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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她势力” | 坚毅与柔情-下篇

中联重庆 中联重庆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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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刑辩“她势力”,这是下篇。





何苗:做一个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

“你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吗?


“我想做一个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


职业生涯中,何苗有意识地淡化女性律师的性别角色。“好的刑辩律师有很多种答案,但没有哪一种是女性所不能及的。“


她很执着。一件刑民交叉案件,办理过程中恰逢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扩大了打击范围,使得当事人的行为构罪风险增大。何苗立即对新解释开展研究,持续剖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并多次与检察官进行交流。每次交流后,针对检察官的关注点,相继提交了五份辩护意见和一份检索分析报告。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辩律师的会见、阅卷、沟通,包括庭前准备,大量工作是别人“看不见”的,但“刑辩律师自己能‘看见’”。“要不要做有责任心的刑辩律师,是长期主义和短期主义的路径选择。”


对何苗来说,刑辩律师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承载了她的价值理想,包括对法治的信仰,对人的命运的关注,对人的尊严的追求。“价值层面的追求既是理想,又是日常工作的底层逻辑。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有时要聚焦核心事实反复审查,有时得还原前因后果展开画面,有时则需要结合关联的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综合论证,有时甚至是对立法层面的思考,如果仅仅囿于刑事法律技术,很难发现案件的突破口。”


“刑辩律师应当首先是一个质疑者,我认为这是刑辩律师的天然使命。”针对前一段时间的“丰县事件”,何苗录制了一个小视频,从立法角度谈拐卖妇女儿童罪。“当有些社会问题确实需要立法去改变,需要司法理念转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有责任去提出的。如果不能从立法价值、程序价值去发现和提出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


Q&A

Q:你并不认为做刑辩律师有性别上的差异?

A:就做律师而言,没有性别上的必然优势或者劣势。归根结底,要赢得尊重还是取决于专业,是要聚焦案件本身,包括对事实的洞悉程度,对证据的审查程度,以及对法律适用的理解。


如果实在要说,刑辩律师相对而言,阅卷量很大,会见跑起来比较辛苦,有时一两天要辗转好几个看守所,体力是有要求的。所以女律师要特别锻炼好身体。


Q:会有压力很大的时候吗?

A:压力是必然的。刑事案件关系人的生命和自由,牵连着不只一个人的命运,有时甚至是一个公司、许多家庭的命运。责任重大,因此压力也大。此外,刑事案件还常涉及案外因素,比如社会影响,也会给律师带来压力。


Q:刑事案件中会更多接触到人性的善恶?

A:刑事案件,你可能会看到人性恶的一面,但也会看到当事人最脆弱的一面,这一面往往通透、善良,饱含深情。


Q:办案中你会投入很多感情因素吗?

A:曾听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说,好的刑辩律师才抑郁。这句话对我而言也是一种安慰。愤懑不平的时候,我会劝慰自己,正是因为足够负责任,也倾尽全力了,才会有这样的感受。如果仅仅视为一项工作,不会有情感上的波动。


一些案件历经时间长,与当事人及家属会建立起友谊。但我往往会引导他们聚焦案件事实和证据本身,这不仅是因为律师应当是专业人士,更是因为一时的情绪抚慰解决不了刑案带给他们的一系列问题。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办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案件,才能真正有助于他们走出人生的阴霾。




李吴霞:气场要强悍,内心要柔软

十二年法院工作经历,其中九年多在刑庭。李吴霞昔日有个别号——“李一刀”。在庭上,抑或其他工作接触的场合,李吴霞给人的印象是不苟言笑,甚至有点“凶”。而在私下,她却是一个“反差萌”:既有沉稳、大气的一面,也有逗逼、八卦的一面。


多年的法官职业经历,一个“中立者”的角色,让李吴霞的界限观念十分明确。比如,她会把工作和生活区分得比较明显。“在庭上,要维护法律的尊崇感,要客观严谨,自然是严肃的工作状态。而在生活中,没必要把盔甲穿上。”


“中立者”的角色不是一天修炼成的。“刑庭工作面对刑事犯罪,法官也是人,会气愤,会动恻隐之心,最开始也常常有情绪郁结。前辈开导我要正确看待这种‘纠结’,人总有情感,但作为一份工作,有工作的职责。尤其作为法官,作为天平的中心点,要跳出案子看案子,否则就做不到公平正义,天平就会发生倾斜。”


