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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芬克斯因子”溯源与阐释

吴笛 外国文学研究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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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斯芬克斯因子”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的重要概念,生成于古代神话斯芬克斯之谜。它蕴含着“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对立和冲突,广泛运用于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斯芬克斯因子”既有着丰富的理论渊源,也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其生成渊源和理论根基主要有进化论思想、美德伦理学理论,以及精神分析学说。“适者生存”的进化论思想体现了伦理意识在道德进化中的意义所在。美德伦理学理论说明,人类经过“自然选择”,在“伦理选择”中产生伦理意识之后,才会追求“美德”,才能“学以成人”。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中的人格理论,与“斯芬克斯因子”的理论观点有着深邃的关联。文学作品中所呈现的“斯芬克斯因子”及其伦理冲突,是人类进步的体现,反映了人类的进化向善和自我认知。

关键词

“斯芬克斯因子”;斯芬克斯之谜;理论溯源;进化论;美德伦理学;精神分析学说

作者简介

吴笛,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授,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俄罗斯文学和文学翻译研究。

Title

The Origins and Interpretations of the “Sphinx Factors”

Abstract

The “Sphinx factors” is an important concept in the theory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derived from the ancient mythological Sphinx’s riddle. As a concept that encompasses the opposition and conflict between the “human factor” and the “animal factor,” it is widely used in the practice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The concept of “Sphinx factors” has a rich theoretical origin and a solid theoretical foundation built upon evolutionary ideas, the theory of virtue ethics, and the theory psychoanalysis. The evolutionary idea of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embodies the significance of ethical consciousness in moral evolution. The theory of virtue ethics states that only after making their “natural selection” and generating their ethical consciousness through “ethical selection” can human beings pursue “virtue” and “learn to be human.” The personality theory in Freud’s psychoanalysis is deeply related to the concept of the “Sphinx factors.” The Sphinx Factors and their ethical conflicts presented in literary works embody human progress and reflect the human evolution toward goodness and self- awareness.

Key words

“Sphinx factors”; Sphinx’s Riddle; theoretical origins; evolutionary theory; virtue ethics; psychoanalysis

Author

Wu Di is a professor at Zhejiang Yuexiu University (Shaoxing 312000, China) and the School of Literature,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58, China), specializing in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Russian literature and translation studies.

Email: hzwudi@yahoo.com

“斯芬克斯因子”是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一个突出的学术贡献。“发现文学经典的伦理价值,并且从文学经典中获取伦理教诲,培养经典研读和文学批评视野中的伦理意识,是知性人类经过进化之后而在经历伦理选择过程中必然的理性需求和价值取向”(吴笛 20)。“斯芬克斯因子”有着丰富的理论渊源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其生成渊源和理论根基主要有斯芬克斯之谜、达尔文的进化论和美德伦理学,以及精神分析学说。

01

作为神话的斯芬克斯之谜

斯芬克斯(Sphinx)最初出现于古埃及,源自于神话传说,然后不断地向欧亚许多地方传播。斯芬克斯形象是一个不断变化并且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断被赋予新的阐释的神话形象。在古埃及,自古王国时期起,斯芬克斯雕像就是古埃及艺术的一个属性,最早的雕像可能描绘的是女王赫特法勒斯二世。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斯芬克斯雕像(大斯芬克斯),它守护着吉萨法老金字塔。

在古埃及的相关神话中,斯芬克斯主要是以三种形态来体现的。在当时的神话传说中,这一形象不同于后来希腊神话中的传说,是以雄性形象呈现的,而且是没有翅膀的。古埃及主要有三种斯芬克斯:人面狮身斯芬克斯(Androsphinx)、羊头狮身斯芬克斯(Criosphinx)以及鹰头狮身斯芬克斯(Hieracosphinx)。在这三种斯芬克斯形象中,第一种属于半人半兽的形象,后两种完全属于兽类怪物。

这一形象最初生成于古埃及之后,最为重要的流传发生在古希腊。古希腊斯芬克斯是对古埃及斯芬克斯的承袭。但是,发生了一定的变异。对于古埃及的三种斯芬克斯,古希腊所承袭的是第一种半人半兽形象,而舍弃了第二种和第三种的兽类怪物形象。

