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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国家经贸条约法律汇编连载:缅甸

作者:京师深圳律所国际业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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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RCEP区域内总人口数达23亿,约占全球人口数量的30%,GDP总量超25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量25%,可见市场规模和经贸发展潜力巨大。自诞生之日起,RCEP协定就超越了欧盟,成为世界上贸易额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不仅将极大促进区域内贸易发展,对亚太地区和世界经济也具有不可小觑的提振作用。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数据,预计到2030年,RCEP将给全球贸易收入带来1860亿美元的增长。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表示:“RCEP生效,恰如建成了一座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桥,带来长远的市场机遇。”近年来,逆全球化势力扩大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兴起,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去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更是直接重创全球经济。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RCEP的签署消除了贸易壁垒,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架起了一座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融合的桥梁。


在此背景下,京师深圳国际业务中心和深圳市进出口商会,联合多方共同发布《RCEP国家经贸条约法律汇编》,以助力大家更好适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在本公众号进行连载。






RCEP国家经贸条约法律汇编连载——缅甸

中缅经济贸易合作情况

一、经贸条约及法律条文

(一)缅甸对外经贸关系

(二)中缅签署的经济贸易条约

(三)缅甸与经济贸易相关重要法规

二、法律案例

三、中缅贸易数据

(一)2021上半年经贸合作情况

(二)近五年贸易数据图

四、产品类别

五、招商引资政策

(一)优惠政策框架

(二)行业鼓励政策

(三)地区鼓励政策





缅甸国家概况


    缅甸,全称缅甸联邦共和国,位于亚洲中南半岛西北部,北部和东北部与中国毗邻,东部和东南部与老挝和泰国相连,西南濒临印度洋的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西部和西北部与孟加拉国和印度接壤,国土面积676578平方公里,人口约5458万人,人力资源极为丰富。主要自然资源有矿产资源、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林业资源、水利资源、渔业和海洋资源,其中石油与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缅甸中部和沿海地区。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的角度,缅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二是地理位置优越,毗邻中国、印度、东盟三大人口密集的新兴市场,是连通东亚和东南亚的重要通道,市场潜力大;三是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成本相对较低;四是基础设施等传统产业以及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业态均有较大发展空间,新冠肺炎疫情使缅甸发展线上经济的意愿更为迫切,已可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税收缴纳业务;五是近年来政府吸引外资的意愿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增强,缅甸新《投资法》、《投资细则》和《公司法》等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使外商投资环境逐步改善。

(数据来源:外交部)



一、经贸条约及法律条文 

(一)缅甸贸易关系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时,缅甸是创始成员国之一。该国签订多份双边及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积极推动国际贸易。缅甸已与中国、印度、日本、韩国、老挝、菲律宾和泰国签署并批准了双边投资协定。它还与以色列和越南签署了双边投资协议,尽管这些协议尚未生效。已生效的协定或条约的文本可在贸发会议网站上查阅。

作为东盟成员国,缅甸也是东盟全面投资协定、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这些协议都包含一个投资章节,为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保护标准。

缅甸与孟加拉国、印度、中国、老挝和泰国签订了边境贸易协定。缅甸还与英国、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越南和韩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二)中缅签署的经济贸易条约

1、《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cwMDc=?searchId=33211d487a2449658999b115a659635d&index=1&q=&module=

2、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5OTE=?searchId=33211d487a2449658999b115a659635d&index=2&q=&module=

3、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关于澜湄合作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5ODY=?searchId=33211d487a2449658999b115a659635d&index=3&q=&module=

4、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5ODc=?searchId=33211d487a2449658999b115a659635d&index=4&q=&module=

5、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5NjI

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声明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5NjA

7、共建“一带一路”开创美好未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4OTY

8、澜湄合作第四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4NzU

9、中国商务部与缅甸商务部签署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4Nzk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海运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M5MjU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3MTQ

12、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IzNjQ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AyODU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Q3MDc

15、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政府间协议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E5OTM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Y1Nzg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Q3NDg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旅游合作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jA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缅甸联邦政府和泰王国政府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MyMDI

