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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尔德《雷丁监狱之歌》中的监狱、法律与叙事

乔国强 外国文学研究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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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雷丁监狱之歌》是一首思想内涵颇为独特的诗歌,即王尔德借自己在监狱中的经历,揭露了英国监狱践踏人性的野蛮化管理体制,提出了监狱及其法制体系应该如何对待犯人的现代性命题。这首诗除了在主题上具有尖锐的批判性和超前性之外,其所使用的艺术手法也具有超时代的意义。具体来说,在浪漫主义抒情热尚未消退之际,王尔德在这首诗中率先使用了反抒情的叙事手法,在完成与浪漫主义诗歌成功切割的同时,也与传统诗歌的叙事手法划清了界限。总之,这首看上去似乎直抒胸臆、平淡无奇的诗歌文本,其实包蕴了一系列超前的现代性诉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首《雷丁监狱之歌》为王尔德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英国文学牢牢地嵌入了一个“现代性”的美学因子。

关键词

奥斯卡·王尔德;《雷丁监狱之歌》;监狱;法律;叙事

作者简介

乔国强,上海外国语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西方文论以及叙述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Title

Prison, Law and Narrative in Oscar Wilde’s 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 

Abstract

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 is a unique poem full of ideological connotations. By virtue of his own experience in prison, Oscar Wilde reveals the dehumanizing and barbaric management system of British prisons, and puts forward a modern proposition of how prisons and the legal system should treat prisoners. In addition to the critical acuteness and foresightedness in its theme, this poem also has the significance of transcendentality in its artistic techniques. Specifically, at a time when the lyrical trend of Romanticism had not yet subsided, Wilde took the lead to employ an anti-lyric mode of narrative in this poem to sever his tie with the Romantic lyricism successfully and, at the same time, draw a clear line against the narrative techniques of traditional poetry. In short, this poem, which seems to be straightforward and plain and, all along, has not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from the academia, actually contains a series of pursuits of modernity ahead of his time. In a sense, it is 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 that firmly embeds an aesthetic factor of “modernity” into the British literature of Wilde's time.

Key words

Oscar Wilde; 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 prison; law; narrative

Author

Qiao Guoqiang is a professor at the Shanghai Academy of Global Governance and Area Studies,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83, China), specializing in the teaching and study of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Western literary theory, and narratology. 

Email: qiaoguoqiang@163.com

1897年,从“雷丁监狱”刑满释放的王尔德(Oscar Wilde, 1854—1900),创作了一首带有强烈的自传性长诗《雷丁监狱之歌》(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这是他自出狱后至去世前所发表的唯一的一部文学性作品。这首以狱中生活经历为题材的诗歌,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犯过罪的王尔德唱给世人的一首忏悔之歌,以此求得社会对其的宽恕。相反,他在此以一名狱中的受害者身份,控诉了“监狱”非人道的管理体制和措施,给犯人心灵所带来的永久性伤害的罪恶。

这种弃美而逐丑的诗歌创作转向,表明王尔德已挣脱出唯美主义羁绊,进入到了现代主义的写作范式中。因此,解读这首诗歌的关键是要理顺王尔德所采用的叙事策略,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说:“王尔德所作的一切都是为那些拘泥于字面解释他作品的人设下的陷阱”(qtd. in Robinson 299)。从王尔德的小说、童话到他的戏剧、诗歌等实际创作情况看,他的确喜欢在其作品中设置“陷阱”,且常常是一环扣一环地设置。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在阅读王尔德的作品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从其字面的意义上加以诠释。

01

披露“监狱”的“恶行”

在王尔德之前,英国的诗人们一般喜欢在善与美的领域中发掘和构建诗意,甚少有人会把“监狱”作为审美抒写的对象。从这个角度说,王尔德是英国诗坛上开疆拓土的急先锋:他不但把“监狱”作为一个文学意象符号和审美体验引入到诗歌这一文体中来;更重要的是,他还揭开了笼罩在“监狱”这一象征神圣法制公器身上的那层神秘雾纱:“监狱里的大钟敲响,/颤抖的空气猛一震;/所有的监房响起的哭声/是绝望的无力呻吟——/栖身于沼泽的麻风患者/哭喊时就这样怕人”(《雷丁监狱之歌》 282—283)。王尔德似乎想以自身经历昭告天下:狱中的犯人宛如一个个深陷“沼泽的麻风患者”,“哭喊”与“呻吟”都无济于事,只能在痛苦、无助中静候死亡的钟声。显然,王尔德触及了一个人们平素甚少触及的禁区——不仅是文学上的禁区,也是现实生活中的禁区。王尔德以这些振聋发聩的诗句引发了人们对何谓“监狱”,以及“监狱”与犯人该是何样关系的思考。