之所以发生类似的变异,这与古希腊神话的特性有关。在古希腊神话中,一个典型的特征是“人神同形同性”。所以,神可以来到人间,参与人间的斗争,甚至具有人的七情六欲,与人间的女子谈情说爱,人们在形态和性情上都无法将神与人区别开来。正是因为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神同形同性”的特质,古希腊神话在承袭古埃及斯芬克斯形象时,选择了具有人类部分特性的“人面狮身斯芬克斯”。尽管这一斯芬克斯形象不同于人和神的形象,但毕竟优于“鹰头狮身斯芬克斯”和“羊头狮身斯芬克斯”。古希腊人从埃及借用了斯芬克斯这一形象之后,又在性别和羽翼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改造,于是,在希腊神话中,没有翅膀的古埃及的斯芬克斯获得了女性的性别和狮鹫的翅膀。

在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是一个经常出现的形象,不仅出现在赫西俄德的《神谱》中,也出现在埃斯库罗斯的萨提洛斯剧《斯芬克斯》中,以及索福克勒斯的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中。

在古希腊神话中,斯芬克斯常常被看成一个代表毁灭的作恶的怪兽形象。根据赫西俄德的《神谱》所述,斯芬克斯为厄卡德娜和俄耳托斯所生。斯芬克斯的母亲,厄卡德娜,同斯芬克斯有些类似,是一个半神半兽的怪异精灵,而斯芬克斯的父亲,俄耳托斯,其形态也不是人,而是一只双头犬。可见,在古希腊神话中,斯芬克斯的“家庭出身”就已经决定了她的半人半兽的基本特性。

那么,由厄卡德娜和俄耳托斯所生的斯芬克斯,究竟是人还是兽?这对于刚刚经过生物学层面的自然选择,从而走出蒙昧状态的古代人类来说,确实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就斯芬克斯所具有的人面特征而言,这是一个女人的形象,但是就其狮子身体、鹰鷲羽翼以及蛇形尾巴而言,她算不上人,而是怪兽的形象。而且,斯芬克斯尾部所长的那根尾巴也是区别于人类形象的典型特征。这样的一个形象,不仅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而且对于斯芬克斯自己来说,也同样令她困惑。于是,她自然产生出确认自己身份的渴望,而“斯芬克斯之谜”正是这份困惑以及渴望解答的体现。于是,斯芬克斯之谜也就随之产生了。

斯芬克斯之谜(Sphinx’s Riddle)是古希腊神话忒拜传说中的一个关键话题。赫拉派斯芬克斯坐在忒拜城附近的悬崖上,挡住过往的行人,以谜语对他们进行询问,凡是猜不出谜语的,就会被斯芬克斯残忍地吃掉。斯芬克斯的谜语是这样的: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而且,以四条腿走路时,力量最小,也比其他时候移动得更慢。谜语的答案是“人”。人在婴儿期,以手脚爬行,在壮年时,用两条腿走路,在老年时,需要拄着拐杖行走。俄狄浦斯猜出了这一谜语,于是,斯芬克斯羞愧地坠崖而死。

这里所涉及的问题很多。但是,最为关键的是,既然谜底解开了,俄狄浦斯可以活着过关了,那么,斯芬克斯为何跳崖自杀而亡?这其中所涉及的并非只是自然选择的问题,而是有着丰富的伦理选择的内涵。“在忒拜的英雄传说中,著名的俄狄浦斯揭开‘斯芬克斯之谜’,却逃不脱命运的摆布”(隋竹丽 154)。

首先,斯芬克斯在不明自己身份的前提下,吞噬了不少人类的生命,而她得知谜底是“人”时,她的人头中的道德观念无疑会油然而生,于是羞愧难当,以跳崖结束自己的卑劣生命也是不足为奇的。

