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湘税语

其他

【新课上线】企业全生命周期税务风险分析识别及合规处理技巧

购买课程即送海湘老师最新版《企业税务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操作实务》一本详情咨询请加助理微信:shuiyuejinghao618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企业全生命周期税务风险识别及合规处理技巧实战训练营【课程介绍】税务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现在进入了智能化时代,可以根据特定经济社会政策、行业管理的需要以及智能模块集成的要求,全时制、智能化和动态性地对全国、区域、行业和企业申报的税务数据与其他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和稽核,可通过“关联关系发现”、“幕后关系发现”、“税源发现”功能实现线索发现,及时传递信息,预防偷税漏税。对于纳税人而言,处于智慧税务精准监管、自动算税时代,企业必须保持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良性互动,提升税务合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相对透明的财务环境中进行交易安排、财务梳理和纳税申报。本次课程将从帮助企业排查风险,全面进行税务安全布防的角度出发,从“风险防控+合理规划”两个方向帮助大家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重要事项的风险点和筹划点,指引学员思考解决自身风险问题和降低税负的方法和路径,引导学员顺利完成风险自查、纠错及应对工作。【课程收益】帮助企业排查税务风险,全面进行税务安全布防从“风险防控+合理规划”两个方向帮助学员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重要事项的税务风险点和筹划点,指引学员思考解决自身税务风险问题和降低税负的方法和路径,引导学员顺利完成风险自查、纠错及应对工作:1.结合大量实务案例详细剖析税收新政,帮助企业财务掌握新政策,适应新要求;2.梳理各税种风险分析重点指标,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掌握运用指标自查风险的思路和方法;3.以“金税四期”和“税收大数据全时监控、自动算税”为背景,结合当前税收政策,深入细致分析企业成立、生产经营(合同签订、价格制定、发票管理、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财务核算、融资、用工、注销等环节及弥补亏损、股权转让等特殊事项的的常见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全面排查风险,安全规划税负;4.以企业全经营周期各环节重点税务风险问题为主线,通过案例解析的方式,全面梳理和讲解风险排查后企业全流程税收规划的重要性、具体方向及实战技巧。【课程对象】企业的投资人、总经理、中高层管理、人力资源部、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经理、税务经理、成本经理、资金经理、财务部、审计部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经营、预算、审计、采购、项目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师资介绍】刘海湘,中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研究所研究员,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省级高端会计人才;某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家咨询团队成员、税务干部学院外聘讲师,某财经大学税务硕士校外导师。曾任稽查局审理科科长、检查科科长,纳税评估分局局长,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操作经验。著有《企业税务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操作实务》一书。【课程内容】第一部分
2023年10月9日
其他

《印花税法》学习笔记(二)

五、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没有单独列明,包括在合同所列金额中,就需要作为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元,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款,则合同计税依据为113万元。【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元,并注明不含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则合同计税依据为100万元。(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没有单独列明,包括在合同所列金额中,就需要作为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注意:与原印花税条例相比:其他帐簿,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等不再贴花。
2022年7月2日
其他

《印花税法》学习笔记(一)

一、印花税应税行为:(一)应税行为:1.书立应税凭证行为;2.进行证券交易行为。(二)应税行为发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凭证、进行交易;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三)特别注意:与原印花税条例相比:应税行为多了“进行证券交易行为”,少了“领受”行为。
2022年7月1日
其他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2022年3月5日
其他

【学习笔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操作要点

首先强调: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范围不仅仅限定为个体工商户,而是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学习笔记:1.判断是否能够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但此期间内纳税人没有及时开票交税,后期也可以按1%征收率开票交税,当然还会涉及滞纳金等问题。【案例1】某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2020年3月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税合计12万元,合同约定收款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但乙公司由于资金困难2020年7月才支付款项。甲公司未按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票交税,直到收到款项即2020年7月才开具发票。此时,依然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但会涉及缴纳滞纳金等问题。2.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学习笔记:【案例2】某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2020年3月销售商品收入为12万元。
2020年3月1日
其他

什么情况下填个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怎么填?一文看懂!

(二)年内只有劳务报酬收入,收入额没有超过60000元。例如:王先生2019年全年只取得了一笔劳务报酬收入70000元,预缴个人所得税70000*(1-20%)*40%-7000=15400元。
2020年1月19日
其他

【我们一起学个税】哪些收入要进行汇算清缴?你一定要知道!

例外情况是,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12万元的免于汇算清缴申报,是不需要考虑补税金额的。也就是,只要纳税人不退税、或者有应退税款但不申请退税,就可以不进行汇算申报,也不需要汇总计算应纳税额。
2019年12月24日
其他

【实例解析】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学习笔记(中)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2019年3月23日
其他

【实例解析】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学习笔记(上)

2019年6月15日,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楼一座,价款共计3270万元(含税)。该大楼专用于职工宿舍使用,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折旧年限20年,无残值(为计算方便,假设无残值)。
2019年3月22日
其他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2019年3月22日
其他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