家属,移送检察院,再交由法院与丁学福等人涉黑案并案审理。

吴忠市检察院。刘虎 摄

有相关人士反映,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株连亲属、非法取证、非法限制律师会见当事人等情况。

一是株连亲属。2020年9月,公安机关将丁学福的妻子抓捕,投进看守所关押,虽然后来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但是经过37天的关押和威胁恐吓,又被挂上照片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导致其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神经极度脆弱,每日门窗紧闭不见天日,需要他人照顾基本生活。

该案被告人丁学成的女儿丁佳慧,为父喊冤被抓。据丁佳慧辩护人称,丁佳慧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学位。她坚信自己的父亲及一众至亲不是黑社会组织,2021年4月底在北京期间,逐级向各个部门,递交求助信反映冤情;去遍各大报社媒体,寻求帮助。通过微博(账号名为:宁夏丁学福冤案)为亲人发声喊冤。微博内容以向上级部门及各大相关报社投递该案反映材料、案件相关情况说明、荣誉证书及捐资助学照片为主,替自己的家人伸冤陈情。此微博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2021年5月26日,利通区公安分局六名刑侦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找到丁佳慧,将其带到宋庄派出所询问笔录,在派出所扣留长达一天一夜后,次日下午拘留,异地带回,后以网络寻衅滋事的罪名批准逮捕。羁押于吴忠市看守所一年半之久,至今利通区法院未开庭审理丁佳慧一案,现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二是非法取证。据多位被通知到公安机关询问证言的证人反映,多位证人均遭到了不同程度、不堪入耳的威胁和辱骂,有的还被办案警察扇巴掌。有的证人在被询问过程中,被强行安排坐在审讯椅上,加戴手铐脚镣,且存在超长时间连续疲劳询问现象。多位证人反映,侦查人员明示、暗示只能说丁学福的坏话,不能说丁学福的好话。如果说了丁学福的好话,会被侦查人员威胁辱骂,并且不记入笔录。有的证人在被询问时表示不知情,也会遭到威胁辱骂,不准说不知道,必须按照侦查人员的意思说。且在庭审中,多名被告人均称在公安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殴打、辱骂、威胁等行为来录取口供。

本案辩护人认为,由于该案证据主要为口供、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多位辩护人申请被害人和证人出庭作证,未获准许;辩护人多次向法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均被驳回;多位辩护人提出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存在严重缺失,“同录”时间与讯问笔录时间严重不符、掐头去尾等情况,公诉人称这种情况可能是民警手表时间和“同录”时间不一致,属于“瑕疵证据”,不能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本案涉案人员家属因反映情况被抓后,公安把家属核实过情况的证人叫过去施加压力,很多证人由于之前的心理障碍不敢说话,更不敢反映自己所遭遇的违法对待。”

非法限制律师会见当事人。从2021年1月份开始,办案机关要求关押丁学福、丁学柱、丁学成等涉黑犯罪嫌疑人的各个看守所不安排律师会见,各看守所据此拒绝丁学福等人的律师会见,严重侵犯了丁学福等人的法定权利。直到2021年4月,在律师据理力争下,办案机关才允许律师会见除丁学福之外的其他当事人。


04

看守所偶遇签批查办他们的政法委副书记


据旁听庭审人员介绍,多名辩护律师经详细阅卷、实地调查、多轮论证,均认为丁学福等人不具备涉黑组织的四大特征,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吴忠市中级法院。刘虎 摄

在庭审中,丁学福称其曾经担任过吴忠市公安局行风监督员,坚决否认自己是黑社会,并称办案人员非法取证,称他在办案过程中处于“高压”状态下。在石嘴山看守所羁押期间,办案人员给他穿死刑犯的黄马褂,说要判他死刑,还用他的家人威胁他。每天几波人轮流审讯他,每次都辱骂他,并让他站着,导致他的小腿肿得比大腿还粗。“他们还把我的两只手往后提,造成我的胳膊现在都疼。”