其次,斯芬克斯是一个具有四条腿的动物,而在解开的谜底中,四条腿时力量最小,这时,她认识到这一点,无疑会产生恐惧心理,促使她跳崖结束生命。

再则,斯芬克斯之谜,作为人的存在之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无法解谜的。所以,有些论者总是强调:“斯芬克斯之谜至今仍未解开”(Hancock 33)。古今中外的许多文学作品,都力求探讨人的存在之谜,但只会陷入新的困惑。如《鲁拜集》中诗句:“我像流水不由自主地来到宇宙,/不知何来,也不知何由;/像荒漠之风不由自主地飘去,/不知何往,也不能停留”(海亚姆 109)。正因如此,当俄狄浦斯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也就该跳崖自杀了。俄狄浦斯虽然获得了众人的拥戴,看上去,似乎具有鲜明的喜剧色彩,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实际上,斯芬克斯之谜的解密,并非悲剧的终结,而是更为悲壮的悲剧的开始,也是更为难以解答的人生之谜的开端。就俄狄浦斯本人而言,当他处于四条腿的生命周期时,他被具有两条腿的忒拜国王拉伊俄斯所迫害,可他幸免于难;可他到了两条腿阶段的时候,则在无意中打死了处于三条腿状况的忒拜老王。这一系列的反常现象以及伦理困惑必然引发斯芬克斯对谜底解开后的现实的担忧。

最后,斯芬克斯毕竟只是具有人面,而狮子的身体这一现实是无法改变的。狮子生活在森林之中,以食肉为生。走出大森林,开始农耕生活,进入农业文明,斯芬克斯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的。可人更需要以两条腿的状态站立起来。而斯芬克斯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这一进化的。更何况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的思想也逐渐从神明向人类转化。“希腊民族思想经历了由自然崇拜——对人的否定,到神逐渐人化——对神的否定,使人的观念逐渐在自然界中去确立起来,使人在自然界中不仅以脚立地,而且以头——思想立地,使人真正站立起来。这是划时代意义的思想解放,人类走出大森林,历经漫长的石器时代.终于迎来理性的曙光,进入了人类精神觉醒的时代,它意味着神话思维的冰山已开始消融,科学春天的脚步已跨进人间”(隋竹丽 162)。

我们从由斯芬克斯之谜引发的俄狄浦斯的悲剧中,可以看出,其中不仅有弑父,而且还有弑婴,在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形下,两者都受到了应有命运的惩罚。企图弑婴者,拜国王拉伊俄斯,最后为被弃者所杀;作为弑父者,最后自己动手,刺瞎了双眼。作为儿子,他一出生就成了他父亲追杀处死的对象,在作为“弑子”典型的同时,却又成了弑父的罪人;作为父亲,他一成就便是乱伦的罪人。他企图自救,企图摆脱罪孽,而且还一度自以为战胜了命运。谁知,他越是努力自救,越是反抗,越是感到命运不可抗拒,越是陷入毁灭和罪恶的深渊,难以自拔。

斯芬克斯的命运也是一样,她的身份被确定以后,为了得到救赎,或是出于伦理困惑,她选择跳崖自杀了。

俄狄浦斯虽然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却逃脱不了命运的摆布,解谜却成了他人生命运中的真正悲剧的开始。正是因为,完成自然选择之后,所面临的是一系列伦理的冲撞,陷入一系列伦理困境,要理顺这些伦理冲撞,摆脱这些伦理困境,就必须进行伦理选择。在这一伦理选择中,所要摈弃的,是兽性的成分,所要弘扬的,是人性的成分。于是,在悲剧命运的对立和冲撞中,斯芬克斯因子得以发生根本的作用。

02

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支撑

“斯芬克斯因子”这一概念在理论上与达尔文的进化论密切相关。进化论在一定层面上也就是道德进化论。“达尔文的道德进化论,正是在运用自然选择理论阐释人的身体和种种理智能力的起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于是,道德进化论构成了达尔文的进化图景的最后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舒远招 21)。

斯芬克斯选择跳崖身亡,这也是达尔文所说的“自然选择”的结果。达尔文认为,自然选择的过程,是发生“变异”并且让有害的变异遭到毁灭以及好的变异得以保存的过程,是适者生存的过程:“我把这种有利于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变异的毁灭,叫做‘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物种起源》95)。达尔文是将自然选择看成为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的。对于反对者,他反驳说:“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为一种动力或‘神力’;然而有谁反对过一位著者说万有引力控制着行星的运行呢?”(96)

