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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季 | 周婉洁:刑事合规是绝对的清醒和耐心

中联重庆 中联重庆 2023-08-25


2018年,被称为我国企业合规之“元年”。我国先后出台了三部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企业合规文件:《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推动建立违规风险内控机制的企业合规走上快车道。2020年,基于贯彻落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名为“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的企业合规试点探索,标志着作为传统企业合规升级形态的刑事风险外控机制的刑事合规进入司法实务视野。中联刑事合规团队近年来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探索司法实践,并总结出三大基本问题以及三句回应:“何为刑事合规?”——合规治理完成从“无”到“有”,刑事处罚实现从“有”化“无”“刑事合规如何开展?”——了解刑事合规的“A” &“ B”面“刑事合规与其他合规的关系?”——探索企业合规“1+N”模式
“有”&“无”的辩证转化何为刑事合规?全球化发展趋势。1991年美国颁布适用于单位被告人的《联邦组织量刑指南》,首次在刑事规范中引入合规理念,要求企业建立具有预防违法犯罪功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将企业是否实施“有效的合规计划”与对企业刑事责任的评价挂钩,开刑事合规制度之先河。进入21世纪,刑事合规日益呈现全球法律现象的趋势。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以及南非、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均建立了刑事合规制度,加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OECD关于腐败的刑法公约》以及《保护欧洲共同体金融利益公约的第二协议》等系列国际文件助推刑事合规的全球化进程。就企业治理而言,刑事合规显著提升了企业合规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注重刑事合规,主动防控颠覆性的刑事风险,正在成为企业维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我国司法实践配套改革。刑事合规,是主动适应国际趋势的需要,更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内生性需求。由传统企业合规向刑事合规升级,则须积极配套立法资源与改革政策。刑事合规改革从2020年发端,经过三年的探索和试点已经成为我国影响深远的重大司法改革课题。从第一轮全国6家基层检察机关以科研课题形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研究,到第二轮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级检察机关,由省级检察院主持、决策、监督和把关,统筹批准本省范围内的试点案例和改革方案,并由地市一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机关具体实施。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合规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地方检察机关。既是国家层面加快现代企业治理理念的转变,又是对传统企业合规在预防企业犯罪行为方面难以激发企业主动性的政策反思,具有强大利益驱动:参与刑事合规的双方——国家与企业能形成“合作共赢”格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在2020年3月到2022年3月的两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10个试点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66件,非试点省市检察机关主动根据本地情况在试点文件框架内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23件。中联重庆刑事合规实践。今年10月,中联刑事合规团队正式收到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意味着团队在历经长达5个月的刑事合规治理工作后,顺利完成了重庆市首例涉税进出口贸易企业刑事合规整改治理工作,实现了企业合规体系的从无到有,企业刑事风险与处罚的从有到无。本次企业系重庆市龙头水果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形成“集团化”经营模式,共同经营进出口水果贸易及国内商超贸易,为近100名员工解决就业问题,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数千万余元,三年来共计缴纳税款上百万余元,为重庆市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因此,保住企业的同时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的诉求刻不容缓。经过合规整改后,企业已重新步入经营正轨,建立起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我报告、自我预防及自我整改的全新企业治理机制,在重庆合规不起诉案件的全面铺开进程中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彰显了在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的大背景下本土化合规治理的司法意义。合规体系从“无”到“有”。中联刑事合规团队在5个月的治理工作中,在普通民商事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研究总结出刑事合规尽职调查清单及方法,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对关键领导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出企业合规风险点;在设计企业合规建设方案时,搭建了以四大内控模块、四大外控模块为基础,通过三道防线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组织体系、合规制度体系、可持续保障体系,并且创新设计了《责任审批表》,将风控流程简化在一张表上,为企业的合规整改保驾护航;在整改落实环节,用模拟数据进行穿行测试、知识问卷测试等创新方式,检验了企业的整改效果,建立起了符合企业实际、全面有效的风险识别、预警、防控以及激励体系,得到了第三方组织专家及海关相关部门的认可,实现了涉案企业合规体系的从无到有。