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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年人生,这个男人来自唐朝 | 科幻小说

织梦者 不存在科幻 2021-12-06
8月,不存在科幻的主题是「历史的记忆」人类文明所经历的漫漫历史,被记录和流传下来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也许在曾经的某些时代,发生过从今天看来无比科幻的事,却无人知晓。如果这些历史事件的亲历者,能够将他们的记忆直接向我们讲述,我们对于历史和文明的认识将怎样被颠覆?今天这篇小说是一篇关于永生者的故事,一位和人类同时诞生,亲身参与了若干重大历史事件的神秘访客,向我们讲述四万年中他的见闻。
织梦者 | 小说作者,现居长沙。

人生四万年全文约17400字,预计阅读时间34分钟
“苗先生,幸会。”对面的人伸出手来。“幸会。”佘峰疑惑地跟他握了握手,“请坐吧。您来找我,有何贵干呢?”这是一个典型的平均人,中等身材、中等年纪、中等长相、中等肤色,普通的便服。似乎他的一切特征,都是按照中国成年男性的数值加总以后平均得出的。这样一个人,如果扔在人群中,就会像一滴水融入大海,引不起任何注意。但当他单独面对着佘峰,佘峰却感到了一丝怪异。不为别的,正是因为他的平均。平均不等于普通,普通的人太多了,但平均到如此程度的人却实属罕见,也因此显得有些刻意。“事实上,我有些很特别的事情,需要您帮忙。”佘峰皱了皱眉头:“除了您要办的事情特别,您本人似乎也很特别。”“您的观察力不错。”他欣然点头承认。“那是必须的,您也知道,我是做考古的。”“是的,您这几年在考古方面有连续的重大发现,也有突破性的理念和观点,名声鹊起,是中青年考古学家中的佼佼者。”“您也是考古行业的从业人员?还是对考古特别感兴趣?”佘峰心里已经有些警惕了,此人的言谈举止中透着怪异,而且深浅莫测,不排除是个文物贩子。对方这才真正坐了下来,似乎讲完了开场白,准备进入艰苦而漫长的正式谈判阶段:“我既不是考古工作者,对此也不感兴趣。但我的确对古代的历史很熟悉。”“我不理解您的意思。假如一个领域,既不是您的专业,您又对此不感兴趣,那您是怎么做到对它非常熟悉的呢?”佘峰往靠背椅上仰了仰,放松身体,顺便和对方保持距离。这是一种肢体语言上的暗示,意思是:我们不熟,也没有建立信任。我已经开始怀疑你的来意,如果不能尽快切入正题,就要结束谈话了。“因为,我是你们研究的‘古’人。”对方突然神秘地笑了,凑到面前,把一张名片放在桌上。这一手玩得高明,佘峰不得不瓦解了他防御姿势,身体前倾,拿起名片。名片非常简洁,黑字白底。只有一个头衔,一个名字。头衔是“古今探索公司董事长”,名字是“史社尔”。看着名片,佘峰沉思起来。“不要在意公司的名字,那只是个皮包公司而已。”史社尔挥了挥手。“不是,是您的名字很特别。”佘峰下意识地回答。“很熟悉是吧?”“史社尔,史社尔……阿史那社尔。”“唐初大将,突厥王族,生卒年604年-655年。死后陪葬昭陵,墓地在昭陵之侧,居高临下,俯视其它陪葬墓。”“您说得很准确。我最近刚带队发掘了阿史那社尔墓,您看了电视新闻?”“是的。请问你们是否没有在主棺内发现墓主人的尸骨?”“你怎么知道?”佘峰立刻站了起来,双手扶桌,逼视着他:“考古发现的细节尚未公开,你潜入过现场?还是有内部人员吐露了消息?”“我以为您既然知道了我名字,又听到这句话,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史社尔慢条斯理地说着:“棺内是否还有一块黑曜石碑,上面刻满了无法辨识的文字?”“你究竟是谁?”“答案就在眼前,只是您不愿相信。我,就是阿史那社尔。”“这怎么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您参与了这么多场考古,想必也知道,未知的世界远比已知的世界大得多。您的发现当中,也有很多是历史记载和现有科技都无法解释的,是吧?”“现在不能解释的,将来就未必不能解释。只是资料缺失、科学发展水平未到而已。但无论用什么理论,都不能合理解释一个人是如何从唐朝活到现在的!”“眼见为实。”史社尔叹气,“麻烦您把监控删了。”“你要干什么?”他撸起袖子,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佘峰还来不及大声喊叫,他就一刀扎在了自己的手臂上。那么猛力的一刀,只不过扎出一个一两厘米深的口子。拔出来,也没有血。只有某种成分不明的半透明液体,缓缓渗出,封住了伤口。“你是机器人?不对,还没有哪个国家的机器人技术能达到如此仿真的地步。你到底是什么?”“我是史社尔,也是阿史那社尔,还是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但归根到底,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按你们的说法,应该叫‘生化人’吧。”“真没想到是这个答案。”佘峰的知识和经验让他无法相信,但现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信。在巨大的冲击面前,大脑一片混乱:“阿史那社尔是个人,人不可能活一千多年,所以阿史那社尔不可能活到现在。这是个完美的推论,没想到前提就不成立,‘阿史那社尔’根本不是人。”“您接受了吗?如果还不能接受,那不妨先听听我的故事。我想,听完故事之后,您自然就会有结论了。”“史先生,您来找我,难道只是让我听故事的?”佘峰极力平缓呼吸。“不光是故事,我还需要您为我做些事情。不过,这些事情并不困难,而且我会给您报酬作为交换。我知道您感兴趣的是什么,知识,关于历史的知识。还有财富,也许不是您最喜欢的,但想必您也不会拒绝吧。”“有一点必须说明,我是个普通人类,也是中国公民,违法犯纪的事情我做不了。”“不需要。按文物保护法,这次发掘,属于被动的保护性发掘,是吧?”“是的,发掘的原因是地震导致墓穴开裂。发掘和研究完毕之后,还要回填的。”“那就麻烦您,把我的骨灰和我妻子的遗骨合葬在一起吧。”“衡阳公主?”佘峰大吃一惊,“不是,你不是已经活了一千多岁了吗?难道现在就要死了?”