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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说理丨​盲盒背后的法律风险

襄阳市律师协会 襄阳市律师协会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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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主题 :盲盒背后的法律风险
 上线律师 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 姚源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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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为什么流行?

盲盒起源于日本的“福袋”概念。据说在明治末期,日本百货公司就开始将一些同类的商品搭配放置在福袋中,在特定节日时进行促销。消费者在打开福袋之后才知道自己会获得哪些特定的商品,还有可能获得价值高于福袋价格的商品,因此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解囊购买,商家也实现了促销去库存的目的。
此后,随着动漫文化的盛行,“扭蛋”成为了动漫模型的流行销售方式。商家一般会将在一个主题下推出多个模型,分别放入蛋状的半透明塑料壳里,然后放到对应主题的扭蛋机中,消费者通过投币或插卡的方式随机抽取。
盲盒的流行与年轻一代追求新奇乐趣、表达个性的需求密不可分。2019年,天猫在China Joy的现场发布了首份《95后玩家剁手力榜单》。这份榜单显示,95后最烧钱的五大爱好依次为:手办、潮鞋、电竞、摄影和Cosplay。近20万消费者每年花费2万元收集盲盒,购买力最强的消费者一年买盲盒耗资百万元。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潮玩经济市场规模达到294.8亿元,预计2021年将以30.4%的增速升至384.3亿元。而盲盒作为潮玩中最具代表性的表达形式,其市场规模也非常可观:根据 Mob 研究院数据,2016年至2019年,我国盲盒市场规模快速攀升,2020年达到了101亿元。2019年,国内潮玩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07亿元,其中盲盒的销售规模约为100亿元,占比约为一半。根据移动开发者服务平台(MOB)研究院发布的《2020 盲盒经济洞察报告》,在未来5年,盲盒行业会迎来高速增长期,预计在2024年盲盒行业市场规模将翻两倍达到300亿元。
从头部企业泡泡玛特的发展,就能看到盲盒产业的巨大潜力。这家成立于2010年的年轻企业,于去年在港交所上市。其2019年净利润为4.51亿元,2020年为5.2亿元,2021年上半年净利已接近4亿元。2019年以来,其毛利率一直维持在60%以上,净利润率则一直维持在20%以上。



盲盒的消费主体?
盲盒的消费主体,即是普通消费者以及衍生出来的投机者,我们以行业领军者泡泡玛特官方2021年提供的用户数据显示,盲盒主要消费者职业以白领为主,占比33.20%。其他主要消费者中,学生占25.2%,个体经营占8.7%,教职人员占12%,其他职业占20.9%。大部分年轻消费者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追求消费品质。
从年龄来看,18岁至24岁的用户占32%,25岁至29岁的占26%,30岁至34岁的占20%,其他年龄段占22%。其中,1995年后出生的女性消费者是潮玩消费的主力军。虽然买卖出于自愿,但我们仍然需要对交易量和交易金额抱有审慎的态度,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及文件可以提供借鉴和思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下称《指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盲盒经营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还引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监护人同意。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此举加强了市场监督和销售规范的指引,让盲盒销售引向正轨。



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盲盒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乃至延伸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在前文的论述中,我认为不是一个需要商榷的关键点。消费者虽然对于所求购商品的精准定位存在信息差,但对于其大致的种类、数量、重量和质量标准是有清晰的认知并对其交易状况是认可的,并不存在显示公平的交易缺陷。



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诱导消费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销售过程中尤其涉及到手办模型类销售,采取买满一套必出隐藏款的销售模式是不是存在诱导消费的倾向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游戏等带有偶然性或者不确定性的方法,决定消费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所以说,盲盒“隐藏款”的销售行为类似于抽奖式有奖销售。
目前市面上的同一类型盲盒价格销售是均价,但由于一些“隐藏款”的稀有性,一些出现概率低的“隐藏款”盲盒在二手市场价格上浮且有庞大的交易量。那么,盲盒“隐藏款”的出现概率谁来定?,笔者认为,可以自行规定“隐藏款”的出现概率,但其概率不能过低,且对于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及“隐藏款”的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要开诚布公地对消费者广而告之。
而关于盲盒销售是否属于诱导消费进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我们则需要甄别此诱导消费行为是否可以算作消费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消费欺诈的认定中有一条“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但如果在该事件中盲盒经营者提供了与价款同等值的服务,则在客观事实上经营者无法构成消费欺诈。
而消费者对于自己所付出的价款有充分的处置能力。最后从盲盒的销售方式来看,盲盒亦不等同于奖品。是否继续购买取决于消费者的个人意愿,经营者没有强迫消费者去购买,即使所求购的手办销售价值在二手市场上超过五万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得不出是违法行为的结论。



盲盒产品的经济价值问题?

