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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操作!奥克兰华人业主卖房竟出大纰漏,$160万合同说撤就撤,买家怒告法庭

番茄捣蛋&Gloria 新西兰后花园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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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纰漏,奥克兰华人业主卖房栽了跟头,遭买家律师怒斥“荒唐可笑”。
2020年8月,开发商Hargun Singh在西区Te Atatu相中一块土地并斥资$155万拿下。按照设想,他准备将土地上盖住宅推倒然后重新开发。
原本以为就快能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可在距离交割仅有三周的时候,他却突然得知自己刚刚拿下的物业附带一份为期12个月的租约,且租约仍在效期内。
租客曾在当时开出条件,只要能拿到$1.8万赔偿款,就愿意在当年11月将住宅腾出。

对此,卖家Mao Xieyan坚称自己卖房时已跟Harcourts中介打过招呼,说明物业附带租约一事。由于卖房过程中没有进行Open Home展示,租客对于物业易主一事浑然不知。
在Singh看来,租约问题应由卖家在交割前妥善解决,自己有权在合同所规定的交割日期拿到土地,而且不附带任何租约。如若不然,他将向Mao索要违约罚款。
Mao见势不妙决定取消交易,却由此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上诉法院已于本月宣判。
法庭文件显示涉事土地面积为800平米,Mao曾在2019年考虑分割并已获取资源许可,打算新盖7套联排。然而不知何故,她在次年6月却将物业出租,签订一份为期12个月的合同,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6日有效。
换句话说,当租客发现自己可能需要被迫搬家时,租约才刚刚履行了两、三个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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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签完租约,Mao没过多久又找到一名在Harcourts Te Atatu South工作的朋友安排物业上市,并以优质开发盘作为营销重点,附带资源审批。据法官Mark Cooper介绍,售房广告中并未提及租约一事。
当Singh签订买房合同时,合同中曾包含一条与租约有关的内容,询问买家物业是否附带租约,并要求写下租客姓名。
Cooper称该栏显示空白,“是”或“否”均未被圈出。
一直等到8月25日,距离9月16日交割仅三周时间,Mao的律师才致信Singh律师提及租约一事。Mao方称购房合同遗漏租约细节是“疏忽”所致,不过由于Mao在卖房时已经告知中介,因此“她不会承担由提前解除租约而引发的任何费用”。
对此,Singh的律师表示“荒唐可笑”。
“涉事物业在上市时被形容为具备开发潜力,我方客户在此基础上一签订购房合同便立即聘请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为此耗费巨资,因为我方客户希望能在完成交割后立马着手开发。”
律师称如果物业无法空置交割,应由Mao负责承担Singh所遭受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由于双方未能在9月16日就交割问题达成一致,Mao方律师于10月2日致信Singh要求取消交易。

在高等法院的此前判决中,Singh为胜利一方,而上诉法院也选择维持原判。Cooper称开发商Singh只是想要拿到自己已签署购买合同的土地,而Mao却“显然不愿意根据协议解决问题”。
Cooper判定初始购房协议“依然有效”,Singh有权就未决问题寻求赔偿和利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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