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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名家讲坛 |史彤彪:真正的立法者

立法研究院 浙江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 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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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1日下午,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和浙江省法制研究院共同举办的立法名家讲坛于线上线下同步举行。本期名家讲坛的主题为“真正的立法者”,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史彤彪教授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夏立安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史彤彪教授以“法律管制人,理性管法律”、“在人类的本性中,再也没有比为别人的行为定规立矩的愿望这种倾向更加强烈的东西了”等法谚开场,阐发了其对何为理性的深刻见解,并引用实例深入浅出的探讨了如何在立法过程中把握和优化事物之间联系这一关键性议题。    随后,史彤彪教授对柏拉图、西塞罗、阿奎纳等九位西方著名思想家的核心立法观、立法思想进行了精要归纳:柏拉图提出,立法者需要经常反问自己两个问题,即“我想要得到什么”、“我正在达到这一目标,还是离开这一目标”;西塞罗提出,法律是一种自然力,真正的法律是与本性相合的正确的理性;阿奎纳主张要正确理解“君意即法”的含义,并对“法随言出”的正当性发起挑战;卢梭强调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应当是非凡的,立法者在立法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民意;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法则只能为人类所发现而不能为人类所发明;葛德文提出,“不变的理性”是真正的立法者;哈耶克以“法律”指称自然法,以“立法”指称成文法,提出法律是先于立法的;哈特把“承认规则”视为次要规则中的首要规则,并强调应将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结合在一起;狄骥提出,经济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是脱胎于社会连带关系的三种客观社会规范,而法律规范是由经济规范、道德规范转换而来的。讲座中,史彤彪教授将翔实而深刻的理论、具体而生动的案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为线上线下的师生提供了一场学术飨宴。


    在互动和交流环节,多位同学就“理性与道德”“立法与民意“等问题积极踊跃与史彤彪教授探讨交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林洹民老师也向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感悟。



    本次立法名家讲坛在老师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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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婷婷

联系邮箱:lifayanjiu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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