20、关于《中缅两国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联合工作委员会的协定》呈请备案的报告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E5Mjc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联合工作委员会的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TY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的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TI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Tc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就允许中缅及第三国人员持有效护照和出入境签证出入中缅边境瑞丽-木姐、畹町-九谷两口岸的换文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TQ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边境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Tk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议定书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jM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贸易协定

https://law.wkinfo.com.cn/international-treaties/detail/NTAxMDAwMDUzMjI


(三)缅甸与经济贸易相关的重要法规

1、《缅甸判例汇编》

https://myanmar-law-library.org/law-library/case-law/

2、《国营企业法》

https://www.resourcedata.org/dataset/rgi-myanmar-state-owned-economic-enterprises-law

3、《合伙企业法》

http://www.myanmar-law-library.org/IMG/pdf/partnership_act_1932_0.pdf

4、《私营企业法》

https://myanmar-law-library.org/topics/myanmar-intellectual-property-law/trademark/private-industrial-enterprise-law-1990.html

5、《合作社法》

https://www.ilo.org/dyn/natlex/natlex4.detail?p_lang=&p_isn=72891&p_classification=11

6、《商品销售法》

https://www.myanmartradeportal.gov.mm/index.php/en/legal/26

7、《税法》

https://www.ird.gov.mm/sites/default/files/Income Tax Law.pdf

8、《投资法》

https://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investment-laws/laws/172/myanmar-myanmar-investment-law

9、《金融机构法》

http://www.myanmar-law-library.org/law-library/laws-and-regulations/laws/myanmar-laws-1988-until-now/union-solidarity-and-development-party-laws-2012-2016/myanmar-laws-2016/pyidaungsu-hlttaw-law-no-20-2016-the-law-on-financial-institutions-burmese.html

10、《保险法》

https://myanmar-law-library.org/topics/myanmar-insurance-law/


二、法律案例

(一)案件案由类型分析


 (图一)数据来源: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结合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数据以及与缅甸经济贸易纠纷案件案由类型树状图(图一)的情况可以看出,案件最主要的案由是民事,占比为86.41%,其次是刑事,占比约11.16%;民事案由中又以合同纠纷,尤其是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伙合同纠纷为主,行政、执行类的案件相对较少。


(二)相关典型案例

1、定牌加工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与魏债务纠纷申诉案


3、某外贸有限责任公司、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



(三)仲裁

私人贸易有限公司诉缅甸联邦政府仲裁案



(四)其他案例

1、重庆某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某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zMTA1NjY3MTE

2、贡山某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yMTQ1Mjk4MDk

3、广西莫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某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wMzYxNTE5MDE

4、关某某、李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yMDU4ODk4OTA

5、杨某与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wOTM4MDY1NDc

6、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上海某航运(香港)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上诉案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wMjI5Njg2OTM

7、湖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泸水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https://law.wkinfo.com.cn/judgment-documents/detail/MjAwMDA1MTMxNDc


三、中缅贸易数据

(一)2021 年经贸合作情况

  1、双边贸易

  2021年1-6月,中缅贸易额90.7亿美元,同比增长7.0%。其中,中国对缅出口51.0亿美元,自缅进口39.7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8.7%和增长37.1%。

  2、对缅投资

  2021年1-6月,中国企业对缅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501万美元,同比下降54.1%。

  3、工程承包合作

  2021年1-6月,中国企业在缅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6.3亿美元,同比增长33.9%;完成营业额3.7亿美元,同比下降34.2%。


(二)近五年的贸易数据

  1、双边贸易(万美元)

  2、中国对缅甸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万美元)

  3、中国对缅甸劳务合作派出人数(人)

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分析:就双边贸易额来看,2016-2020年间,中国同缅甸进出口总额持续上升,2020年中缅双边贸易额达到最高,其中无论是中国从缅甸进口贸易额,还是中国向缅甸出口贸易额都持续保持上升趋势,表明缅甸经济维持较高增速,中缅经济互补和比较优势效应明显。


四、产品类别分析

  由世界银行2019年缅甸贸易年度数据可以看出,缅甸货物出口比重中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占比最高,为28.14%。商务部《对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缅甸部分指出,缅甸主要出口商品是宝石和珠宝、基础农产品、林渔业产品,以及纺织服装、机械电器设备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缅甸进口产品主要为工业制成品。