自“监狱”这个词诞生以来,它就与有罪之人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角度说,监狱就是一所专门用来收拢并改造罪恶与丑陋,即让犯罪之人能改邪归正的特殊场所。王尔德对监狱的认识也曾是如此。1882年,当他以唯美主义信徒的身份去美国讲学时,曾参观过当地的一所监狱:“演讲结束后他们驱车带我去看一座监狱!这些身穿难看的条纹服的可怜人在阳光下制砖,看上去那么卑贱,这使我很感欣慰,因为我不愿看到一个罪犯长着一张高贵的面孔”(《奥斯卡•王尔德自传》 35)。王尔德尽管对监狱这一机构没有予以直接地评说,但从其把正在劳动改造的“犯人”称为“卑贱”之人,并声称这种感觉令其“很感欣慰”来看,他是本能地遵从和维护“监狱”的权威的,即凡是被“监狱”设定为有罪的人,他也认为就是有罪的。这一立场一直持续到其本人也沦落成“卑贱”之徒中的一员时,才发生了改变。当然,也有评论从社会语境的角度分析,认为王尔德对当时英国监狱制度的态度并非在此时才有的,而是源自于当时一系列世纪末病态征候,尤其是在达尔文、威廉•詹姆斯、弗洛伊德等人的学说出现之后(Kahn 815)。这一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转折点还是设置在王尔德入狱以后更为合适。

王尔德从备受社会尊重和民众追捧的宠儿变成令人唾弃的罪犯,与其同性恋人道格拉斯(Alfred Douglas, 1798—1945)以及道格拉斯的父亲——昆斯伯理侯爵(8th Marquess of Queensberry, Sir John Sholto Douglas, 1844—1900)有着直接的关系。昆斯伯里侯爵坚决反对儿子与王尔德交好,甚至在公开场合斥责王尔德是带坏他儿子的“鸡奸客”(《审判王尔德实录》 18)。年轻气盛的道格拉斯让王尔德以“诽谤”之罪名,把其父绳之以法。一心想讨道格拉斯欢心的王尔德,或许尚未意识到同性恋在维多利亚时代还是一件不名誉的违法之事,所以轻率发起攻击。结果非但没能击败昆斯伯里侯爵,还因此被反告并被法庭判为有罪。为了能证明王尔德的罪孽,法庭上的律师和法官竟然把他已出版的长篇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1891)和发表在1894年12月第1卷第1期《变色龙》(Chameleon)杂志上的《供年轻人使用的至理名言》(“Phrases and Philosophies for the Use of the Young”)作为推理他有罪,即爱慕某个或某些年轻男子的证据给抛了出来,并断定《供年轻人使用的至理名言》是“不道德的格言”;道连•格雷是“一个邪恶的人”;塑造出这个人物形象的王尔德,更是“一个沉迷于这种奇怪的犯罪的人”(《审判王尔德实录》  29—30)。

通过文学作品来寻找和推敲作者的不道德性,或者说把一位艺术家的创作视之为其反道德,即“恶”的证据链,这是王尔德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他在对这些无稽之谈予以彻底反驳的同时,还从创作的角度陈述了他一贯所遵从的文学原则:第一,一切的文学作品都只有美与不美、好与不好之分,不存在什么所谓的道德与不道德之别,即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不道德的书;第二,对一部作品的好坏可以从选题、主题以及写作方式等方面予以评价,但唯独不可以用社会道德来绑架文学,更不能“将一本书当成实际生活的片段进行批评”(《审判王尔德实录》 56),因为文学的本质和特性就是虚构,正如他在庭审中一再提醒律师和法官说:“必须记住,生活与小说是两回事”(85);第三,为了证明法庭一再质疑的那种爱——一个年长的艺术家对一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发自心底的欣赏与爱护,与世俗人所想象的那种见不得人的不洁之爱并不是一回事,他不惜溯本求源,一直把这种爱的源头追溯到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以此证明这种爱的本身就是艺术的一个构成部分,是与“艺术禀性”有着“密切关系”(《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26—30)。

然而,王尔德的这番陈述与辩解并不被法庭所认可。法官坚持认为这些作品有助于理解王尔德的真实道德观。文学与法律较量的结果,是王尔德最终以“最邪恶的年轻人构成的腐化团体的中心”(《审判王尔德实录》 292)之罪名被收入狱中,需要在这里服上两年的苦役。这一判决给一直高高在上、感觉良好的王尔德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使他很快明白了一个事实:监狱中的犯人未必个个都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些在监狱外逍遥,看上去道德高尚、衣冠楚楚的好人,也未必个个都是好人。所谓的好人、坏人并不能单纯依据“墙”里“墙”外来判断,他们有时只有一步之遥。如果说过去“监狱”在王尔德眼中就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那么此时的“监狱”则是善恶不分,是非不辨的,这是促使王尔德对“监狱”展开批判的根本原因之一。

促使王尔德对“监狱”展开批判的另一原因是,原本甚少思考“人性”的王尔德自入狱后便开始思考“人性”问题。这个变化依旧与道格拉斯有着直接关系。王尔德自从变成犯人以后,原本形影不离、赶都赶不走的道格拉斯,一下子消失踪影。不管王尔德如何托人捎话,他都一律置之不理。道格拉斯的冷酷无情,让王尔德对所谓“人性”萌发了兴趣。或许王尔德对此话题的涉猎是源于人生低谷的缘故,所以他对“人性”的观察与揣摩主要集中于人的恶行方面。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这种对人的恶性的探讨与关注并非是专门针对于道格拉斯的。王尔德不愧为是一位文学大家,他从道格拉斯所表现出的个体现象出发,很快便发现了这种恶性在人们身上的普遍性。