刑事处罚从“有”化“无”。2020年10月,涉案企业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企业面临数百万元的罚金处罚,同时公司高层以及项目负责人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中联刑事合规团队全程5个月的合规治理之下,全面排查企业已有和潜在的刑事风险,建立了全面有效的体系,实现了对刑事风险的识别、预警以及防控,最终通过人民检察院、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及听证会听证员的一致认可,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10月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企业重获新生,实现了刑事处罚的从有化无。有效开展行刑衔接。在合规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一旦对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整改验收合格的结论,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就面临着如何确保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具有可持续性的问题。而有效解决的办法就是让行政监管部门承担接力合规的责任,继续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活动,从而建立较为可行的企业合规行刑衔接机制。本次刑事合规不起诉案件,检察院引入重庆海关作为第三方评估组织成员,在合规整改结果互认、合规从宽处理等方面加强与海关的沟通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将合规工作推向一个更加专业、更为精细的高度,同时促进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合规整改、退缴全部税款、不起诉决定、罚金的分期执行等等举措同时落实,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被动式”和“主动式”两种模式。除了上述案件中企业在面临刑事追究后由检察院主导进行合规整改的“被动式刑事合规”外,刑事合规业务还存在“主动式刑事合规”这一类型。所谓“主动式刑事合规”即预防性合规,主要是指企业基于经营中可能存在刑事风险的防控需求,在尚未出现被刑事追诉的迹象之前主动进行合规整改,目的是消除经营中的刑事风险,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企业更应当转变观念,从“被动式”走向“主动式”,从“消防员”成为“安全员”。无论是“主动式”还是“被动式”刑事合规,无疑能为企业避免损失并带来长远的收益。企业一旦涉嫌刑事犯罪,轻则信誉危机,重则破产倒闭,刑事风险是红色风暴预警,是企业所有经营风险的最高级,但通过刑事合规整改,可以最大限度消除刑事风险,复归风平浪静,对企业安全发展而言价值巨大。简而言之,刑事合规就是通过建立外部压力机制和激励机制,帮助企业预防、排除刑事风险、争取刑事处罚减免,建立起一套高效、有效、长效的合规制度与体系,防止企业因触犯刑事而走向死亡。
刑事合规中的“A”& “B”面如何做刑事合规?电影《变脸》中,警探和对手攻守互换,双方是最为熟悉的彼此,如硬币正反面般,紧密相连又相互矛盾。在刑事合规之中,律师亦有着如此有趣而复杂的身份与角色。
1. 刑事合规的“A”面——第三方监督组织成员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引入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检察机关将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共同组建第三方机制委员会,对企业合规考察过程发挥监督、指导、评估、验收的作用。《意见》还确立了由合规监管人组成的第三方组织,正式在企业合规改革中引入专业的监管力量。律师可以在刑事合规案件中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专业人员,负责调查、评估、监督、考察企业的合规建设工作,在刑事合规工作中担任“裁判员”,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合规监管。主要工作包括:首先,审查、监督、指导和帮助企业针对识别、控制刑事风险的漏洞,建立完善预防、发现、遏制违法犯罪的内控机制;其次,定期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汇报合规监控情况;最后,考察企业合规整改工作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向人民检察院提交通过或不予通过合规考察的意见。
2. 刑事合规的“B”面——企业合规治理人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不仅确立了有效合规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也建立了合规整改的验收和评估机制,还确立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相称性原则”,即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具体方案,包括企业合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源保障、合规体系建设等方面,要与企业面临的合规风险、企业规模、业务范围、行业特点等相适应和成正比,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合规有效性律所作为刑事涉案企业的辩护人,帮助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工作,接受第三方组织成员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在刑事合规工作中担任“运动员”。在企业被立案侦查后,律师可以帮助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申请启动适用刑事合规试点和第三方机制;在正式启动刑事合规程序后,组建治理人团队全面梳理企业涉案行为和刑事风险,制定全面有效且可行的合规计划,并协助企业按照合规计划承诺开展整改工作,配合第三方监管部门考察验收;最后,参与检察院听证会汇报合规工作,争取涉案企业及个人不起诉。如前所述,在刑事合规工作中,律师的角色既可能是“裁判员”,也可能是“运动员”,但在同一案件中,两种角色不可同时兼任,具有矛盾与互斥性。治理人旨在帮助企业合法争取利益最大化,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则要求保持中立性,协助检察机关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因此两种身份存在利益冲突。