  根据中国海关2021年12月统计数据,就产品类别来看,缅甸对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中国对缅甸出口的产品主要为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五、招商引资政策

(一)优惠政策框架

  《缅甸投资法》规定了按照投资地域区分的免税政策,共分三类地区:第一类为最不发达地区(简称一类地区),第二类为一般发达地区(简称二类地区),第三类为发达地区(简称三类地区)。在一类地区投资的企业至多连续7年免征所得税,二类地区至多免征5年,三类地区至多免征3年。在联邦政府批准后,投资委将根据情况调整该地区分类。所得税豁免仅适用于依委员会通知所指定的鼓励投资行业。

   土地保障政策:根据《缅甸投资法》,取得MIC许可或认可的企业,可以长期租赁土地,租赁期限最长可以达70年(50+10+10)。

   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缅甸投资法》,取得MIC许可或认可的企业,可以向缅甸投资委员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进口设备关税等减免。此外,投资委将视情审批以下税务减免情形:

(1) 在投资项目建设期或筹备期间对确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器材、零部件及无法在本地取得的建筑材料和业务所需材料,豁免和(或)减少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

(2) 对出口导向的投资项目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豁免和(或)减少进口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

(3) 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退还进口关税和(或)其他境内税种;

(4) 若经委员会批准增加投资致使投资期限内原投资项目规模扩大,在投资项目建设期或筹备期间对确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器材、零部件、无法在本地取得的建筑材料和业务所需材料的关税或其他境内税种的豁免和(或)减轻,亦相应调整扩大。

经投资者申请,委员会审核后,可以授予下列税收减免优惠:

(1) 若将已获投资许可或投资认可的投资项目所得利润,在1年内再投资于同一类项目或相似类型项目,则其所得税可以获得减免;

(2) 为所得税纳税评估目的,自投资项目开始运营的年度起,以一个低于投资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建筑物或资产规定寿命的期限进行加速折旧的权利;

(3) 自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与投资项目有关并为联邦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研发费用的权利。


(二)行业鼓励政策

2017年4月1日,缅甸投资委员会发布2017第13号通 知《鼓励投资行业分类》,根据清单共计20类行业被列为缅甸鼓励行业,工业区或工业园区,新的市区,公路、桥梁、铁路线,海港、河港、无水港的建设,发电、输电和配电等属于鼓励行业。符合鼓励清单范围的行业,可以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2017年6月,缅甸投资委员会再次发布通知鼓励投资者投资10个行业,并且缅甸投资委及地方政府部门将对投资者提供必要协助。这10个行业包括:(1)农业及相关服务行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业;(2)畜牧业及渔业养殖;(3)有助于增加出口的行业;(4)进口替代行业;(5)电力行业;(6)物流行业;(7)教育服务;(8)健康产业;(9)廉价房建设;(10)工业园区建设。

(三)地区鼓励政策

    地区发展鼓励政策:《缅甸投资法》第75条,将欠发达地区指定为“一类区域”,位于一类区域的投资至多连续7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待遇;一般发达地区指定为“二类区域”,位于二类区域的投资至多连续5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待遇;发达地区指定为“三类区域”,位于三类区域的投资 至多连续3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待遇。

《缅甸投资法》规定在一类地区投资可最多享有7年免所得税待遇,包括13个省邦的160余个镇区;在二类地区投资可最多享有5年免所得税待遇,包括11个省邦的122个镇区;在三类地区投资可最多享有3年免所得税待遇,包括曼德勒省的14个镇区和仰光省的32个镇区。投资于符合《鼓励投资行业分类》所规定行业的项目可享受以上免税待遇。




编委会主任

邵雷雷


编委会副主任

王昉  林文胜  陈修  王岩飞


编委会

胡婷  刘艳娥

虎晓东  李东升  樊思琪  夏鑫  兰钧杰


联合推出单位

京师深圳律所国际业务中心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

京师深圳律所法律研究院

京师深圳律所数字经济中心

京师深圳律所

京师海口律所

柬埔寨京师律法律师事务所



- END -


招贤纳士中,有意请联系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浦康宁15501239310、唐晓梦13918338969,投递简历请发送hr-shanghai@jingsh.com、tangxiaomeng@jing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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