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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可以减征多少文化事业建设费?

山东税务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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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可以

减征多少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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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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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王彦航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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