“不是一千多岁,是四万岁。我已经活得太久,足够了。在你们看来,我可能不算人类,只是一个生化人。但对我自己来说,我就是人类。从我有意识起,就作为一个人而存在。作为人活着,也活在人群中间,一直到现在。可我一直有种不真实感,活得越长,这种不真实感就越强烈。一切就像一场梦,总觉得不知哪一天就会醒。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缺少了死亡吧?既然是人类,那就会死。生过,活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最后死了,这才叫完整的人生。”“可,为什么要是现在?”史社尔有些忧伤地笑了笑:“现代社会对我很不友好。这四万年来,自从第一次发现我身上和你们的不同,我一直很仔细的掩饰,一旦被发现,就立刻离开,换一个身份、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但现在,我好像做不到了。监控和扫描无所不在,我很累,不想再东躲西藏。正好你们发掘了阿史那社尔的墓穴,我想,就此结束漫长得自己都难以置信的一生,和妻子埋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吧。”“但是...”“我知道你暂时还不会答应,也不需要你现在答应。我也知道,你除了是个考古学家,也是科幻作者。你发表过不少作品,我都看过。你是一个理性而冷静的科学工作者,也是一个有人文情怀的作家。正因为这样,我才选择了来找你。希望你花一点时间,先听完我的故事,仔细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当然可以!”“这个故事很长,可能会占用你不少时间...”“这不是问题。走吧,我们换个地方谈。”办公室确实不是长谈这种隐秘话题的好地方。副驾驶座上,史社尔对佘峰说:“我看过你的论文,你是不是对唐初几个胡人血统世族的去向很感兴趣?”“的确如此,只可惜史料不足,无法证实我的一些推测。”“长孙家族人丁不旺,长孙无忌死后,幸存的族人大多西迁西蜀避祸。他们已经改姓为孙,一千多年过去了,那些后人大概也不记得先祖的来历了吧。”“你怎么会知道...”佘峰正要问,突然想起“阿史那社尔”虽然死了,史社尔并没有死,他肯定是换了一个身份,继续在唐初活动。“宇文家族,在宇文士及之后还是聚居在关中一带。唐朝灭亡之后,他们怎么样了,我也不清楚。朱温灭唐的时候,我远在琼州,哦对了,是海南。”“唐朝灭亡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佘峰小心翼翼的问。“没有感觉。”史社尔的语气淡淡,“我的部落灭亡过,村庄被血洗过,我遇到过战争、饥荒、瘟疫,也遇到过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四万年了,见得太多,也就麻木了。”“那你为什么为唐朝效力?”“为了阿史那社尔和李济。”“阿史那社尔?”“原本的阿史那社尔,他在二十五岁那年就去世了,后面的人生,都是我顶着他的名字在过。”“李济呢?他是什么人?”“李世民。世民是他的字,济是他的名。他很信任我,既然如此,我也不想让他失望。”“你确定唐太宗的名字叫李济?”“当然确定,我第一次见他,他当着我的面说的。”“为什么史书没有记载?”“李家半从汉俗半从胡俗,而胡俗有名无字。他把字当名用了,名也就没人记得了。”“原来如此。他的确很信任你,怪不得你那时想为唐太宗殉葬。”“我该为社尔和世民做的事都做完了,自然也就没有理由继续顶着那个身份。”“为什么后来又没有呢?”“我的妻子还在,她不愿意。所以,我一直等到她去世,才让‘阿史那社尔’死去。从前,我是不是真正爱上过哪个女人,也许有,也许没有。毕竟,快四万年了,自己也淡忘了。我能够记得的,就只有衡阳公主。历史书上没有她的名字,可我知道,她叫李婴宁。对了,你以后要记得写到考古发现里。”“一定记得。”...不久后,他们到了考古队的旧仓库。佘峰倒了一杯红酒——他工作时间是不喝酒的,但这次,实在是需要酒精舒缓一下情绪。他问史社尔:“你要来点什么?”“可乐吧。”接过可乐,两人在沙发上坐好。“准备好了吗?准备好我就开始了。”“我可以做记录吗?”史社尔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当然可以,这也是找你的目的之一。那我就开始了,要从哪里说起呢?所有的一切,都始于四万年前...四万年是个概数,具体年份我也不清楚,那时还没有纪年历。智人和尼安德特人在欧洲混居,彼此杀伐不休。尼安德特人步步后退,退到了阿尔卑斯山脉以北。我是在一个山洞中醒来的,具体地点已经不可考,估计正是阿尔卑斯山脉中的某处。我对周围的环境有记忆,山洞很深,很黑暗,也很暖和。但没有思维,一直愣愣的,什么也没做。当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后来,我听到了一阵声音。几个智人,穿着厚厚的皮毛,打着火把,走进了洞穴。他们惊叫起来,然后靠近我,用火把照着我,仔细打量。我也本能地模仿他们的动作,好奇地看着他们。他们交头接耳地讨论了半天,然后有两个人解下了上身的皮裘,示意我穿上。我看了看自己的身体,结构好像和他们差不多。于是学他们,把皮裘围在身上。他们用手示意我跟上,我就跟着他们,走出了洞外。洞外冰天雪地,我光着上身,也没有穿鞋子,却丝毫不觉寒冷。看着开阔的大地,我一点也不明白,这个和洞里截然不同的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几个人看着我,倒是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我们语言不通,我甚至都没有语言的概念,却能理解他们的表情和肢体动作,并且生出了一种奇怪的亲近感。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同类’。而相反的感情,出现在我第一次遭遇尼安德特人时。我来到了他们的部落,部落有一百多人,和其他五个部落聚居在一起。总共有七百多人,根据我后来对智人聚落规模的了解,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聚落了。