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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与比克动力100亿交易专题报告


本次新力金融与比克动力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其中,前两者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如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交易其他项均不予实施。


目前方案中对比克动力整体估值为100亿元,拟置出资产估值为16.91亿元


交易前新力金融实控人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新力集团持有新力金融23.60%的股份。


交易后新力集团依旧为新力金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董事会:交易后新力集团拟向新力金融董事会推荐6名董事,比克电池和西藏浩泽拟向新力金融推荐3名董事。


表决权:交易后新力集团持有新力金融9.16%的股份并取得长信科技12.13%的表决权委托,从而合计控制新力金融21.30%的表决权。


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股份上市期满36个月后,新力集团不再拥有长信科技对新力金融12.13%的表决权,最终新力集团仅持有新力金融9.16%表决权,假设前五大股东无增减持行为,则可能导致新力金融无实际控制人。


比克动力:主营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圆柱形电池、聚合物电池和方型电池,主要应用于消费类产品、新能源汽车及后备储能等领域。


当前困境:应收款无法收回引发公司拖欠上游大额原材料款项,公司陷入资金紧绷状况。2019年,客户*ST众泰、华泰汽车等经营陷入困境,导致比克动力未能收到回款(众泰拖欠约6亿元,华泰汽车拖欠约3亿元)。同年11月,多家材料供应商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比克动力拖欠其款项总额约达7.31亿元(其中,容百科技2.06亿元、当升科技和江苏当升4.07亿元、杭可科技约1.06亿元)。


交易前比克动力实控人为李向前、魏宪菊,通过比克电池持有比克动力29.14%的股份,通过西藏浩泽持有22.64%股份。


收购前股权问题:大量质押+部分已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目前比克电池、西藏浩泽、中利集团和陈建亚持有的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同时比克电池、西藏浩泽和陈建亚持有的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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