斯芬克斯的自然属性已经不允许她做出新的伦理选择。她本身就是一个邪恶的存在,她要依靠吃人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而当俄狄浦斯解开了谜底的时候,她靠吃人而生存的现实就不复存在了,也就不适合“适者生存”的原则了。达尔文在论及“自然选择”时,尤为强调形态的“变异”。他写道:“‘自然’能对各种内部器官、各种微细的体质差异以及生命的整个机构发生作用。人类只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选择:‘自然’则为被她保护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进行选择”(《物种起源》98)。在此,达尔文非常明晰地阐述了自然选择和人类自身选择的异同。自然选择包括人类的人体内部器官的变异以及整体结构的变异,其目的是让受自然保护的生物受益,而人类自身的选择,则属于思想层面的选择,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而进行的选择。这一观念,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伦理选择”腾出了空间。而且,随着自然选择的完结,所该出现的理应是伦理选择。而斯芬克斯,显然无法自如地进入伦理选择的阶段,她的跳崖的举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她所做出的一种“伦理了断”。

自然选择以及相应的变异,使得人类在自然属性上获得了一定的优势。“正是自然选择,最终造成了人的身心两个方面决定性的变化,使人成为地球上最具竞争优势的动物。通过自然选择,人首先取得了体质上的某些优势,如两足行走和手的解放,以及在此基础上人的骨盆的变宽,脊椎有了一种特殊的弯曲方式,头颅安装的位置有所改动等等”(舒远招 21)。而自然选择完成之后,人类所面临的则是精神层面的选择:伦理选择。如果说自然选择是在形态上区分人与兽,那么,伦理选择则是在精神层面区别人与兽。因为兽性与人性的本质区别,就是有无道德观念和伦理意识。达尔文认为,只有人才能称得上是具有道德性的动物。他写道:“所谓有道德性的动物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他既能就他的过去与未来的行为与动机作些比较,而又能分别地加以赞许或不赞许。我们没有理由来设想任何低于人的动物具备这种能力”(《人类的由来》168)。这种能力的获得,就是看是否具有道德性,是否具有伦理意识。这一点,聂珍钊在论及“人性因子”时,同样予以强调。他认为:“人性因子即人的伦理意识,其表现形式为理性意志。人性因子由人的头脑体现。人的头脑是人类从猿向人进化过程中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人的头脑出现的意义虽然首先是人外形上的生物性改变,但更重要的意义是伦理意识的出现”(聂珍钊 274)。由此可见伦理意识在道德进化中的意义所在。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是“斯芬克斯因子”这一概念得以生成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支撑。

03

美德伦理学的理论资源

“斯芬克斯因子”中蕴含着伦理选择和伦理冲突。“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 的选择或冲突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美德”或“恶行”的选择或冲突。“斯芬克斯因子”这一概念作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概念,具有坚实的伦理学这一学科的理论根基,尤其体现在美德伦理学理论方面。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18世纪的康德和卢梭,以及当代的美德伦理学家赫斯特豪斯等人的论述,都是“斯芬克斯因子”的丰富的理论资源。

美德伦理学(Virtue Ethics)中的“美德”(“virtue”, 该词也被一些学者译为“德性”),对应的希腊词为“ἀρετή”(拉丁拼法是“aretê”)。在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aretê”进行过论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强调:“正义是心灵的德性”,而且认为:“如果心灵失去了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心灵的功能”(42)。亚里士多德在对人的“aretê”进行定义时指出,说它“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能力”,而是与人们处理感受到的愤怒、痛苦、怜悯等感情有关的一种品质,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亚里士多德 45)。可见,亚里士多德是将“aretê”定义为品质的。但是,在当代伦理学领域,“virtue”一词已经不是“aretê”传统意义上的“品质”,而是强调“德之为美”的内涵。“现代意义上的virtue通常就是指美德,当代伦理学文本中讨论virtue概念的外延时,通常就是指公正、仁慈、勇敢等具体的美德”(赵永刚 5)。