当然,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数字概念。他们对数量的理解很粗略,十个手指,十个脚趾,从一到二十。二十以后,就是‘多’、‘很多’、‘非常多’这样的描述。对数量了解和描述的不同,只是我和同类的诸多不同之中的一个。这些不同,我是在后来慢慢明白的。部落的人很容易就接受了我,不久,我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而且比任何一个人用得都熟练。他们把我当做一个被尼安德特人袭击、丢失了衣物的倒霉蛋,来自于远方的某个未知的智人部落。在他们眼里,我很聪明,学新东西总是很快。也很强壮,耐劳而不惧寒冷。他们教会了我‘四季’的概念。冬去春来,冰雪融化。你现在知道,这是冰河世纪的尾声。可那时的智人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春天比冬天好。冬天寒冷、食物匮乏,而春天万物复苏,是天神和祖先应许给我们的好日子。有人没能等到春天。一个老人死去了,他是部落中的长老。人们把他放在洞穴里,插着火把,照着他满是沟壑的脸,跳着舞,唱着悠长的歌。每人拿起一块石头,把他盖上,一直盖到看不见为止。我问旁边的人:‘他怎么了?’那个人奇怪的看着我:‘你连这都不知道吗?这就是死。他死了,再也不会醒来,再也不会动,再也不会说话。’‘人为什么会死?’‘人很容易死的,受伤会死,生病会死,太饿、太累、太冷都会死。如果这样都没有死,那也会老死。’‘老死?’‘人活得太久,就会老。太老,就会死。这是天神和祖先给我们的应许,活着很辛苦,老了,累了,就该死了。我们的灵魂就会回到天上,那是天神和祖先住的地方。’这是我第一次从内心生发出两种感情:悲伤,和恐惧。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死,我害怕极了。我要用尽办法活下去。葬礼结束后,部落里的人开始忙碌,忙着打猎,忙着制造武器。‘我们要干什么?’我问。‘要打仗了,和北面的兽人。冬天太冷,夏天要发洪水。春天和秋天是最适合打仗的季节。’‘为什么要和兽人打?’‘这是天神和祖先的旨意,我们是善神用泥土制造的,兽人是恶神用石块制造的。我们和他们注定要战斗。’我还是疑惑,可是不敢再问,我已经懂得了恐惧。在族人眼里,我是被兽人迫害的倒霉蛋。我没法告诉他们,其实我从没见过兽人。我学会了制造武器,石斧,刺矛,投矛。也学会了打猎,在狩猎中练就了战斗技巧。但第一次和兽人的战斗,还是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一场遭遇战,我们往北,兽人往南,双方相遇在一条山脊上。我们没来得及布下埋伏,也没来得及充分发挥距离优势。一轮投掷,对方倒下了三个人,还有几个人受了伤,却仍然怒吼着,身上冒着鲜血,悍不畏死的朝我们冲来。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刻。我们有二十多个人,兽人大概三十个。倒下三个之后,还是比我们多。族人们一直告诉我,和兽人战斗,要发挥埋伏和距离的优势。兽人非常强壮,而且不惧疼痛、悍不畏死,近战是很难打赢他们的。我的两支投矛都扔出去了,兽人已经冲到面前。他们肤色惨白、毛发浓密,比我们稍矮,却壮实得多,手脚像树干一样粗糙结实。他们在怒吼,表情狰狞,身上滴血,手里拿着刺矛和石锤——他们的刺矛比我们的更粗,石锤也比石斧更沉重。看着这群魔鬼迎面扑来,我的恐惧又一次冒了出来,怕得浑身发抖。我想转身逃跑,但兽人的短途冲刺能力也比我们强——虽然耐力要差一些,但这时已经来不及拉开距离了。那一瞬间,我崩溃了。我只记得我在嚎叫,挥舞起手中的刺矛。等到一切结束,发现刺矛已经折断,手里只剩崩刃的石斧。身后横七竖八倒着一圈尸体。身前也有三具,脚朝着我趴在地上,背上伤痕累累。再也没有一个还站着的兽人,只有满地热血。活下来的族人,远远的散成一圈围着我,满脸惊恐,不敢靠近。‘怪物啊!’突然有一个人指着我的胸口,大声惊叫起来。我低头看了一眼。胸口的皮裘被刺穿,破了一个大口。里面的皮肤也被划开,长长的伤口,没有一丝血迹。只有一些半透明的粘液液体,把伤口封闭了起来。我愣了一下,扔下手中的石斧,发疯一般的奔跑,远远逃离了族人。他们没有追,不知是追不上,还是不敢。我东躲西藏地过了好几年,每天都在害怕,害怕任何一个人找到我,人也好,兽人也好,尤其是自己部落的人。于是我一直往北走,走了很远很远。这几年中,我也尝试过伤害自己。无论怎么受伤,我都不会流血,而且伤口恢复极快。我也慢慢理清了,我和其他人的不同。我比任何人都强壮。是力气最大的,还是最快的,也是耐力最持久的。我从不生病,哪怕连续几年风餐露宿,也没有。我什么都能学会,又快又熟练。一个人的日子里,我靠着在部落里学会的技能生存,用石头和树木建造小屋、住在洞穴里、打猎、捕鱼、采集,用兽皮做衣服。不管多久没用,我的技能都不会退化。反过来,我也从来没有自己发明或者改进过什么新技能。和他人相比,我的学习能力很强,但却没有任何创造力。我有感情,但我的感情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某个事件后突然生发出来的,就像被触发了一样。好奇,悲伤,恐惧,对生命的留恋。又过了几年,我的恐惧慢慢淡了。部落不知道在哪里,那场战斗,只有我一个人记得,除此以外再无痕迹。就像从没发生过。我终于又重新找了一个智人部落,加入了他们。一个人过虽然不会累,但我会寂寞。我发现自己对‘人’,还是有一种归属感和好奇心。总想去了解他们,融入他们,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那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明明不需要群体就能活下去,比在群体中活得还好。后来才明白,我是被制造的,为了某些我也不太明白的目的。重新融入人类很顺利,我很快学会了他们的语言,用熟练的生活和战斗技能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尊敬。我被称为‘勇士’,姑娘们都倾心于我。