毫无疑问,一直沉迷于艺术之美中的王尔德对恶行的感受起于道格拉斯,却并未止步于道格拉斯,即他从道格拉斯所表现出的个体行为出发,很快意识到了这种恶行的普遍性。不但坏人拥有着恶行,就是那些所谓的高贵的人,甚至包括国家机器——“监狱”,其身上也缠裹着一些令人作呕的恶行。正是对这种无处不在的恶行的厌恶,让出狱后的王尔德放弃了写剧本赚钱的机会,而倾尽全身气力写成这首对其生活毫无改善作用的《雷丁监狱之歌》。这种欲对“监狱”进行控诉与改造的心理,注定了这首以其两年真实的狱中生活为背景的诗歌,不可能具有什么甜蜜、缠绵的特质,只能是对“丑”与“恶”的一次集中展示。

犯人尽管犯了罪,但他也是人。这是王尔德自始至终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因此王尔德在《雷丁监狱之歌》中所披露出来的恶德,并非是犯人们的恶德,而是对犯人施加管理和改造的“监狱”自身所体现出来的恶行。也就是说,在《雷丁监狱之歌》中,恶行的主体是“监狱”,犯人则是这种恶行的受害者。

“监狱”的恶行在王尔德笔下,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首先,“监狱”从来都是把犯人视之为“非人”:犯人们所寄寓的场所毫无尊严可言。除了高强度的劳动改造之外,平时他们只能蹲守在一个个被铁栏栅钉死,只有代号编码的狭窄的“小监房”里。这个“小监房”既是犯人们吃饭、睡觉的地方,也是他们大、小便的地方,所以整日昏天暗地、臭气熏天,正如诗人所写:“我们蹲的每一间小监房,/是厕所又暗又难闻;/虽生犹死而发出的奇臭,/把铁窗都堵得憋闷;/除了贪欲,这人道的机器/把一切都碾为齑粉”(《雷丁监狱之歌》 290)。犯人们的住所如此龌龊还在其次,重要的是他们所喝的水中还漂浮着“恶心的泥”;所吃的面包里“充斥白垩,石灰的苦东西”;夜间,他们甚至不能平躺下睡个安稳觉,夜夜“瞪眼走着——/为时间流逝而哭号”(291—292)。

犯人们的“非人”生活还表现在他们不但在生活环境和物质生活上遭受磨难,而且还在精神上时常受到刁难、屈辱和迫害。诗歌中的片段可以印证这一点:“他们吊死他像吊牲畜,/甚至也没有敲丧钟——”;“他们剥掉他帆布的衣裳,/就让他给苍蝇去叮;/他们笑话他青肿的喉头,/直愣愣盯视的眼睛,/他们堆上埋受刑者的土,/发嘻嘻哈哈的笑声”(《雷丁监狱之歌》 288—289)。该处的“他们”是指狱中的“狱警”;被剥掉了衣服的“他”则指狱中的“犯人”。二者间的关系显然并非是正当的管教关系,而是一种戏弄、羞辱和虐杀与被戏弄、被羞辱和被虐杀的关系。在狱警们的眼中,犯人不过是一个个可以用来任意打骂、处置和寻开心的“牲畜”。所以这些“牲畜”与“牲畜”之间不可以有任何的言语交流,“牲畜”本人也没有阅读书籍和报纸的权利。总之,只要一脚踏进监狱的大门,所谓的人便会自动失去“人”的身份,一个个都变成“魔鬼的部队:/剃光的脑袋,铅似的双脚——/好快活的化妆舞会”(《雷丁监狱之歌》 275)中的“魔鬼”。不管是谁,只要经过了监狱这番非人性化的改造,最后一律都会被改造成“身穿标有弯箭的大囚衣,/像猿猴或小丑一样,/我们默默地一圈圈走在/溜滑的沥青场地上”(285)的怪物。

据王尔德介绍说,这些有辱人格尊严的野蛮化管理并非是狱警们的个人行为,而是英国法律赋予给“监狱”的一项权利(《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538)。意思是“监狱”拥有让犯人挨饿、失眠,甚至生病的权利,这是对犯人改造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而这一部分恰恰是王尔德所最不能接受的。他认为,秉持这一观点的英国法律不是把修正和重建犯人的精神为主旨,而是有意识地来摧毁犯人的意志,让其最终变成“人面兽”(《雷丁监狱之歌》 285)。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目的,狱警们才会不但对成年犯人采取强硬的手段,就是对狱中的“小孩”与“老人”也毫不手软:“他们让受惊的小孩挨饿,/饿得他日夜地号啼;/他们把弱者和愚者鞭笞,/把白发和老人嘲戏;/有的人变疯,一切人变坏”(291)。

一个原本是改造人和重塑人的地方,最后竟然变成了毁灭人的地方——它最终将“人心变成石头”(《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541)。出于对“监狱”异化的失望与愤慨,王尔德奋笔写下了这首《雷丁监狱之歌》,即通过对“监狱”的全方位颠覆与解构,向当时的社会提出了一个尖锐且富有前瞻性的问题:“监狱”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究竟是什么?

