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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杀手

南大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23-03-23


对于侦探小说的写作、销售和出版方式,雷蒙德·钱德勒持有相当负面的态度。他自己关于犯罪小说写作的“诗学”,源自他学习通俗故事写作的经历——通过小心翼翼地解构同时代作家的作品。


《大西洋》的编辑查尔斯·莫顿仰慕雷的才华,同他取得了联系,希望他能够就侦探小说写点文章,刊登在《大西洋》上。这对雷来说是个不错的机会,能够接触到更广大的读者群体,而他应邀写出的文章已然成为侦探小说的宣言。这也得益于他为这篇文章所取的犹如神来之笔的标题:《简单的谋杀艺术》。



“外行可没活路

 

在这个时期,雷不仅成了派拉蒙的当家编剧,还结交了一位笔友,对他的职业生涯产生了重大影响。詹姆斯·桑德是科罗拉多大学的图书管理员,也是犯罪小说的狂热爱好者。


桑德认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小说是罕见的杰作,在他看来,雷和其他那些平平无奇的犯罪小说家决不是一路人。他认为,雷的作品与严肃文学作品一样,值得新闻报纸去关注、去宣传,于是他给克诺夫出版社的编辑伯纳德·史密斯写信,询问雷为什么没有得到他应得的赞誉。史密斯本人对此也困惑不解,表示他搞不懂“为什么评论家没能发掘出这位行文高超的散文家,为什么他们觉察不到他的描写有多么一针见血”。他紧接着建议桑德给几家报纸图书版块的编辑写信,向他们表达同样的观点。桑德真的就照做了,联系了好些人,比如《纽约时报》的书评人奥维尔·普雷斯科特。如果他以为自己这番努力会有所回报的话,他就错了。桑德并没有料到奥维尔·普雷斯科特这类人的偏见有多么根深蒂固;他非常迅速地回信了,不过答复非常生硬,完全没有将桑德的意见当回事:

 

我实在是太忙了,忙着阅读大家更关心的作品,没有时间读这些东西……我已经将您的信转呈给为侦探小说写书评的人了……

 

桑德收到的回信多半如此——要么大家不关心侦探小说,要么此类书评并不适合这份报纸。所以他很快就意识到,要办成这件事情,他面临的挑战可不小。桑德并没有气馁,他直接给雷写了信,而雷很喜欢读者来信,并热情地回复了他。以下这封信可以证明,他们两人的观点有相似之处:


您提到希望“有人出来做点事情,改变侦探小说被评论者差别对待、不能进入‘严肃小说’殿堂的不利局面”,我本人完全赞同您的观点。只有在非常偶尔的情况下,侦探小说作家才被当作小说家,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少见了。

 

《蓝色大丽花》电影海报


两人开始定期通信,就各种问题交流彼此的观念,从侦探小说到行文的艺术,不一而足。一开始,雷写给桑德的信件用词拘谨且正式,不过几个月后,当他已经能够在这段友谊中放松自如时,他开始在信的结尾署名“雷·钱德勒”。他不再是雷蒙德或钱德勒先生,而是雷——这是他对这段友谊的无声认可。

 

在他和桑德的早期通信中,谈及侦探小说为什么被排挤在严肃文学之外时,雷给出了几种可能的原因:

 

第一,大多数侦探小说写得很差。第二,大部分侦探小说被卖到了租书店,它们更看重借阅率和可读性,对书评几乎毫不在意。第三,我认为当前侦探小说的营销方法有问题。以现在的方法,指望读者花在小说上的钱多于电影,完全是一种奢望。第四,作为艺术形式的侦探或悬疑故事已经被探究得很彻底,对于一位作家来说,真正的问题在于,他必须看似在写悬疑故事,却在实际层面上避免它。

 

对于侦探小说的写作、销售和出版方式,雷持有相当负面的态度。他自己关于犯罪小说写作的“诗学”,源自他学习通俗故事写作的经历——通过小心翼翼地解构同时代作家的作品。他写给桑德的信,正是他探究和解释此类思想的一个论坛。在派拉蒙,他也会对愿意聆听的人(尤其是年轻作家)讲解自己的写作理论。他用打字机打出自己的想法,将卡片夹在他用来收集创意和构思的皮质笔记本里时,茜茜想必也听过不少他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不过,直到1944年,他对于犯罪小说写作之道的思考还只是透露给身边的一小群朋友和同事,但随着他名气渐长,大家也越来越关注他的理论。


《大西洋》的编辑查尔斯·莫顿仰慕雷的才华,同他取得了联系,希望他能够就侦探小说写点文章,刊登在《大西洋》上。这对雷来说是个不错的机会,能够接触到更广大的读者群体,而他应邀写出的文章已然成为侦探小说的宣言。这也得益于他为这篇文章所取的犹如神来之笔的标题:《简单的谋杀艺术》。

 

