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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入选2022年广东十件民生实事

1月20日,2022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正式出炉,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入选2022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提出要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欠发达地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总数不少于6万件。

这是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三次入选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分别在2016年、2019年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


记者获悉,早在2021年6月1日,广东省便开始部署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具有创新亮点的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在珠海、汕头、韶关、江门、茂名等五个城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止。在试点期内,群众在这五个城市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且该事项属于该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该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


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般由有管辖权或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等部门所在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而此次试点工作开展后,


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转交、审核等相关工作的内部协助机制,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此外,在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上,广东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对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调整,将广东省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扩大至约占广东省四分之一人口的群众。


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以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的内涵和价值较大资产作为认定标准,同时考虑了“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就读国内全日制中高等学校,导致家庭月人均消费性支出超过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特殊情形,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对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重视和关怀,更加科学地推动广东法律援助门槛的进一步降低。


目前,广东建立了事项范围无限制、对象范围最广、经济困难状况申报审查最简便的法律援助制度。


在实践中,广东还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经费保障制度,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建立了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转移支付制度,扶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均衡发展。

来源丨南方都市报 记者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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