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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河北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征50%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进一步助企纾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日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文,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减征“六税两费”。2022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将“六税两费”减征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幅度由省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确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严格落实扩围、延期等要求,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此次出台的减征“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助力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来源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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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省财政厅继续升级加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9.强化重点要素保障。监测电力运行态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要素充足供应,科学安排运力配置,防止集中复产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要素价格大幅上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