盲盒的售卖具有抽奖式有奖销售性质,但又不同于有奖销售,且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而这里又延伸出一个问题,在二手交易市场上显示的价格是否能够以此作为判断依据来衡量盲盒的实际价值?商品的价值都有明码标价,而不同于二手交易的一般物品,盲盒的隐藏款因为其稀缺性和差异化,一旦具有受到消费者欢迎的稀缺性,必然就会招来那些专门利用这种流动性与稀缺性赚钱的投机者,而投机者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扮演的就是一个消费者的角色。
大多数情况下,最终盲盒的暴涨只能对以投机获利为目的的交易者有利,而单纯的消费者会损失惨重,得不偿失。因为盲盒并不是特定物或者稀缺、限量级的物品。特殊款式的盲盒能在二级市场标价翻倍,这种炒作行为虽然并不违法,但是否真的有那么高的价值却要打个问号,但此售价亦存在泡沫,如果消费者以此为投资赛道,可能风险会比较大。



盲盒的销售模式?
一、采用柜员机销售;二、互联网官方旗舰店等渠道销售;三、传统门店销售。



盲盒的隐患

盲盒行业高歌猛进之际,中消协、各地消保委相继发文指出盲盒市场中的乱象。2021年,中消协在《经营者销售盲盒当规范 消费者购买盲盒勿盲目》一文中,指出盲盒商家存在过度营销、虚假宣传等问题;同时由于盲盒内产品只有购买拆开后才得以鉴别,有时质量亦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指标、缺少生产日期及厂家等现象。
上海消保委也指出,盲盒隐藏款的未知性导致消费者无法行使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而失去了理性选择与平等交易的基础。同时,上海市消保委通过互联网调研、抽样调查、家长访谈等方式对文具盲盒展开调查研究,并指出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更易购买成瘾,因为这种饥饿营销的商业模式也会助长攀比心理与从众心理,更易导致未成年人忽视商品本身的实用属性与客观价值而盲目消费,并为二级市场的出现提供了间接助力。



盲盒的类型及其相应风险

一般商品盲盒、特殊盲盒、快递盲盒。
快递盲盒的起源,是一些商家将无人认领或寄件人拒收的快递作为“盲盒”出售,盲盒可能由几个未拆封的快递组成。比普通盲盒更为刺激的是,快递盲盒并没有大致的商品范围,价值可能非常悬殊,可谓“玩的就是心跳”。
今年初,关于“活体盲盒”的新闻屡见报端,引起了不少人的愤慨和担忧。
活体盲盒以宠物盲盒为典型,商家只告知消费者售卖的宠物大类,区分盲盒等级和价钱,对每种盲盒里对应的具体宠物种类保密。但这种以生命为儿戏的商业模式,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也应承担法律的规制。
很多人都知道,动物的托运是要经过严格的防疫手续的,不理想的运输条件和漫长的运输时间也可能对动物的生命健康产生致命影响。然而,为了降低运输成本,许多商家将动物盲盒夹带在普通快递中寄送。例如今年五月,四川成都的中通快递网点就被举报承运了177只活体猫狗,这些动物是商家打着“盲盒”的名义快递给买家的,很多被装在笼子里的猫狗都已奄奄一息。
许多卖家出售动物前并未进行检疫,还常以“尊重生命”为名,声称不接受拒收和退换货,甚至增加“生死有命”的霸王条款,不负责任何售后事宜。买家收到货后,往往面临货不对板、收到的宠物因卖家或快递运输的原因已经患病或死亡等问题却又无法寻求售后,甚至有可能遇到患有传人风险的宠物,生命健康受到威胁,这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此外,活体动物系《邮政法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若快递公司违法从事活体动物运输,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从事盲盒经营的风险?

