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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信说法|律师剧评:《欢乐颂2》安迪会继承何云礼的遗产吗?

2017-05-17 文桃丽 卓信律师


《欢乐颂2》第八、九集剧情

  《欢乐颂》第一季好评如潮,第二季正在热播,就在本周二晚上,刚刚播放的第八、九集中,有一段精彩的剧情:


  魏国强的太太跑到安迪的公司,当众羞辱安迪是第三者,并打了安迪一耳光。魏太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魏国强提起了离婚诉讼;而且,魏国强还拿出了何云礼老人的遗嘱,遗嘱中,何云礼称要将自己所有的遗产留给自己外孙女,也就是安迪。多年来,何云礼老人跟魏国强夫妇一起共同生活,由他们夫妇二人共同赡养。魏国强要跟魏太离婚,何云礼的遗产魏太也没份继承,要知道,何云礼老人是著名画家,身家可不菲啊!魏太当然不平衡,当然愤怒至极啊!


  安迪为了避免魏太继续纠缠,决定配合魏太做DNA鉴定。老谭认为,魏国强之前并没有向安迪公开老人的遗嘱,因此很可能是魏国强试图通过遗嘱这种方式转移老人的财产,从而一人私吞遗产。安迪因此决定继承遗产。第二天,魏国强很诚恳地告知安迪,自己对何云礼老人的遗产没有任何私心,于是,安迪又决定放弃继承遗产。可是,当接到魏太确认DNA鉴定的电话后,安迪觉得魏太简直没有教养,经过与老谭的讨论,安迪又决定不放弃了。


  可怜的安迪,本以为找到自己的弟弟小明,会迎来亲人团聚的喜悦;不料竟然得知自己的外公和父亲,居然抛弃了自己疯癫的女儿和妻子;难以接受外公和父亲的无情无义,连何云礼老人弥留之际,安迪也狠心拒绝了与外公见面的机会。安迪本以为,只要自己不与魏国强相认、不来往,便可相安无事,哪里知道,居然会被卷入何云礼老人的继承纠纷。


  美丽、智慧的安迪,会作何选择呢?



律师剧评

  卓信文律师作为一名资深婚姻家庭、财富传承、金融保险的专业人士,对于如此热闹场景,当然免不了要八卦一下啦!各位《欢乐颂》的粉丝们,且听律师剧评:


  第一个问题:谁是何云礼老人的继承人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我们看到,剧中安迪的外婆和母亲都已经去世;理论上,何云礼的父母也不在人间了。也就是说,何云礼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都不在世了,那么,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何云礼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显然,《欢乐颂》中是没有这些亲戚的,那我们就按照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全部不在世的情形处理吧。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哎呀呀,何老先生可是著名画家,那不菲的身家居然都要归国家所有,各位观众是不是觉得很可惜呢?


  且慢,老人家不是还留有遗嘱吗?遗嘱经过了公证,所有财产由外孙女安迪继承。经过我国多年的普法教育以及家事律师们不懈的宣传,相信很多观众都知道,遗产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处理。


  可是,如果我们的安迪不愿意接受遗嘱的安排,拒绝继承遗产,那怎么办呢?


  首先,各位观众放心,何云礼老人家的遗产不会作为无主财产被收归国有。


  其次,文律师再告诉大家,何云礼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魏国强、安迪和小明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理由如下:


  规则1:丧偶儿媳、女婿的有条件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魏国强的前妻去世,多年来,何云礼与他生活在一起,魏国强对岳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规则2:代位继承权。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剧中,安迪的母亲先于安迪的外公去世,因此,安迪和小明作为母亲的直系血亲可以代替母亲的位置继承外公的遗产。


  本剧中,法定继承关系如下图:

  第三,如果安迪真心不想跟魏国强、何云礼扯上关系,不想要遗产,可不可以呢?当然可以!


  《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因此,安迪当然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而且应当以书面形式放弃,可不是跟老谭说说放弃就生效的哦。


  在安迪放弃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剩下魏国强和小明两个人了。一般来说,两个人应当平均分配何云礼的遗产,但是,小明是智障,我们的《继承法》对此是有特殊规定的哦: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四,那安迪如果表示接受遗嘱的内容,是不是所有遗产都由安迪继承呢?也不尽然!我们可爱的小明同学,仍然会是继承人之一!