裁判者不能带有感情色彩,但李吴霞认为,法官不是“工具人”,内心确认不可避免地存在感性因素。


她印象深刻的一个案子,是一桩故意杀人案。嫌疑人因邻里纠纷引发对方死亡。其在看守所为争取良好表现主动更换灯泡时又失足摔伤。开庭时,嫌疑人是用担架抬到法院,并提出要见他母亲。母子二人在庭上抱头痛哭。“这样的场景,作为法官,也难免会动恻隐之心。而客观研判案情,我们也认为嫌疑人的行为还不足以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有一定故意成分,但结果明显超出了意志之外主观上故意的想法。”该案最终由指控的故意杀人改为过失致人死亡。


“死者的儿子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甚至扬言要威胁法官的人身安全。”这种“威胁”并不陌生。另一个案子中,即将刑满释放的当事人也公开表达对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不满,扬言报复。“当事人对法官其实还没有太大怨言,但保险起见,一段时间单位也天天安排法警接送我上下班。”


对李吴霞来说,每一段经历,每一个案子,都是让自己内心更强大的试炼。无论是曾经的法官,还是现在的刑辩律师,作为法律人,她的职业信念始终如一:要让人对你的专业信服,对你的人格魅力信服。


改变的是职业身份,不变的依然是那个李吴霞——气场要强悍,内心要柔软。


Q&A

Q:从法官到刑辩律师,角色的转变会带来哪些改变?

A:首先站的角度不一样。以前是“中立者”的角色,更多考虑的是公平和正义。而作为刑辩律师,侧重点会有变化,更多考虑的是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有沟通的问题。与当事人之间就案件事实的沟通,心理上的安抚,法律上的释明,还有和当事人家属的沟通。要建立最基本的信任,才能更顺利开展工作。而这些是以前作为法官不会考虑的问题。


Q:转变是否有难度?

A:就专业而言没有难度。事实上经历两种法律职业,对办案流程更熟悉,更能洞悉和把握公检法的侧重点在哪里,这是我的优势。拿到一个新案件,能快速找到着手点,并对案件结论的预判会更准确、更专业。


如果说有难度,更多是体现在一种适应性上。虽然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但不同职业角色有自己的特点。要适应体制内外角色的变化,适应从“甲方”到“乙方”心理的变化,以及工作方式和思维的变化,还包括环境的变化、生活圈子的变化,方方面面都要从一种惯性中摆脱出来,适应新的东西,是一种蜕变,需要一个过程。


Q:从性别视角而言,你认为是否存在某些优势和劣势?

A:刑事案件要和嫌疑人、家属、公检法各方面沟通,在这种复杂的沟通中,特别是在与公权机关的沟通甚至于是某种“对抗”中,一般人会认为男性给人的感觉更可靠、更能信赖。这或许是某种天生的性别优势。


从法院辞职时,领导曾经劝过我,做刑辩律师,女性气场可能较弱,不具有优势。其实我并不太赞同。男性气场看似强大,但刑辩律师不只看气场,还要看专业,同样要讲法律重事实。而女性也有自身独特的优势。以前我们常说的是以女法官特有的柔情感化被告人,现在也可以说是以女律师特有的柔情感化当事人和公检法承办人,让他们更有耐心倾听律师有价值的观点。


Q:压力大的时候,怎样释放?

A:网上不是流传一句话吗,三公里专治各种不爽,五公里专治各种内伤,十公里跑完内心全是善良和坦荡。我的减压方式就是跑步,疯狂跑,一般会跑个六七公里。跑完以后,释放压力,再来冷静思考案子,所作判断会消除情绪上的干扰。


我是一个天性比较乐观的人,既有细心的一面,也有大大咧咧的一面,所以常常喜欢自嘲。要有强大的内心,才能禁得起怼;与其让别人来怼,还不如自嘲来化解。这也算是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吧。


对我来说,新的职业生涯才刚刚起步。路是一步一步走过来,只要脚踏实地,过去的沉淀和准备、未来的目标会慢慢显露出来。而现在,没有必要以某种压力去强行规划未来,没有那么迫切。




