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连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十条措施


(经2020年1月29日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基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全面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止病毒传播,确保全所人员安全健康,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措施,在全省或当地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执行。


一、全体同事在防疫管控期间应当注重做好个人及家庭疫情防范,尽量减少或不参加多人的聚餐、娱乐等活动,外出戴口罩,相关防御措施按照卫生部门发布的指引执行。


二、春节期间如无必要,请不要到湖北和疾控部门公布的疫情高危地区。已经在湖北地区的同事,可适当延长假期,待疫情稳定后再返回工作岗位。在湖北地区的同事,在生活和工作上遇到困难,请及时向律师事务所反馈,本所将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本所按律师协会有关要求建立本所人员动态报备制度。春节假期期间以及假期前后如去过湖北探亲、访友、工作、旅游的同事,以及未去过湖北地区但与湖北地区来客接触过的同事,请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并请在假期结束后在家办公,待观察身体稳定后再返回律所办公。其他情况也请按律师事务所要求进行统计填报。


四、本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律师事务所在本所办公区域以及本所微信群发布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和指引。全所人员要传播律师行业正能量,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纪律要求,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事坚决不做,不随意传播和散布未经权威机构部门证实的疫情信息。


五、本所在全所人员正式返岗前,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及做好办公消毒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卫生。请进入办公场所办公或来访的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凯华国际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大厦;如体温异常,拒绝进入大厦,记录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劝谕立即就诊并通知相关联系人。请进入办公区域的同事自行准备口罩,律师事务所也将购买口罩、消毒物品作为应急之用。


六、即日起,如出现发热、呼吸困难、干咳等疑似感染症状,请及时就诊,自觉按规定隔离,并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在办公场所发现工作人员有疑似症状的,劝诫其前往就医;有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隔离,并请卫生部门到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七、在防疫管控期间,请做好业务办理安排。注意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委等部门妥善处理好各类案件办理事宜,请留意各级法院、仲裁机构已发出的防控期间开庭安排通知,已经明确通知开庭的,请速与法院、仲裁机构协调解决,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不得因疫情而擅自决定拖延相关事务。以电子形式转交相关文件、告知相关事宜的,应当注意保留记录。


八、本所行政、后勤服务在2020年2月3日-7日期间,安排人员轮值,2月10日正式上班。在行政轮值期间,本所行政将及时处理有关信件,及时通知收件人。原则上鼓励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等在家或网上办公,尽量延迟到办公室上班时间。非必要尽量不到办公场所办公,倡导在私人场所工作。


九、本所建议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减少客户面谈,尽量通过通讯方式讨论案件或商谈委托事宜。如有需要,本所可提供相关远程视频会议渠道供大家使用。


十、本所原则上不举办需要邀请本所之外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现场活动,相关活动可通过电视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不得组织集体外出聚餐、娱乐等非工作必需的活动。


本工作措施在全省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降低后,仍可视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继续参照实施,至疫情全面结束时止。












 - 关于我们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坚定追求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律师携同一批志同道合的行业精英共同打造,秉承“心相连,永超越”的宗旨,坚持以“机制科学、民主高效、和谐温暖、共赢发展”为基本理念,以“梦文化、家文化、根文化”为核心文化要素,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以专业和质量为根本服务客户,以创新务实精神,致力于把连越打造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1800㎡,可容纳近200名同事同时办公。律师团队成员包括一大批行业资深律师和中青年精英骨干律师,其中不乏资深的前法官、检察官,具备丰富的职业背景及强大的业务能力,并始终坚持追求精细化分工、高效化协作,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服务水准,既要超越别人,更要不断超越自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