从“aretê”向“virtue”的过渡,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斯芬克斯因子”以及相应的 “伦理选择”的典型呈现。而且,无论是柏拉图的观点还是亚里士多德的理念,都基于心灵的和谐。尤其是在柏拉图看来,“灵魂的和谐需要灵魂中的理智部分对激情和欲望部分进行宰制,从而使灵魂处于有序的状态,这一观点预设了灵魂中不同部分的冲突”(赵永刚 184—185)。可见,柏拉图所提及的灵魂的和谐状态中,存在着不同部分的激烈的冲撞和抗争。而这种抗争与“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冲突与理想平衡是非常吻合的。亚里士多德所定义的“aretê”,实际上既含有“人性因子”,也含有“兽性因子”,而美德伦理学中对“virtue”的定义和转向,无疑是伦理选择的必然结果,因为只有经过“自然选择”之后,在“伦理选择”中产生了伦理意识,才会追求“美德”,才能“学以成人”。

对于“学以成人”,康德的《美德学说》(The Doctrine of Virtue)也应当得到关注。作为一部关于美德的论著,这部著作所关注的是一个人的内在道德生活——一个人在履行义务时的态度和动机,正是从这一方面入手,关注道德品质问题。“康德在《美德学说》中将美德定义为一种对抗我们意志中的不好的道德态度的勇气。有德之人由于他这种‘勇气’因而能够抵制与道德法则相悖的冲动和爱好”(赵永刚 179)。有了这种勇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坚定了某种选择。尽管康德将美德划分为若干层次,最高形式的美德也主要是一种十分完美的理想,但是,作为经过自然选择之后的人类,虽然只是凡人而已,却需要在道德上努力追求或实现完美的理想。所以,康德在其论著《美德学说》中认为:“美德总是在进步,因为从客观上看,它是一种理想,无法实现,而不断接近它是一种责任”(Kant 209)。可见,美德是动态的过程,唯有经过必须的选择以及冲突和抗争,才能够达到至善的境界。

主张“返回自然”的卢梭,也崇尚美德。所谓“返回自然”,是用理想的具有 “美德”的和谐自然来否定充满“恶行”的黑暗现实。他在哲理小说《爱弥儿》中认为:“凡是有感情和智慧的地方,就有某种道德的秩序。区别在于:善良的人为了所有其他人而安排他的生活;邪恶的人只为自己而安排”(Rousseau 305)。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辨出,在“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抉择中,美德所能发挥的功能。

在谈及人与兽的区别时,当代西方著名美德伦理学家赫斯特豪斯强调了理性的作用。他认为人类和其他动物都有行动的能力,但是,人类靠理性而行动:“我们(人类)是出于理性而行动,而它们(其他动物)不是;并且,正因为我们主要是出于理性而行动,所以我们才算得上是伦理意义的好人或坏人”(赫斯特豪斯 242)。可见,同样是行动,人类是出于理性,而不是出于本能;同样是人类,可以选择美德,也可以选择恶行,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出于大脑的理性。这其中所蕴含的“斯芬克斯因子”要素是不言而喻的。“斯芬克斯因子”源自于斯芬克斯形象。这个形象本身就是人头与兽身的综合体。但是,斯芬克斯之所以在俄狄浦斯说出谜底之后跳崖自杀身亡,起作用的是人头,正是因为斯芬克斯有人头,所以才有了理性的作用。正因如此,聂珍钊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中极为中肯地指出:“斯芬克斯形象最重要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这个特点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说明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这是人类经过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二是人的头脑的象征性,表明人类经过长期进化完成生物性选择之后已经有了理性的萌芽,三是狮身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在当时保留着兽的本能,我们把人头和狮身结合在一起的特点称为斯芬克斯因子”(38)。可见,无论是赫斯特豪斯还是聂珍钊,他们都认为在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冲突中,区别人性与兽性以及决定伦理选择这一行动的,是头脑及理性。