02

指控法律和社会的“浅薄罪恶”

有学者曾认为王尔德的《雷丁监狱之歌》的特色是描写了一个“注定的残忍恋人”(Kopelson 54)的故事,但也有学者认为“〔谋杀〕这一故事并不重要”(Woodcock 174)。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偏颇的。王尔德对“监狱”及“犯人”的颠覆性认识,直接导致了他对《雷丁监狱之歌》中的原型人物即他的狱友——1896年被吊死的查尔斯•托马斯•伍德里奇(Charles Thomas Woodridge)和所犯谋杀这一事件,做出不同凡响的艺术处理。

伍德里奇被捕前是“皇家骑兵队”的一名卫士。不知何故在一次醉酒后,把其“情人”杀死在了床头。他的这一行径被人发现时,“血和酒”正染红了他的“双手”(《雷丁监狱之歌》 294)。人赃俱获,伍德里奇被捕入狱,并很快被判处了绞刑:“穿红衣的人宣读了法律,/让他活短短三星期”(《雷丁监狱之歌》 294);在常人看来,这个被“法律”判决还能再苟延残喘“三个星期”的犯人,是罪有应得的,不值得同情。王尔德本人如果没有过与“穿红衣的人”(法官)打交道的经历,这位将死之人的遭遇或许不会牵动他的心弦。问题是,此时的王尔德不但领教过法庭的独断专行,而且也像伍德里奇一样,是因为爱之罪被收入监狱的。正是这两点使王尔德对伍德里奇拥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亲近感。因此待他出狱以后,决定要把这两年的狱中生活还原出来的时候,他选择了把伍德里奇的悲剧作为架构《雷丁监狱之歌》的主要线索。

当然,由于伍德里奇的犯罪缘由起于“情”,所以王尔德就从“情”的冷酷面目开始写起——看上去美好无比的爱情其实说到底,不过是一份心照不宣、收支平衡的“协约”。他在诗中写道:“有的人爱得太少或太长,/有的人卖出或买进;/有的人干这事眼泪汪汪。/或连气也不叹一声”(《雷丁监狱之歌》 268),当爱情中的某一方付出“太少”,或只是一味地“买进”,而不“卖出”的时候,必将会导致这份爱情“协约”的破裂。显然,在王尔德看来,伍德里奇之所以会持刀杀人,必定存有某种杀人的理由:爱情的游戏规则被一方打破了,另一方不可能束手待毙。由以上短短的几行诗句发现,王尔德进入这个故事的视角非常独特,即他不是从审判的结果进入这个杀人案件的,而是试图从复杂而多变的人性中探寻伍德里奇犯罪的理由:也许由于王尔德经历过遭遇情人背叛的苦痛与愤懑,因此而深知发生在情人间的杀戮——两个曾经爱得不可分的人,最终走到情尽而举刀相向,这中间往往隐藏着一些别人所不知道的秘密。换句话说,与一般的命案相比,发生于情人间的杀戮因其隐秘的特性,往往会有更加难以言说的纠结夹缠——杀死人的一方固然有罪,被杀之人也未必一定那么无辜。而司法的问题在于,它只关心杀人的事实;至于深爱的两人为何反目成仇,即诱发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则不作追究。

王尔德对这种只以表象事实为依据,而不顾及整个案情复杂性的法律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认为司法不但要顾及“法”,也要顾及“情”,即应该做到情与法的统一。尽管这一诉求可能有些不切实际,譬如杀人偿命,历来都是如此,一般不会因“情”的因素而不追究杀人者的责任。王尔德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比一般人更早地意识到司法在处理人的情感纠纷时所存在的局限性。这是王尔德在面对英国僵硬的司法体制时,以诗歌的形式表达出的一种现代性诉求。

王尔德在诗歌中表现出来的另一个现代性思想,是他把爱情从神圣的殿堂上拉了下来,让人们直视爱情中实际、功利和龌龊的一面。传统诗人在表达爱情主题时,往往会高歌其纯真、伟大或美好的一面,而对另一面则鲜有触及。王尔德打碎了这个美丽的童话,提出了在爱情中人人都是杀人犯的观点。他在写到伍德里奇被判绞刑的原因时说:“这人杀了他心爱的人儿,/所以说他难逃一死。”该诗句中的主语“这人”(The man),无疑就是指伍德里奇本人。但奇怪的是,在紧接下来的诗句中,“这人”就变成了“人人”(Each man):“但人人都杀心爱的人儿——/但愿这话人人能听见——”(《雷丁监狱之歌》 267)。从单数具体的人变成了指向所有的人。这种人称上的跳跃与变化,意味着王尔德把伍德里奇杀死情人的“个案”上升成了一个普遍性问题,意在告诉人们不要单纯认为伍德里奇有罪,其实生活中的每个人——凡是那些陷入爱情中的人都有罪,因为每个人在爱情中都会与他“心爱的人”互为厮杀。只不过厮杀的方式不同罢了:“有人用的是难看的脸色,/有人用蜜语的甜言,/怯懦的胆小鬼是用亲吻,/勇敢的才是用刀剑”(267—268)。面对五花八门的“杀人”手段,法律只追究那些用“刀剑”来解决问题的人,至于用软刀子杀人的杀人犯则不在追究的范围内。

