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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广定大司徒仁波切 | 以此“五力”为修行的基本原则,把修心之法纳入生活中

噶举法幢 2024-01-13


摘自:大司徒仁波切著《修行之道》

整理:【噶举法幢】编辑组



一切修心法教的精髓是以五力修行。


(一)愿力


此处之「愿」,在藏文经典中意即「投掷」或「发射」。一开始发菩提心时,我们是把自己的心愿投向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的目标上。一开始发射或冲刺就不断的继续下去,直到实际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为止。


(二)惯于修行之力


列为第一的愿力,藉修相对菩提心与究竟菩提心而实现。此二菩提心要稳定的、精进的以信心来修,而修行时间的不断增长即第二力。


(三)潜能之力


潜能,或谓种子,是属佛性的潜能。此种潜能我们都有,其力藉苏醒之善缘而活,所谓善缘即是福智二资粮。


(四)净化与舍弃之力


自无始至今,从今直到获得证悟,所有已生、未生之障碍,究其起因,皆源于「我」。


「我」念念相续,依缘起法,不断再现。令「我」存活之缘,是为恶缘。从初得此解之时开始,直到洞悉「我」之本质为止,其间我们还不能不自利,但须是善性的自利。愿自己能得解脱以便协助众生,即是善性的自利;只求自乐,全不顾他,则是恶性的自利。因此,我们首先要除去恶性的自利,然后再除去善性的自利。逐步如是前进,极有必要。


(五)祈祷之力


祈祷之力,主要是指那能将我们所成就之善全部献出来与一切众生分享的力量。此第五力与列为第一的愿力相似,都是致力于普遍之善。运用此力,也能令我们产生对恶缘的正确态度。在祷告中,我们祈求自己能面对恶缘,将其转化为善缘或有利之缘;能了解恶缘:能感激恶缘的来临。


上述五力指示我们如何把修心之法纳入生活之中。以此五力为基本原则,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情况都能转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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