我从未留下过任何后代,但是四万年前是母系氏族社会,每个人都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那时也不会知道这一点。下一次离开这个部落,是五年以后。很平常的一天,突然有个最早认识我的族人问我:‘你为什么一点也没有变老?’我第一次想到这个问题。从醒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个四季轮回了。部落的长老说,一个人,最多能经过两到三次的二十个寒暖交替,就会死去。那还是长寿的人,短寿者连一次二十个寒暖交替都看不完。我醒来就是成年人,现在又过了十几年,为什么没有老呢?第二天,我就走了,悄悄地离开了这个部落。我很难过,也许永远没法在任何一个部落里长住了。独自一个人又生活了半年,我每天都在想,怎样才能让自己变老?不会变老的生活,比死亡还可怕。半年后,有一天我无意中在泉水中看到了自己,惊讶地发现,我的脸上添了很多皱纹,头发也变灰了。是的,只要我去想,就能随心意改变我的外貌,只是需要一些时间。于是,我又回到了人类当中。我已经知道我绝对不是真正的人类了,但如果我不是人类,我又该是什么呢?我又能是什么呢?我只能作为人类中的一员,继续生活下去。 接下来,我会在每一个部落中生活大概二十年,并在这二十年中慢慢变老。等足够老了,我就悄悄离开,不再回来。族人们只会以为我是外出打猎或者采集,死在了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几万年后,我才知道,当时被我们视为魔鬼的尼安德特人,其实正在智人的攻势下步步后退,不过到最后灭亡,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智人的进攻并不是有组织的,只是部落层面自发的领土扩展和迁徙。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欧洲,智人自身的人口密度也有限。智人和智人之间也有冲突。这些都拖慢了他们扩张的步伐。某种意义上讲,尼安德特人也没有真正灭亡。他们的基因,在我们身上留存了下来。说起来,我还算是两种人类融合的见证人。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总之,我换了一个又一个部落,浑浑噩噩过了上千年。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习以为常,最后变得麻木。这一千年里,我仍然没有生过病,也没有丝毫衰老的迹象。当然受过伤,但无论多么严重的伤势,哪怕足够将一个普通人杀死几次,在我身上,最终都会恢复,不留下一点伤痕。我的消化系统也和普通人不一样,我可以消化树皮、树叶、草叶、草根、动物的皮毛和骨头。除了树干和树枝以外,我几乎可以拿一切野生动植物当食物。当我确定了我不会老死、也很难以其它方式死去时,我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我为什么要活着?活着又能做些什么?没有人能告诉我答案。没有人能教会我,哪怕是最强大古老的部落里、那些最年长而智慧的长老。除了我,所有人都是短生种。他们不用思考这个问题,因为等不到要面对的那一天。每个人都要挣扎求生,短短几十年,等到挣扎不动了,就倒下来,死去,埋葬,腐烂。我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活得太长。我是有史以来最年长的人类,却不是最智慧的。我只有学习能力,没有创造能力。终于,我为自己想出了一个理由,也是意义:‘我要观察和记录人类的创造。’我成了一个传播者,穿梭于不同的部落,学习他们的知识和技巧,将它们综合起来,不断地传播。我是石匠,也是木匠,还是巫师、长老、猎人、采集者、战士、医者…又过了五千年,我观察到,欧洲大陆智人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了。我没有创造力,但是人类有。他们会改进我带给他们的技术,这些改进过的技术,又由我再次传播。在很多山洞的岩画上,我都可以看到一个特殊的人物。他的外貌变化不定,身上的装饰品和装备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右手永远高举着一支火炬。那些居住在山洞里的人类告诉我,这是一个神,他的名字叫‘盗火者’。我知道,那就是我。大部分部落都懂得用火,但成熟的制炭技术、以及火种保存技术,是我传遍欧洲的。我传播的技术,还包括了骨针、弓箭,等等等等。当时我做那些,只是为了给自己漫长的生命安上一个意义。后来回想,我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历史进程。自从弓箭普及,智人的狩猎效率有了一个飞跃。这使得他们人口数量猛增,而大型陆地动物的数量和种类急剧下降。智人不得不寻找新的狩猎领地,他们往北扩张的脚步大大加快了。北方原本的主人,那些‘兽人’、也就是尼安德特人,在弓箭面前不堪一击。他们不断向北退却。我并不喜欢杀戮,但也会参加一些战斗。这并不会让我有什么心理负担,我对人类的生活、技术和艺术感兴趣,对他们的创造力感兴趣,对他们的生死却不感兴趣。这六千年来,我见过了太多人类的更替,就跟荒原上的野草荣枯一样自然。野草枯荣,只需要一年;人生枯荣,大概需要几十年。对我而言,也就是几分钟和半个上午的区别罢了。更何况我从未将尼安德特人当做人类。他们只是一种有着人形的异类,一种类人怪物。我仍然记得和他们的第一次冲突。我不杀他,他就杀我。这一切都在某一个春天的下午改变了。我作为部落首领,带着一队战士,去清剿一个尼安德特人的小聚落。太阳挂在最高处的时候,我们找到了他们的洞穴。战斗在洞外展开,这里地形开阔,对远程孱弱的尼人不利。但他们没有一个人退进洞里,似乎是在保护着什么。即使如此,太阳还没开始偏西,我就清理完了那些反抗的成年人。进到洞里,我才发现他们到底在守护什么:十几个裹在皮裘里的婴儿,躺在石头和木头床上。尼人的婴儿是没有什么用的,我的部下一路杀戮过去,而我径直走到洞穴的最深处。有个小小的女婴躺在那里,她看着我,没有丝毫的害怕,黑白分明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满是好奇。