04

精神分析学说的理论拓展

精神分析学说,尤其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在“斯芬克斯因子”的生成过程中,亦发生了极大的作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三个主要部分——潜意识与心理结构学说、泛性欲说、释梦理论,都与“斯芬克斯因子”具有一定的关联。弗洛伊德认为心灵可以具有三重划分,即三个意识层:意识(conscious)、前意识(preconscious)和无意识(unconscious)。“他将意识等同于感知系统,即对外部世界的感觉和排序;前意识涵盖了那些可以被随意调用到意识中的经验元素;无意识是由所有被挡在前意识-意识系统之外的东西组成的”(Wright 10)。这些划分,对于斯芬克斯因子的冲突具有启迪意义。其实,弗洛伊德对于古埃及和古希腊文化,也是非常关注的。正如国外学者的考据:“弗洛伊德沉迷于古物。他从1891年到1938年在维也纳的贝格斯19号居住和工作,访客会看到一系列来自埃及、希腊、罗马、近东和亚洲的惊人的遗物。埃及的狮身人面像、猩红宝石、古瓮、浮雕和木乃伊动物表现得尤为出色”(Parramore 148)。

“斯芬克斯因子”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的人格理论。按弗洛伊德所述,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这三者的对立与冲撞,与“斯芬克斯因子”的理论观点有着深邃的关联,甚至与“斯芬克斯因子”中的“兽性因子”“人性因子”“神性因子”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同样,弗洛伊德的意识层次或精神分析法,也在一定的层面上,证实了“斯芬克斯因子”的某些理论观念。弗洛伊德所划分的三个意识层——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也是“斯芬克斯因子”之间发生冲撞的理论依据。弗洛伊德的释梦理论,也与“斯芬克斯因子”有一定的关联。在《梦的解析》中,弗洛伊德所提及的最后一个梦,通常被称为“埃及鸟梦”:“那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梦,在梦中我看到我心爱的母亲,她的五官有一种特殊的平和的睡眠表情,被两个(或三个)长着鸟嘴的人抬进房间,躺在床上。我在泪水和尖叫声中醒来,打断了父母的睡眠”(Freud 583)。这一童年梦境不仅包含了恋母情结的最初暗示,而且,“长着鸟嘴的人”也是斯芬克斯般的半人半兽形象以及这两种“因子”的梦中呈现。

弗洛伊德不仅在理论方面,而且在一些与文学作品的阐述有关的论证中,都渗透着“斯芬克斯因子”的冲突。他对《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以及《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俄狄浦斯情结”的阐释,更是与“斯芬克斯因子”密切相关。尤其是对《哈姆雷特》中的“延宕”的解读,令人耳目一新。由此可见,甚至连“生存还是毁灭”这一著名的哈姆雷特的独白中,所渗透的依然是“斯芬克斯因子”的强烈冲撞。 

就题材而言,以“斯芬克斯”为题材的文本不仅有弗洛伊德的理论著作《梦的解析》,而且还有不少文学作品。如王尔德的长诗《斯芬克斯》(“The Sphinx”):“此时的你啊,是否溜出栅栏的封锁,游过/沉寂的池塘,/潜入金字塔的墓穴,将穹隆当作你的乐园/逍遥放荡,//直到粉抹布裹的尸体啊,都从黑色的石棺/苏醒?/或许,你曾将带象牙角的薮羚引诱,留连/在你的帷幔纵情?”(252)在这首长诗中,即使是已经成为埃及金字塔前塑像的斯芬克斯,依然具有诱惑的本性。到了长诗的最后部分,诗人更是发出愤怒的指责:“滚开,你的神秘令人作呕!丑陋的畜牲,/滚出我的视野!/你将我的兽性官能唤醒,让我为所不欲,/背我心愿”(王尔德 262)。

王尔德在长诗中借助斯芬克斯形象进行了大量的精神分析。尤为重要的是,他将斯芬克斯想象成一个带有天鹅绒毛和象牙爪子的淫荡野兽,从房间的一角看着他。而作为抒情主体的一个年轻人则痛斥斯芬克斯,责怪它所引起的“兽性官能”。这一方面,典型地体现了“斯芬克斯因子”的碰撞与冲突。

而且,近几年来,在我国外国文学研究中,有不少围绕“斯芬克斯因子”而展开的心理分析的批评实践。在学界所进行的具体的批评实践中,“斯芬克斯因子”中的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对立与冲撞,无疑是对精神分析学说的极佳的理论拓展。