王尔德不能理解与接受法律对伍德里奇的判决。他认为,持刀杀人的固然是杀人犯;不直接用刀,而“用淫欲的手掐”和“用金银钱钞”来间接杀人的人,同样也理应是杀人犯。在他看来,与那些通过阴谋诡计来杀人的杀人者相比,“最最仁慈的就是用一把刀——/让死者很快就冷掉”(《雷丁监狱之歌》 268)。王尔德更为鄙视那些用“慢刀子”“软刀子”杀人的杀人者,这也是王尔德对伍德里奇始终抱有一份同情的原因——同样都是杀人,他更欣赏光明磊落的杀人者。而法律则恰恰相反,它捕获、判决和绞死的正是这些磊落、“仁慈的”勇敢者;而那些隐形的杀人者却永远得不到惩罚。为此,王尔德无比沮丧地写道:“人人杀他心爱的人,/但并不都为此丧生”(268)。法律把该判刑的人判了,同时也让无数该判刑的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王尔德所说的这个“人人都是杀人犯”,并非意味着杀人不该偿命,有罪不该判刑。他只是对当时那种看似符合法律程序,实则并不符合情理的判决表达了不满。这种不满其实也多半来自于他本人的亲身经历。他在《狱中记》中曾多次说过,他做过的许多事被控告了,许多没有做过的事也被控告了,还有他做过的不少事没有被定罪。因此,他得出结论说,他固然有罪,但是这个“社会也有极大的浅薄的罪恶”。因为“人既会因为做过的坏事受到惩罚,也会为他做过的善事受到惩罚”(《王尔德狱中记》 69)。社会“浅薄的罪恶”的罪证之一,在于它对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的裁决,很多时候其实是一笔糊涂账,即该惩罚的它惩罚了;不该惩罚的它也惩罚了;还有该惩罚的它并没有惩罚。

王尔德对社会的这种“浅薄的罪恶”感到异常痛恨。他在《雷丁监狱之歌》中对此进行了揭露:“人间的正义不拐弯,/它管自走去不留情;/它杀死弱者,它杀死强者,/它跨着大步要人命:/凭它的铁蹄,它杀死强者——”(282)何谓“人间的正义”?在王尔德看来,人间无所谓正义与非正义,它既“杀死强者”,也“杀死弱者”。如果说该处的“弱者”和“强者”还有所晦涩的话,那么接下来所描写的绞刑场景则说明了一切:“我们等待着,等钟打八下——/干渴已粘住了舌头;/因为,命运之神的八下钟/将使一个人受诅咒——/无论对最好或最坏的人/无非是把活扣一抽”(282)。在这群等待着死亡的钟声敲响的犯人队伍里,既有“最好的人”,也有“最坏的人”,可是法律,也就是“人间的正义”却从来不考虑和鉴别这些。“活扣一抽”,不管好人、坏人,其结果都是同样命丧黄泉。王尔德通过嘲讽这样的“人间正义”,道出了当时英国法庭判案僵化、不辨是非、缺乏人性,甚至草菅人命的混乱状态。对此,他感慨地写道:“我可不知道法律是正确/或法律竟然是错误;我们蹲监狱的人只知道/这里的墙壁很坚固;只知道每一天像是一年”(290)。常理上讲,这种让人“度日如年”的法律无疑是有问题的。

在王尔德那里,社会“浅薄的罪恶”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监狱”的管理体制只负责让人屈服于野蛮和残暴,而全然不顾及这种“野蛮”“残暴”给狱中犯人将来回归社会时所带来的一系列恶果。从体貌上说,王尔德入狱前身材高大、英俊、健康、开朗;从经济上说,他腰缠万贯、挥金如土;从地位上说,他更是一位备受人们尊重的“绅士”,富贵而显耀。两年后当他步出“监狱”时,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耳朵失聪、视力微弱、衣衫不整,成为一个身无分文、处处受人歧视的“流浪汉”。王尔德认为,社会应对他的变化表示歉疚,并有义务向其伸出援助之手。可事实上社会对所发生的这一切视而不见,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相反,当年的朋友、亲戚面对他的归来,不是选择冷漠、躲避,就是选择唾骂和背叛,就连这桩案件的肇事者之一——他的“爱人”道格拉斯,在与王尔德复合一段时间后也选择了离开。离开的理由是,没有金钱和地位的王尔德变得毫无趣味。孤独无援的王尔德只能悲愤无比地指控“社会”:“社会也有极大的浅薄的罪恶,它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当一个人所受的惩罚结束时,社会却让他孤独一人,这就是说,就在它应该开始承担对那人的最大的义务时,它却抛弃了他”(《王尔德狱中记》 69)。社会只负责把“人”变成“非人”,至于“非人”再如何变回成“人”,则不再属于它的职责范围。这直接导致王尔德自出狱后到1900年去世的这段时间里,天天为吃什么和住哪里而感到焦虑和恐惧,并最终导致了才华横溢的王尔德在46岁时谢世。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也是杀人的帮凶。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监狱”通过毁灭人性的方式,把隐匿在犯人心灵深处的最后那点善良清除干净,当王尔德还身为狱中的犯人时就坚定地表示:“监狱体制是绝对地完全地错误的,当我出狱后,我会尽力改变它”(《王尔德狱中记》 97)。出狱后的王尔德果然用了一系列,诸如“鲜血”“苦痛”“呻吟”“哭声”“洞穴”“棺木”“镣铐”“牢笼”“大墓坑”“坟墓”“绞架”“杀戮”“绞刑”“裹尸布”等意象道破了“监狱”的真相,表达了犯人们对“我们颤抖着,一个个溜进/坟墓似的编号牢房”(《雷丁监狱之歌》 277)的痛苦感受。所以说,《雷丁监狱之歌》的出现是件颇有意味的事件。它承载着王尔德对狱中的“犯人”,乃至于对整个“人”的生存处境的一种现代性思考。