我一时好奇,把她抱了起来。她咿咿呀呀地笑起来,用嘴含住了我左手的大拇指,轻轻地吮吸着。一股热流穿透了我的心脏。我眼眶发酸,浑身发软,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见过无数人哭泣,但我从没有,因为不会。这具身体没有这个功能。但此刻我却很恨这点,我想流泪,却做不到。我知道,这就是‘爱’。一种我以前知道它的存在、却从未真正体会过的情感。在活了整整六千年后,终于被激活了。也许就是命中注定。我大声呵斥,想制止这场屠杀。但太晚了,这个女婴已经成为唯一的幸存者。后来,我收养了她,作为我的女儿。现在看来,这很讽刺,我正是毁灭她部落的凶手;但在当时却很自然,她是我的战利品,想怎么处置都可以。我又出去了一趟,抢了一个哺乳期的女性尼人回来,让她给我女儿喂奶。我还给她取了名字,叫夏娃。那时的语言原始粗糙,肯定不是这个发音,但是意思差不多。夏娃慢慢长大了。她的样子跟其他人不一样,额头高,眼眶大,下颌短而窄,身材宽,还是典型的尼人样子。但是,除此之外,她的心智、行为,都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的存在,没有人敢当面歧视她。时间长了,部落里的人也就慢慢接受了她。她成年了,也有男人喜欢她,她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时,我才彻底确认:尼人根本不是什么兽人,他们也是人类,和我们一样的人类,只是长得不同而已。我的部落开始大规模地接受尼人。尼人不适合使用远程武器、不适合长途奔跑,但是强壮有力、坚韧耐劳,是极好的搬运工和近战武士。很快,部落就膨胀为能到达范围内最强大的存在。部落的长老把图腾改为洞狮,以彰显力量。原始时代,没有什么比力量更能说服人。其他部落也开始容留尼人战俘,男人多半作为奴隶,女人和孩子直接收进部落。这是我始料未及的。那时我从未思考过所谓人道主义、对或者错。整个人类都没有。但我改变了尼人的命运,两次。先将他们推向灭亡,又拉了回来。夏娃三十岁了,而我已经快六十岁。我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我便死去,换了一个身份,重新回到部落,回到她身边。现在,她代替了记录和传播文明,成为了我生命的意义。我不想离开她,也不放心离开她。她毕竟是第一代尼人,和那些混血后代,在智人眼里还是不一样。五十一岁那年,夏娃去世了。在原始时代,已经是高寿。她握着我的手,就像我在山洞深处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天真地笑着,对我说:‘爸爸,你去哪里了?’然后就闭上了眼睛。她认出我了,虽然我不知道她是早就认出了我、一直没说,还是只在最后的时刻。无边无际的悲伤涌了上来。我已经几千年没有这种感觉了,记忆都已淡漠,从来不知道它居然可以这样强烈。可惜这具身体太过强壮,哪怕悲伤到极点,都无法晕过去,更不会彻底倒下。我只能听任悲伤在我的身体里涌动。埋葬了夏娃,好像埋葬了一切。和她在一起的五十年,比起过去五千年,其实很短。但在我感觉里,这五十年却比五千年还要长。我失去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意义。”“等等!”佘峰突然激动起来:“史先生,我知道不合适在这个时候打断你,但是,当代科学研究结果表明,除了人类最后一次走出非洲时没有出走的黑人之外,全世界其他人身上都带有尼安德特人的血统?”“是的,你注意到了这点。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的女儿夏娃,就是智人和尼安德特人融合的开端。”“这么说...您,是现存绝大部分人类的祖先?”“只是法理上的。”“法理上的,但仍然是。”佘峰喃喃自语。“我可不希望你把我当祖先一样供起来。”史社尔开起了玩笑:“还是把我当朋友吧,你也是一个我可以倾诉的朋友。不然,接下来的故事恐怕更会吓到你。”“是的,请继续讲吧。”佘峰发现自己的心态完全被史社尔的叙述左右了,这可不像他的风格。 史社尔接着讲下去:“我离开了部落,独自流浪。除了短暂的兴之所至,在一个尼人部落里呆了二十年,再也没有加入过任何人类群体。那些人虽然也是尼人,但是夏娃不一样,我的女儿和所有其他尼人都不一样。就像我,也和其他所有智人都不一样。大概就因为我们是父女吧。我还可以再收养一个女儿,但短暂的几十年后,又会失去。这让我恐惧,我不想再面对那样的失去。所以,我宁愿不要。从前,我思考的是生命的意义。夏娃走后,我开始思考,生命是不是一种诅咒。在漫无目的的思考和游荡中,我来到了世界的尽头。那里其实是欧洲的最北端,白令海。汹涌的海浪拍击着黑色的岩石,那些岩石形状千奇百怪。成群成群白色的海鸟在大海上空飞翔,排着队扎入大海捕食,然后又回到岸上的巢穴,哺育幼鸟。海狮一堆堆挤在岩石峭壁下狭窄的海滩上,互相争抢。这和人类多么像啊!智人和智人,智人和尼人,几千上万年来,都不过是这样在欧洲大陆上挤来挤去。远处海面上还有鲸鱼,时不时露出气孔,喷出一条水柱,然后又潜下去。它们就自在多了。看着看着,我突然觉得心胸开爽。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人类,不是只有生死。世界很大,它到底有多大?远方的远方是什么,也是远方吗?不管世界多大,我的寿命是无限的,如果世界无限大,我也可以无限走,不是吗?我开始了旅行。我下意识地沿着海岸线走,沿着河流走,沿着山脉走,一路向南。我的记忆力非凡的好,到过的地方,只要有显眼的地标,都不会忘记。但为防万一,我也会做记号,做记号的办法就是画岩画。”“撒哈拉沙漠中的神秘岩画,是您画的吗?”“你有照片吗?”“有的。”佘峰从手机里翻出一堆图片。“这几幅是我画的。”史社尔指了其中几幅,那上面,用赭红色颜料画着长颈鹿、斑马、角马等等一些非洲常见的大型动物。虽谈不上有什么神韵,但绘画技法非常熟练。“您为什么画这些动物?”“以前没有见过,很好奇。那时候撒哈拉沙漠还是森林和草原。画的颜色也是彩色的,现在都褪色了。”“世界其它各地的神秘岩画,也有很多是您留下的吗?”“有可能吧,我画过的岩画太多了。”“那后来呢?您走遍了世界没有?”“我走到亚洲大陆的最南端,现在的新加坡。