  规则3:弱势继承人的特留份规定。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虽然,何云礼老人家立遗嘱把所有遗产留给安迪,但是他忘了(或者不知道)还有一个外孙小明,而且小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即使何云礼没有给小明保留份额,但是在遗产处理时,也应当为小明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内容由安迪继承。


  结论是:如果遗嘱有效,何云礼老人的遗产由安迪和小明共同继承;安迪放弃,则由魏国强和小明共同继承。看来,安迪无论如何都跟这个继承案件脱离不了干系了。


  看到这里,各位粉丝肯定又关注到了文律师的用词“如果遗嘱有效”,呵呵,第二个问题来了。


  第二个问题:何云礼的遗嘱有效吗?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了遗嘱的形式及要求,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不同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有效的,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很多律师都会推荐公证遗嘱的方式,文律师注意到,《欢乐颂》中,何云礼老人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但是文律师要告诉大家几个关于遗嘱的注意事项:


  规则4:遗嘱是最直接、最具体、最经济的财富传承工具,无论是富有家庭还是普通家庭,应尽早通过遗嘱规划财富传承。


  文律师见过太多的继承纠纷和继承困难的案例:有养女与养父的再婚配偶争产的,有兄弟姐妹争产的,有儿子与父亲的再婚配偶争产的,有爷爷奶奶下落不明无法继承房产的,有丈夫的母亲不知所踪而无法继承房产的……太多的家庭,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而反目,影响家庭和睦,损害家族企业发展。所以,无论是富有的高净值人士,还是普通的小康之家,我们都建议做好遗嘱安排。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文律师处理过一个继承案件,有个老父亲已经病入膏肓,让女儿找到我们,要求立遗嘱,但是,经我们查看,老人家正在医院治疗,神志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帮助客户达成心愿,只能祈祷老人家尽早康复,康复后再立遗嘱。


  所以,在本剧中,魏太如果能够证明何云礼老人立遗嘱时行为能力受限,恐怕这个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规则5:根据自己需要选用遗嘱的方式和需要遗嘱传承的财产类型,定期更新,公证遗嘱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在不同的阶段,立遗嘱人可能对于身后事的安排有不同要求,因此,遗嘱需要不断更新。公证遗嘱的效力当然是最高,但是最大的缺陷是“缺乏灵活性”。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在已经订立有一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要推翻该遗嘱,必须再次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比如:父母偏爱小儿子,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小儿子,可是小儿子夫妇并不孝顺,父母想另立遗嘱,无奈年老行动不便,自书遗嘱将财产分给大儿子一部分,但是父母去世后,仍然按最后的公证遗嘱继承;父母传承财产给大儿子的愿望落空。


  规则6: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以日常的书写方式亲笔书写,尽量避免电脑打印,只有签名落款。


  只有签名是手写的遗嘱,极容易伪造,因为签名是最容易模仿的,而签名的笔迹鉴定结果准确率是最低的。文律师经办的一起经济纠纷中,客户因为他人假冒签名,而鉴定结果是本人签名,导致对外负债上百万元。剧中,何云礼是一名书画家,如果遗嘱是老人家亲笔书写,魏太提出要做笔迹鉴定,很可能得出无法鉴定的结果。我们曾经处理过的案例显示,在缺乏双方认可的对比样本的情况下,鉴定无法进行;另外,书画家的字通常龙飞凤舞,带有很强的艺术性,如果遗嘱字体过于艺术,与日常书写差异较大,或者没有日常书写文件对比,也很难鉴定。


  第二个问题的结论是:各种形式的遗嘱均是有效的,不是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但是,无论哪种遗嘱,操作不当,均可能会被推翻,立遗嘱应当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说到魏太太,《欢乐颂》中,她不断对老人家的遗嘱表示质疑,为什么呢?


  第三个问题:魏太太能从何云礼的遗产中受益吗?


  从第一个问题的分析来看,魏太太显然不是继承人之一,那她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要争取老人家的遗产呢?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继承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魏太太并不是遗产的直接继承人,但是,因为魏国强有继承权,因为二人的婚姻关系,魏国强继承所得遗产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魏太太可以享有一半的份额。


  看到这里,各位粉丝不要着急,还记得张靓颖的母亲手撕冯柯的八卦新闻吗?文律师此前说过,这条法律规定也有例外情形,如果遗嘱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留给某某,而与某某的配偶无关;那么,某某继承的遗产就是其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剧中,魏国强与魏太太正在离婚诉讼,可见两人关系不咋的,魏太太对何云礼这个魏国强的前老丈人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何云礼老人想给魏国强留一些遗产,但并不愿意让魏太太染指,比较好的方式就是在遗嘱中明确遗产与魏国强的配偶无关。


  这下大家明白了吧,遗嘱,在财富传承中,真的是一个很好用的工具哦。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赠与的情形。


  规则7:父母担心子女婚姻风险而导致家族财富旁落的,在做遗嘱和赠与时,需要注明遗产与继承人的配偶无关,受赠财产与受赠人的配偶无关。


  今晚剧评到此结束,明天继续《欢乐颂》,希望五美有幸福的结局!





文桃丽律师,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获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资格、美国LOMA协会保险规划师资格。


电话:020-39416988;13729881262

邮箱:doris.wen@zhuoxinlaw.com


注:查看文桃丽律师简历和联系方式,请点击屏幕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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