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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粉福利继续,“粤”龙门赢大奖~
“税”岁有为】诚意邀请全国各地的宝宝们继续参与这场欢乐的盛宴!学税法知识,“粤”过龙门边玩边学,抽大奖~(长按识别海报二维码/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与游戏)奖品展示一等奖华为耳机FreeBu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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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税眼看发展”短视频大赛结果揭晓!广东税务系统获多个奖项!
12月27日,第四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评选结果公布,揭晓大赛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其中,广东税务系统荣获1个组织奖,并有15部作品获奖,让我们看看有哪些视频作品脱颖而出~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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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税有疑问怎么办?“征纳互动”了解一下
税务部门正式推出征纳互动新服务,您只需轻轻一键点击,智能客服“悦悦”就能与您实时互动,为您提供24小时智能应答、人工互动等贴心服务,让您足不出户解决所有办税难题,随时“悦享”税费新服务!赶快跟随视频一起来认识一下我们的新朋友“悦悦”吧!(点击右下角可全屏观看↑)智能应答快响应精准推送享红利远程协助轻松办人工互动超贴心办税有困难?悦悦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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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土地增值税热点问答
土地增值税与我们很多单位和个人息息相关,那么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如何计算?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什么?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编一图为您解答。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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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迎利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加计扣除120%、220%在税前摊销推动两大科技产业研发创新快来看看有关政策内容吧!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供稿:广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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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指南请收好!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轻松搞定!
看过来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指南#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利好这次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延续和优化对于有意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来说是大大的利好消息!这里小编要提醒一下大家:不管您购买的是新能源汽车还是燃油车,是否能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都是需要申报车辆购置税的!下面就给大家呈上一份: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指南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税务App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掌上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缴税以及获取完税证明。这里以个人购买汽车通过广东税务App申报车辆购置税为例。(注:其他平台和方式操作大致相同)首先我们需要在手机上下载广东税务App,然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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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449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7577元;第三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为7077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6983元;2022年全省及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见附表,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471元。请各市以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下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附件:广东省各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2023年6月29日附件广东省各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地区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广州12694深圳13730珠海10511汕头7730韶关8932河源7634梅州7714惠州8449汕尾8123东莞7814中山8477江门8227佛山9078阳江8080湛江8968茂名8165肇庆8110清远8292潮州7545揭阳6713云浮8361全省1057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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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九)丨加加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又加大啦!
12366即问即答(二十八)广东税务,想您所想用心服务,等您点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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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22年8月26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新系统),旧系统停止使用,并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停机切换。现就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2022年8月12日12:00至2022年8月25日24:00,全省(不含深圳、东莞)税务机关所有渠道暂停我省用人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旧系统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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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发布!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操作指南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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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看过来!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可享受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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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篇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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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七)| 退退退!7月留抵退税再扩围,3分钟办理轻松退!
12366即问即答(二十六)广东税务,想您所想用心服务,等您点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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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六)丨小规模纳税人4月起可享受免税政策,该如何开具发票?
12366即问即答(二十五)广东税务,想您所想用心服务,等您点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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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缓缴税费政策操作指南》电子书来了
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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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五)| 自建大型生产设备,可否享受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366即问即答(二十四)广东税务,想您所想用心服务,等您点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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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四)| 有“熟人门路”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次性补缴社保费,这样可行吗?
12366即问即答(二十三)广东税务,想您所想用心服务,等您点赞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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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即问即答(二十三)丨个税年度汇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请抓紧时间申报,那么,个税年度汇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请看视频了解一下~往/期/推/荐☛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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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最高10万】有奖发票来啦,消费记得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为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1号),从2022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有奖发票范围有奖发票的范围,是广东省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一)红字普通发票;(二)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四)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二、参与方式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自2022年5月16日起通过“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5月18日起也可通过“粤省事”,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三、开奖方式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具体开奖时间将在“粤省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一)第一次为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或者“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直接参与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初正式启动开奖之前登记的发票信息,集中开展一次性即时开奖。2022年7月初正式启动开奖之日起,即登记即开奖。(二)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时间为2022年7月初、10月初,2023年1月初。凡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定期开奖。开奖结果现场公布,并通过“粤省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奖发票信息。四、奖项设置(一)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元、100元、200元。(二)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税前)、5万元(税前)、10万元(税前)。五、奖金兑付(一)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二)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指定地点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1.兑奖所需资料(1)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2)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2.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3.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4.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六、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七、本通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