05

“斯芬克斯因子”中的伦理选择与伦理冲突

既然“斯芬克斯因子”有着丰厚的理论资源,对其进行的阐释,尤其是结合文学经典所作的阐释,也是极为丰富的。笔者在此也难以面面俱到,只是从伦理选择和伦理冲突入手,谈点必要的阐释和感悟。“斯芬克斯因子”这一术语的生成与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一些核心概念有着深邃的关联,尤其是与“自然选择”“伦理选择”“科学选择”三个发展阶段的概念是密切关联的。甚至连斯芬克斯之谜本身也在文学领域产生了丰富的阐释,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真理的探索产生了结合。“古往今来,许多学者对斯芬克斯之谜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进行了各种解释,尽管各家观点不一,理解和表述不同,但在斯芬克斯之谜与探求人的本质有关这个认识上,却趋向一致。如果我们把这个谜语同刻在阿波罗神庙上那句意味深长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联系起来,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斯芬克斯之谜表达的核心内容是对人的本质的追问。这一思路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斯芬克斯之谜”(聂珍钊 36)。

经过斯芬克斯因子的伦理冲突,达到一种理想的境界,获得一种崇高的美德,而要获得美德的品质,就需要进行“选择”。亚里士多德对于美德与选择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论述。他认为:“我们成为具有某种品质的人,是由于对于善的或恶的东西的选择,而不是关于何者善何者恶的意见。我们选择的是获得善的东西或避开恶的东西,我们提出意见则是关于某物是什么,它对谁有益,或者对他怎样有益的”(亚里士多德 66)。

可见,伦理选择以及斯芬克斯因子的伦理冲突,是人类进步向善的体现。文学作品中所呈现的斯芬克斯因子的伦理冲突,其目的也是在于人类的进化向善和自我认知。所以,托尔斯泰《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身上两种斯芬克斯因子的搏斗,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中拉斯柯尔尼科夫身上两种斯芬克斯因子的较量,都是为了塑造这样的人道主义者的典型形象。他们身上的“兽性因子”的活动,借用《浮士德》中的观念来说,都是一种“作恶造善”的行为。

有关“斯芬克斯因子”在文学批评中的实践,由于篇幅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只是引用一首题为《斯芬克斯》(“Сфинкс”)的诗作为终结:“俄狄浦斯的斯芬克斯,唉!作为朝圣者,/现在他静心地等待于生活的道路,/他无可奈何地盯着她的眼睛凝望,/而且他决不允许任何人过往此处。//一如既往,对我们这些后来者也是如此,/他这个导致灾难的人,现在得以现身,/斯芬克斯存在之谜,一个可怕的问题,/一半是美丽女郎,一半是野兽身份。//若没有解开这个致命的谜题,/我们中间有谁会徒劳地自信,/对于灵魂堕落的人,等待他的/是兽爪,而不是年轻女神的嘴唇”(Павлова 75)。该诗作者是俄国19世纪著名女诗人帕芙洛娃,她在该诗中不仅抒发女性的细腻的情感,而且也努力探索人的存在之谜。在帕芙洛娃这首抒情诗中,可以看出她的古典文化的修养以及对人的存在的哲理探索和追问,她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对斯芬克斯未解之谜的感伤情怀。在她看来,跳崖身亡的斯芬克斯似乎还没有绝迹,半是美女半是野兽的状态依然迷惑着人类,从自然选择到伦理选择的进化也并非一帆风顺。

 

“斯芬克斯因子”作为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我国学者在借鉴西方伦理批评和相关理论资源以及中国传统道德批评的基础上所凝练出来的原创性成果,体现了中国学者的理论话语和学术担当。“斯芬克斯因子”的理论渊源是极为丰富的。正是因为这一概念有着坚实的理论根基和丰富的理论渊源,所以这一概念自从提出以来就得到了学界广泛的关注,受到了学界极大的好评和推崇,并且成功地运用到具体的批评实践中,在实践运用中不断地予以丰富和完善。由此,这一概念极大地拓展了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的疆域,并为阐释文学经典中的许多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批评视角和理想的参照,为我国相关学科的理论建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树福 


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22年第6期

由于公众号篇幅所限,原文注解和引用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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