周婉洁:找到自己的节奏

2016年,对周婉洁来说是一个特别的年份:从检察机关辞职,一段长达十五年的职业生涯划下句点。而对更漫长的人生来说,这只是一个逗号。


同样在这一年,周婉洁踏上了“刑辩女律师走天涯”的旅途。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出发。十八位来自不同城市的刑辩女律师,千里迢迢奔赴新疆喀纳斯。相聚之前,她们大多互不相识——既有“孤身走天涯”的未知,又有对“相似的同路人”,以及同一个目的地的期待。在那个美好的秋天之后,这个“中国刑辩女律师联盟”的松散群落,成为链接许多刑辩女律师的心灵栖息地。


周婉洁收获了一份归属感。对新的职业身份和行业的认知,在一群新朋友们的交流和分享中,变得清晰和立体。“每年都有一次旅程,从喀纳斯到婺源到贝加尔湖,再到疫情后的云聚会。日常我们也会交流工作中的困惑,怎样做团队,怎样做产品,怎样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彼此毫无保留的分享、启发和借鉴。这种既远在天涯又近在咫尺的支持和陪伴,会有同道不孤单的慰藉。”


人在旅途,要找到自己的节奏。周婉洁将自己的人生历程视为一场沿着山脊的越野徒步。前半程专注于向上、登高。“爬山时很难留意沿途的风景,只会看到更高更远的那个目标。”当心境转换,目标转换,后半程则是下山。“无限风光并非只在险峰之巅。当你调整自己的节奏,可以快,可以慢,可以停下来,问问自己内心的东西,更多曾被忽略的风景会映入眼中。每一程都是经历,叠加起来就是人生的平衡。”


Q&A

Q:刑辩律师这个职业,对你的吸引力在哪里?

A:刑事法律有一种审美的“美”。从法庭辩论的技巧来说,有语言和逻辑,甚至有哲学和思辨。结合法律、人文关怀、语言逻辑,以律师的专业性整体呈现在法庭上,对我而言,很有吸引力,也很具挑战性。所以我会很投入,希望能把个案做到极致,希望自己承办过的每一个案子都是“艺术品”一样的存在,自己的思考、专业能在“千人千面”的个体正义中得到体现。


Q:作为刑辩律师,你认为女性的优势在哪里?

A:如果把法律特别是刑法人格化,应该是一个“不拘一格”的形象,既有“刚”的一面,也有“柔”的一面,而不是千篇一律呆板的面目,从而体现对每一个个体的人的正义。


而在“柔”的这一面,从女性的视角看,女律师正有独特的“位置”。在一些个案中,法律之外,也有世俗人情的道理。女性是更让人接受的情感的传播者。女律师以真诚专业的态度,对当事人而言,可以传递出一份暖意,让人感受到关怀和陪伴,是社会公平正义温度的一种表达。同时,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也更易于捕捉到法律的底层逻辑上、立法精神上“柔”的一面,从而争取对辩护观点的理解和认同。


Q:除了“柔”的一面,女律师也需要面对刑事法律“刚”的一面。

A:对。面对法律“刚”的一面,会激发刑辩律师的另一种职业魅力:力量。尤其对女性而言,传统观念中总被赋予柔弱、无力的刻板印象。而刑辩女律师的形象一定是睿智坚强,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一种魅力,对女性的职业选择是极具吸引力的。摆脱传统女性担忧的青春面容衰老归于平淡消亡的生命轨迹,或者如旧时代女性是依附于其他力量生存的附庸品,难有独立价值的社会发展路径,相反,可以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以及韧性和坚持,走出一条青春常驻发光发热的生命之路。


Q:这条职业道路上是否也有困顿?

A:现实而言,女性在社会定义之下家庭责任之下的确有坚持的不易。


女律师在这个需要彰显力量、勇气和谋略的职业领域,某种程度上讲是在一个群雄逐鹿的莽原上求生存求发展,一定是有难度的。是社会加于其身的限制,还是自身的特点局限,或许两者都有吧。家庭呼唤甚至期盼回归,自己也有疲惫倦怠,所以许多女律师中途放弃了这份激进的事业追逐,而转换安稳的职业甚至回归家庭。这是一种天生的职业要求和社会角色、个人心理的剧烈对撞!


Q:职业和性别存在某种“反差”?

A: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认为。从性别的角度,从进入这个职业的那一刻起,女性就具有天生的弱势。这种弱势同时具有社会歧视和自我歧视的意味。要在这个职业领域坚持下去,就必须具备逆势而为的勇气和胆识。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不断“反社会”“反自我”的生命历程,这种“反差”有一种鲜艳和激励的生命底色,所以坚持下来的刑辩女律师都特别有生命的活力和张力,特别有自信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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