探索合规1+N模式刑事合规与其他合规的关系?世界杯正在卡塔尔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足球比赛中曾有人疑惑过:“据技术统计,一般情况下,守门员一场比赛的扑救次数不会超过10次,守门员是不是很轻松?”事实上,守门员是足球赛场上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的作用远远不止于“守门”。历史上伟大的足球守门员其实都是后防线的指挥家,这也是足球比赛中的1+N:在防御对方进攻时,守门员会根据对手的进攻形势和路线,与N名队员进行配合站位,甚至指挥整条后防线做好规划,把很多问题消解于无形中。正因为早早杜绝了隐患,你在场上才会看到他们波澜不惊,轻松进行攻防转换,化风险于无形,这才是一个足球守门员的高境界,正所谓“善弈者,通盘无妙手”。刑事合规亦如此。在企业建设发展的这场“角逐”中,各专业领域的合规建设就是赛场上的主攻手,而刑事合规则如同位于后防线最中心的守门员。一旦代表着“刑事风险”的这颗足球突破“守门员”的防线“破门而入”,等待企业以及内部高层领导的将是无法承受的刑事处罚后果。企业合规向刑事合规升级发展的动力机制。从国家层面,一是可以提升犯罪治理能力。作为强调国家与企业之间良性互动的、制度化和体系化推进的犯罪预防计划,相对于等待犯罪发生、已造成严重危害后再介入的事后惩罚模式,无疑是一种更符合善治目的的策略构想与路径选择;二是减轻国家监管负担,提高查处犯罪效率。建立并实施刑事合规制度,可以制度化地吸纳企业力量参与犯罪预防,解决国家力量单打独斗效率不佳的难题;三是平衡刑法规制企业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刑事合规制度的精髓在于,既使犯罪企业付出应有代价,又尽量给予企业自我改善的机会,避免对企业发展造成破坏性打击,从而使刑法规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以高度统一。从企业层面,既可以避免颠覆性的刑事风险,又可以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还可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最终形成“经营与风控”两手抓的良性治理格局。一言以蔽之,企业家要保住财产,高级管理人员要保证职业安全,政府要保证监管有效,国家要保证良性治理。探索合规1+N新模式。结合目前国内合规现状来看,进行整体企业合规建设的基本都局限于大型国企或者资历背景下雄厚的民企,而大部分中小企业因受资源、财力、人力等条件限制,很难一次性实现企业全面合规,在此背景之下,中联刑事合规团队逐渐探索出企业合规1+N新模式。中联重庆办公室刑事合规团队,在刑事合规探索的乌卡时代,围绕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方向持续研究,加强与上海、成都、大连、江西等地合规专业团队合作、交流,研究制定合规法律服务标准,完善合规法律服务领域和内容,集合“刑事、民事、税务、合规师”等专业人才,打造“懂法律、懂管理、懂行业”的专业团队,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的“服务链”式合规解决方案。我们认为:刑事合规是企业应当建立的底线与基石,同时刑事合规又可以配合各领域专项合规打出一套组合拳,实现企业合规1+N,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刚性需求上判断,任何行业、任何企业其存续发展的底线均是刑法这道红线,因此刑事合规必然成为企业生命延续不可或缺的核心,也是1+N模式中必须为之的“1”。2022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国第一例数据合规不起诉案件,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典型案例中涉及罪名主要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安全生产事故、走私以及串通投标等单位犯罪。司法实践探索“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标志着合规建设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弹性需求,而是必须为之的刚性需求。内生需要上考虑,合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场革命,其目标是有效预防犯罪、形成依法依规经营的企业文化。深耕不同业务领域的企业所需专项合规有所不同,如互联网公司在近年数据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开展数据合规已然成为重中之重、银行业针对重大风险事件急需通过金融合规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国有企业在国家合规政策陆续出台的背景下走向第三轮国企合规等。企业紧紧围绕自身业务开展“N”项专业合规也成为当下发展趋势。综上,刑事合规,是其他合规的基石,逐步成为中国企业合规制度表现形式中最为活跃的一种。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以及规模大小进行评估考虑,积极主动开展1项刑事合规 + N类专项合规为模式的合规建设。

“善战者无赫赫之名”。真正的战略大家不会将一场战争的胜负仅仅托付给前线一场奇迹,真正的战场也不在最后时刻的短兵PK,而在战争发生前的运筹帷幄。合规保生存,适应法律;合规升价值,塑造品牌。刑事合规,是持续的迭代升级,是把风险控于事前,是绝对的清醒与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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