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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书摘 | 《民族》(一)

这个夏天,定位几本好书研读,静习之,深悟之。iResearch全新推出“学术书摘”栏目,为您呈上外语学术新著摘选,陪伴您在智慧的旅途。

 

本期精选《民族》一书中的部分内容,邀您共读!

 

新书速递 | 《民族》(点击链接了解本书)


作者:孙红卫

ISBN:978-7-5135-7517-1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7月

定价:49.90元

图书简介

本书首先对民族及其相关概念进行系统的梳理,引介社会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学、文学等不同领域的思想论述,追溯国内外围绕民族主题展开的文学研究历史,反思民族建构的意义,展望民族想象的未来;而后通过经典案例评析和原创案例示范,阐释基于民族视角的文学研究范式;最后展示了民族话题的多重维度,为感兴趣的研究者提供了可能展开的研究选题。

内容框

第一章  概说

第二章  渊源与流变

第三章  经典案例:“小民族”的迷思——卡夫卡和“小文学”

第四章  原创案例:文化地理与植物诗学——民族与文学中的花木书写

第五章  选题建议:概念的星丛

概说

Of my nation! What ish my nation? Ish a villain, and a bastard, and a knave and a rascal? What ish my nation? Who talks of my nation?  (Shakespeare: 1506)

“我的民族?什么是我的民族?是一个恶棍,一个私生子,一个无赖,一个流氓。什么是我的民族?谁说到我的民族?”——《亨利五世》剧中的爱尔兰角色麦克摩里斯(MacMorris)上尉在弗鲁爱林(Fluellen)不经意间提及其民族时,突然大发雷霆,连珠般吐出这番话语。有意思的是,两人争执的背景是英格兰人与法兰西人的战场——历史上著名的阿金库尔之役(Battle of Agincourt)发生地。此役非比寻常,亨利五世(Henry V)一举击溃法军,赢得胜利,收复诺曼底,最终于1420年签订《特鲁瓦条约》(Treaty of Troyes),成为法国摄政王。直至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时期,这场战争还为英格兰民众所津津乐道。关于此役,英国当代历史学家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指出:“英格兰不同于欧陆的那些版图更大的国家,如意大利或德国——它们直到十九世纪都只是国家,而非民族国家,但是英格兰很早就觉得自己已经统一为整体了。莎士比亚戏剧《亨利五世》中,阿金库尔之役前夕的著名演讲只是这种统一感在后世的回声”(麦克法兰:274–275)。这部剧上演时正值爱尔兰反抗英国统治,英格兰民众自然尽是“爱国”腔调,看戏时民族情绪一触即燃。


事实上,在莎士比亚时期,整个英国都将爱尔兰视作蛮荒之地。爱尔兰人被看作与禽兽无异的野蛮人,缺少礼数、没有文化,急需英国的管理与教化。莎剧中提及爱尔兰人时,自然也鲜有溢美之词,往往将其与“恶棍”“私生子”“流氓”混为一谈,这一定程度上迎合与固化了民众对爱尔兰人的刻板印象——《亨利六世》中骂爱尔兰人是“uncivil kerns of Ireland”(野蛮的爱尔兰兵卒)(Shakespeare:277),《理查二世》中则骂他们是“rough rug-headed kerns”(粗鄙蓬头的爱尔兰兵卒)(1001)。不过,伟大的莎士比亚还是为后来的读者敞开了一道缝隙,让麦克摩里斯大声疾呼,厉声抗议。迄今,爱尔兰研究的学者仍对莎剧中这唯一的爱尔兰角色不能忘怀,不断将其关于民族的发问置于文化、殖民、民族认同的领域中进行细读。


这幕剧在短短篇幅内集结了英国的不同民族,从微观层面表现了宏观世界族群间的冲突。可以说,莎士比亚的羽毛笔看似轻盈,实则沉重如椽,将英国未来的民族矛盾——不管是与爱尔兰还是与欧洲——浓缩在一出戏中,极具前瞻性地预见了当代的许多事端。伊丽莎白时期,中世纪“神的时代”已然结束,西方文明的现代时期开启了。在之后的数个世纪,历史见证了现代意义上的人的诞生与成长。莎剧中众声喧哗的多声部手法,恰是要表现人的声音与欲望,平地惊雷,来一场声色的狂欢。于是,神圣与高贵统统被僭越,人携带着喜怒哀乐与崇高卑劣“登堂入室”,进入了历史。为此,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莎士比亚:人的发明》(Shakespeare: The Invention of the Human)一书中,盛赞莎士比亚发明了人的存在。在新近一次《南方周末》的访谈中,他对这个论断作出如下解释:“……当我说到莎士比亚创造了人,当然不是指像爱迪生发明了个电灯泡那样的发明,我是说,人类的角色早已存在,人类的性格也是。但是没人知道如何去描写,甚至不知道怎样去认知人的不同个性,除了莎士比亚”(布鲁姆,《和多元文化打了半个世纪,我不想再挑起任何辩论》)。若将这个论断再往前推进一步,我们不妨说,莎士比亚不仅发现了单数的人,还发现了被称作“民族”的复数的人。事实上,据考据,正是在中世纪末期、文艺复兴伊始,“民族”这个词语的含义开始“具有广泛的连续性”(史密斯:98)。史密斯在其重要著作《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一书中援引了阿德里安·黑斯廷斯(Adrian Hastings)的观点。