《湖上艳尸》电影海报


文章创作于1944年上半年,当年12月刊登在《大西洋》上。雷通过这篇文章为硬汉派犯罪小说提供了智识严谨的辩护。他首先将目标对准了那些贬低犯罪写作价值的文化机构,他认为这些讨论小说、试图提升其文化价值的“批评团体”和“小俱乐部”,实际上只关心销售数量。但是犯罪小说并不能采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它的营销点并不好抓,销量也因此有所受限,所以它只有通过一种日积月累的方式(雷称之为“缓慢的精馏过程”),才能获取自己的读者。简言之,犯罪小说家只能坚持不懈地创作,直到读者注意到他。这一现实情况的最终结果便是,比起文字质量和艺术水准,犯罪小说出版商更看重产品的数量和速度,所以实际问世的作品皆陈腐而无趣:

 

侦探作品的平均水准大概和小说总体的平均水准差不多,然而你买不到平均水准的小说。没有人会出版这些东西。可是出版商却会将平均水准——或者仅仅略高于平均水准——的侦探小说推向市场。

 

生产过剩的自然结果便是,每一部侦探小说的经济回报都低于可能的预期,而真正才华横溢的作者不愿意在这种只有三流回报的二流类型文学中浪费时间和精力。能够为犯罪写作带来生命力的男男女女之所以没有投身其中,是因为他们无法通过创作优雅的悬疑小说来维持生计。所以,他们便将才华投入其他领域了:

 

那些能够奉上鲜活文字的作者,对于破解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这等麻烦差事压根儿就不感兴趣。

 

接下来,他严厉地抨击了一部名气很大的密室推理小说,A. A. 米尔恩的《红屋之谜》,并以隐晦的方式比较了英语侦探小说中的侦探与洛杉矶的现实生活:

 

办案的侦探是个名叫安东尼·吉林厄姆的外行,这个不错的小伙子性情天真、眼神明媚、举止轻快,在镇上有栋漂亮的小房子。他做这份工作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可只要当地宪兵弄丢了笔记本,他总会现身帮忙。英国警察毕竟擅长忍耐,容得下他这等人,不过我一想到我们这座城市警局凶案组的家伙们会如何对待他,就不寒而栗。

 

雷的意思很明确,这种外行在谋杀的现实世界里只会是个笑话,包裹着侦探小说生了锈的铠甲,与洛杉矶侦探实实在在的形象相比,显得毫无现实感。这些外行的侦探可能熟稔箭毒的知识,但这并不能在现实主义的小说中派上用场。说到底,小说如果不试图创造现实,也就无法创造艺术:

 

这些把脚跷到桌子上的小伙子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破解的谋杀案是计划周密的犯罪,真正令他们困扰的,是那些在行凶前两分钟才临时起意的案子。但如果作家要在书中描写真实发生过的谋杀案件,那么他们也必须书写生活的正宗味道。而他们既然做不到这一点,就假装自己写的内容是这个世界上真实发生的故事。最后一句话实在是一针见血。解谜式悬疑小说家所能做的仅此而已,所以他们也不会朝着真正的文学方向努力。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谁能写出真正的悬疑文学呢?

 

雷认为,几位为通俗杂志撰稿的作家(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达希尔·哈米特)已经向全新的侦探小说发起了第一轮进军。用他的话来说,他们所写的是“现实主义悬疑小说”,但重要的是,雷在更为宏大的文化转向中为这一变化找到了定位,将哈米特与现代主义作家联系起来。当哈米特为《黑面具》撰写短篇故事的时候,这些作家也正在进行写作的实验:

 

海明威不仅学习过德莱塞、林·拉德纳、卡尔·桑德堡、舍伍德·安德森,也许还曾学习过哈米特……当时,文学革命已经进行了一段时日,揭穿语言和创作题材的虚饰。它很可能始于诗歌领域,接着影响了一切。你要是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将它追溯到沃尔特·惠特曼。但哈米特将它运用到侦探小说的写作上……

 

此外,哈米特还有第二项重要的贡献:他不仅仅将现实主义纳入侦探小说的写作,而且他所运用的是真正的美国语言,他的写作“风格实际上并不属于哈米特本人……它是美国语言的风格……(而且)它足以道出他原本不知该如何表达的东西”。正是对现实主义和语言的关注,使得哈米特等作家取得了成功。正是因为他们从现实主义视角出发,使用了现实主义的语言,所以他们比密室悬疑小说家走得更远。在雷眼中,他们不只是犯罪小说家,他们还是艺术家。

 

《漫长的告别》电影海报


但雷并没有就此满足。哈米特走得还不够远(毕竟,他仍旧把重心放在谋杀案上)。雷想要做的不仅仅是书写一桩谋杀案,他要书写实际发生谋杀案的世界。他向我们描述这个世界的时候,实际上也为我们奉上了关于硬汉小说的最精到的描述:


在现实主义犯罪小说家笔下,黑帮分子可以统治城市,也可以统治国家。在这个世界里,酒店、公寓和名声在外的餐厅,它们的老板有不少资产是通过开妓院捞来的;在这个世界里,电影明星可能是暴徒安插的眼线,大厅里看似良善的好人实际上可能是诈骗团体头目;在这个世界里,法官可能在家中地窖藏满了非法贩卖的酒,却因为别人在口袋里塞了一品脱,就将人投入监狱;在这个世界里,你所在的小镇镇长也许通过包庇杀人犯来收取贿金;在这个世界里,任谁走过一条阴暗的街道都无法确保自身安全,因为法律和秩序虽然被我们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有被执行……这并不是一个芳香的世界,却是你生活其中的世界……
 

雷为我们描绘的,是一片本质与表象相悖的土地;它号称给予的与实际提供的并不相同;它散发着腐败的气味,致使其人民也变得腐败。这便是他在20世纪20年代体验到的洛杉矶,也是他选择在作品中重建的世界。

 

《双重赔偿》电影海报

 

当然了,这样的世界需要英雄,所以在文章的结尾,雷把目光投向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人。于是在短短一瞬间,菲利普·马洛的形象被赋予了更多的重要性:


每一样可以被称作艺术的作品都包含救赎的品质。如果这门艺术采用了高雅悲剧的手法,那救赎便可能是纯粹的悲剧,也可能是怜悯与讽刺,也可能是壮汉粗粝的笑声。那些本身并不卑劣的人却不得不行走在这个世界的卑劣道路上,他们不曾受到玷污,心中也不曾恐惧。此类故事中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人。他就是英雄;他就是一切。

 

雷借这一段落表达了两个观点。首先,他援引救赎的观念,试图导向的结论是:比起哈米特和《黑面具》的其他作者,他才是更为高明的艺术家。同样重要的是,他开始将形象和名字赋予他笔下的英雄。他必须纯洁,他必须善良,他必须抵挡诱惑:

 

他必须是——用一个相当老套的说法——正人君子,这必须是出于本能、命中注定的,他必须不假思索且不自我夸耀。他必须是这个世界最善良的人,在任何世界都足够善良。我对他的私人生活不太在意;他既不是阉人,也不是好色之徒;我想他可能会引诱公爵夫人,但我很确定他决不会糟蹋未经人事的处女;如果他在一件事上是君子,那么他在所有事情上皆如此。
 

雷并不是第一个将主角设定为正人君子的作家,但他将荣誉感设定为主角的核心价值时,体现出了自己与同时代作家的本质区别。在雷的眼中,理想的主角属于另一个时代、另一个地域: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英雄,从19世纪的世界穿越到美国的土地上。雷对于“荣誉”的再三提及向我们表明,其主角扎根在英国公立学校的体系中。曾就读于英国蓝星学院的伊夫林·沃写过,在学校里,“‘荣誉’是个他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词。对我们来说,不诚实、不纯洁和残忍都是无法想象的”。雷的英雄虽然可能和他本人一样出生在美国,却是实实在在的英国传统产物。

 

在1950年,雷的短篇小说结集成册,将《简单的谋杀艺术》收录为前言,同时用作这部小说集的书名。从那以后,这篇文章就成了硬汉派犯罪小说的宣言,被广泛地收录到各种文集之中。此外,这篇文章还成了雷手中的一柄利剑,尽管他创作的四部小说仍旧在争取它们应得的影响力,但至少在美国,《简单的谋杀艺术》已经在《大西洋》的读者心中为雷树立起超越犯罪小说家的形象——他已经升格为艺术家、思想家,以及有着文学抱负的作家。这是他最终进入文学经典殿堂所踏出的第一步。


本文节选自《罪恶之城的骑士:雷蒙德·钱德勒传》


《罪恶之城的骑士:雷蒙德·钱德勒传》
(英)汤姆·威廉斯 著
陶泽慧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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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雷蒙德·钱德勒的了解总是掺杂着各类秘闻和真真假假的逸事,他的一生同他的代表作《漫长的告别》一样扑朔迷离。如今,“文学侦探”汤姆·威廉斯跨越大西洋两岸,吸纳大量新的采访、此前未曾公开的信件和档案,帮助我们剥丝抽茧地了解这位神秘的作家。


雷蒙德从小倍感孤独,他的童年笼罩在父母失败婚姻的残酷阴影之下,父亲酒后不断动用暴力,迫使他和母亲离家出走,先去了爱尔兰,后来去了伦敦。雷二十多岁时为了追求新生活而回到美国。他在腐败丛生的洛杉矶遇到了毕生挚爱:比他年长十八岁的茜茜。人到中年,雷因酗酒葬送了一份报酬丰厚的工作,直到这时才转向犯罪小说的写作,他的写作生涯喜忧参半。他执着的写作理念、未竟的文学抱负,以及在茜茜过世后一度轻生的念头,都让他渐渐远离踏入文坛时的初衷。但是,他留下的文学遗产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他笔下的私家侦探菲利普·马洛激励着一代代犯罪小说家,奔袭在破败的街道上。


汤姆·威廉斯将一路追随这位文学巨匠,告诉你犯罪小说何以升华到艺术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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