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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负盛名」的ESG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一个凡人 ESG老妹儿 2023-08-23

新版GRI标准的中文译本即将发布。


如果在现行ESG标准中,选出一项最具「全球通用性」的标准,答案非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的GRI标准莫属。

3月24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基金会)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达成一项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前者下设的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与后者下设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将在未来制定ESG标准的工作中相互协调与合作,而非竞争。

也就是说,GRI标准将凭借过往经验,助力ISSB完成ESG报告准则的「全球统一大业」。

GRI标准是现行标准中,发布时间最早、全球知名度最高、企业使用频率最多的ESG报告标准。

同时,GRI标准也获得了各国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可。

根据UN SSE的统计,在出台ESG报告指南的证券交易所中,有96%都明确引用了GRI标准。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GRI不断精进与革新,并于2016年从提供ESG指南转向制定首份全球性的ESG标准。

2019年,GRI发起了新一轮的标准修订工作。

经过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修订后,GRI标准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GRI的发展历史

在介绍新版GRI标准之前,我们先来聊聊GRI这家组织。

无论是ESG,还是更早出现的CSR,其中有一项重要工作叫做「社会沟通」。

为此,企业应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对话,了解利益相关方诉求,以尽可能减少企业运营对利益相关方的不利影响,并为解决社会问题做出努力。

另一方面,投资者、监管部门、消费者、社会公众等,想要获悉企业在非财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实质性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

因此,对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和数据的呼声愈发强烈。

于是,各类非财务报告应运而生,并从最初的环境报告、安全报告、人权报告,逐渐演变为如今系统化的完整报告。

为方便表述,我们在这里不深究各类非财务报告的差异,而将其统称为「ESG报告」。
注:实际上,非财务报告还包括CSR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价值报告、影响力报告、企业公民报告等

但在披露哪些内容上,企业犯难了。

另一方面对于利益相关方来说,他们还想对不同地域、不同市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比较。

为解决这种诉求,各大组织开始着手制定一套标准化的ESG报告框架。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便是较早涉足该领域的一员。

1997年,在负责任投资非营利组织CERES以及环境、社会政策研究组织 Tellus Institute的基础上,GRI正式成立。

2000年,第一版的GRI指南(G1)问世。至此,G1为企业的ESG报告提供了第一套全球通用语音。

次年,GRI 作为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开始运营。

随着参考需求和使用频率的稳步增长, GRI指南得到快速扩展和改进,并先后发布G2(2002年)、G3(2006年)和 G4(2013年)版本。

同时,GRI指南在全球各地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提高,GRI也开始着手开设了区域办事处。

如今,在巴西(2007年)、中国(2009年)、印度(2010年)、美国(2011 年)、南非(2013年)、哥伦比亚(2014年)和新加坡(2019年),GRI成立了区域网络,以加强与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的合作。

随后,GRI决定从提供ESG指南转变为制定首个ESG报告的全球标准,并于2016年发布了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在此基础上,GRI在2019年又开启了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再次将GRI标准推向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的舞台。

新版 GRI 标准已于2021年10月5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图:GRI发展历史
△图片来源:GRI

新版GRI标准的三大变化

整体来看,新版GRI标准在结构框架、指标内容、应用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

第一,在结构框架方面,新版GRI标准在过去的「通用标准+议题专项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行业标准」,这也是新版GRI标准改动最大的地方之一。

图:新版GRI标准组成
△图片来源:GRI,A Short Introduction to the GRI Standards

GRI行业标准根据行业特性列举了该行业可能涉及的实质性议题,是相关行业报告主体必须选择和遵循的。

报告主体可参照行业标准结合自身的内外部环境识别实质性议题。但企业如果认为行业标准中列举的实质性议题不具有实质性,则需在报告索引中说明原因。

目前,已发布的GRI行业标准涉及「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和「农业、水产和渔业」,采矿行业的标准正在制定中。

而其他行业如食品和饮料、纺织和服装、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共事业、可再生能源、林业以及金属加工业的标准即将被优先纳入制定阶段。

第二,修订了GRI通用标准的内容,特别是对「报告原则」进行了重新定义。

首先,新版GRI通用标准的编号由GRI 101、GRI 102、GRI 103调整为GRI 1、GRI 2、GRI 3。

其中GRI 3的名称由「管理方针」改为「重大议题」,前两者则维持不变。

图:GRI通用标准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GRI

其次,新版GRI通用标准不再区分「核心方案和「全面方案。凡是遵照GRI标准进行ESG报告的企业,必须披露「GRI 2:一般披露」的所有指标。

因此,新版GRI标准精简了「一般披露」的指标数量,并对框架进行了微调。

图:新旧GRI标准一般披露项对比
△资料来源:GRI

最后,新版GRI通用标准对「报告原则」进行了重述,不再单独强调「界定报告内容所依据的报告原则」,而是更注重披露信息的质量和呈现形式。

图:新旧GRI标准报告原则对比
△资料来源:GRI

第三,GRI议题专项标准的分类和指标进行了调整。

新版GRI议题专项标准不再按照经济、环境和社会主题进行分类,仅保留了旧版的编号和主要内容。

不过,新版GRI议题专项标准相比过去的34议题,减少了3个,分别为「GRI 307环境合规」「GRI 412:人权评估」和「GRI 419:社会经济合规」。

其中,「GRI 307:环境合规」和「GRI 419:社会经济合规」被「GRI 2:一般披露项」中的「披露项2-27: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所替代。

而「GRI 412:人权评估」的内容被整合在新版GRI通用标准中。

在新版GRI标准下,报告主体需要根据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识别实质性议题,然后选取与此相关的「议题专项标准」指标进行披露,并在新的索引表中进行标记。

GRI标准的应用挑战

从国内企业的ESG报告来看,GRI标准是目前「出现」频率最多的标准。

但深入探究可以发现,真正遵照GRI标准的要求,并完全根据GRI指标进行披露的企业屈指可数。

应用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GRI标准指标的颗粒度较小,要求企业披露的ESG数据点较多。

企业是否披露GRI指标数据,一来看企业是否已经建立起相应的数据管理机制,已有相关数据。

二来得看企业愿不愿意披露,比如面对负面数据(工伤事故)、敏感信息(高管薪酬)等,绝大多数企业选择不披露。

过去,企业虽然宣称采纳了GRI标准,在ESG报告附录也提供了索引表,但「未披露项」或简单识别为「不适用项」占据多数。

甚至,有些企业采取一种「反向索引」的方式——并非将GRI指标对应到报告中,而是将报告披露的内容对应到GRI指标上。

如此操作则是为避免过多GRI指标「未披露」的尴尬。

但这样一来,标准和报告框架便也失去了真正的使用意义。

第二,GRI标准是一项全球通用标准,所参照的国际准则并非全部适用于中国企业。

随着转向制定一套全球通用的标准,GRI「植入」了更多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准则和期望。

在新版标准中,GRI借鉴了《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指导原则》《经合组织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公司治理网络全球治理原则》等政府间权威文书的期望。

但这些文件的要求并非完全适用于中国经济环境、适合中国企业。

因此,中国企业严格参照GRI标准进行披露存在难度。

在上期文章中,我们提到:采用国际可理解的「语言」来讲述ESG故事,是极其重要的。

而GRI标准正是「国际通用语言」中的典型代表。

企业不仅可以将GRI标准作为进行ESG汇报的框架,同时还可以将其视为ESG管理工作的指南。

以披露促管理,从「应试」到创新,企业需进一步认识、理解和重新定义自身的ESG,并将ESG转化为竞争优势,以拥抱可持续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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