03

用“叙事”解构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

王尔德在与友人有关《雷丁监狱之歌》创作问题的通信中,曾为自己在创作文体方面出现的“目的分裂”而感到痛苦。他还曾跟友人坦诚自己深刻地意识到《雷丁监狱之歌》是在与庸俗的现实主义和民谣宣传做交易(Robinson 302)。除此之外,他也曾多次用题材上的现实性、描写上的“逼真”性,来标榜该诗所独有的开创性意义。如他所说“诗中描写‘逼真’,这是一个胜利”(《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510)。王尔德前后不一的表述极有可能是他有意设置的“陷阱”,需要高度警惕。

从王尔德的作品和其论述来看,他所讲到的现实、逼真等概念,极易让读者觉得王尔德是在张扬该诗的现实主义特性,其目的想与当时的英国诗坛拉开距离。王尔德所处的那个时代,甚至包括整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唯美主义诗人的创作,基本还是围绕浪漫主义诗歌的美学轴线做着上下浮动。王尔德早期诗歌里所呈现出来的对正义、自由的讴歌以及诗意盎然、意象奇特的表达方式,就是浪漫主义思潮在其诗歌中的一种呈现。假如没有狱中之灾,王尔德或许还会沿着浪漫的风格继续前行。然而,被生活这只大手活活撕裂的王尔德,心中多了“一条蝮蛇,舌头里带了一条小毒蛇”(《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249)。所以当他重新回归于诗歌时,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浪漫主义风格予以清算。

他的这番“清算”采用的不是标语口号,而是在创作中通过加大文本中的现实性、逼真性等方式实现的。试看一下《雷丁监狱之歌》中的真实或逼真的元素:从该诗的题材看,这是一首非常现实和逼真的诗歌。故事展开的空间场所——“雷丁监狱”就是英国的一个真实存在的监狱。王尔德在引其入诗时,甚至连名字都未进行任何技术处理;诗歌中的主要人物,即那个被绞死的“皇家骑兵队”卫士伍德里奇,也是英国社会中有案可稽的一个真实人物;1896年7月7日他在狱中被“吊死”时,王尔德正在同一监狱中服刑,这也是个确凿的事实。这一切说明王尔德在诗中所讲述的故事及其所抒发的兔死狐悲的情感,都有真实的生活经历作为依托。王尔德本人也曾阐释过真实与诗歌创作之间的关系。他曾这样说:“我当然感到诗歌的自传性太强,而真实经历是不该用来影响诗人灵感的。但它发自我内心深处,是一种痛苦的呐喊”(《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511)。这段话包含了正反两方面的含义。从正的方面讲,王尔德承认《雷丁监狱之歌》有着强烈的“自传性”,即诗中的一切都与真实的现实生活呈现一种互动关系;从反的方面看,王尔德又认为诗歌其实不该与“真实经历”表现得过于亲密,因为这种所谓真实的东西有时会“影响诗人灵感”。

王尔德一方面知道诗人应该与其“真实经历”保持距离;另一方面却又让这段“真实经历”变成诗歌文本。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方面,王尔德内心深处燃烧着一股在狱中蒙受“非人”待遇的怒火,这可能是他不得不让这段“真实经历”曝光的原因;另一方面在艺术上,王尔德试图通过对“真实经历”的描写,完成与浪漫主义美学观念的切割。他对《雷丁监狱之歌》曾这样评价,这“是一种新的形式,在它的信息与含义的指导思想上充满了现实和生活”(《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377)。王尔德想利用这种“新的形式”,即“充满了现实和生活”的新形式来对抗和解构浪漫主义诗歌中的抒情与浪漫。《雷丁监狱之歌》发表后,有不少人从审美的角度批评这首诗缺乏抒情性,表现得不像一首诗歌。王尔德对此斩钉截铁地回答说:“这首诗的批评标准不是抒情之美,而是真实的表达和现实性”(482)。可是话又说回来,既然不可用“抒情之美”,只能用“真实的表达和现实性”予以表达,岂不说明该诗就是一首货真价实的现实主义诗歌?