也走到了非洲大陆的最南端,现在的好望角。在海边,我能遥望到对面的一些海岛。我越不过大海,但我已经知道,大陆是有尽头的。为了表明我到过这里,我在海边堆起了巨大的石堆。考古学家应该也留意过这个石堆吧?”“好望角神秘石堆。形成于约33000年前,但找不到同时期人类聚居的痕迹。”“往北返回的路上,我经过了很多我到过的地方,也看到了很多我之前画的岩画。我还发现了洞狮部落留在岩洞里的图腾。最终,我又回到了白令海边。我探索了一遍世界。”“洞狮部落,也有文献记载。这次周游世界花了多少时间?”“大概三千年。等我回来的时候,尼人已经全部消失了。”“这时是三万两千年前?”“对,大致是的。”“那就是尼人是在距今三万五千年到三万两千年间灭绝的。可按现代考古的结果,是三万年前。”“我又不可能搜遍整个欧洲北部。很可能有一小群尼人,在某个偏僻的地方,又生存了两千年。”“也对。那接下来的事呢?”“我发现气候还是在不断地变暖,冰川不断融化。冰河时期到了尾声。人类的数量还是时多时少,毕竟猎物是有限的。我游离在他们之外,又时不时跟他们接触。一万多年间,几乎都没有看到太大的变化。”“然后是原始农业的萌芽?”“对,我想大概是一万二千年前,农业萌芽了。在日复一日缺少变化的生活了两万年后,我又一次感到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再次频繁往来于各处的人类居住地之间,为他们传播农业技术。在欧洲最大的湖、博登湖边,我还发现了人类在造船。人类的创造力是多么伟大啊!过去的两万多年,我曾无数次被大江和大海挡住去路,却从没想到过可以造一条船。可他们刚刚定居下来,就学会造船了。我想,以前的人类不是想不到,而是迁徙不断地生活,造了船也只能放弃,就没人去做了吧。我很快也学会了造船。我再次开始周游世界,这次我越过了白令海峡,来到了北美洲。又越过了巴拿马地峡,来到南美洲。回想起来,大航海时代之前,我就走遍了除大洋洲和南极洲之外的五大洲。只是我没有创造力,既然没有人教我,我就不会绘制地图。不然,我大概会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地理发现者。”“您已经很伟大了。难怪四大文明很早就有关于世界其他大洲的记载,比如中国的《山海经》。”佘峰心悦诚服的说。“最终,您选择了定居在中国?是什么时候的事?”“其实非常久了,很久以前。你对夏朝有多少了解?”“夏朝留下的史料非常少,那时没有文字,即使有考古遗址存在,也无法把遗址和朝代对应起来。这是考古实践中最大的难题。”“夏朝是真实存在的。你们发现的二里头就是夏都,但夏都并不等于二里头。夏朝历史接近400年,前前后后经历了四个都城,二里头只是其中的一个。”“为什么?”“夏朝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奴隶制王朝,更像是一个紧密的部落联盟。它的第一次迁都,是因为联盟东扩,都城因此也向东移动。第二次迁都,是为了躲避商的威胁,都城就是二里头。最后的都城是商丘,商王宫就是在夏王宫基础上修建的。”“你知道得那么清楚,是夏朝时来中国定居的吗?”“那时还没有中国,只能算是来中国地区定居。我对夏朝远比你想象的更熟悉,我还知道,现在史学界公认的世系表是错误的。”“错误的?”“夏朝不是经历了十六位夏王,而是十七位。康之后不是杼,是候。他在位只有一年,不但被后世所遗忘,就是当时的夏朝疆域内,也有很多人不知道他。”“那一年你在夏都?”“不止是那一年,事实上,我就是康。”“简直难以置信!!”“康是相的遗腹子,幼年时国家又被有穷氏占据,他就长期流落于民间。我可以改变外貌,要冒充他的身份也很容易。事实上是他要求我这么做的,他当时病入膏肓,深知自己已经无力复国。而我也答应了他。”“你为什么答应他?”“我并不是在夏朝才来到中国定居的。是在虞朝。”“虞朝?虞朝也存在??”“对。我喜欢虞朝的玉器、青铜器,还有音乐。这是我周游世界所见到过的最精妙的艺术。还有酒,酒精对我无效,我喝不醉,但却喜欢酒的味道。直到可口可乐出现,才代替了酒。有穷氏穷兵黩武,夏都的粮食供应紧张,酿酒被禁止了。我很讨厌这种生活,于是就顺手推翻了他们。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到了夏朝,原始的货币制度已经很成熟了。为了生存,我做了两万多年的猎人,也做过一两千年的农夫,做够了。康死时,国力充裕,我用了小半个国库陪葬。一直到东周,我还在靠这批陪葬品生活。”“自己盗自己的墓,你也算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了。”佘峰喃喃地说。“除了我,别人也不可能做到。总之,‘康’是我在史书上留下的第一个名字。后来,每当我需要钱,或者时势动荡影响到我的生活,我就会设法参与一下历史。等我功成名就,就厚葬自己。从商朝以后,我开始发自内心的热爱人间。三万多年的等待是值得的,文字成熟了。我迷上了铸造和篆刻,司母戊大方鼎就是我为商王室主管祭祀时铸造的。我还迷上了诗歌,可惜写不出新意。我就收集,后来,我收录的内容都给了孔夫子。”“……”“我也很喜欢汉代,那可真是一个好时代。繁荣昌盛,开明包容。静极思动,我还顶着班超的名字,去通了一趟西域。之所以通西域那样成功,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我在夏商换代之际,去西域住过上百年,对那里的地形、气候和物产非常熟悉。东汉末年,我一直住在海南。我对中原的乱局不感兴趣,所以一直等到隋朝,中国重新统一,才回到关中一带。”“您就是在那时候认识阿史那社尔的?”“是的,我在草原上游荡的时候受伤了,他把我救了回去。我的身体非常强大,加上几万年的经验,几乎没有什么事还能让我受伤。但那天,我被雷劈了。那是个大雨天,草原上一片空旷,无处可躲。雨对我毫无威胁,可闪电不一样。我浑身焦黑的躺在地上,心想,这次大概要死在这里了吧?伤不致命,可我不能行动了。恢复是需要能量的,身边除了野草,什么都没有。吃掉那一两平方米的草,不顶什么用。我又不能消化泥土。这个结局倒也没什么不好,活了快四万年,能经历的都经历了,能找到的意义也都找到了。只是,不知道我这个怪物,死后的尸体会变成什么样?我给自己办了那么多次葬礼,都没有看到过。这次真死了——就更看不到了。应该不会是普通人类的样子,一具白骨吧。