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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词丨言语行为理论 Speech Act Theory

阿拉狼 语言学心得 2021-03-17
“语言学心得”
第 177
【今日一词】
每天一词,一步一个脚印

一同扎进语言的海洋



言语行为理论

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20世纪50年代由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创立,并由其学生,曾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执教的塞尔(John Searle)发展完善。1955年,奥斯汀被邀请到哈佛大学作讲座,其讲稿题为“怎样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其思想首次为美国公众所了解并受到普遍关注,相关论述也逐渐冲出哲学界,成为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1969年,塞尔出版了《言语行为:语言哲学论》(《Speech Acts: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一书,从此“言语行为理论”成为该理论的正式名称。


在奥斯汀时期,哲学界普遍认为:陈述之言(statement)的主要作用是描述事物或陈述事实,哲学家关心的是命题的真假性,侧重命题意义的研究。但奥斯汀提出,话语中除了言有所述(constative)之外,还有言有所为(performative),言有所述的话语可以验证,有真假性,但言有所为的话语不能验证,没有所谓的真假性,比如下面的例子:

(1)“我愿意。”(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我把这艘船命名为伊丽莎白号”(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我和你赌6块钱明天会下雨。”(用于打赌)

除了这些特殊场合的语言外,还有日常生活中的“许诺”“道歉”“警告”等语言都没有所谓的真假,奥斯汀认为这些都是通过语言来实施行为,而不是描述事实。他将表达言有所为的句子称为“施为句”,其研究重点也围绕施为句展开。施为句没有真假性的要求,但是有“合适性”的要求,奥斯汀称之为“恰当条件”(hppiness conditions),包括:

A.说话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条件的人。例如,给船命名的人首先要具备命名的权力。

B.说话人要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抱有诚意。比如,口中说出“我许诺”,但是心里没有履行诺言的意思,那这就是一句空话,只是滥用施为句而已。

C.说话人对自己说的话不能反悔。例如,说了“欢迎”之后便不能非礼相待。

此外,奥斯汀还提出了一些施为句的句法特征,包括“第一人称单数为主语”“现在时态”“主动语态”“陈述语气”等,但随后发现许多施为句不需要这些特征也能实施言语行为,如“欢迎!欢迎!”(欢迎)“不许动!”(警告)“明天还钱”(许诺)等等,同时,奥斯汀还发现不仅仅是施为句要满足“恰当条件”,所有句子都应该满足“恰当条件”。比如“约翰所有的孩子都是秃头”这句话,如果“约翰”这个人本身没有孩子,那这句话就无所谓真假,而是本身就不成立。由此,奥斯汀发现言有所述就是言有所为,只是言有所为中比较特殊的一种,“陈述”本身也是一种言语行为。

在奥斯汀那里,言语行为理论还只是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而塞尔则把这一理论提高为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propositional content)和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并通过下面一组例子说明了命题内容和言外行为之间的关系:

1)Will John leave the room?

2)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3)John, leave the room.

4)Would that John left the room?

5)If 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I will leave also.

  塞尔认为这五句话有相同的命题内容,都谈及了John这个人和他离开房间的动作,但是这五句话在不同的场合分别实施了不同的言语行为,一般情况下,第一句话提了一个问题,第二句是对未来的猜测,第三句是请求或命令,第四句表达说话人的愿望,而第五句是一种假设。也就是说,到了塞尔这里,每当我们通过讲话来表达一个命题内容时,这一命题内容必定能实施一个言语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言外行为都要通过命题来实施。比如“Hi”“噢”这些话并无命题意义,但无可否认它们都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言语活动,根据这一理论,人们每说一句话都在实施一种言外行为,这句话所具有的言外之力(即“语力”)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这一理论为我们研究语言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同时也打开了语用学理论的大门。当然,从创立到发展,言语行为理论所讨论的内容远没有本文介绍的这么简单,奥斯汀会和塞尔还有各自关于言外行为分类的不同看法,之后的学者关于这一理论之中的许多问题也有争论与探讨,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多多了解。

——本文参考《新编语用学概要》

(何兆熊 主编)



相关文献

(1)《中美政治道歉言语行为对比研究》(刘风光、邓耀臣、肇迎如,《外语与外语教学》,2016年第6期)

提要:本研究以中美政治道歉言语行为真实语料为基础,以文化语用学理论为框架,在综合分析政治道歉的定义、特征、适切条件的基础上,从政治道歉的言外之力明示手段和政治道歉策略的选用两方面探讨了中美政治道歉言语行为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政治道歉话语言外之力指示手段可分为“道歉/歉意”类、“深感不安/内疚”类和“对不起”类三个类别,而美国政治道歉则主要采用“apologize/apology”类、“regret”类、“sorry”类及其他四类言外之力指示手段。针对道歉策略的对比分析揭示了中美两种不同的政治道歉倾向,即中国政治家倾向于构建敢于认错、勇于担责、主动弥补过错的形象,而美国政治家尽管也能承认错误且表现出主动弥补过错的意愿,但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的是一种善于对自己的过错进行辩解和无为承诺,但缺乏担当责任的特征。本文进一步从中美文化中政治道歉的内涵、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和语境文化三方面对以上差异进行了社会文化动因分析,揭示产生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并简要讨论了本研究结果对于增强政治互信,改善国际关系的意义。
关键词:政治道歉、言语行为、言外之力指示手段、道歉策略
(2)《目的语环境中美国留学生汉语感谢言语行为的习得》(杨黎,《世界汉语教学》,2015年第4期)
提要:本文以美国汉语学习者为研究对象,通过书面语篇补全测试考察了语言水平、语言环境与汉语学习者感谢言语行为语用能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与初级汉语学习者相比,高级学习者感谢策略的使用更接近于汉语母语者;(2)初级学习者似乎更容易将母语的感谢策略迁移到汉语中;(3)汉语学习者的语用能力并没有随着他们在目的语环境居住时间的增加而有显著的提高。最后,本文对研究结果进行了讨论并强调了语用教学的重要性。
关键词:感谢言语行为、语用能力、语言水平、语言环境、第二语言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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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编者:阿拉狼

审       核:心得小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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