从现实主义角度来理解《雷丁监狱之歌》,肯定会有话说。不过,假如沿着这一维度予以阐释的话,似乎又并不完全符合王尔德的写作初衷。王尔德揭露和批判“监狱”不错,但是这种揭露与批判却有着独特的目的性。正如他在谈到对“监狱”的感受时所说:“牢狱生活的恐惧,在于人的独特个性和心灵悲剧的冲突”(《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485)。换句话说,在他看来,“监狱”是个令人惊恐万分的场所,这种惊恐主要还不是源于“监狱”对犯人肉体的折磨,更表现在对犯人精神上的蹂躏与践踏,即“人的独特个性”,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固有的尊严要求,与根本不尊重人性的“监狱”管理体制间的矛盾冲突,导致了狱中无数犯人的“心灵”发生了崩塌。这一认识即“监狱”在改造“人”的同时,也从根本上摧毁了“人”的现代性认识,决定了《雷丁监狱之歌》中的“真实”导向的不是一味的写实性真实,而是为了寻求“独特个性”和“心灵悲剧”的真实,它最终会走向超越具象的真实,或者表现为一种抽象真实的路途。

《雷丁监狱之歌》中的有关“狱医”等人物形象的描写就是此类“真实”中的一例。出版社或许囿于现实性、真实性的考虑,在对该诗的编辑出版中曾就“狱医”的形象问题(如出现在末日审判中的狱医怎会是“黄色面孔”等)询问过王尔德。王尔德对该提问异常恼火:“把雷丁监狱医生描绘成一个长着鹰钩鼻子的、皮肤灰黄的瘦子,正像监狱长或监狱教士的黄色面孔一样,是一种想象性描述。它根本不是对雷丁监狱里任何人的描述。这是一种抽象”(《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464)。为了避免出版社继续围绕“像”与“不像”问题与其纠缠,王尔德又进一步强调,说出现在诗歌中的“传教士”也不是监狱中的那个有着真实所指的传教士,而是“任何一个帮助不公正地残忍迫害人们的传教士”(459)。由此可类推,诗歌中的那个“杀人犯”既是“皇家骑兵队”的卫士伍德里奇,又不是伍德里奇;“雷丁监狱”既可以说是真实的监狱,又可以说不是真实的监狱,即出现于诗歌中的一切人物与事件都不过是个媒介符号而已,切不可与现实中的人与事等量齐观。

王尔德语境中的真实性也罢,逼真性也罢,显然都不能与现实主义所强调的真实写照划等号。事实上,王尔德极不赞成艺术上的现实主义,他甚至有些偏执地认为,从方法上来讲,“现实主义是一种完全的失败”(《谎言的腐朽》 338)。既然如此,对王尔德所言之凿凿的现实性、逼真性,又该做以何种解释?这可能需要从王尔德艺术思想上的超前性方面予以破解。在阅读王尔德与友人交流、切磋《雷丁监狱之歌》技艺的那些书信时,发现王尔德经常提到当时的诗人们几乎从不涉猎的一个概念——“叙事”。他不是一般性地提及,而是把它作为判断《雷丁监狱之歌》以及这首诗歌中诗句优劣好坏的标准提出来的。譬如,他根据友人的建议,曾对诗中那些带有叙事性的句子做了删减,但很快又复原了,其原因正如他对友人所言:“我已把我删掉的那一节放回原处,因为我认为对叙事来说它们非常重要。我想人们会想知道那个人在判罪后干了些什么,所以叙述部分改进了”(《王尔德全集•书信卷》下:473)。“我已决定把第三章开头部分放回去,因为它对讲述故事绝对必要。读者想知道被判死罪的人在哪里,他干了些什么〔……〕我认为它(指被删掉的第三章开头部分,笔者注)极大地帮助了叙述”(482)。友人力主王尔德删掉这些诗句,主要是出于这些诗句的叙事性妨碍了诗歌的抒情性,即与当时社会上所流行的诗歌呈现出不一样特质,而这种“不一样”很可能会影响到其诗集的销售。深陷经济困境中的王尔德,起初的确也接受了这些建议,但经过慎重考虑后又反悔了。原因是,“我认为根据叙事的理由,这是必须的”(482)。宁可放弃亟需的物质需求,也不放弃该诗的写作原则,充分证明了《雷丁监狱之歌》不是王尔德随意写就的,而是在写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遵循着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就是“叙事”的线索。

在当下叙述学方兴未艾的背景下谈论王尔德的“叙事”有些困难,毕竟时空上的落差难以一下子把其境遇中的“叙事”与叙述学理论中的“叙事”扭合到一起。问题又在于,王尔德在当时所谈论的“叙事”的确与后来叙述学中的关键词——“叙事”又有着某种程度上的重合。基于以上两点的夹缠,本文不涉猎叙述学中的“叙事”概念,只指出王尔德语境中的“叙事”,即对所叙之事或事件有着颇为独特的要求:诗歌叙什么和不叙什么并非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着特定的价值截取。这一点从前面的两段引文中不难看出来——面对杀死“情人”的杀人犯,王尔德只想知道这个人在“判罪后干了些什么”,至于之前的事和其他的事都被其文本所省略。王尔德拥有这样的一种叙事理念也很正常,毕竟他的叙事理念还带有更多的个人主观体悟性。有些歪打正着的是,正是这种颇有意味的截取与描述,使王尔德在开启了叙事讨论先河的同时,还颇为超前性地实践了后来叙事学家们所讨论的一个叙事策略——如何把一个故事从中间或结尾讲起的问题。