盲盒最大的卖点,其实在于“IP+潮玩”,大多数盲盒以独特的形象设计作为卖点,既突出了商品的个性化,又能够为盲盒增加社交属性。正如泡泡玛特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阐述道:IP是其业务的核心,IP的市场吸引力将对其业绩造成重大影响,IP授权协议及授权方的多项风险也可能对其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长沙黄雀公司等与济南亿福莱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亿福莱公司享有美术作品“猫铃铛图案”的著作权,黄雀公司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销售猫咪摆件盲盒,商品介绍页中名称为猫铃铛摆件,其中展示了各种毛色的猫咪摆件,摆件与亿福莱公司受让的猫铃铛外形基本完全相同。法院认定黄雀公司销售产品无论是从整体形象上,还是从面部细节、配饰选择上,均与“猫铃铛图案”作品相同,应当认为,其所销售产品包含了亿福莱公司权利作品的基本表达,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判定黄雀公司构成侵权。
泡泡玛特公司则为其经典的“Molly”形象进行了外观专利注册,并曾起诉“巧克喵”系列盲盒公仔与其Molly形象近似,构成侵权。但法院审理认为,对于盲盒的一般消费者来说,在关注产品整体形状的同时,还会关注产品的头部造型、服饰设计等。尤其是面部五官及表情,而在五官中,又以眼睛和嘴部更易对面部整体形态产生影响。巧克喵与Molly公仔在五官、发型和服饰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二者的外观设计在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实质性差异,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除了玩具本身,盲盒的外包装也可能受到著作权法、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例如,在“全国首例涉盲盒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原告将其生产的盲盒产品外包装箱平面展开图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而被告销售的“盲箱超级豪华组合”商品外包装与原告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极其相似。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外包装盒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在文字、图案、色彩的选择及编排上高度一致,故被告未经许可销售包含上述侵权设计的产品,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发行权,判令被告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并销毁外包装盒。
盲盒本质亦为商品,经营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
盲盒虽然本身具有未知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但其本质仍属于商品。
盲盒不论是用于常规销售还是作为赠品等其他形式,经营者均需遵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即便不能确定盲盒内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或款式,但经营者仍需确保盲盒内产品符合质量标准,更不能选用“三无”产品或仿冒产品,同时需对不合格、瑕疵产品承担退货、更换等责任。如因盲盒内产品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可能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面临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盲盒包装上还应真实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期限、安全警示等必要信息,确保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不因盲盒而“盲”。
故意夸大盲盒价值、虚报隐藏款比例等,可能涉嫌欺诈。
实践中,常有经营者以盲盒内产品价值远高于销售价格、虚报隐藏款比例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从而提高销量。然而,过分夸大的宣传手段可能涉嫌欺诈和发布虚假广告,经营者除需弥补消费者损失外,还面临盲盒销售价格三倍的赔偿责任以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政处罚。
网购盲盒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仍有例外情况。
盲盒以其未知性和神秘感吸引众多消费者,售卖的除了盲盒内的产品本身外还有打开盲盒那一瞬间的惊喜和刺激的体验。基于盲盒的特殊性,其属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即便如此,通过网络方式销售盲盒的经营者仍应当以合理方式提示、告知消费者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情况。这既是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经营者的权益。
不过,盲盒仍存在可被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例如,当盲盒是以整套方式进行销售,其本质上已经丧失了未知性和不确定性,不再符合盲盒的特殊属性,应当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明确盲盒适用边界,并非“万物皆可盲盒”。



消费者消费盲盒的风险?

即使盲盒的内容物具有一定随机性,但笔者认为,购买盲盒产品不成立射幸合同,也不属于有奖销售甚至赌博,而应当是最常见的买卖合同。首先,消费者购买盲盒时,盲盒及其内部的产品就是合同的标的物,并且是现实存在的,双方“支付价款-转移物品所有权”的法律关系符合买卖合同的要件。虽然产品的款式并不能精确确定,但其具有一定的范围。买受人支付价款后能够获得盲盒内的产品,与射幸合同中买方只能获得一个机会的特征不符。其次,经营者出售、消费者购买的都是盲盒里的产品本身,而不是在销售其他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提供的物品,不符合有奖销售的定义。
不管销售模式如何,盲盒的基本属性是商品,经营者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同时也应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盲盒特殊性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一方面,用盲盒清库存、夸大概率、员工对稀缺款盲盒监守自盗等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即使盲盒的款式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但商家仍应确保商品质量信息、盲盒内在物品的商品价值、出现概率、分布方式等关键信息真实透明,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
另一方面,由于盲盒一经拆封即丧失神秘性,消费者可能滥用退换货权利来不停更换自己喜欢的款式等原因,大多数盲盒产品都不适用“七天无理由”的规则。但对于该等限制,商家应当在消费者购买前进行明确提示,且如果内在商品真的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退换货的义务。目前,许多盲盒卖家完全不提供退换货入口,其实是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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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广播电视台、襄阳市律师协会

审核:襄阳市律师协会  胡青松

主办:襄阳市律师协会

承办:襄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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