那也太丢人了。在我躺着等死的时候,社尔遇到了我,把我捡了回去。他发现了我和别人不同。我没有血,我有惊人的胃口和恢复能力,等等等等。可他的反应,并不是惊慌,而是好奇。自从有了夏娃,我就知道,我并不是没有感情的。我有感情,和任何一个正常的人类一模一样。我只是尽量避免去和某个人深入接触。一旦有深入接触,就会有羁绊,就迟早要分离,就会有逃不过的痛苦。可这次,不是我选择的。社尔说,这是命定的相会。他那天是去寻找被大雨惊散的畜群的,如果没有那场雨,我们就不会遇到。就算遇到,他也永远不会知道我的身份。一千多年后,回想起来,的确也是。哪怕是一个活了四万年的人,被闪电劈中,也是小概率事件。何况我又没有在雷雨天站在树下,草原上也没有树。那还是一记大功率闪电,小功率的也无法把我的身体损坏成那样。社尔是个忧郁的年轻人。他生来就是王子,背负着部族的责任,然而,又恰逢突厥衰落之时。他已经很努力了,但是反反复复的胜负,始终不能带给部族一个安稳的将来。630年,他袭击西突厥,攻占了西突厥近一半国土,得到兵马十万,自立为都布可汗。这是他一生中的巅峰,可是天不假年,随后他就一病不起。临终前,他抓着我的手,让我一定要代替他,带着部族走下去。我答应了。第二年,我带着五万骑兵征讨薛延陀,交战一百多天。这时,西突厥咥利失可汗继位,我的部下厌战,纷纷逃回西突厥。薛延陀趁机纵兵追击,我战败了,逃到高昌国。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事统帅。我缺少创造力,在预设好的战场条件下,堂堂正正的对战,我可能不畏惧任何人。但我应付不来那些无法预测的变数。635年,我选择了归附唐朝。在此之前,我花了很多功夫了解李世民。我本来也对他有些了解,在草原上遇到社尔之前,我一直在关中一带往来,听说过他的故事。最后,我觉得他是个可以托付的人。我不是真正的社尔,我看过几万年的成败兴衰。突厥作为一个部族能否继续存在,我并不在意。重要的是部族里的人民。这个担子,我一个人担不起,需要一个更有力量的人。我自己闲云野鹤,无处不可去,无处不可留,但我要先完成社尔的托付。在李世民手下,每次都是以优势兵力作战,对我来说再容易不过。于是,我为唐王朝又继续效力了20年,直到妻子去世。本来,我和婴宁的婚姻,只是一场政治婚姻。我从前是外族王室,现在是朝廷重将。婴宁身份高贵,但又没什么实际影响力,用来配我正好。但,过于接近就会产生吸引,这个定律依旧有效。而我们又恰巧合适。这就是缘分吧。20年虽然短,也足够了。她不是我的第一个妻子,但我知道,肯定会是最后一个。”“…唐朝以后,你都做了些什么事?”“我跟你说过,唐朝灭亡,我是并不在意的,是吧?其实不是,我还是在意的。只是,我也不是神。我挽救不了一个王朝,这样做也没有意义。唐朝,也只是个名称。二百多年过去了,我熟悉的、在乎的人,早已经不在了。又过了几十年,我才觉得,唐朝就是我一生中的巅峰。人类还是会发展,但之后的任何一个时代,在我眼中,都不再有盛唐那样的光彩。也许,这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吧。正因为唐朝对我来说如此特别,所以我才会选择来找你,把身后事托付给你。”佘峰震惊地站了起来:“这这,这和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史社尔示意他坐下:“我说过,我接下来的故事恐怕更会吓到你,还以为你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喝口酒吧,听我慢慢说。”“嗯。”佘峰坐回去。“我想,你肯定会对中国北方草原上,那些来来去去、兴亡不定的少数民族的起源感兴趣吧?”“是的,但是自匈奴以下,几乎所有的草原民族都有掳掠人口的习俗。血统驳杂,根本无从考证了。”“换个角度想,地球仍处于第四纪冰期,现在只不过是个间冰期。虞朝时期,气候仍在持续转暖的过程中,在古华夏大地上,人类的居住地不断向北扩张。”“所以呢?”“所谓的鲜卑也好,突厥也罢,其实还是夏人的后裔。而我,曾经是夏人的王。所以,鲜卑和突厥也是我法理上的后人。”“这和我的关系呢?”佘峰本能地感觉到史社尔要说出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我选择找你来讲我的故事,也许是因为你是个考古学家,但我为什么又要把我的遗产留给你?”“难道——”佘峰感觉自己的舌头在打结。“你有没有注意到你的姓,它的发音?阿史,sh-e-佘——是不是非常接近?在唐代的官话里,阿史两个字的连读,和佘字的发音是一模一样的。”“你是我的祖宗??”“我继承了阿史那社尔的一切,他的名字,身份,部落,当然也包括后人。”“天啊!”“你做过DNA溯源检测吧?”“是的,的确发现我有草原民族血统,但未能确定具体源头。”“很抱歉,我通过非公开的手段取得了你的DNA样本。虽然历史没有记载,但安史之乱后,因为主要的叛将都是胡人,阿史那家族也受到排斥。为了避祸,我有一支后人改姓为佘,移居南方。而你,确实是这一支的后裔。”“天啊...”佘峰的想象力再怎么丰富,也想不到,有生之年竟然能亲眼见到一个活的祖宗。史社尔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笑容,继续讲下去:“我不是真的不会老。不老的,只是我的身体,不是心。唐朝结束以后,我的心也到了暮年,垂垂老矣。工业革命前后,我在英国游荡。艺术,科学,是我仅剩的两个兴趣。至于历史,我真的不感兴趣,我本身就是历史。1895年,德国物理学家威尔姆·康拉德·伦琴发现了X光。他发现X光几个月后,拉塞尔·雷诺兹就制成了世界第一台X光机。第二年,我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以欧内斯特·沙克尔顿爵士的名字,花大价钱买了一台。我不敢让别人给我做检查,只能把机器运到私宅,自己检查自己。这个世界上,我最后一个关心的谜底揭开了。就和《科学怪人》里的弗兰肯斯坦一样,我是一个生化人。在X光下,我也有着和所有人类类似的骨骼结构。但我的骨骼,是金属的。虽然具体成分不明,但绝对是金属。我是被制造出来的,是一堆血肉和机器的融合体。制造我的目的是扮演人类。