辩护人认为,丁学福在吴忠市有着复杂的政商关系。考虑到丁学福等人在法律层面上确实不涉黑,以及本案在吴忠市审理所必然受到的影响,在庭审中,丁学福还提到吴忠市政府、吴忠市公安局欠他的工程款,其中由他代建的利通区公安分局板桥派出所,至今还欠他100多万元。吴忠市政府作为欠款方,由吴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吴忠中院审理该案件,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希望本案异地管辖,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板桥派出所由丁学福的公司承建。投入使用多年了,政府迄今仍欠100多万工程款。刘虎 摄

出席庭审人员称,丁学福曾在庭审中提到,办案人员曾经告诉他,他的案子因证据不足批捕不了,因为时任吴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谢国旺的全力干涉,后来又批准了。丁学良也称,谢国旺落马后和其关在同一个看守所,曾经说是他审批逮捕了丁学福,他对不起丁学福。谢国旺说这个案件是政府行为,我们是冤枉的。

公开信息显示,谢国旺曾于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担任吴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忠市扫黑办主任。2021年8月30日,宁夏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吴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谢国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称,经吴忠市委批准,吴忠市纪委监委对谢国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2年1月21日,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谢国旺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谢国旺先后利用其担任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同心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官某某、马某某、丁某某等9人给予的现金、车辆等财物,价值共计304万余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05

群众联名信称好书记丁学福不是黑社会


丁学福因为涉黑被抓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1500多名群众签名捺印的《好书记丁学福根本不是黑社会——来自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部分群众的万言信》称,“我们认为丁学福书记绝不是黑社会,绝不是恶势力。”

有多达1500多名群众签名捺印的《万言信》。受访者提供

“丁学福2004年10月进入村两委班子,既非其主动要求,更非贿选,而是群众和政府动员的结果。”《万言信》称,十几年来,丁学福一直是村民信得过的基层村干部,更是领导信任的村支书,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2015年,吴忠市公共频道《城乡同行》栏目报道了丁学福的事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丁学福被抓,其个人和公司累计投入各项公益事业超过1000万元。

《万言信》称,“我们恳请吴忠市党委、政府、纪委、政法委、扫黑办、检察院、法院领导体察民情,实事求是,千万不要为了完成扫黑除恶指标而办案,为了凑数而办案,为了夺人家财产而办案。”

据了解,得知板桥乡群众参加联署后,吴忠市公安局组织全部警力,连夜找1500多名村民核实联名信的情况。个别警察对村民说“丁学福就是黑社会,他与你们有关系吗”等,以此给村民施加压力,导致很多村民不敢说话。这封联名信也被办案机关作为本案涉案人员家属涉嫌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并以此为由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15年,吴忠市公共频道《城乡同行》栏目报道了丁学福的事迹。

06

两家民营企业被政府实施托管


2021年6月,丁学福等人涉黑案还没有侦查终结,吴忠市利通区政府就连续发布通告,宣布对吴忠市创利汽车服务区、吴忠市花卉市场实施托管。

利通区政府通告称,委托利通区融通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城投”)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负责对上述两个市场的相关资产和经营活动实施托管,融通城投负责托管期内包括经营决策、投资、内控管理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所有事务处理,被托管企业的财务、人员、薪酬等事务也由融通城投负责。

吴忠市创利汽车服务区共有A、B、C三个区,目前均已被政府指定的国企控制。刘虎 摄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称,“扫黑除恶”以来,为了防止资产被转移,代管企业的很多,但多是派人监督经营,“像宁夏这般通告接管、把人换掉后直接由接管单位经营的还是第一次见。”

这位人士表示,该通告称利通区政府依据的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上述两规定分别在第12条、第26条中提到了涉案财产的处理办法:“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者托管。”“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者托管。”

“什么是经营性资产?”这位人士认为,在会计上,经营资产是相对于金融资产来说的。经营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涉及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产,均属于经营性资产。比如吴忠市创利汽车服务区用于销售的汽车配件、为了支付货款的预付账款等涉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产,属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对于土地等资产,因查封不影响日常经营,就不属于不宜查封的经营性资产。上述条文规定了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代管、托管的制度。同时,该条文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降低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仅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允许托管,而非对企业进行托管。

“直接托管企业显然违背上述规定的立法初衷,用强制性手段接管企业是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剥夺。况且,国有企业连自己都经营不好,能经营好民营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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