诸如十五世纪的“nacion”或“nacyon”,以及十四世纪的“nacioun”等词的含义都与较为近代时使用的含义很相近,比如弥尔顿(Milton)在他1644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就是那样使用该词的:“在我看来,我在我的脑海中看见了一个高贵和强大的民族(nation)正从沉睡中像一个强人一样自己苏醒站立起来。”(98–99)

这种民族自觉意识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中频频出现,构成其叙事的一股重要潜流。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在其主编的《诺顿莎士比亚全集》(The Norton Shakespeare)的“总序”中,专门以“英格兰人与他者”(“The English and Otherness”)为题,探讨了莎剧中的民族问题。他指出,莎剧中频现的民族话题反映了伊丽莎白时期的历史现实,即伦敦城内大量“他者”的在场,这其中包括葡萄牙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德国人、法国人和荷兰人,更不用说威尔士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了(Greenblatt:22)。在与这些“他者”或相安无事或剑拔弩张的相处之中,英格兰人产生了身份的自觉。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民族意识与文学创作之间的相互强化与呼应。自莎士比亚起,后世关于“什么是我的民族”展开的种种讨论便常常与文学书写联系在一起。


毋庸置疑,作者与其所属集体脐带般的联系是文学书写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情感因素参与艺术建构。由此,文学书写化于特有的地理风貌、历史传统与政治境况之中,凝聚了特殊的文化心理。钱穆先生曾言:“一民族文字文学之成绩,每与其民族之文化造诣,如影随形,不啻一体之两面。故觇国问俗,必先考文识字,非切实了解其文字与文学,即不能深透其民族之内心而把握其文化之真源”(钱穆,2002:1)。


与此同时,对于共享同一种语言的人而言,文学阅读又催生了某种联系,让遥隔千里的个体之间产生了同时性体验,使之聚合成一个共同体。在探讨民族与民族主义的扛鼎之作《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中,安德森曾以印刷资本主义的概念来解释民族的产生。不管是阅读报纸还是小说,都“为重现‘民族’这种想象共同体,提供了技术上的手段”(安德森:26)。“一个社会学的有机体遵循时历规定的节奏,穿越同质而空洞的时间的想法,恰恰是民族这一理念的准确类比,因为民族也是被设想成一个在历史中稳定地向下(或向上)运动的坚实的共同体”(27)。文字的命运总是与群体的命运休戚相关。在《民族与叙述》(Nation and Narration)这部论文集中,霍米·巴巴(Homi K. Bhabha)亦阐述了文字叙述与民族的重要关系。正是“叙述的行为”(act of narration)填补了“民族”一词的空间,由此生产了“民族性”(nationness),涵括了“对于家园熟悉的愉悦,对于他者空间或种族陌生的恐惧;社会归属的舒适……”(Bhabha:2)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作家常常被群体的诉求所裹挟,民族主题也因此在其书写中突显起来。


如果说一切伟大的文学作品都会有一个大写的人,一个关于人类普遍状况、对于人类整体的描述,亦有一个小写的人,一个关于个体生存、对于个人私密经验的剖析,那么在从大写的人到小写的人这一广阔的频谱中,便一定存在对族群生活的勾画。因此,我们不能将文学从族群的历史中抽离出来,置于纯粹的美学真空之中。事实上,无论是比较文学研究,还是文学史研究,都有一个隐而不彰的前提,即内在于各民族文学之中的独特性。由此一来,我们既要在文学中寻找普遍的价值、一般的意义,又要在文学中解读专属于某一民族的生活经验。因此,以民族的角度切入文学必然涉及文学创作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是要追求某种超历史、超地理的普遍真理,还是要聚焦某种时代化、地域化的特殊知识?两者之间相歧相异之处是否少于相通相似之处?针对此类问题,本书将进行深入的探讨。


虽然有学者认为是莎士比亚同时发现了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群体的民族,但在福柯看来,人是现代知识的产物(福柯,1989:136)。民族研究领域的大多数专家如安德森、霍布斯鲍姆、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等人也认为,民族这种由单个的人组成的集合是现代时期的产物。在《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一书的结尾,福柯预言了人的死亡:“人将被抹去,如同大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福柯,2001:506)。不难想象,如果现代意义上的人,即“我思”的主体必有一死,那么由复数的人组建的想象的集合在未来也终有消亡的一日。在《民族与民族主义》这部经典之作的尾页,霍布斯鲍姆也给出了相似的预言:“也许,随着民族国家的式微,民族主义也会逐渐消失。未来的人类在自我介绍时,不一定非得说自己是英格兰人、爱尔兰人或犹太人等等。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目的和场合选择不同的身份认同”(霍布斯鲍姆,2000:224)。但是,他同时提醒道:“若要说今日的世界已接近上述情形,显然是荒谬可笑的”(224)。民族问题仍然是当今世界的重要议题之一,它所唤起的情绪并没有因为全球化、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而如潮水般消退。它依旧是理解现代人类社会的核心话题。为说明这一话题的重要性,在这本论著的开篇,霍布斯鲍姆想象了一幅末世图景:核战浩劫之后,一位来自外星系的史学家横渡银河来到地球,想要探索地球毁灭之因。在翻阅所有残存的文献之后,他得出如下结论:“若想一窥近两个世纪以降的地球历史,则非从‘民族’以及衍生自民族的种种概念入手不可。‘民族’这个字眼,阐述了纷扰人事的重要意义,但是,到底民族对人类有何意义可言?这个问题即是揭发人类毁灭的奥秘所在”(霍布斯鲍姆,2000:1)。民族的种种概念对于理解人类的历史是如此重要,文学作为关于人的境况的书写也必然离不开这一话题。


*由于篇幅所限,参考文献及注释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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