但制造者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大概是他们早就灭亡了,或者把我遗忘了。这也没什么不好,我扮演成了真的人类,过得很好。除了艺术和科学,我还喜欢上了可口可乐和烟草。这也算是现代世界给我的馈赠吧。人类还在发展,但我已经不再好奇。就像一场大戏,快到结局,已经能猜出尾声。你不介意我抽根烟吧?”“当然不介意。”史社尔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白沙烟,抽了一根:“也来一根?”“谢谢,我不抽烟的。我就陪你喝口酒吧。”打火机啪的一声响,变戏法般回到口袋里。烟点着了,史社尔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X光机也变成了我最大的弱点。现代社会,到处都是监控和扫描。也很难寻找到长期可用的合适身份。我累了,该是时候说再见了。”他掏出一个小小的U盘,递给佘峰:“这里存着很重要的资料,是一个引子。你凭着它,可以找到我留给你的地下室。地下室里有我这四万年来留下的一切,我的个人财产目录,大量的历史资料,我个人的笔迹,在世界各地留下的岩画之类的痕迹,以及那些藏宝室的打开方式。所谓的藏宝室,本来都是用来放用得上的东西,或者舍不得扔的废物。到了现在,都是珍稀文物了吧。这个U盘你收好,千万不要丢失。记得备份,绝密备份。不要上传。”“好。”佘峰郑重作答。……史社尔突然抬起头,疑惑地望着天空。虽然从这个位置,能看到的根本只有屋顶。“你怎么了?”佘峰有些慌张。“奇怪,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呼唤我。我...我要醒了?”史社尔站起身来,拔腿就走。“喂,你要去哪?”佘峰跟在后面狂追,但史社尔跑得像风一样快,转眼就消失在迷宫般的巷子里,再也不见人影。
史社尔这个人,就像从没出现过,像一个疯狂的梦。可他的名片,又实实在在地躺在佘峰的口袋里。佘峰报了警,不出所料查无此人。名片上的电话又打不通,他想了很久,只能试着给QQ邮箱发信。“史社尔: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史先生?祖先?朋友?你看你的出现,给我带来的多大的震撼!但我还是相信了你、接受了你。你说你是个生化人,不是血统纯正的人类。但你也是整个人类的早期祖先,更是华夏民族的直系祖先。你为人类做出了那么多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你看着我们成长、也带着我们成长,难道你就对自己的后代那么没有信心?你从历史中来,比我们更清楚地知道,‘中华民族’从来就不是血统概念,而是文化概念。你是我们的一员,这已经写进了历史。你本该只出现在史书上,供后人纪念、膜拜,可现在,你来到了现实里。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大的荣幸和惊喜啊!你要相信,这是个属于科学的时代。外星人都能存在,何况生化人?我能接受你,那其他人就也能。当然我是你的后人,可其他人也是,我们全都是啊!留下来吧,给你自己、也给后人一个机会。让我们有机会告诉你我们能做到什么,让你有机会为我们感到自豪。”信发出去,如石沉大海。可佘峰始终有一种直觉,史社尔收到了,一定收到了。 三个月后。昭陵边,阿史那社尔的墓穴又重新合拢了。这是一个暖和的冬日,积雪融化了大半,只有墓丘的高处还有几片白色。草木枯黄,那些跨越了历史的陵墓,与碑石、雕像和墓道一起笼罩在淡金色阳光下,既壮阔,又苍凉。佘峰知道史社尔的喜好,他在坟前插上了三根白沙烟,代替了香。倒了一杯可乐,代替酒。点燃烟,他想起史社尔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你是我在这四万年人生里,不多的朋友中的一个。也是我最后的朋友。”
佘峰站起身,拿出手机。今天很特别,是跟史社尔告别的日子,也是人类第一艘载人火星飞船发射的日子,他要看发射前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上,主持人正在讲话:“现在,我要荣幸的为大家介绍史社尔先生,天问号的新成员。虽然是临时加入,但他不仅是一位合格的宇航员,同时还是极其出色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这次任务,也会因为他独一无二的个人经历,而受益良多!”“我就知道,就知道不会这样轻易结束!你可是四万年的传奇啊!”佘峰在墓丘前又叫又跳,手机却抓得稳稳的,一秒钟也没离开视线。史社尔接过话筒:“感谢国家,给了我这次宝贵的机会。也要感谢我的朋友,他的一番话,给了我无限可能。这个世界,不变者唯有改变本身。现实未必真实,梦也未必虚假。从前的真理未必永远对,智慧未必只属于年长者。我想,这也就是人类为什么要付出巨大代价、一代又一代地去探索未知吧。两年的航程不短,可也绝对算不上长。我的朋友和家人,此刻一定在屏幕前关注着我。我要对他们说一声:准备好2030年的可乐,火星回来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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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很自然地,我们会把这个故事,跟那部著名的电影《那个男人来自地球》做对比。相比影片中不断遁世隐居的永生者,这篇小说主人公显得更加主动,除了积极参与重大历史事件,化身重要的历史人物,他还更加主动地去探寻自己永生秘密的缘由——我是谁,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作者为永生者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科幻解答,并用这个答案,让他走向了更远的未来。——宇镭

 上周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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