王尔德对“叙事”有意识地使用的第二个功用是,与一直纠缠不清的现实主义划清了界限。19世纪的现实主义创作虽然很少谈及“叙事”“叙述”这类概念,但是它也强调描写真实的事件,真实的场景等即所谓的“典型环境”,这也是《雷丁监狱之歌》常常被人们误读为现实主义诗歌的原因。其实,从创作价值取向来看,二者间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一般说来,正宗的现实主义所强调的“现实”是一种有着正义性诉求的现实。有关这一点可以《雷丁监狱之歌》为例,说明分歧之所在:假如让一位现实主义诗人来写作《雷丁监狱之歌》的话,他一定会把道德的正义性问题置于首位,即这首诗的重点会集中在对杀人犯伍德里奇的鞭挞上。这样一来,整首诗歌的天平就会偏移到对杀人行为的审判上,以及这种正义审判所带来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等。王尔德在写作时也有价值预设,但是他的预设恰恰与传统现实主义的正义要求相反。正如他说:“我已经厌倦了对人和物的明确表现,我现在寻找的是艺术的神秘,自然的神秘”(《王尔德狱中记》 126)。王尔德的这种“厌倦”与“寻找”从《雷丁监狱之歌》的结构上不难窥见。

《雷丁监狱之歌》长达654行,但是王尔德仅用了一个段落六行诗句,即“他没穿那件猩红色上衣;/因为红的是血和酒,/而发现他与死者的时候,/血和酒染着他双手——/那可怜的死者是他情人,/当时被杀死在床头”(266)交代整个凶杀案的过程。这种交代还是一种笼统、抽象的交代:“他”是谁?诗人没有说,只用“猩红色上衣”暗示“他”来自于“皇家骑兵队”;“他”被捕是因为把其“情人”杀死在床上,至于人们最关心、好奇的那部分内容——“他”为何要杀死“情人”,自始至终都处于被“省略”的状态。对于一首以叙事见长的诗歌,这种省略是一种有意味的省略。它表明王尔德对为何杀人这件事并不热衷——因为热衷这件事,其实便是热衷于道德谴责与道德审判。王尔德感兴趣的是,接受审判后即被判处绞刑、关押在死囚监房里“那个人”的内心世界所发生的波澜与裂变。

王尔德这种对一个案件只截取自己感兴趣一半的方式,表明该诗对丑与恶的认识也与前文所说的现实主义不同。一般说来,在现实主义者们看来,作为杀人犯的“皇家骑兵队”卫士无疑是恶人,理应受到强烈的谴责与批判;而被杀害的“情人”则理应得到道义上的同情与支持。然而,王尔德对以上的两点都做出了相反的处理。一方面,对于被杀害者“她”,王尔德除了在诗歌的开篇提到她是被“卫士”杀死在床头外,之后再也未提到“她”,仿佛“她”不存在一样。另一方面,对于杀人者,王尔德非但未从形象上、道德上予以批判,相反在诗中着力表现的是其将死前的那份坦然:“他双手并没有互相扭绞,/并不像蠢人们那样——/他们在漆黑的绝望洞穴里/竟怀着痴呆的希望——/他只是吸着早晨的空气,/只把脸朝向太阳”(《雷丁监狱之歌》 271)。这个被法律判定即将登上绞刑架的人,非但没有表现出痛苦和焦虑的情绪,相反他似乎进入到了一个物我两忘的幻境中,“张开着嘴,饮太阳的光/把阳光当作酒一样!”(271)“太阳”在文学中一直是光明、正义的象征,把一个死刑犯与该意象匹配到一起,其用意可想而知。事实上,王尔德在情感深处从未把这个犯了死罪的罪犯,当成是个罪大恶极的罪犯,相反一直视为“兄弟”,诚如他在诗中所写:“人类的同情该做些什么——/关在死囚的监房里?/这地方,什么宽慰话能在/精神上帮一位兄弟?”(275)


综上所述,创作于19世纪末期的《雷丁监狱之歌》在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上都显示出超越时代的不平凡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继承了波德莱尔《恶之花》的传统,预示着英国诗歌乃至于文学的一种转向——转向现代主义的“荒原体”。与世人对王尔德的现代性探索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觉察相比,王尔德本人对其创作的意义则有着更为深刻的体认。他说:“我是一个站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和艺术的象征性的关系中的人物,〔……〕拜伦是一个象征性的人物,但他是与时代激情和他所处时代对激情的厌倦产生了关系,而我与时代的关系却是某种更高贵、更持久、范围更广的东西。〔……〕我把艺术变成一种哲学,把哲学变成一种艺术;我改变了人的思想和事物的颜色”(《王尔德狱中记》 63)。如果说拜伦只是位与时代的同行者,且还是已经“过时”了的人物,那么王尔德认为,他与“时代”的关系则是一种正在展开和行进中的关系,对其后的文学创作和发展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王尔德的这个自我评价看上去有吹嘘之嫌,其实也有一定道理。从英国文学史的角度看,无论是王尔德的举止言谈还是其创作实践,都为其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英国文学牢牢地嵌入了一个“现代性”的因子。甚至可以说,倘如缺少了王尔德这一环节,很难想象英国的文学将如何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崛起于法国,后来蔓延到世界诸国的现代主义文学思潮相衔接。


责任编辑:杜娟


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21年第4期

由于公众号篇幅所限,原文注解和引用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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